正如上一讲所说,古希腊悲剧诞生于公元前6世纪,而且与希腊的一位僭主——庇西特拉图有着密切的联系。按照雅克利娜·德·罗米伊的说法,这位僭主是雅典的“现世酒神”,因为正是他建立了大酒神节(或称城市酒神节)。有了这一正式被雅典法律承认并保护的节日,悲剧艺术才有发展和兴起的可能。不过,这一说法又带来了更多的疑云——有的学者认为它是被庇西特拉图“引进”雅典的——言外之意,在雅典以外的地方有着类似的较为正式的节日庆典(与最原始的“酒神狂欢”相比)。不过,学者们对所谓的“引进源”说法不一,这有赖于考古学界的发现与研究,此处我不做进一步论述。 在庇西特拉图之后,其子希庇亚斯与希帕克斯继承了他的名号,成为了雅典新的僭主。然而好景不长,希帕克斯受刺身亡,刺杀他的是两位雅典贵族青年:摩迪奥斯(Harmodius)和阿里斯托革顿(Aristogeiton)。在此之后,统治雅典的权威都落在了希庇亚斯一人的手里。他在位时制定的政策比其父庇西特拉图在位时更为严苛,且因为有兄弟被刺杀的事例在先,他对于贵族的压制也更为猛烈。
最终,雅典贵族联合了斯巴达方面的势力,在510B.C.共同驱逐了希庇亚斯。
在此之后,克里斯提尼成为了雅典的首席执政官。均法(isonomia)这一概念正式确立。简而言之,这个制度的含义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尽管这一想法听上去过于理想化,但是克里斯提尼确实在立法上做出了最重要的一步。他规定:不得将一名雅典人作为奴隶使用,这在最低限度上保证了每一位雅典公民人权与和政治权利。
此外,为了削弱氏族贵族对雅典的掌控。克里斯提尼对雅典的政治单位德莫(deme)进行了重新化为和重组。新划分的德莫共有139或140个,以所在地的不同(内陆、城市、沿海)化为30组(Trittyes)。同时,旧有的宗族单位——部落(Tribes)的数量从4上升到10。每一个部落中必须包含三个不同地区的德莫,以防止某一部落内形成单独的利益集团。这一改革使得基本政治单位从家庭转化为了地区,旧有的氏族体制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以上的这种论述方式就是较为常规的对雅典“从僭主走向民主”的一个论述。现代意义上的僭主一词有着很强的消极色彩,且似乎与不公正的统治有着一定的联系。但是从希腊历史的维度来看,这种论述有一定言过其实的意味。僭主们并作恶多端(尽管古雅典人都有可能这样认为),正相反,他们是雅典改革的先锋人物。密特里尼的僭主皮塔克斯位列雅典七贤、科林斯的居普赛罗斯剥夺贵族土地分发给平民、庇西特拉图颁布法律减轻农民负担(据《雅典政治》16.7),且他本身就是历史意义上真正的“悲剧之父”。
由于依靠非法手段上台(多指氏族贵族们的不成文法),僭主们会积极地寻找支持势力,这其中又以社会中下层公民居多。在僭主们的带领下,古希腊的公民们对氏族贵族取得了逐步的胜利(尤其是政治权利和社会福利)。同时,为了增强自身的合法性,僭主会大力推进公众活动和城邦建筑的建立,用以增强自身的威望。不过,毕竟如亚里士多德所言,僭主政治是一种“变态政治”——僭主制为希腊、为雅典带来了新的曙光,公民自然会有更高的期望,然而僭主制本身的发展止步于此。最终,它被历史的车轮快速碾去(一般来说,僭主们的统治不会超过三代),给雅典的民主让出了位置。
既然悲剧的诞生与僭主这一政治因素有关,那么我们有必要考虑到这一部分的问题。现代意义上的政治有着多种解释,其中比较狭义的、为更多人所接受的就是:与政府、组织、意识形态有关的一种活动。
然而,在古希腊人那里,“政治”被称为“Polis”,它所蕴含的概念也与现代的有所不同:在现代,你可以听到许多“纯xx”(比如说纯文学),“让xx脱离政治”的口号,但是在古希腊,这则是令人难以想象的。在古希腊人的概念中,Polis就是他们本身生存的处境,就是他们本身的生活。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人是政治的动物”、“城邦之外,非神既兽”。
在相应的历史上,雅典人的Polis概念的促成受到了三重外界压力的影响:雅典内部的阶级冲突、希腊外部的异族入侵和希腊本土的霸权争夺。
在思考雅典内部的冲突时,我们需要将目光推到更远的时期——公元前八世纪左右。在公元前8-7世纪上半叶这一时期,传统的氏族社会已经开始没落,走向了“礼崩乐坏”,但在数量上仍旧占有主体地位。除了对于贫民的压迫加深以外,氏族中低位成员以及小贵族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压迫,纷纷破产。在失去了土地之后,这些原贵族们也跌落到了下一个阶级,成为了大贵族的苦力。这一时段的大贵族尤其热衷于兼并小贵族的土地,对于贫民和奴隶的压迫则属于次等位置——这并非是出于他们的恻隐之心,而是因为此时蓄养和使用奴隶的成本快速上升,且奴隶的数量也不足以支持他们的各种活动。在赫西俄德的《工作与时日》中就涉及到一场土地纠纷。据说他的兄弟分得父亲的遗产后由于游手好闲败光了家业。在这之后,他回到了老家,向地方的执政者申诉,意图拿取属于赫西俄德的那一份财产。而《工作与时日》就是赫西俄德写给这位兄弟的劝诫诗。
须知,我们已经分割了遗产,并且你已获得并拿走了较大的一份,这极大地抬高了乐意审理此类案件热衷于受贿的王爷们的声誉。这些傻瓜!他们不知道一半比
全部多多少,也不知道以草芙蓉和常春花(如“面包与乳酪”一样,是穷人的食物——英译者)为生有什么幸福。
—— 赫西俄德《工作与时日》36-41行
在公元前七世纪左右,工商业经济开始发展,对于劳动力的需求愈加旺盛。此时的部分贵族与商人、手工业者构成了一个“工商阶级”。他们的需求与氏族大贵族的需求构成了矛盾,双方因此摩擦不断,流血事件不时发生。在这一阶段中,更多的人沦为“六一汉”。他们因负债将份地抵押给氏族贵族,再向贵族租种。土地收成的六分之五需要上交贵族,余下的六分之一则是自己所得。如有不能上缴的情况,其妻子儿女将沦为奴隶阶层。 尽管梭伦( 约前640年—约前558年 )上任后有所作为,但是过于激烈的冲突最终将雅典推向了更得民心的僭主们,而悲剧则有幸在此而生。所以,无论什么时期的悲剧,最终的结果一定会展现出家族(family)的毁灭(如《奥瑞斯提亚》三联剧),这正意味着宗族制度瓦解的必然性。而僭主们也拥有同样的结局。无论多么贤明的僭主,也会因为无心犯错而走向末路(如《俄狄浦斯王》)。
此外,代表着“非民主”的东方力量入侵也是Polis的重要组分之一。这一点在埃斯库罗斯的《波斯人》中最为明显。当波斯太后阿托萨询问雅典方的情况时,她得到的回答是:“他们不是他人的奴隶,不听从于任何人。”言外之意,波斯存在着“奴隶”和“听从”这两个要素。
尽管在早期的历史中,希腊地区与东方(尤其是埃及)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但在之后的发展中希腊人慢慢形成了独属于自己的文化。相应的标签和口号我们并不陌生:民主、自由、文明。这一传统最早可以上溯到爱琴文明时期,各类的“希腊神话”都展现出了希腊神、希腊英雄、希腊人对异己的征服。如宙斯与提坦一战——这实质上是阿卡亚对克里特的征服,在神话上,这一历史性事件就转化为了神对神的胜利,彰显出祖先的优越性,而作为“至高神”的后代,自然也比其他人拥有更高的权威。正如尼采在《论道德的谱系》中提到的:“对祖先及其权势的畏惧和拖欠祖先的债务之意识就必然随着种族本身权势增加而增加,种族本身越是获胜、独立、受人尊敬和让人敬仰,这种畏惧和意识就越多……祖先最后就变成了神。”
《波斯人》的一大特点是把这种优越性具体化。此处发生对比的不在是神,而是真正存在的两个民族。希腊人通过对波斯人的构建(将其描述为“野蛮的”、“专制的”)而确立了自己的民主特点之所在,通过对“他者”的构建,希腊人明晰了自身文化;同时,这种双方的比较塑造出一种文化优越感,为希腊人发动的战争赋予“正义”和“先进”的意味。参考上述提到的历史情况来看,这种赋予自身统治合法性的行为是与希腊的发展密切相关的。由于工商业崛起、劳动力稀缺,而出于立法规定,雅典人又不能被作为奴隶使唤,那么利用对外侵略来带来大量奴隶劳动力就成为了可行的方案之一。用柏拉图的话来说,即使是雅典人也应该满足于“金属阶级神话”,毕竟人生来就有黄金、白银、青铜的性质之分。
第三点要提到的就是希腊本土的霸权争夺。由于劳累恩金矿的开采,雅典建成了一支强大的水军。这只水军在萨拉米斯海战中起到的转折性作用使得雅典在战争后成为了希腊地区的霸主。公元前454年,以雅典为首的提洛同盟的金库从提洛岛移至雅典本土。同盟金被雅典用来修筑自己的建筑,雅典卫城、帕特农神庙等诸多知名建筑的建成均与这份同盟金有关。此外,雅典方在外交方面对同盟国也采取强压政策,使得诸多城邦有所不满。接下来发生的事就正如修昔底德所言:新霸权的崛起必然导致它与旧霸权的战争。以斯巴达为首的伯罗奔尼撒联盟同要点方爆发了一场战争。最终,双方在404B.C.以希腊地区元气大伤的结局收尾。
正如苏格拉底那句名言 :“感谢神,我生下来就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个动物,一个男人而不是一个女人,一个希腊人而不是野蛮人。”每一位雅典人对于自己“公民”这一身份都是无比自豪的,但是并非所有生活在雅典人都可以算作雅典的公民。一般来说,雅典的公民必须是男性且有一定资产。此外,从外邦来到雅典的人则很明显不能被算作是雅典公民。
Polis有义务保护每一名公民的安全,相对应的,每一位公民也被鼓励随时为之奋斗与牺牲。公民与Polis的命运紧密联合在一起。这一宣传主要依靠政治动员进行(如伯利克里的丧葬演说)。除此之外,这一联合也通过雅典的土地神话、宗教共同体和历史共同体实现,这一实现过程与上述“从历史征服转化为神话征服”有着一定相关性。
在诸多希腊神话中,一个明显的现象就是女性的缺位或被征服。
在忒拜建立的神话中,“国家”是与“武士”(即“男性”、“公民”)紧密相关的。在珀尔修斯的神话中,他的政治地位的获得历经了一个“斩杀美杜莎”的过程。在忒休斯的神话中,他的王后以“脱离亚马孙”的希腊人身份战死……
这涉及到与Polis相对的另外一个概念:Oikos——我们可以简单把它解释为“家庭”。它主要是指一个经济单位。当提到一个Oikos时,所指的是包括房屋、家庭成员、奴隶、资产等多方面的一个小经济体。
Oikos具有连续性和私人性的特点。一个Oikos需要有持续的经济保证——有稳定的合法子嗣来继承家业。Oikos也是每一个公民私人生活的所在地,在离开Polis场所之后,公民们就会回到家中享受他们的个人生活。雅典公民对于私人与公共领域有着较强的意识,他们不习惯于将公共事务过多的带入到家庭中。正是由于这一点,Polis和Oikos构成了一个对位关系。同时,这一对位也延伸到对于男女两性的规范之中。
一般来说,女性会被看作为非公民,这意味着她实际上同外乡人、奴隶属于一个群体——对于公民而言的“非人”群体。参考上述苏格拉底的名言,我们会发现“动物”、“野蛮人”、“女人”被归为一类。而“人”、“希腊人”、“男人”则属于另一个类别。对于极其看重Polis的古希腊人来讲,不能参与Polis的公共事务就意味着“不配为人”(或者说他们可能会更倾向于“人=公民”这一等式)。因此,女性被划分到了公民的对立面。在《阿伽门农》中,伊菲革涅亚被描述为一个“未生育的妊兔”,这透露出了男性视角下女性们的主要任务:在合适的年龄结婚,并为男性提供合法的继承人。
一个古希腊理想的女性形象是“主内”的,其中的典型便是《奥德赛》中奥德修斯的妻子佩涅罗佩。她被描绘成一位忠贞的、等待着丈夫归来的、守候着丈夫财产的女性。而《阿伽门农》中的克吕泰墨涅斯特拉则和她形成了鲜明的反比。
奇怪的是,即使在男性悲剧作家的视角下,剧中女性的形象也都是反常规的。欧里庇得斯尤其如此。据说欧里庇得斯的两任妻子都对他不忠,因此,像赫西俄德一样认为“女性是败坏之源”再也正常不过,但是他在作品中却呈现出了一种相反的态度——他的《美狄亚》甚至被奉为女性主义思潮之源。在三大悲剧作家中,即使是最为年长、对氏族制度还有所留恋的埃斯库罗斯,其作品中的女性也是以“男人”的形象出现的(克吕泰墨涅斯特拉杀夫夺权),这似乎与一般情况下对女性的设想和要求相反。除了这些男性作家以外,古希腊还存在着一个极端的特例——诗人萨福。她被认为是一名女同性恋诗人。如果要探求女性视角,她的作品会是一个宝贵的角度。
P.S. 对埃斯库罗斯《波斯人》的分析涉及到萨义德的《东方学》,但是我对这本书和后殖民并不熟悉,而且据说中译本存在一定问题,所以第二讲关于这方面的可能不再展开拓展(或者仅仅以抄书的方式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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