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年轻人,快进屋啊,别客气,就和回了自己家一样。随便坐,我给你倒杯茶。
我啊,有段时间没见到小朋友主动来访喽,大概是因为我这模样长得忒奇怪了些,村里的孩子见了我都有点怕,一个个都绕着走。像你这样上门找我聊人生的,嘿,还是头一个。老头子我今天这个高兴啊,啥都能和你唠。
想必你也知道了,我叫欧得洛斯,今年已经63岁了。曾经我也和你一样,是个朝气蓬勃的帅小伙儿,剑眉星目,堪比杨过。哪像现在啊,鬓角都白了,腿脚也不利索,剩下的一只眼睛也越来越看不清东西了,只能靠着我那个婆娘纳玛照顾着。这不,她一大早又去村里市集买菜去了,说回来要给我做顿法式大餐吃。害,她那个厨艺啊,可饶了我吧,就剩张嘴喽!
哦对了,我还有个女儿,叫昂玛,有段时间没见着了,估计还在外面闯荡呢。嘿,和我当年一样,三过家门而不入,每天风风火火地不是在赶路就是在战斗。唉,年轻真好啊!
啊,我光在这儿自说自话,都忘了正事。来,让我给你讲讲我这大半辈子经历的、那些个不为人知的冒险故事吧。
老实说,我不太记得自己小时候的事,就仿佛我一出生就已经是个穿着粗布衣裳的青年农民了。但一开始我可不是现在这幅面孔,而是个长着棕色头发的小黑胖。我看着自己这样貌吧,怕是以后得找不着老婆,于是我扔了个骰子。那好像是个魔法骰子,我也不知道是哪儿来的,总之扔一下我就换个模样,换了几次,嘿,终于有点满意了。我又稍微整了个发型,把下巴上的胡子也剃了,又隆了个鼻,好家伙,这下活脱脱就是一精神小伙了!
我心里那个美啊,照着镜子看了许久,好不容易才把目光从我帅气的外表上移开,想着人都长这么俊了,内在也不能差了呀。
于是我又审视了下自己的特性:坚韧,小丑,和忠诚。作为一个文化人儿,这三个词是啥意思我还是明白的,坚韧和忠诚都是美德,得留着。就是这个小丑不像话,我都长这么帅了,还能是小丑吗?不行,得换一个。我问了问人,想知道都有啥特性能选,结果一问吓一跳,有个调情!这真是好东西啊,非常符合我相貌的优势。有了它,我真是如虎添翼,以后铁定能给国家生三胎。不说了,给它换上!
确定完特性就剩下最后一件事了:我得决定自己是个什么职业。
我很不解,咱不是个农民吗?我问了问人,他说我天生贵相,以后要飞黄腾达的。我一听高兴了,便问有啥职业可选,结果有战士、猎人和巫师。呵,这么经典的桌游跑团设定,你确定不是在逗我?那人朝我摆了摆手,让我赶紧选。
我当时略一思索,心想我一顶天立地伟男子,当然要做个战士冲锋在前,保护女人和孩子,这以后才能抱得美人归,啊不是,才能美名传天下嘛。想到这儿我一拍大腿:就选战士了。
话音刚落,我感到眼前闪过一阵白光,短暂的眩晕之后,我清醒过来,发现自己正在山上散步,而远处的村子里却升起了一股浓烈的黑烟。
看那个浓烟的方位,似乎在我的青梅竹马纳玛的家附近,印象里她是个留着金色长发、身材高挑的姑娘。等会儿,我还有个青梅竹马?那这不是钦点了?我一阵疑惑,同时也为调情派不上用场感到痛心,但还是没来得及多想,转身下山就往村子里赶。
赶着赶着,我突然定住了,脑子里还冒出一个声音:真心话时间,你到底为什么这么关心纳玛?这突如其来的问题可把我整懵了,我都没细想哪儿来的真心话大冒险,只是心底隐约有三个答案:
我俩打小儿就是对手,我得赶紧去嘲笑她。
纳玛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有危险了我得去救她。
纳玛是我的小心肝儿,每个夜晚对我而言都是想她的夜!
我看了看第三个选项,差点没恶心到吐出来。可不选还不让我走,我也只能捏着鼻子选了第三个答案。唉,那年头僧多粥少,还是早点有个伴才好,免得一到情人节,连朋友圈都不敢打开。说来也奇怪,选完了之后,我当时就觉得自己单身二十几年身上这股子犬味立刻散了不少,甚至有种很快要去民政局领证的错觉。
啊呀跑偏了,接着讲正事。我很快就赶到了纳玛家,她的房子倒是没事,但周围的屋子都着火了。我赶紧推门进去,发现纳玛正拿着把弓躲在屋子里。自古猎人是弓兵,不知有无幸运E。我脑子里莫名闪过了一句俏皮话,却不太懂。
“发生什么事了?”我问她。纳玛见到我就像见到了她未来老公一样,赶紧拉着我说,院里闯进来一头怪物在大肆破坏,她需要我帮忙把怪物赶走。嘿,我作为战士的高光时刻这么快就来了吗?“没问题,搞快点。”我转身就要往屋外走,但细想又不对,我还没个趁手兵器啊,两手空空怎么打得赢呢?
我转头问纳玛:“你家里有没有火箭筒借我用用?”纳玛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着我。“开个玩笑嘛,你就是太严肃了。”我在屋子里翻找起来,最后翻出来三个家伙事儿:草叉,矿锄,和平底锅。
又是道选择题,虽然不明白为何不能三个都装备上,但这次我一眼就相中了草叉,因为我记得有个被称为“布拉维坎的屠夫”的白发猎魔人就是死在一个农民的草叉之下。这必然是专属咱劳动人民的神兵了,拿来削个异怪相信不成问题。打定主意的我拿起草叉就和纳玛冲到了屋门口。
走到门口,第一件要做的事是什么?对,是开门。我做了开门动作,心想:这合理吗?这很合理。门开了,所幸这类场景互动行为并不算我使用了行动点,我还可以一步一步踩着地上这些发出绿光的格子前进。看着这些绿光我有点发慌,但仍然镇定了下来,内心开始盘算:我可以移动到任意一个绿色格子上,如果正好走到怪物旁边,我就能用草叉给它一记千年杀;如果走不到,还可以再走格子移动一次,或者采取防御姿态等怪物前来送死。总之每回有两次行动的机会,鉴于怪物的方位不明,我还是选择移动到屋门外不远处,并以防御姿态结束行动。
之后就轮到纳玛行动了,大家战斗都这么讲次序也是出乎我的意料,可能是咱们村的素质教育工作卓有成效吧。纳玛胆子大,走得比我远一点,她发现了躲在迷雾里的那头怪物,原来是只流着哈喇子的水鹿。纳玛停下脚步,张弓搭箭,“咻”地一箭正中水鹿的脑门。我看到它身上浮现出“血量-3”的文字,也不是很明白,心想这水鹿莫不是个数学家转世?然而来不及多想,水鹿还没倒下,现在轮到它行动了。
不出意料,那头傻鹿自己走到了我旁边。受死吧!我见机狠狠一叉扎中了水鹿,这家伙剩下的3点血量瞬间清零。奇怪的是,惨叫了一声的它竟像一张纸片一样,轻飘飘地倒下消失了,完全没有看上去那样结实和可怕。
还好我未来老婆不是纸片人,不然以后都不敢冲了。我扫了眼纳玛,她看上去如释重负,危险应该是暂时解除了。我也松了口气,随即感到一股力量从身体里涌出,似乎自己能领悟一个新的能力。想了一想,我选择了嘲讽技能,这样受到嘲讽的敌人就只会攻击我,而我还能获得额外的护盾,可以帮同伴抗伤害,甚妙。想到自己不断积累战斗经验就会越来越强,我不由得踌躇满志:我成为大英雄的道路就此开始了吧!
扑灭了村里的大火之后,我突然想起了另一个多年好友泰尔米娅。她之前约了我和纳玛今天在村外的古塔里见面,我俩便又急忙赶路过去。等到了地方,我们发现泰尔米娅竟也刚用念力法术操纵火焰烧死了一只发狂的野猪,我猜测她额头上很快就会有个雷劈的标记了。泰尔米娅手里拿着一根法式长棍,兴冲冲地和我们说她似乎受到了某种神奇的召唤,要去清剿这些异怪来保护我们的村子。我和纳玛也深感这些怪物留不得,二话不说就加入了她的队伍,于是异怪讨伐队“波什的战锤”便在那天正式成立了。
啥?你问我为什么叫“波什的战锤”?因为我平时和纳玛联机玩《全战战锤2》啊,所以看到泰尔米娅提出这个队名我“啪”地一下就选了,很快啊。总之队名喊出来响亮霸气就行了,细节不是很重要。
从那天起,我们就以村子为中心,逐个扫除周围地区的异怪。这个过程相当危险,每到一个新地区,我们要先花上一段时间探查地形摸清环境,才能找到异怪将其讨伐。需要当心的是,那些潜伏的异怪很狡猾,还会偷袭。如果我们只派一两个人去探索,就很可能遭到异怪的伏击,陷入被动。但如果我们三个一起去,那些异怪就不敢现身,直到我们找到它们的巢穴,将其一举剿灭。
每次打赢了异怪我们三个都会变得更强,像我原来只能嘲讽一个怪物,后来就能嘲讽俩了,再后来直接“在座的各位都是XX”,效果瞬间拉满。
除了掌握新能力之外,我们还能缴获到可以提升各方面战斗力的武器装备。由于没人认领也没有警察叔叔,我们也只能勉为其难自己穿上。这下不仅省了钱,还不用经常回村里铁匠铺打造更好的武器装备了,真是一举两得。而清除了当地主要的异怪之后,我们还需再花费些时日彻底清理异怪的痕迹,恢复当地被破坏的村庄设施和自然资源,使得村民们能够供给我们制作武器装备的原材料,并在怪异再次入侵时助我们一臂之力。
虽然那一趟漫长的征程现在看似乎很顺利,但其实艰难得很。因为那些异怪也会吸取战斗的教训,在每场战斗后得到进化,甚至还会加入我们没见过的可怕怪物。不仅如此,它们显然在有计划地入侵我们的村庄,每隔百来天就会组织一只军队进攻我们收复的地区。为了保护家园,我们只有和时间赛跑,不断发现和扫荡未知地区的异怪,才能拖慢它们入侵的脚步并抢先收复全境,从而捣毁它们的老巢。
本来以为端了老巢就大功告成,可事情没这么简单,过了一段安宁日子后我们才得知,那些怪物竟然又卷土重来了。不过这次上阵杀敌的,可也不止我、纳玛和泰尔米娅了。
在我们征伐异怪的年月里,“波什的战锤”名气越来越大,慢慢就出现了一些想要加入我们的年轻人。不过这些新人也是难伺候,不仅不主动来找我们,还得我们去当地找,找到了还得帮他备好武器装备才能上路,好生麻烦。但是有个小可爱是个例外,那就是我的宝贝女儿昂玛。哦对了,忘了跟你撒狗粮,我和纳玛在还乡后结婚了,很快我就开心地当上了爹。而我的女儿昂玛长大之后得知了我们的事迹,也学我想当个战士。害,这就叫有其父必有其女,我很欣慰,也没拦着,带着她一起去向远方,踏上了更漫长的征程。
这一路上除了每天打打怪,倒也能遇上些稀奇古怪的事解解乏。你看到嵌在我右眼眶里的这块石头了吧,它就是我们在一个地洞里遇到的。当时它镶在一块奇异的石板上,也不知道是谁的东西。说实话,我那时隐约感觉这石头绝非凡物,有些好奇,就自作主张拿刀想把它撬出来。结果撬了一半,那石头突然发光,一下子飞了起来,直接扎我眼眶里去了。
说来也怪,按理我应该疼晕过去,可我实际上一点感觉也没有,好像这石头是长在我脸上的一样。不过它的确不是凡物,我这条结晶化的麒麟臂就是拜它所赐。它的力量似乎能改造我的身体,让我变怪异的同时变得更强大。大概这就是我们这些异怪讨伐者的命数吧。
像我那婆娘纳玛也是如此,她被怪异附身后脸上长出了蓝色的角。而泰尔米娅就更离谱了,当年她说受到了召唤原来是野性的呼唤,现在她可和德鲁伊似的,长了个毛茸茸的狼人脑袋,而那对尖锐的狼牙曾经可咬死了不少异怪。你要是在村子里见到她们,也不要害怕。总之我们这些奇人呐,必有奇遇吧。
再往后的事你大概也听说了吧,异怪发动了异能,天降暴雨,土地被淹,村民们流离失所。幸运的是我们得到了其他族类的帮助,成功唤醒了沉睡的守护神,将异怪彻底消灭了。自那之后,我们又回到村子里,过上了安定又平凡的生活。最近好像传来风声,又有新的怪物出现了。我女儿昂玛一听就来劲了,拿上我的火焰大宝剑就出了远门,估计又拉起了一只新队伍和异怪战斗着吧。我年纪大了,就不跟着拖她后腿了。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我想很快也会轮到像你这样的年轻人登上舞台了吧。
天色不早了,我说累了,想歇一歇。年轻人,有空再来陪我这个老头子聊天吧。
对了,走之前,我还有个问题想问,一进屋就看你眼熟,却不知你叫什么名字啊?
——老人家,您认不得我了?我叫科蒙,是您这位英雄一生传说的亲历者、传颂者、以及继承者啊。在您生命最后的回光里,我也没有缺席。
——虽然您的传奇即将落幕,但我的传说,如您所言,才正要开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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