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采都在《偶像的黄昏》里面批评了自因的从理念到存在,低级物不可能生成高级物因为低级物是由高级物生成的,同样高级物也是高级物生出的,并驳斥这种观点,将此类的哲学家称之为结蜘蛛侠网的脑力残疾,他是否映射的是黑格尔的《小逻辑》呢?(详见《偶像的黄昏》尼采,商务印书馆,大概在20-30页左右。)
维特根斯坦主要在此书里探讨了歌德的颜色观点(这点可以看看《黑格尔传》也有提及,好像是黑格尔看了歌德的颜色理论表示赞同,该自传的作者持反对意见,认为歌德没能成功重现牛顿三棱镜分解色光的实验)和牛顿的颜色观点,并提出了自己独特的颜色观点。
首先,维特根斯坦认为颜色是一种根据个人的视觉印象会有不同的改变的主观印象,而非一种人人看而皆准的现象。同时,还探讨了三种类型的人,如色盲、正常人、盲人。认为想要教给盲人什么是看见,教会色盲什么是所谓正确的色彩都是很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如果是正常人,可以不用描述就可以教给他们早已经学会甚至习以为常的东西;如果要教给他们什么是看不见,只需要把他们的眼睛蒙上,就可以让他们体验到这种触觉感受的系统;但是想要教给他们色盲者眼中的世界则比较困难,色盲者可以通过假装而像演员一样说出正确的被教导的台词,如果有一个色盲部族,而正常人是稀有案例或者有能凭借某种特殊条件存续的一个盲人部族,能看见的人是一些稀少的例子,那情况会不会大有不同,色盲者说错了某种颜色词语的用法,相对于色盲者部落而言,但其实恰恰对于正常人类是正确的,而正常人类无法看到色盲者眼中的世界,所以注定无法理解。正如维特根斯坦所说:“我不能教会某人连我自己都不懂的语言游戏。”维特根斯坦还提出了象棋的玩法和高等数学是否可以告诉某人另一个某人没有掌握,同时探讨了告诉没有掌握的人和掌握的人的区别,同样他还设想了一个智力缺陷,不能玩任何游戏和理解任何游戏的民族,告诉他们可能会有什么不同,如果他们注定无法理解的话。
维特根斯坦对于颜色在他的《哲学研究》里就初见苗头,比如他在讨论玫瑰花的红色在黑夜中是否依然是红色这个语言游戏里就有探讨。牛顿的颜色观点主要是通过物理实验,一束太阳光也许可以称之为白光射到三棱镜上,光线被分解成几种不同的色光,打到阴影的墙面上。这已经被科学界给证实了,因此现代人普遍认为白光是由几种的不同的色光组成混合而成,白光反射一切色光,而黑色吸收一切色光,当然也有紫外线和红外线这些很难感知到的光线。而歌德则提出光是由白光和灰光以及黑色混合而成的,维特根斯坦在文中表达出这个意思,注定再多的黑暗和阴影也无法诞生出一束白光,歌德的颜色观念偏向于神秘学与文学艺术的创造性思维观念模型,而非实证主义的。维特根斯坦主要想探讨的是一种关于颜色概念的逻辑,而非纯粹心理学的理论。比如他在本薄书末尾写到的心理学家如何知道一个人能够看见,通过实验对象在这样那样的环境或者情景下做出这样那样的行为或者描写,他还探讨了盲人如何知道别人是否能看见,通过做一个手势,然后让别人说出他做的手势,甚至有时候维特根斯坦走在路上,会被别人认为是瞎子,他通过表现一些行为或者描写解释来向别人说明他没有问题。维特根斯坦最先探讨的是间色概念,比如一种颜色和一种颜色混合而成新的颜色,比如蓝色和黄色混合而成为绿色,间色是单独的一种纯粹的颜色概念还是一种混合色。比如如果白色是混合的话,那么它就是蓝色—红色—绿色—黄色等的混合,却和别的纯粹的颜色概念相矛盾。他还探讨了白色是透明的,因为有的玻璃是透明色的玻璃,比如红色透明玻璃、绿色透明玻璃等,维特根斯坦一直认为白色是不纯粹的,维特根斯坦甚至想象了一种白色的玻璃,只能反映后面的灰色、黑色、白色的幽暗度就像黑白照相机一样。他认为白色是一种遮蔽,就像是雾一样,同时又是一种无色的透明。因为他拿一张白纸放在所谓白色无色透明的玻璃后面,显示的依然还是白色的纸,而如果玻璃有其它的颜色,比如红色透明玻璃那么白纸就会看起来显得是红色的。维特根斯坦认为黑色是一种很脏的颜色,它会污染其它的颜色甚至比如煤矿沾染的衣服也会变得模糊不清给人一种不干净的感觉;同样他也认为灰色是一种不会发光的颜色,人们一旦想起灰色就会想起燃尽的火堆,灰色的光是反射其他物体的光而获得,并不是一种微弱的白光或者电火花,纵然天空是灰色的,但灰色依然被看作不会发光的。他探讨的就是对象本身的颜色以及透明介质的影响,比如透过有色玻璃看窗外的景色,窗外的景色都被染色了,失去了本来的面目,或者水和空气、雾、光线等也是这种透明的媒介会影响事物本来的色彩。维特根斯坦还提出,当一张白纸有光照的时候是白色或者阴影下的灰色,甚至没有光源时便是了黑色。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夜晚,关上灯,用素描本观察着周围的一切并画下来和正常打开灯的世界一样?颜色到底是什么?是特殊环境的视觉印象?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改变?这样的概念该如何界定?有时候远处的东西看起来很小,很小的东西却不一定是远的。比如一张黑白照片,有个金发的男孩和一个深色头发的男人站在一堆黑色的机器旁边。维特根斯坦依然可以在这张黑白照片里认出小男孩的金色头发,机器的颜色、铁丝网的镀色,是因为在拍照片之前观察到的现象或者印象?维特根斯坦说那张照片看起来就是如此,维特根斯坦主要还是根据黑白电影举例子,白色的电影屏幕仿佛是一块透明的玻璃一样,电影开始放映后,就仿佛电影演员和电影就发生在这块窗子背后,虽然是黑白的,但放映机发射出的光线将白色、灰色、黑色用细腻柔和的质感涂抹在电影里,那些精密的笔触足以勾画除电影人物独特的感觉。很难不让人觉得歌德说得不错。就仿佛一场积雪将自己独特的物质给涂抹覆盖到了现实世界里。维特根斯坦甚至认为黑色才是事物和世界本身真实的颜色,所谓一般的光照下的颜色不过是经过白光影响后的产物。
维特根斯坦认为所谓的颜色概念只不过是人们习以为常,少数服从多数的结果,正常人从来也看不到色盲的世界里红绿色是什么样的?如果有一个人能正确的认识看到色盲的颜色和正常人的颜色,那么他的教导我们理解?看见和知道如果作为谓词,会有什么区别?哲学根源是不定,却有现象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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