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来到1994年,“大狗”也有了自己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尽管只是在工厂流水线里帮忙生产一些小中型电力变压器,但每天的工作量也让他过得非常充实。
那个时候的文娱形式简单又单一,很多人下了班之后会选择在舞厅里逗留,也有一些人会选择在工厂旁边设立的临时场地里打羽毛球。对于“大狗”来说,他每天的消遣方式都不一样,比如昨天他带着春兰去看了一场电影,场地选择在发小的发廊,影碟则是从领居家薅来的,按下遥控器上斑驳的播放键,屏幕上的汤姆汉克斯正在说着那句经典名言:
自从春兰选择和“大狗”在一起后,平常腻歪的时间也越来越多,“大狗”也渐渐断掉了与其他女人的来往,到现在他的初恋女友都不明白为什么当时“大狗”跟自己提分手的时候脸上仍挂着灿烂的笑容。
春兰知道“大狗”爱好听音乐,就找小董买了一把吉他,没弹几天就把五弦和六弦弹断了。小董觉得她并不具备音乐细胞,开玩笑道:“音乐不适合你,你可以去学学别的东西。”
春兰照做了,她觉得在男人的眼中,女人一定得掌握一些高雅且充满艺术气息的技能。随后她选择了跳交际舞。好景不长,春兰又一次“跟腱受伤”,并选择在医院修养了一周。在医院静养的时间她也没有闲着,她又选择了阅读,比如《安娜.卡列尼娜》、《呼啸山庄》等,翻了几页之后选择了放弃,这些对她很陌生的文字并没有帮助到精神匮乏的内心。
“做点什么呢?我应该做点什么呢?”春兰坐在病床上,看着窗外那片熟悉的天空,这是她这辈子第一次对一个异性这么上心。
让我们把视线回到另一位活宝那边,积攒了几个月工资的“大狗”,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做“有钱人的生活”,发工资的这一天,“大狗”选择请同事去喝酒。
推杯换盏期间,“大狗”开启了他的吹牛模式:“今朝有酒今朝醉,今天天王老子来了也阻止不了我的快乐”。几瓶啤酒下肚,“大狗”感到尿急,站在路边马路牙子准备嘘嘘,开闸放水期间,他忽然想起自己答应过父亲要早点回家,遂付完酒钱,骑着自行车就往家赶。
“大狗”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工薪阶层家庭里,他的父亲是一位机关干部,每天的日常工作是处理单位内大大小小的文书工作,写的一手好字,很可惜这一点并没有遗传给自己的儿子。
“大狗”的母亲是一位纺织厂工人,在家里说话很有分量,生下大儿子后,又给“大狗”生了一个弟弟,小名叫群儿。
群儿的性格与“大狗”截然相反,如果说“大狗”是炽热的火,那群儿就是寒冷的冰。他从小到大都不对家人表达自己的想法,很多情绪都选择收了起来,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个I人。在高中生涯里,群儿的学习成绩十分拔尖,老师吩咐的课堂作业能及时完成,在班上鲜少与同学起冲突,甚至多次模拟考都取得过满分,同学们都非常喜欢他。
功夫不负有心人,群儿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浙江大学。临近报道那几天,群儿提了个要求:“我可以去买几盘磁带吗?”父亲应允,家里很快回荡着各种港乐,Beyond、王杰、张学友、陈慧娴,这些歌手给这个小家庭制造了无数个迷人的夜晚。
暑假很快就过去了,群儿也迎来了报道的那一天,踏上绿皮车,经过了十几个小时的长途跋涉,父亲终于将他送到了浙江大学门口。
兴奋、激动、开心,各种情绪交杂在一起,群儿激动地跟父亲抱在一起,他的嘴里滔滔不绝地讲着:“我没有想到大学居然档次这么高,没想到学校大门这么好看。。。。”群儿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毫不在乎周边人异样的眼光,而面前的父亲早已经泪流满面。
他记得父亲性格非常好强,以前从来没有在自己面前流过眼泪,笨拙的他只好用手背擦干父亲的眼泪,安慰的话却一句也讲不出来。
“到了新的地方,要好好生活,好好念书,不要担心家里这边。。有困难。。记得跟家里提。”父亲语重心长地说道。
群儿点点头,拎着行李,背着背包去了新生报道处,看着一张又一张陌生的脸庞,他的心里感到害怕又紧张。
“同学,欢迎你来到浙江大学,这里是大一新生的报到处,你愿意遵从我们的校训“求是创新”吗?”
“我也愿意!”。“大狗”看着面前的女人,自己的脸颊因害羞而发红,因为春兰问他是否愿意跟自己结婚。
从医院出来后,春兰的心里已经笃定好了:我不能靠取悦他来得到想要的生活,我需要自己争取!
她趁家里没人,从衣柜中的首饰盒里拿到了自己的户口本。既然想要永远在一起,那只有婚姻可以帮助她实现这个美好的愿景。
“大狗”的内心五味杂陈,他的内心开始变得平静,以前那些不光彩的往事通通被他抛到了脑后,现在他最想做的是点上一根烟,亲吻这个女孩。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在水塘的映衬下,与蓝灰色的天空交融,风景很美。“大狗”无暇顾及,因为面前的这个姑娘美的令人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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