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列旨在翻译Titus Burckhardt所著的Introduction to sufi doctrine。本系列为三大论集。
伊斯兰教义作为一个整体包含在 Tawḥīd 中,即“神圣合一的附属品”。对于普通信徒来说,这种肯定是宗教清晰而简单的轴心。对于沉思者来说,它是通往本质现实的大门。沉思者的思想越深入到神圣合一的表面理性简单性中,这种简单性就会变得越复杂;直到达到一个点,它的不同方面再不能仅仅通过话语思想来调和。事实上,对这些对比的沉思会将思维能力发挥到最极致,而智性将以这种方式向超越所有正式概念的综合敞开。换句话说,只有超越形式的直觉才能进入纯一。
这适用于伊斯兰教的基本公式,即“见证”(shahādah),即“如果不是神性,就没有神性”(lā ilāha ill-Allāh),可以说,它“定义”了神圣的统一性。这个公式应该按照这里所说的翻译,而不是像通常的情况那样,“除了安拉之外没有别的神”,因为在其中保留 pleonasm 或 paradoxis 的表象是适当的。
它的第一部分,“否定”(an-nafy),以一种普遍的方式否定了与第二部分“肯定”(al-ithbāt)相同的神性概念(ilāh),而第二部分,即“肯定”(al-ithbāt)则通过孤立的方式肯定了同样的神性概念;换句话说,这个公式作为一个整体假设了一个概念——神性——但同时它否认它是一个属。这与“定义”完全相反,因为定义某物意味着首先确定它的“特定差异”,然后将其带到“最近的属”,即一般概念。现在,正如 shahādah 所表明的,神性正是由它的现实回避每个类别这一事实来“定义”的。这个段落类似于道家公式中隐含的:“可以遵循的道不是(真)道”和“可以命名的名不是(真)名”。【1】在这种情况下,就像伊斯兰教的“见证”一样,一个想法被暂时提供给思想,然后从所有类别的思想中抽离出来。
“如果不是神性,就没有神性”这个公式同时包含两个显然彼此对立的含义:一方面,它区分了神以外的人和神本身,另一方面,它把前者带回到了后者。因此,它同时表达了最基本的心理区别和本质的同一性,因此是整个形而上学的总结。
根据这个“见证”,神与万物不同,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与他相提并论,因为在可以相互比较的现实之间,它们的本质存在一些共同点,或者是平等的条件,而神性在这两个方面都是超然的。现在,完美的不可比性要求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与无可比拟的事物面对面,并与它有任何关系;这相当于说,在神圣的现实面前不存在任何东西,因此,在神圣的现实中,万物都是湮灭。“神曾经是神,在他那里什么都没有,现在他就是他曾经的样子”(ḥadīth qudsī)【2】。
因此,极端的“遥远”(tanzīh) 必然暗示着它的对立面。既然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反对神——因为它将是另一个“神性”(ilāh)——每个现实都只能是神圣现实的反映。此外,人们可能赋予 ilāh(神性)一词的每一个积极含义都将在 divinis 中被换置:“如果不是现实,就没有现实”,“如果不是力量,就没有力量”,“如果不是真理,就没有真理”。我们绝不能试图通过将神降低到事物的层面来构想神;相反,一旦一个人重新认识到构成它们的基本品质,事物就会被重新吸收到神手中。这就是象征主义 (tashbīh) 的观点,它是 tanzīh 的组成部分。
苏菲大师称不可分割的统一为 al-Aḥadīyah,这个词源自 aḥad,名词的意思是“一”,而对于从普遍方面出现的统一,他们给它起了 al-Wāḥidīyah 这个名字,源自 wāḥid,形容词的意思是“独特”。这个术语在这里被翻译为 “唯一性”。
至高无上的、无可比拟的统一是没有“面”的:它不能与世界同时被知晓;也就是说,它只是神圣的、直接的和无差别的知识的对象。另一方面,唯一性 (al-Wāḥidīyah) 在某种意义上是宇宙的对应体,宇宙正是在宇宙中神圣地显现。在它的每一个方面中——它们超越了无数——神独特地揭示了自己,所有这些都融入了独特的神圣本性中【3】。神圣统一性和神圣独特性之间的这种区别类似于吠檀多对Brahma nirguṇa(下梵)和 Brahma saguṇa(上梵)的区分。
【3. 在神圣的唯一性中可以构思出各种三元组,而且 3 是数字,它是合一最直接的“形象”。但是,苏菲派所确立的三位一体中没有一个严格地与基督教的三位一体相提并论,三位一体本身在逻辑上与永恒圣言的下降有关,而永恒之道是根据基督教的独创性所设想的。】
从逻辑上讲,纯一同时是无差别的,是所有区别的原则。作为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在 al Aḥadīyah 的意义上,它对应于印度教徒所说的“非二元性”(advaita);作为独特性,在 al-Wāḥidīyah 的意义上,它是每一种区别的积极内容,因为正是由于其内在的唯一性,每个存在物都与仅仅通过其限制的区别不同。事物以其品质而著称,而这些品质,只要是积极的,就可以根据以下公式转化为宇宙领域:“如果它不是(神圣的)完美,就没有完美。现在,普遍品质与神圣的独特性相联系,因为它们就像世界上内在的神圣本质的可能“方面”。
关于在他们身上显现自己的独特存在,他们可以比作从原则发出的光线,他们永远不会与之分离,这些光线照亮了所有相对的可能性。它们在某种程度上是被造物的“非创造内容”,正是通过它们的媒介,神性才得以触及,但条件是至高无上的本质(adh-Dhāt)【4】,它们的独特现实相吻合,仍然无法从一个相对的起点触及。这些光线的散布与我们看到的太阳光线相吻合,尽管由于它令人眼花缭乱的光芒,我们不能直接看到它本身。
【4. “本质”一词,在这里相当于阿拉伯语的 adh-Dhāt,既用于宇宙存在的活跃极点,如谈到宇宙的“本质”和“底质”,又在绝对和无限的现实意义上,当它通过其超越性与存在“对立”时,以及更不可置疑的,超越宇宙。】
我们不能忽视这样一个事实,即存在的基本方面也是知识的基本形式;普遍品质在智力中,也存在于本质中;在两者中,它们可以与白光中包含的不同颜色进行比较。此外,光的白色实际上是没有颜色的,这类似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合成所有品质 (Ṣifāt) 的本质不能与品质在同一平面上被知道。
对于心灵来说,完美的品质是抽象的概念;对于“品尝”事物本质的直觉来说,它们比事物本身更真实。所有苏菲关于神圣品质的言说等同东正教的沉思者所说的关于神圣的“能量”,他们同样认为这些能量是非受造的,但是世界上内在的:“能量”不能与它们所显现的本质(希腊语:Ousia)分离,但又与本质不同。正如圣格雷戈里·帕拉马斯(St. Gregory Palamas)所说,只有通过一种直觉才能构想出这一点,这种直觉“通过统一来区分神圣性,通过区分它来统一它”。
同样的真理也表达在苏菲公式中,它定义了品质与神的关系:“既不是他,也不是他以外的人”(lā huwa wa lā ghayruhu)。圣格雷戈里·帕拉马斯 (St. Gregory Palamas) 说,本质是“不可传递的、不可分割的、不可言喻的,超越了所有的名字和所有的理解”;它从来没有在“自身的本质之外”显现出来,但它的本质意味着“一种超时间的行为”,通过这种行为,它以某种方式被生物所接近,即“生物在其能量中与神性结合”【5】。
【5. 见阿索斯山上圣潘塔莱蒙修道院的修道士 Was sily Krivochene 所著的《圣格雷戈里·帕拉马斯的禁欲主义和神学教义》,由 H. Landvogt 神父翻译成德文(维尔茨堡,1939 年)。】
神圣的品质,每一个都是独一无二的,数量是不确定的。至于神圣的名字,它们必然是数量有限的,只不过是用某些基本类型总结的品质,并被圣经“颁布”为可以“援引”的“恩典途径”。但苏菲派所说的“神圣的名字”的意思是,世界上内在的神圣本质中包含的所有普遍可能性或本质。这个术语学只是《古兰经》象征主义的延伸。在《古兰经》中,真主通过他的名字来显现自己,就像他通过他的完美品质在宇宙中显现自己一样。【6】
【6. 在苏菲语言中,神圣的名字指定了基督教经院哲学所说的“浩瀚的存在”和“内住的存在”,作为祈祷的支持。前者与神在世界上的普遍内在性有关,后者与他在圣礼和默观视野中的“真实临在”有关。关于苏菲派的神圣临在理论 (Ḥadarāt),请参阅本书关于合一的章节。】
当被视为一种决定时,名称或品质是“普遍关系”(nisab kullīyah),在它们自身中是“不存在的”,因此在本质中是“虚拟的”和永恒的。它们只是被显现,即以独特的方式为人所知,就其隐含术语(例如主动和被动)的定义而言。这相当于说,神圣的名字或品质“存在”的程度与世界“存在”的程度相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可以说,世界上的所有品质在逻辑上都可以简化为普遍的品质,或者换句话说,可以简化为纯粹的关系。【7】
【7. 一些苏菲大师设想了一个介于统一和独特之间的神圣方面,他们称之为神圣的孤独 (Waḥdah)。在这一点上,区分或显现的可能性是初步的 “构想 ”,而没有被实际部署。神圣的孤独本身包括四个主要的“面孔”:知识 (al-ʿIlm)、意识 (ash-Shuhūd)、光明 (an-Nūr) 和存在 (al-Wujūd)。在这里,“意识”的概念必须超越其心理方面:它是见证人的质量(shahī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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