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什么?爱是自然远古的记忆,爱是人类精神的本能。爱是宇宙湮灭依旧存在的信仰,那爱是什么?我们自出生以来就开始被灌以「爱」的教育,但不仅教导我们的父母、老师,甚至成千上万对「爱」孜孜不倦加以讨论的书本,都无法给我们一个准确的爱的定义。但人们却时时日日将「爱」挂在嘴上,拿在手里,即使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它究竟是什么东西。很多时候我们困惑,我们「因为爱」而喜悦,又「因为爱」而受伤,当我们想解决「爱的问题」,却往往无从下手。你有没有想过,这一切会不会正是因为我们其实根本不知道,「爱」究竟是什么?
当我们提起对「爱」的定义,相信你其实也有一些你自己的答案。你也许会形容爱是一种情绪:快乐、感动、悲伤、心痛、妒忌;又或许譬如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鸣人与佐助,卷福与华生;再可能爱更加具体地附着在某些物件上,比如病时的一碗热粥、雨天的一把小伞、加班回到家还温热的晚餐。由此看来,好像「爱」总是不能直接地被认知到,而是需要通过一些物质的或者精神的媒介,才能显露出十分羞涩的冰山一角。
《东京爱情故事》中有一段我个人很喜欢的戏:赤名莉香和永尾完治一起走在上班的路上,完治看着莉香大大的单肩背包问:「我从很久以前就很想知道,你那个大包里面装了什么?」莉香笑着回答说:「爱和希望!」这段对话多年一直盘桓在我的脑海中,每当我问自己「爱是什么」,那个装着爱的大包就会跳进我的视线,告诉我谜底就在那两层薄薄的帆布中间。然后有一天我就突然间懂了——原来「爱」不是包中之物,而是包包本身。
爱是一个定义集,可以装进一切你想往其中收纳的东西:情绪、物件、回忆等等;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负面的,你往里装了什么,你的「爱」就相应地拥有它特殊的个人化色彩。爱之所以如此难以被定义,正是因为每个人都在享受着DIY自己的包包,所以当你我同样谈论「爱」,可见我们其实是在谈论着不同的「包」。所以会鸡同鸭讲,会对牛弹琴,会阴差阳错,会买椟还珠。
当然,你之所以打开这篇文字,耐着性子寻找答案,我想大概不是为了听我说这样一个如此模糊而又带着后现代色彩的「鸡汤式」解释的。你如果想得到一个可被理性思维所把握的、关于「爱」的概念的定义,一个较为准确的、可以称得上是「答案」的答案,那么很荣幸能向您介绍我的「大包」,以及它究竟是用什么材质、以什么方式编织剪裁而成的。
爱,是建立在认同的基础之上,以满足对方的价值需求为目的的价值转移行为。
著名鼻炎怪人齐泽克曾经说过:「真爱不是永恒的美,也不是一个平常的人,而是你能在平常的人身上看到永恒的美。」这其实就是在说爱之所以存在的基础:在个人的价值评价体系内形成的对另一个人的「认同」。
「认同」这个词在心理学中是有着特殊释义的,近些年也经常跟一些时髦的词搭在一起,组成了一些自由主义的景观,不过在此我们还是以这个词在中文语境中泛用的意义来解释,即是指「认可、赞同」。
认同是构成「爱」最首要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要素,这也是「爱」这个母题在人类的艺术作品中出现,往往能够带给人正向能量的原因。人是社会性动物,在满足基础的生存需求之外,最重要的精神需求就是被认同的需求。
而「爱」,则是认同的最高表现形式,「爱」无法脱离认同而存在。
因此,人们追求爱,渴望爱,实际更多是在追求「被认同」。而人们神化爱,甚至让爱冠上「是非不分」的罪名,最底层的逻辑其实是在寻求一种,只有幻想中才存在的「无条件的认同」。但真的存在「无条件」的认同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即使抛开寻求认同者的种种「条件」,认同发起者在产生「认同」这一心理过程时所必需的标准,也是不断随着发起者本人的情况而变化的,这就是个人的「价值评判体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价值观」。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十岁的你与二十岁的你就拥有可能截然不同的价值评判体系,小时候爱玩的游戏现在可能索然无味,小时候讨厌吃的东西现在也可能突然开始迷恋,这都是个人的价值体系在不断的实践生活中不断发展运动的结果。
所以,当你在认同他人或者被他人认同时,前提条件都是认同的发起者拥有一个较为完善的价值评判体系。这个体系最初基于动物本能,而后从我们的养育者处继承而来,再在社会生活及与人的交往中不断调整和完善,受到阶级、环境、他人的各种潜移默化的影响,最终较为稳定地成为我们社会活动的指导核心。
然而大多数人并不能清晰地分辨「个人的价值评价体系」与「场域的价值评价体系」,即是说对于万事万物的标准,特别是对于人的标准是未经思考的,直接拿来的,从来如此的。于是以这个「舶来」的标准来衡量他人,到最后发现即使他人符合了标准,你也无法真正给予他人那个所谓的「认同」。或者以另一种方式扭曲:无法找准自己在自己评价体系内的位置,只好不断改变自己以去适配他人的价值评价体系,最终精疲力尽、徒劳无功。这也牵涉到自爱与自恋的区别,我们在之后的章节里会更加详细地讲到。
那么,将他人摆在我们的评价系统中衡量位置,是「认同」之所以能产生的底层逻辑。而当他人通过这层有意或无意识的「评分」系统,又获得了一个类似「及格」的综合分数时,我们则倾向「认同」这个人。这个心理状态其实我们很熟悉,它就是「喜欢」。
当我们在谈论爱的时候,往往会同时谈论这样一个问题:爱和喜欢的区别是什么?我们往往能模糊地感觉到两者是程度的区别,爱相较于喜欢更浓烈一些。我们可能也会说出,喜欢和爱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存在排他性。但在我看来,比起用各种表端的现象去区分二者,喜欢与爱最根本的不同还是在于行动。
单纯的认同构成了喜欢,而爱则是建立在认同基础上的行动,这个行动的表现形式就是价值从自我向他人的转移。
在阐述认同的时候,我们提到价值评价体系,这是一个评价他人事物是否有价值的体系,那么就牵涉到一个概念——什么是「价值」。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价值是表示主体的需要和客体的属性、功能之间的关系范畴,它表示客体能否满足主体的需要以及满足的程度如何。价值的主体只能是人,任何价值都是对人的价值,满足人的需要的价值。价值客体是相对于主体而言的,指自然、他人和社会。人既是价值的主体,又是价值的客体;人不仅具有满足他人的需要的价值,而且自身的存在和发展就是一种价值。人的价值与物的价值存在着根本的区别。物的价值在本质上是由人所创造、赋予的,人具有一种任何物都不具有的价值,即创造价值的价值。
我们当下在讨论的人和人之间的价值转移,正是关于「人的价值」的范畴。当客体在满足主体需求的时候,客体对于主体来说即是「有价值」的,但当这个关系的主体和客体都是我们自己的时候,价值的概念就会短路成为狭义的「价值」,就是我在此所说的,可以经由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进行转移,最终作用于实在物质的类似能量的存在。
如果关于概念太过复杂,那么我们用简单类比的方法来说:在这个爱的理论体系中,每个人就像是一个固有的储水系统,价值评价体系则是水位标尺,而其中储存的水就是价值本身。所以直观地说,「爱」就是将我们自己储存的「水」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过程。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现实的人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和社会关系中从事生产劳动或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的人,只有现实人才具有价值,抽象的人是无所谓价值的。
当这个意义关系的主客体都是我们自己时,我们可以更好地触摸到这个「价值」的形状:我们花费时间价值读书,将其转化为自己的认知价值;我们花费体力价值锻炼,将其转化为自己的身体机能价值;我们花费脑力价值思考,将其转化为实践更好的指导方针,从而增加我们其他的价值。
因此,「爱」区别于「喜欢」的要点就是其中是否发生了价值的转移。我们认同他人的价值,并且愿意为增添他人的价值贡献出我们自己的价值,这就是「爱」。一个人常常把「爱」挂在嘴边,却从来不曾为他人的价值提升做过贡献,那我们就很难说这是真正的爱。不过如果一个人一直沉迷于为他人贡献价值,就能说是爱了吗?那也是不一定的,还是要看这个人是否对价值转移的对象具有基础的「认同」,以及下面我们将要说到的,这种价值贡献是否基于对方真正的需求。
所以「爱」实际是建立在一定「余裕」的基础上的。只有当我们拥有能满足生存需要的价值之外更多的价值时,才有可能将其转移给他人。但爱的奇妙之处就在于,当你向你认可的人转移价值的同时,转移对象的向好发展则会带给你正向的情绪(或不仅仅是情绪)价值,成为反馈增加到你自己的身上来。这也就是为什么爱能带给人能量,而所谓的「真爱」会让两个人都不断向好的方向前进。
当两个人互相「爱」着对方,那么价值就会流动起来,不断成就对方,成就自己。
说到这里,有人可能会问,如果我在节日的时候给我爱的人打钱,或者购买礼物,这算是完成了价值的转移吗?我会认为,算,但并不是你认为的那种算。之所以抛开经济学来谈「价值」,是因为当我们说到「钱」,其中就包含着你通过出卖劳动赚取一般等价物,再使用一般等价物进行商品交换(或不交换)的行为。即是说你并不是直接将价值转移给他人,而是将价值提供给资本或资本阶级,换取等量或(更多时候)不等量的货币,再将货币赠与他人或使用货币购买物品赠与他人。这个流程下来,他人得到的仅是货币(一般等价物)或有价值的物,你所转移给对方本身的价值仅仅是赠送行为产生的情绪价值——开心,惊喜,或是感动。
但我们可能都曾无法避免地收到过不合心意地礼物,不好拒绝又不想收下,既担了人情,又平添杂物。我们点头接受「爱」,却又不禁想问,这真的是我需要的爱吗?这就牵涉到我们接下来要说的,爱的第三个要素了。
我们常常会打趣,这世界上有种冷叫「你妈咪觉得你冷」,有种饿叫「你奶奶觉得你饿」,我们因此觉得好笑又头痛。虽然我们常将这种「误解」看作是「爱的错误表达方式」,但实际上这种想法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其中我们真实的需求并没有真正地被了解和倾听。
当然,孩童时期的我们还缺乏准确的判断能力,常常搞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真的需要一件棉袄或者一顿大餐,但当我们都走向成年,有了较为完善的价值评价系统,那么这种「忽视」和「误会」就不仅仅是「大人」的「自以为是」了,而是一种以爱为名的「自我满足」,是一种不自觉的「自恋强迫症」甚至「权力享乐」。
向他人转移价值时,是否真正了解对方、听取对方的需求,决定性地影响着我们最终是走向「爱」还是「自恋」。当你向他人转移的价值只是建立在「你觉得好」的自我投射上时,价值不会增加到转移的对象身上,而是会转移回我们自身的「虚像」,突然增加想象中自己形象的价值,即为「自恋」。关于自恋我们之后会更加详细地展开来讲,在此就不过多赘述了。
那么,「爱」有可能是独一人的事,与所爱之人无关吗?
我会回答,是也不是。因为判断认同、转移价值都是可以一个人单独完成的,转移不是交换,完全可以单向地进行,所以「爱」有可能是一个人的事;但听取他人的需求一定与他人有关,是他人积极参与的,是互相了解、沟通和交流的结果,而不是个人的推测,从这点上来说,爱不可能与他人无关。
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推知,听取对方的真实需求,与表达自己的真实需求,都是建立在「拥有自身价值评价体系的人」的基础上的。所以一定是平等关系下、能够沟通的两个人,才有可能探究爱的存在。
所以,「爱」一定是建立在两个平等的、具体的人之间的,应是充分听取对方需求的、而这个需求也与自身的价值评价体系不冲突的,价值的转移行为。
因此,恋物不是爱:你爱你的自行车,实际是爱拥有自行车的自己;恋事也不是爱:你爱画画你爱写作,实际爱的是做这些事时自己的体验;爱纸片、爱宠物、爱一个被你权力所控制的人都不是爱,因为对方无法向你表达真实的需求,一切都只是你通过对方的行为或通过幻想,当然最多情况下还是通过「自我投射」得到的推测。这不是「爱」,而是「自恋」。
可见,爱是认同、沟通与奉献三位一体的存在,缺少任何一个要素都有可能指向其他心理过程,使价值不能确实地增长在正确的人身上。不过要注意的是,这依旧是在本文的理论体系中对于「爱」的定义,而不是对于「爱」的标准答案。它适合我,是我实践总结和验证后的结果,但它并不一定完全适合你。我尊重你对爱的定义,也捍卫你定义爱的权力。
但最重要的是,我希望你拥有爱的余裕,懂得爱的方法,这样才能让自己和所爱之人都能从爱中获得能量,再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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