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世纪福音战士》最后两集,通过意识流方式展现了碇真嗣的一系列心理活动。选择这种手法也许也因为缺少经费这样实际客观原因,但这使得这段变得更有创作代表性和哲思。
他的觉醒导致“人类补完计划”失败。那计划是什么?人类要补什么?回到上篇开场讨论的问题:人类妄想成为神。动画隐晦地暗示过: 想为神,先得死。
所谓的“人类补全计划”就是让所有人都回归莉莉丝整体,全体人类化为LCL液体后,莉莉丝和亚当结合成为神。这是唯一的途径,因为人类无法依靠自身成为神。
这也是很多电影、神话和哲学的思考:可以是万物归一、道生一、一生二。可以是绝对大生灵。可以是阿凡达里整个星球共享一个意识体的设定。可以是阿西莫夫的盖娅星系。
而在这些讨论中,“我”这个概念被频频定义。很多人会觉得这样的连接, 我们就失去了秘密,失去了作为个体——“我”的意义。 那首先需要明白:
可能第一反应会回答:我是女生/男生(性别),我是设计师(职业)、我今年28岁(年龄)、我喜欢看电影(喜好),我在未来想成为书店老板(梦想)。
但是这些都是社会关系的记忆碎片并不等于“我”。过去的记忆不等于我。
想要成为老板的我并不是我,“我”这个概念不是需要成为的。
“我”不是过去记忆的结合,也不是未来的可能性,那我是谁?
我展示给他人的外表,用来表示我的符号,不等同于我自己。
让我们把真嗣也剥离彻底一点: 脱离驾驶员身份,褪去世界背景,他的衣服和鞋子,他的身体外貌, 所有这些限定和范围。
在这样彻底空寂环境下,人还能认识自我吗?动画明确给出了答案: 不能
因为这里只有你,如果没有自己以外的存在,你就不会知道自己的形态。
看到别人的形态才能知道自己的形态,看到自己与别人之间的障壁,才能想象出自己的形态。
这就是英国18世纪经验论哲学家贝克莱说过的: 存在就是被感知。 如果某物没有被感知,就是不存在。当没有外在参照物之时,我们无法认知自我。 我们是通过他人和客观环境认识自我。
美国社会学家查尔斯·霍顿·库利的 镜中我理论 也说过:人的自我认识是同他人的社会互动中形成的,他人对于自我的态度和行为是反应自我的一面“镜子”,我们借此来了解自己。 也就是说自我是相对的一种概念。
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由一系列的印象而组成的,这些印象是我们通过我们的感官而获得的。
我们对于自我的观点都是有感官获得,印象和观念都不等同于自我。
We are nothing but a bundle or collection of different perceptions,which succeed each other with an inconceivable rapidity and are in perpetual flux and movement.
我们什么也不是,不过是一系列不同感知的集合,永恒地变换流动着。
世界的真实性是哲学的一大命题,让我们先退一步,承认世界的客观性,我们可以被感知,而这种感知可以反映自我,那又会发生什么?
真嗣一直渴望得到父亲的关注和赞扬,明日香恐惧不被肯定的质疑中,她怕被抛弃。他们都极其在意他人的评价而活在地狱中。他们都觉得自己消失没关系,不管变成什么样都没关系。害怕被人讨厌,感到空虚和寂寞。
萨特详细解释过:如果你不能正确对待他人,那么他人便是你的地狱。如果你不能正确对待他人对你的判断,那么他人的判断就是你的地狱。如果你不能正确对待你自己,那么你也是自己的地狱。
动画中说,因为人总是这样感到身在地狱里,觉得寂寞和恐惧,所以才有完成心理补全计划,想把身心都交叠,人类是脆弱与弱小的集合,所以必须互相补完,否则无法生活下去。为了回答我是谁,为了获得活着的价值,真嗣选择了驾驶EVA,但除此之外一无所有。
当我们有了自我意识,就会意识到他人的存在,进而开始产生比较、欲望和嫉妒。
人类的罪又开始循环。
《圣经》早就暗示过:亚当夏娃在吃了智慧果实之后的第一件事是用树叶遮羞:因为他们意识到了彼此的存在,开始介意。
明明《圣经》的作者(如果真的有)可以用一万种方式来揭示人类拥有智慧后会发生什么,使用工具,识别万物,开始说话。但却用了树叶这一精准的形容来暗示“自我意识形成”。即使带有原罪,但真嗣好歹也是主角,拯救了人类,那我们可以说他不一样。
因为选择做自己,而放弃了“回归计划”,也即是放弃了人类升级计划。
因为想做自己而放弃人类补全计划。因为想证明给父亲看自己有能力而选择驾驶eva
也许隐藏在这些荣誉之后的是真嗣一点点自私的心情,但是我们好像可以原谅他。
所以问题也就成了, 带有私心的做好事算不算有道德的超级英雄?
一个富豪日常向慈善机构捐钱,帮助了很多人,但是他其实是想要获得尊敬和名誉。这位富豪人算道德之人吗?功利主义者或许会回答是,但作为功利主义反对者的18世纪德国哲学家康德会说,不是的。
“善良意识之所以为善,并不是因为它所促成的东西和它所实现的东西,也不因为它易于达到预期的目的,而仅仅是因为意愿而善,也即是善的本身。
康德更看重动机而非达到的效果。例子里的富人即使拯救了全世界,但他并不是一个道德之人,因为他并不是出于道德的动机。再来一个例子, 一个普通人日常做义工,不求回报也不求名誉,他只觉得帮助他人让他感到开心,他是道德之人吗?
没有了私心的普通人算道德之人了吗?康德仍然说:“不是的。”
“无论这类行为是怎样合乎责任,无论怎样亲切,却并不具有真正的道德价值……道德的行为不是出自偏好,而是出自责任。” 这类行为 “可受到褒奖,它值得赞赏和鼓励,但却不值得推崇。” 即使一个人做事的私心目的就是获得内心满足和快乐,但仍然是 出于某种偏好 ,因此这件事“缺乏道德的意义。”
在康德看来, 一位毫无同情心甚至厌世的人帮助了他人,但这次帮助并未触动他,他仅仅出于责任实施了行为,这样的行为可以说具有真的道德价值。 康德如此高甚至古怪的标准已经可以媲美与宗教里的“大爱”了。他看似在否定我们的道德价值,但他想说的是正当之事不能出于偏好和目的去评判。
具有道德价值的行为只能是出于责任,而责任是在规律下做出的必然性行为。“不要将人看作手段加以对待,而是应看作目的。”
基于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有时候我们会突然被反派所吸引了,因为当他们流露出善意之时(不出于怜悯同情),是出于责任。
所以到了最后,我们可能会绝望发现, 人类的存在的意义到底在哪儿? 我们无法认识自我认识自我后又陷入无形地狱甚至连可以打败“地狱”的善可能都是伪善。
休谟说我们通过数学、物理,或许可以理解世间事物的运作方式。但不要妄想成为神,甚至替代神,我们只是凭借感性在理解世界。但康德说 “人的理性为自然立法”。
有多少人就有多少真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解释权和追寻意义的方式。我们需要找到自己定义的真实,这样的使命是不能带着自我讨厌感去追求的。
让两者稍微结合一下,再加上加缪、尼采和斯多葛斯学派的世界观,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
即使活在一个荒谬的世界,即使我们的理性和感性不足以支撑我们去理解“真实”,我们也不是没有意义的存在。因为追寻意义比真相更重要。因为认识到荒谬后,如何活下去更重要。因为我们是“超人”的过度。
all that we see or seem is but a dream within a dream.
所见所感,皆如梦如幻如泡影。
评论区
共 条评论热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