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纹身的文章中,我提到了人类在发展之初是不穿衣服的,远古时期以躯体为美,人们喜欢展露自己的皮肤,并在皮肤上进行装饰,如今在一些地区的民族中还保留有这种习俗。
那么人是怎么穿上衣服的呢?羞耻心吗?不不不,从对于澳洲土著等低级文明的生活观察上,裸体并非什么羞耻的事情,甚至反而需要用一些装饰品来进行装饰,比如澳洲土著就喜欢用一些袋鼠皮制作的腰带上面挂上细狭皮条做装饰,而这些皮条完全无法遮蔽他们的下体。
因此在衣服成为人类生活必需品之前,并非是用来遮掩的,反而是用来凸显的装饰性物件。
所以遮羞的衣服的起源不能归于羞耻的感情,而羞耻感情的起源倒可以说是穿衣服的这个习惯的结果。
说到衣服的源起,就不得不提到服饰装饰作用的最基本意义——对异性的吸引。
爱斯基摩人因为生活在高纬度地区,面对寒冷,他们必须使用厚重的毛皮遮蔽身体,而衣物就成为了他们装饰用的基础。当然,作为毛皮衣物,以他们的缝制技术是无法在上面制作什么复杂的花纹,因此爱斯基摩人使用的还是在身体上增加装饰的方式,比如插上羽毛,用皮革和纤维制作绑带,坠上贝壳和特殊颜色的石块。
对于早期文明的人来说,平时是不用穿衣服的,只有在特殊场合,比如参加重大活动的时候,才会用服饰来装点身体,而最重要的活动就是舞会。
在夜晚的篝火旁,身上抹上最显眼的颜色,穿上坠有各种装饰品的腰带、头饰和臂环,然后热烈的展现自己的身躯,甚至是自己的下体,来表达自己是多么合适交配的对象。
通常装饰最华丽的是男性,因为在早期社会中,男性处于求爱者地位的较低位置,这和是否是母系社会无关。因为在低级文明中,女性无论如何总可以结婚的,而男性却必须用尽办法才能得到一个生活上的伴侣。
这与后来进入到更高文明层次的服饰逻辑截然相反,在进入到父权的农耕文明社会以后,女性为了能够嫁给更优秀的男性想尽办法装饰自己,甚至让大多数人认为,装饰是女性的天然权利。
如果还有人怀疑原始人的装饰完全是为了性的吸引,他只要去问问他们为什么要装饰就会明白。
“为了要使我们的女人喜欢”,澳洲土著这样告诉人类学者。
在弗林德斯岛当局下令禁止他们用脂油和赭土涂抹身体时,塔斯马尼亚族的遗民几乎酿成反叛的举动,“因为青年们都怕会因此失欢于他们的同乡妇女。”
从服饰的发展上来说,人类早期的衣服其实主要是御寒、防风、防虫、防御等实用作用,装饰品与衣服分开的,在一般情况下大家是不愿意穿衣服的,这一时期大部分衣服都是以毛皮为主,上面不做任何装饰。装饰更多的使用吊坠、绑带等形式来实现,增加自身的吸引力。
狩猎民族的这种装饰习性保留了很长时间,在后世的文明中,中国有记录的许多草原民族都有着类似的装饰习惯,他们通常喜欢装饰腰带、头饰、臂环、手指、项链,但是衣服都比较朴素,大部分都是毛皮,很少穿戴布衣,毕竟,布衣并不保暖。
但是,当人类文明进入农耕社会以后,生产力的发展与技术的进步使得人们驯化了棉、麻、毛等纺织物,人类研究出将这些纤维拧成线的技术,然后纺织技术出现了。
在文明发展的早期,还没有纺织机这种复杂机械,但是人类也可以通过编织技艺来制作不同花纹的纺织物。当然,花纹越多的布料,耗费的时间成本也就越多。
私有财产概念就此诞生,而过去那种老的“走婚”、“一妻多夫”、“一夫多妻”形式的配偶方式随着私有化的出现而被更加规范的婚姻形式所取代。
婚姻成为受到社会道德制约与法律保护的一种受到大众承认的固定关系。这似乎和衣服没有什么关系,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婚姻的出现使得衣服变成了一种区分。
比如居住于南非的夸祖鲁-纳托尔省的祖鲁族,未婚女性是不允许穿衣衣服的,这在他们看来是贞洁的象征,未婚的少女不穿衣服以示贞洁,而且未婚少女只能留短发。只有等结了婚,才可以穿上衣,并且留长发,婚后要用长发遮住胸部,以示对丈夫的尊重。在祖鲁族女孩成年的时候,还会有年长的女性来检查女孩是不是处女,如果是处女就会在她的额头上点一个红点来说明。
这种变化就来自于婚姻的出现所带来的改变,一旦结婚,配偶关系也就固定了下来,那么对婚姻的忠诚与自己财产的保护也就成为了一种社会共识。
谁也不希望自己辛苦养大的孩子到头来是别人的。而通过衣服来进行已婚与未婚的区分就成为了一种方式。而且私有财产的出现,使得身上衣服的华丽程度成为彰显拥有资源多寡的形式。
毕竟只有拥有许多资源的人,才能换取纹饰复杂的布料制作成的衣物。
纺织物所制作的衣服,也就自然而然的与社会地位相挂钩了。
当社会发展到国家文明之时,社会阶层显著分化,衣服所拥有的含义就更加丰富了,穿衣服不仅仅是穿在身上的遮蔽物,还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
现代英语当中 Clothes(衣服)、Clothing(衣服、服装)等,其语源都来自于 Clotho。
掌管人类命运的三女神中最年轻的 Clotho 象征着人的诞生,手执纺锤,纺出生命之线;另一位叫 Lachesis的女神是决定人一生的长短,第三位女神叫 Atropos 手执剪刀负责剪断生命之线。
其实这里可以引申理解为,当你降生时,你父母身上的衣服是用什么纺织而成的,那么你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
织物的出现,让人类发现了新的艺术表现形式,在地中海,人们喜欢把英雄史诗、神话故事等内容秀在织物上,有些挂在墙上,有些穿在身上。
因此一块布上,就可以展现一个英雄从生到死的故事。而人们也以这种形式来记录重要事迹,重大历史事件。因此才形成了命运三女神这样编织人生的传说。
在东方,则受到男耕女织礼教思想的影响,演变出了红娘的传说,通过红线喜结连理成为命中注定的有缘人。
形成这种认识的原因就在于不同阶层人所穿衣物的明显区分。甚至这种区分形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礼仪,最后被统治阶级通过立法固定下来。
在中国先秦时期,社会就被划分为“士农工商”,对应的衣着布麻革锦,而在周代形成建立的周礼中严格规定了贵族服饰的穿着,让服装成为了身份地位的重要标志,如果穿错了衣服,那就是“逾越”,很有可能会被治罪甚至被杀死。
而在西方,古罗马人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等级穿着。其服装逐渐从简单到复杂,穿着搭配也越来越讲究,基本可以归纳为托加(toga)、突尼卡(tunica)、斯托拉(stola)、帕拉(palla)、右肩系斗篷(lacerna)、带帽大氅(paenula)等几类样式。
托加是自由民出身的罗马男性的主要服装,也被称作罗马人的民族服装。
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在《埃涅阿斯纪》中写道:“罗马人是穿托加的民族。”托加最早可能出现于王政时代,通常用一大块羊毛织物做成,遮盖着从肩膀到脚的这部分身体。起初,古罗马的男女老少都穿托加。到共和后期,除了妓女会穿表示其职业的粗毛料深色托加外,只有男性公民才可以穿托加,因而托加成了男性公民的典型服装。到帝国早期,托加变得肥大而笨重,穿法也日益复杂,出现了褶皱和凸饰。此时的托加逐渐改变其作为人们日常衣着的功能,日益成为礼仪性的服装,成为上层精英喜爱的服饰。到了帝国后期,托加逐渐变小,但它仍然是罗马人的民族服装,皇帝和贵族们会穿着托加出席正式场合,参加重要活动。
突尼卡是一种套头衣,男女均可穿。一般是用两片毛织物在身体两侧和肩部缝合而成,留有领口和袖口,通常会在腰部系带,形成漂亮的衣褶,但在室内穿时则不用系带。若在公共场合,会把系带换成腰带,腰带上有钱包,用来装钱或贵重物品。古罗马男子通常穿长至膝的短袖突尼卡,女子则穿长至脚踝的长袖突尼卡。在衣料上,男子的突尼卡多用羊毛织物,而女子的则用亚麻布。随着丝绸的传入,到帝国时期,上层罗马人开始用丝绸做面料,并织有金线、绘有刺绣。
斯托拉是一种女式外套,模仿自古希腊服装希顿的女服,为古罗马已婚妇女及有罗马公民权的女子所穿。斯托拉通常用两块布料做成,在肩臂处用别针固定,在颈部留有开口。斯托拉的前后布料都比较宽,款式分有袖和无袖,有袖的斯托拉袖子一般会长及肘部。斯托拉通常穿在突尼卡的外面,长及脚踝。罗马妇女所穿的斯托拉的颜色相对较多,有红、黄、蓝、紫等颜色。
帕拉是一种模仿古希腊服饰希玛申的女式外衣,是一块长方形麻织物或毛织物,看起来像是外出时穿着的巨大披巾。帕拉通常被穿在突尼卡或斯托拉的外面。公元2世纪时,已有兼作面纱的穿戴方法。在寒冷的天气,妇女们会穿毛织物做成的帕拉;天气暖和时,则穿着用亚麻、棉花或丝绸等比较薄的布料做成的帕拉。帕拉的色彩如同斯托拉,也有红、黄、蓝、紫等颜色。
右肩系斗篷是一种从北欧地区引入的实用性较强的服饰,主要作用是防寒。下摆呈圆形,衣长略长于腰际线,多由短毛织物制成。古罗马人通常将其穿在托加外,穿时在右肩或前胸用别针固定,手臂可以自由地伸展。
带帽大氅是一种有帽子的大披风,类似于今天的套头式简易雨披,通常用来防寒、挡雨或旅行时穿用。带帽大氅的样式有几种,半圆、圆形和椭圆。带帽大氅多用两块或多块缝合起来的织物做成,如毛织物或动物皮革。中间留有一个开口,多为无袖。但也见有袖的带帽大氅,多用扣子或别针固定在肩膀或前胸。带帽大氅的实用性,使其不仅成为驻扎帝国北部边境士兵的军需品,也被基督教的僧侣所采用,后来成为一种礼服。
古罗马人的服装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作为一种文化符号,有其特定的象征意义和社会功能。
到了文艺复兴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产生,使得这一阶级迫切需要用新的衣着来区分自己与平民的差距,但同时他们又想要融入到贵族的上流社会圈子当中,于是模仿贵族的穿着就成为了一种风潮。
这种行为又让部分贵族感到不爽,于是贵族们努力让裁缝们设计出新的服装来用以表达自己身份的尊贵。
这种现象最终被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注意到了,于是他利用这一想法开创了一个伟大的时代,一个法兰西文化成为欧陆主流的时代。
路易十四能够被载入史册是有原因的,伏尔泰曾经说过,路易十四对法国的贡献要比他的祖先多20倍,就是他让全世界对文明与生活产生了无限的想象。路易十四创造了法国时尚产业,当时他引进了镜子,他为了制造镜子从意大利偷渡工匠,当时宫廷里的所有时尚前卫的东西都是通过班里报道出去,然后再得到欧洲各国的宫廷效仿。凡尔赛宫是法国建筑史上的经典之作,凡尔赛宫中最著名的大厅就是镜厅。镜子的发明在当时是极其先进的技术,他专门派人从意大利偷拍可以制作高质量大块镜子技术来制作镜子装饰镜厅。并且,厅内150只蜡烛的反射镜子里成为3000的烛光,让整个大厅照的非常亮,使得整个大厅非常的漂亮。路易十四是法国最出名的一个人,因为他戴着卷曲的黑色假发穿着王炮和红色高跟鞋,拄着手杖以芭蕾舞姿势站在那里。在15岁的时候,他获得了太阳王的美誉。
当然,路易十四这么做是有他的政治目的和考量的,许多人都认为路易十四奢靡成风,就像是他所创造的巴洛克艺术风格,在意大利语里,其实是一种贬义词,意为“畸形的珍珠”。
当路易十四继位的时候,才年仅5岁,宫廷由王太后主导,但实际上受宰相掌权,连年征战再加上宰相向金融家预支款项,并允许他们征收捐税和收取国家的收入作为交换条件。这些包税商从中获得巨利,引起了贵族的嫉妒和人民的愤怒。
之后从路易十四上位到他真正掌权,法国的叛乱就一直没停过,可以说法国实际掌控在各地的贵族手中,王族的权威凋敝,法国国王名存实亡。
这段经历对他产生了深远影响,他在不断的转移过程中,充分清楚了贵族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使得他想出了如何兵不血刃拿回主导权的方式。
24岁的路易十四亲揽大权,废除了宰相,迁移行政中心到巴黎郊外的狩猎行宫凡尔赛,并严格安排自己每天的日常,从起床到睡觉,分秒不差的过一天,而他的作息时间表则传遍整个法国贵族圈。
如果一个贵族想找路易十四办事,那就必须按照时间表来预约,不预约,是见不到国王的。而每天,路易十四都会穿着不同的华丽服饰,他的服饰之华丽,会让所有见过的贵族都自惭形秽!
路易十四的所带起来的奢华服饰风潮迅速席卷巴黎,然后是法国,最后是整个欧洲!伴随着的还有他所喜欢的一切事物,音乐、歌剧、美术、建筑等等,凡是路易十四所喜爱的,全都被全欧洲的贵族竞相模仿,到后来,欧洲的贵族们甚至以自己会说法语为荣,由此可见,这种影响力何其强大。
而且这种影响一直延续到了今天,如果你吃过法餐,那么你就受到了他的影响;如果你爱喷香水,那么你也受到了他的影响;如果你爱穿高跟鞋,没错,你仍然受到了他的影响……
路易十四统治的时代,是法式生活艺术盛行的时代。今天世人对于法式生活充满向往,而法国两个字所代表的所有优雅精致和浪漫,几乎都是在那个时代开始成形并确立下来的。法国的时尚、艺术、建筑、音乐,统统都可以追溯到那个时代。
而他追求奢靡的行为,并非无的放矢,他穿着的每一件衣服都是经过精心设计,其中用到最多的就是各种设计繁复的蕾丝边装饰,而这种装饰的制作在当时需要大量的裁缝耗费人力物力,这使得每一件顶级的时装的价格都十分不菲。
有学者研究后发现,一套路易十四的高级定制款服装所花费的钱,放到现在可以购买一艘私人游艇!
而很多贵族就为了在社交场合上不丢面子,为了一套衣服而倾家荡产!这个时候,这些贵族才会想起他们的法国国王。于是有不少贵族就这样天天等在凡尔赛宫外的小镇里,只期盼可以和路易十四说上几句话,求他为自己进行贷款,而路易十四贷款的要求很简单——抵押土地!
就这样,路易十四通过服装时尚从贵族手中夺回了国家主导权,甚至成为了欧洲国家中文化的标杆!
可以说,从路易十四开始,人们才意识到,原来穿衣也可以成为一种表达自我的手段,时尚的力量才真正展现在世人面前。
即使到了现在,法国依旧是世界时尚的中心,无数优秀的服装设计师、时尚达人们心目中的梦想之地。
从裸体到穿衣,人类走过了漫长的岁月,衣服从本质上来说,其实就是人为了美而创造出的第二皮肤,人们可以在这份可以随意更换的第二皮肤上肆意挥洒自己的创意与想象,不过现代衣服虽然没有了严格意义上的等阶之分,但依旧有着鲜明的区分作用,正如不同职业的人,有不同的职业穿着一般。
回望历史,衣服成为了人类必不可少的必需品,而伴随着的,是人们对于自身美的认知的改变,从身体美转变为服饰美,而这种变化还在不断持续着,伴随着人类的发展不断发展着,成为人类美学文化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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