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我回忆我的前半生,我会愿意从最初的地方开始。
我出生在一个旅行剧团。与大部分在路口插科打诨、为了一两顿饱腹之餐卖唱的流浪艺人不同,我们在东部地区小有名气,格雷法罗男爵是我们的资助人,他的名号为我们打开了很多方便之门。而作为回报,我们会身穿象征他领地的颜色——红色和灰色,随时随地尽可能提高他的声望。每年的圣灵节那段时间,我们会在他的领地里住上两周,为他和他的家人们表演。
在大多数城镇,我们的到来是一场娱乐盛宴,比冬季狂欢节还要热闹。剧团里包括了八架四轮马车和超过两打的表演者:戏剧演员、杂技演员、乐师、魔术师、小丑,他们对我来说都和家人没什么分别。
我的父亲是剧团的主人,同时也是个优秀的演员兼最棒的乐师。虽然他不是个真正的吟游诗人——能弹奏出带有魔力的曲子的那种,对于这方面天赋的缺失常常让他叹息不已,但仅就音乐上而言,我记忆中的他胜过我所见过的所有人。我的母亲也是个乐师,在加入剧团前,她曾是位贵族小姐。她告诉我,是父亲用美妙的音乐和更美妙的甜言蜜语将她引诱出来。
他们俩没真正结过婚。我的意思是,他们没费心专门区教堂找神父将见证些什么。他们认为自己已经结了婚,并觉得没有必要通知任何政府或神灵。对此我并不觉得尴尬,说实话,在我所见过的正式结婚的夫妇里,也很少有人像他们那样心满意足、忠贞不渝。
我就成长在这么一个充满艺术氛围的环境。在漫长的旅途中,父亲会坐在马车里,为我朗读那些伟大的戏剧独白。他一般凭记忆咏唱,雄浑的声音可以传到半里开外。他还会鼓励我朗读自己喜欢的段落,这让我逐渐爱上了吟诵优雅诗句的感觉。母亲会和我一起编歌,有时父母会表演一段浪漫的对白,我就在一边看剧本,同时琢磨着他们台词中对语气的把控和情感。
我是个好奇心旺盛的孩子,总是不停地问问题,剧团中每个人都是我的老师。有时会有旅行者为了安全找我们结伴而行,他们给我提供了额外的知识来源。一位旅行的律师给我大致讲解王国的法律——他可能喝醉了,也可能只是喜欢炫耀,没有意识到听课的只是个八岁的孩子。一名叫莱利的猎人教我如何辨别野兔的洞穴,他和我们一起旅行了整个秋天。
我还从一位……小姐那里听到了有关皇家法庭的肮脏内幕。我的父亲告诉我:“木匠就叫木匠,农夫就叫农夫,但是永远要尊称妓女为小姐。她们的日子已经够苦的了,礼貌一点总没错。”
她叫苏珊,身上有股淡淡的丁香味。她告诉我,永远不要做会让自己和亲人蒙羞的事情,以及,还警告我不要说梦话。
总之,我的童年充满了这样多形形色色的人。他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教给我不少东西,其中有一些在之后的日子里给了我极大的帮助。因此,我发自内心地感谢他们。
某个傍晚,我们在太阳完全沉下之前赶到了一个叫哈莱的城镇。在以往,不管我们走到哪里,都会收到当地居民的热烈欢迎,然后献给他们一场热闹的演出。但这一次我们遇了冷。
“你们不能留下。”市长说,“上次一个剧团在我们这里的演出引起了太多骚动,也惹了很多麻烦——太多酒精和刺激了。光架就打了两场,市民们把市政厅的门都拆了下来,桌子都打碎了,最后维修费用还是得我们自掏腰包。不少人最后发现丢了东西,布兰登家的一个女儿还怀了孕。到镇外去扎营,只要你们不惹事,没人会找你们的麻烦。”
我非常愤怒,等着父亲展现他的伶牙俐齿,解释我们和普通的流浪剧团的区别。我们不偷东西,也永远不会让事态失控,让几个醉汉就把我们演出的大厅搞得乌烟瘴气。
但父亲没有这么做。他只是点了点头,然后就往我们的马车这边走。临走时,他轻飘飘地丢下一句话:
父亲转过头,在市长脸上寻找听说过的迹象,“东部沼泽到韦德康特山区一带的领主,我们的资助人。”父亲望向地平线,“你们的领主塞梅兰乡绅是个很瘦的绅士,留着整齐的小胡子?他是个很有魅力的人,上个圣灵节,我们在男爵家见过他。”
市长沉默了一阵,然后说:“我能看看你们的资助证明吗?”
父亲递给他。他读了好一会儿才读完,然后重新叠好羊皮纸,递还给父亲。
“好吧,你们可以使用市政厅,但是必须保证别出什么岔子,还有不要出现粗俗的内容。我会派人随时盯着你们。”他最终作出了让步,但还是用狐疑和不满的眼光打量我们,语气也不甚礼貌。
父亲笑了起来,揉了揉我的头发。“为他想想吧,孩子。我们明天就走了,他却得和自己的暴脾气过一辈子。我们接下来向南走,那里有翠绿的水草,亲切的镇民,以及美丽的女人。”
“我能听见你们说话。”母亲在车里发出亲切的声音。父亲冲我眨眨眼,然后大笑起来。
霍普是剧团里最口齿伶俐的人,因此是收门票钱的最佳人选。他站在门边能确保没有人能凭威胁恐吓或是花言巧语免费进场。他穿着红色和灰色的小丑服,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每个人头要半个银币。没错,没有头的人可以免费入场。多谢,先生。”
看霍普工作是件有趣的事,但是我的注意被另外一边吸引了。大约一刻钟前,一辆马车驶进了市中心的另一边。市长和驾车的老头争论了一会儿,然后就怒气冲冲地离开了。现在,他又带了一个扛着棍子的高个警卫回去。我禁不住好奇心的驱使,朝他们那边走去,并尽量能听到他们说话又不会被发现的地方。等我靠近时,他们又在争吵了。
“……早就告诉你了,我没有执照,也不需要什么执照。小商贩需要执照吗?”
“我没想装成任何东西。”老头反驳,“我是个旅行商人,还是个游方巫师,你这个白痴!”
“重点就在这里,”市长固执地说,“我们这里不欢迎任何会带来麻烦的人,尤其是你这种人。赶紧掉头返回吧。”
“我才不会为了你这个蠢脑瓜淋一夜雨呢!”老头的情绪变得激烈,“我想住店或者在街上做生意可用不着你允许。快滚,否则我就让你见识见识,‘我这种人’到底能带来多大的麻烦!”
市长脸上闪过恐惧,随后又被愤怒取代。他一挥手,一旁的警卫就向老头走去。
老头站在原地没动,手上比划了几下,口中念念有词。突然间,四周狂风大作,他的身影也猛然变得高大起来。
“够了,”他用雄浑威严的声音警告,“再往前我可不敢保证会发生什么。”
警卫吓得僵在原地。过了一会儿,见没发生什么,他咬咬牙,继续走向老头。
“闭嘴,你这个老混球!别以为我不会敲你一下,让你用不了那些妖术。”警卫狞笑一下,一把扭过老头的胳膊,让他发出一声短暂的吸气声。
“干得好,汤姆。”市长显然松了口气,“把他带走,我会再叫个人过来看车。”
这时,从我躲的地方可以看到他的脸。他的表情从紧张变成疼痛,最后变成了愤怒。我看见他动了动嘴唇。
一道炫目的彩光从他指尖喷出,将市长和警卫笼罩在内。警卫松开了抓着老头的手,和市长一起惨叫着捂住自己的眼睛,然后慌不择路地逃跑,由于看不见,他们还摔了好几跤。
“滚吧!”老头生气地喊,“别再来烦我了,不让我就要点燃你们的血液,把你们的灵魂喂给恶魔吃掉!”
等到四周空无一人,愤怒平息下来,他疲倦地叹了口气。“这可真是糟透了。”他揉了揉被警卫扭过的肩膀,“你说他们会不会带一大帮人来报仇?”
有一瞬间我还以为他在问我,随后我才意识到他是在对那两头驴子说话。
“我也觉得不会,”他对它们说,“但以前也有事实证明我错了。我看我们还是留在城外,看看还剩多少燕麦吧。生意肯定是做不成了,银币也只剩下一个半,是今晚淋雨,还是明天挨饿呢?”
我觉得这幅场景很悲伤。一个孤身老头,身边除了两头驴子连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我们的剧团有时候也过得很艰难,但起码我们还有彼此。
我从一面墙后走出来,他注意到了我。“你好啊孩子,有什么你想要的?”
“那倒不是。不过我想,如果不提早做些准备,等到需要解毒的时候恐怕就来不及去找了。”上个月剧团演了十几次《贝里西斯》,我年幼的脑袋里充满了阴谋和毒杀。
他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告诉我:“我确实可以卖给你一些秋血草。但是你得知道,这东西只能解一些特定的毒,而且它本身也带有一些毒素。”
“噢,这我倒是不知道,我以为它什么毒都能解。”在剧本里,它被描述成能解一切毒的灵丹妙药。
“能不能回答我一个问题?”他指向市政厅的方向,“那是谁的剧团?”
“那是我父亲的剧团,他负责组织演出,同时决定往哪个方向走。”我说,“同时也是格雷法罗男爵的剧团,他是我们的资助人。”
“我听说过你们,优秀的剧团,声誉也很好。”阿本西给予了称赞。
“你觉得你们剧团需要帮手吗?”他问我,“我不会演戏,不过我会制作你们脸上的胭脂和涂料——里面不含铅和砒霜的那种。我还会制造灯光,又明亮又干净,各种颜色都可以。”
不知怎么地,我当时也有一种想让阿本西加入我们的强烈渴望。有一部分因素是阿本西提到这这些技能对我们来说确实很有用,但除此之外,我想是和他之前展示的那种力量有关。这种神秘的事物深深吸引了我,抓住了我那小小的好奇心。
“我得去问问我的父亲,我不能做主。”我告诉他,“但是我觉得我有把我说服他。阿本西,如果我成功了,你能教我巫术吗,就是你刚刚用出来的那种。”
听到我说的,他哈哈大笑起来。然后,他摸着胡子,露出一幅深不可测的表情。
阿本西最终加入了我们剧团,在熟悉之后,我就一直用昵称“本”称呼他。
从各种意义上来说,本都是个完完全全的好人。他看上去很胖,脑袋上也只剩后脑勺还留有一片灰发。他聪明睿智,大多数时性格都很和蔼,与所有人说话都和颜悦色的,常常说着说着就大笑起来。但他也有情绪激动的时候,当骂起脏话来,他的粗俗程度就像是喝醉了酒的水手。不过他只用脏话骂过他的两头驴——他给它们分别取名叫洛奇和比利。当没人的时候,他会用胡萝卜和苹果喂它们。
父亲对本十分尊敬,据他所说,本是个拥有环位的术士。我对此毫无概念,也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于是父亲向我解释,乡下人通常会把有施法能力的人通通统称为巫师,但在他们之中又有很大的区别。本是个术士,而且是掌握了环位法术的术士——哪怕只是一环,也依然是很了不起的人。
按照约定,本同意了教我一些小法术。当然, 当然,前提是我能够领悟,但从他的表情来看似乎对此并不抱什么希望。
“施法的第一步是感知,你要试着去感知充斥在我们四周的魔力,下一步才能尝试去调动它们。”每到旅途的休息时间,本就会把我带到一块没人的空地,然后教我开始入门。
我闭上眼睛,尝试去感知周围的东西。我感觉到微风在我的皮肤上吹过,草丛间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上风处其他人生火时飘来的一丝丝烟味……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我猛然睁开眼睛,直勾勾瞪着本。本被我的样子弄得又好气又好笑,伸出他的烟杆在我脑袋上用力敲了两下。
“你得把心思放空,什么都不要想,不要想着去主动寻找什么。你要让它们自然而然地出现,然后你再发现它们。”
我觉得这完全是自相矛盾的两句话——如果我什么都不想,又怎么可能去发现呢?但是我没有和本争辩,毕竟在这一块他有着绝对的权威。此外,我依然对那天晚上他施展的神奇法术感到着迷,因此我乖乖照他说得去做,尽可能把脑袋放空,然后,去被动地感知。
直到这一天结束,我都没有发现本所说的“充斥在我四周的魔力”。除去需要我帮忙的时间,剩下的时间只要我一有空闲,就会盘坐在马车里苦苦冥想。我的父母对我跟着本学习持有一种支持的态度,甚至,我能在他们眼里看到某种类似期盼的东西。
第二天也是如此,我尝试了一整天还是一无所获。但是,起码我可以做到基本的排除杂念了。当我把头脑放空,什么都不去想时,我感觉好像伫立在一片虚空当中,四周空无一物,没有嘈杂的交谈声,没有吹过的风,没有各种各样的气味。
等到第三天中午,当我又一次进入冥想时,这一次,我第一次感觉到周围的虚空中好像游离着一丝丝若有若无的东西,好像是线,又好像是烟或是胶质之类的东西。我一试着去感受它们,那些东西立即变得无影无踪,可当我重新入定时,它们又出现在我的周围。
我欣喜地把这一发现告诉了本,然后我看到了他脸上惊疑的表情。他反复向我询问了我冥想时的感受,最后把我撇到一边,沉默地思索着什么。他什么也没说,但从他的反应来看,我想我做得似乎很不错。这让我心中暗自得意。
“那么我们开始下一步,如何掌握发音和动作。”用过午饭后,本找到了我,宣布开始了下一阶段的学习。
之后的的好几天,我都跟着本学习如何施放第一个最简单的小戏法。我不断练习它的发音。这条咒语念起来很拗口,完全不像剧本台词或是诗歌那样有一种韵律的美蕴含其中,但同样对每一个音节的抑扬顿挫有着近乎严苛的要求。这对我不算太大的挑战,我又花了三天将它掌握得勉强算是像模像样。
最后,我跟本学习如何与材料建立起联系,在同调中将它变成法术的一部分。这个环节颇有难度,我花了三个星期时间才将它掌握。在这期间,我茶饭不思,每时每刻都将心思沉浸在这种神奇的技艺中。我的父母对此表达了一定程度的担忧,但本制止了他们。
终于,在我开始学习后的近第一个月,我施放出了我的第一个法术。
在众人的围观下,一片磷光苔藓在我掌心燃烧,火焰的温度并不烫。然后我闭上眼睛,用心去沟通我另一只手中的石头,口中念出那句我练习了无数遍的咒语。
我摊开手掌,上面躺着的那块石头通体开始变成乳白色,随后,它发出了耀眼的白光,明亮得把二十尺内都照得清清楚楚。
夏天快要结束时,我偶然偷听到了一席对话,然后就此宣告我专心玩乐的童年就此结束,第一次,对未来的概念进入到我的脑海中。
那是一天傍晚,剧团在路边扎营。本又教给我一种简单的小技巧,让我自己去练习。那技巧很难,当我还是还是逐渐掌握了它。我用了大概半个小时,而从本之前的语气来看,怎么说也要两三个小时。所以我就去找他,顺便向他进行小小的炫耀。
我一直找到父母的马车边上,然后听见他们三个的说话声。他们的声音很低,听不清完整的字句。我又走进了一些,然后听清了一个词——禅德里安。
很少有人没听说过禅德里安这个词,它出现在各种传说故事中,和恶龙、魔鬼、褴褛鬼那些东西一样,是在睡前故事中用来吓唬孩子的常客。在不同地区不同版本的故事中,他们总是以不同的面貌出现,带来不同的征兆,但唯一相同的是,他们总是预示着死亡。
全剧团的人都知道,父亲正在写一首歌。最近两年里,无论我们走到哪里,他都会去向当地居民收集故事和歌谣。一开始,他各种故事都会收集,吃人的妖怪啊,褴褛鬼啊,盘踞在深山中的巨龙啊。然后,他问起了禅德里安。
最近一年里,他关于禅德里安的问题越来越多,关于其他妖魔鬼怪的则越来越少。以往父亲作曲往往只要用一个季度,但这首曲子他已经写了两年多了。而且,在歌曲完成并准备好演出之前,他从不泄露一句内容。他只告诉母亲一个人,他写的歌里都有她的参与。灵动的曲调是他的,而美妙的歌词是她的。
我往他们那边又靠近了几步,脚步很轻。偷听不是什么好习惯,但这和我之后养成的某些恶习相比,这算不了什么。
“很高兴能和见识渊博的人谈谈这个话题。”这是父亲浑厚的男中音,“我已经厌倦那些迷信的乡下人了。”
“我不敢保证我知道很多,”本说,“但你尽管问好了,这些年来我也听过不少故事。”
“我想知道的首要问题是,他们到底有多少个?大多数故事都说有七个,但也有的说是六个,甚至有说五个的。《费利奥之歌》里甚至有整整十三个。”父亲问。
“这我知道。”本说,“是七个,这点应该没什么问题。在上古语中,‘禅’的本意就是七,‘禅德里安’的意思是‘他们七个’。”
“那事情就简单多了”,我听见父亲松了口气,“真希望我一个月前就问了你。你知道他们出现的目的吗?”他的语气说明了他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没抱什么期望。
“这可是最大的谜团,”本笑了起来,“鬼魂想要复仇,恶魔想要你的灵魂,褴褛鬼想要活人的血肉。但是没人知道禅德里安想要什么。他们总是突然出现,没有节奏,没有理由,仅仅是散播毁灭和死亡,然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想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比其他故事里的怪物更让人恐惧的原因。而且他们的传说太多了,很难进行追根溯源。”
“我们认为所有的传说都来源于同一个故事,”母亲对本说,“而且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我们已经有了一些猜测,都是从零星的片段里拼凑出来的,所以才令人烦恼——最难的问题解决了,细节上却遇到这么多的麻烦。”
“你们认为已经找到了答案?”本好奇地问,“那你们的猜想是什么?”
父亲轻笑起来,“这可不行,本,你得和其他人一起等着。在将它完成之前,我是不会泄露核心内容的。你可以帮我们加快完成它的速度。”
“好吧,那你们还想知道什么?”我能听出本语气里的失望。
“征兆。”母亲说,“所有人都同意他们出现时会有些征兆,但具体是什么,说法各不相同。”
“让我想想......”本说,“肯定有蓝色火焰。但这未必限定于禅德里安,有的故事里恶魔出现时也会产生蓝火,有的故事说幻境生物也会。”
随后是一阵沉默,本应该在思索,父母肯定正期待地盯着他。
“至于其他征兆,有一个的眼睛应该像山羊,或者没有眼睛,或者是黑色的,这一点我听说过不少次。我还听说,凡是禅德里安在的地方,附近的植物都会失去,木头会腐烂,金属会生锈......”他顿了顿,“但我不知道这是好几个不同的征兆,还是合起来算一个。”
“这下你明白我的困难了吧。”父亲忧郁地说,“还有一个问题,他们是每个人都有相同的征兆呢,还是每个人各有不同?”
“这我应该告诉过你了,”母亲有点生气地说,“每个人各有一个不同的征兆,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这是我的贵族妻子最爱的假说,”父亲对本说,“但这说不通,有的故事里只有蓝色的火焰;有的故事里只有动物发疯,没有蓝火;还有的故事里只有黑眼睛的男人和蓝火,没有其他的东西。”
“你这头呆驴,他们不是一定得集体行动,可以三四个一起出来。”母亲不耐烦的语气表明他们已经讨论过很多次这个问题。
为了缓和紧张的气氛,本开了个玩笑:“阿利登,你有位聪明的妻子。你打算把她卖多少钱?”
“很遗憾,我还需要她帮我工作,这是非卖—。”随着一声重重的响声,父亲的声音里混杂了带着疼痛的笑意。
“那么,本,关于他们,我还收集了两打名字,希望你能帮我看一下。”随后,他们又开始了讨论。
正当我偷听得差不多,负罪感正打算驱使我离开时,我听到父亲说:“关于这个话题的讨论暂且就到这儿吧。你说有事要和我们说?”
我打算在他们发现我之前溜掉,但我一步还没踏出去,本接下来的话让我定在了原地。
“是关于小科沃斯的。作为家长,你们可能很难看清这一点。这孩子非常聪明。不,‘聪明’不足以形容他,连一半都没有。他学鲁特琴学得有多块?”
话题的突然转变让父亲有些惊讶。“挺容易的,怎么了?”
父亲若有所思地捋了捋胡须。母亲替他作出了回答:“八岁。”
“我敢打赌,他只看一遍就学会了所有的和弦和指法,对不对?”
父亲看起来有点不安。“大多数时候是这样,但他也遇到过困难。和所有人一样,他在E大调和E小调上都遇到过很多问题。”
母亲柔声插嘴:“我也记得,亲爱的。那我想那是因为他的手不够大,那时候他还太小了。”
“我敢打赌,那些困难也没有持续多久。”本轻声说,“那孩子有一双灵巧的手。”
“那是从他母亲那遗传来的,”父亲面露微笑,“精致有力,特别适合洗碗。你说对吧,我的夫人?”
母亲打了他一拳,然后握住他的一只手,展开给本看。“是从他父亲那里遗传来的,优雅而温柔,特别适合勾引年轻的贵族小姐。”
本耐心等到他们调笑完,然后继续说道:“而且,我知道你们让科沃斯跟着我学习的用意。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们,这孩子有魔法天赋。我从来没亲眼见过有谁能刚接触魔法开始,只花了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就成功施展出一个戏法,哪怕是光亮术这样最简单的。如果这孩子选择钻研魔法之道,我相信他在20岁之前就能获得自己的法师袍。”
父母相互对视了一样,从对方眼里都看到了欢欣。父亲轻咳了一下,然后宣布:“科沃斯不会成为法师。他会成为一名真正的吟游诗人。”
母亲的声音里带着少许责怪:“我觉得你应该尊重科沃斯自己的意见。”
父亲对此非常自信,笑着说:“他会选择这条道路的。他是那么热爱音乐,热爱他的鲁特琴。我可想象不出他缩在昏暗的高塔里,整天埋于书本的场景。”
本点头附和。“如果科沃斯成为了吟游诗人,那他也一定是其中的佼佼者。他会成为一名杰出的大师。”
“科沃斯大师,我喜欢这个想法。”母亲说,“国王们会不远万里来听我们的科沃斯弹琴。”
“狂野的女人躺在他的腿上,”父亲热心地补充,“把胸靠在他头上。”
一阵由震惊和难堪产生的沉默。然后母亲语气尖锐,慢慢地说:“我猜你是想说‘凶猛的野兽把头靠在他腿上’。”
本咳嗽了两声,继续说道:“不管怎样,你们得尽早确定好科沃斯以后的道路,然后早做安排。”
“放心,本。”父亲作出保证,“现在他还小了一些。等到他十四岁,我会把他送到吟游诗人学院去。我们过得并不是很宽裕,但是这个钱还是能凑出来的。”
我悄无声息地离开了父母的马车,回到了自己的篝火旁,满脑子都是关于未来的念头。
以上就是关于我美满童年的全部回忆。那些我爱的人们——我的父亲、母亲、本,以及诸多对我来说像家人一样的剧团成员,他们给我留下的最后的鲜明的记忆止步于此。
如果可能的话,我愿意付出我的一切来换取时间就此停驻。但世界的法则是如此残酷,它以一种坚定决然的姿态向前走着,无视任何人的哀求和阻挡,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再也没有比这一年给我留下的印记更深的了,无数个晚上,我都会在这个印记的折磨下辗转反侧,难以成眠。
“树!”喊声从车队最前方传来,“一颗大橡树把路拦住了!”
父亲正在为我背诵一段独白,他不耐烦地叹了口气。“看来今天我们是走不了了。”他看了看天色。
“我倒觉得不错,有机会吃顿热饭了。”母亲说着,从车厢后面走出来,别有深意地看了一眼父亲。
“科沃斯?”母亲叫我,“你能去找些鼠尾草回来吗?”
“我不知道这边长不长这种东西。”我的声音带着些许怀疑。
“找找总没坏处,能找到的话,就带一大捧回来,我们可以晒干了以后用。”她眼角撇着父亲。
我答应了,虽然和往常一样,我找到与否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
父母做饭时,我往往要么会有点小活儿要干,要么本会把我叫去练习曾经学会的东西,但我清楚这只是支开我的借口罢了。对此我表示理解,在路上旅行很难拥有隐私,他们和我都需要独处的时间。
我希望他们好好度过了最后那几个小时。我希望他们进了马车,在彼此怀中相亲相爱。我希望之后他们就躺在一起,小声聊天。我希望他们一起唱了歌,就像他们往常那样。我希望他们一直在一起,彼此相亲相爱,直到最后一刻。
这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希望,而且已经没有意义。不管怎样,他们最后都是会死。
阵阵浓烟从某个方向升起,悬挂在无风的空中。周围很安静,就好像剧团所有人都正在屏声静气聆听着什么。我从树林里走出,走进浓烟,走进营地。
穿过那阵浓烟,我揉了揉刺痛的眼睛,然后环顾四周。我看见霍普的帐篷塌了一半,上面带着刺眼的血迹,正在安静地燃烧。
我看见剑术演员泰勒的尸体躺在他的马车旁,手里的剑断了。他平常爱穿的白衬衫被染成了红色,碎裂的骨头从他的一条断腿里露出来,非常的白。
我坐到了最近的火堆旁。那是珊迪的火堆,上面的罐子正煮着土豆。我拿棍子戳了戳,已经完全煮烂了。这是这里唯一看上去正常的东西。我把罐子从火上拿下来放到地上,放到珊迪的尸体旁。她的衣服都成了碎片,头发被血粘成了一团。我试着用手把她的头发拨开,火光映在她空洞无神的双眼中。
我站起来,毫无目的地四处张望。所有的火焰都透着淡淡的蓝色,看起来不像是真实,而像梦境。
我的头脑里有一小块残存的理智提醒我,我正处于深深的震惊中。它对我反复重复这一事实,可我却对此感到没什么实感。
说实话,在这个完全他妈的不正常的场景中,我唯一产生的感觉就只是——有点莫名其妙。我很难把眼前所看到的事物和真实联系起来,就好像只是正在上演的一出话剧,而我是坐得最远的一排观众,努力想把自己代入其中却无能为力。
有人说话的声音把我拉回了现实,马上躲到珊迪的马车后面探头望去。我看见几个全身笼罩在黑袍里的陌生人坐在一堆篝火旁,那是我父母的火堆。我感到一阵眩晕,伸手扶住了马车轮。我一握住它,木头就在我手中变成了木屑,然后迅速裂开。我吓得向后退去,整架马车就都散架了,好像所有的木头都变得腐朽不堪。
现在没有什么挡在我和那群人之间了。有一个人立刻站了起来,同时拔出了剑,朝我这边看来。他的动作是那么灵活安静,他的剑是那么漆黑阴森,划过空气时发出的尖利声音,让我连呼吸时都会感到刺痛。
他离我有三十尺远,但在燃烧的火光中,我能清楚看见他兜帽下的面容。这张脸深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有时甚至比我母亲的脸还要清晰。他的脸又窄又苍白,就像是象牙制品。他长着苍白的长发,垂至肩头,披在脸颊两侧。他面孔上的一切都是那么寒冷、苍白。
除了他的眼睛,它们和山羊的眼睛一样黑,没有虹膜。他的眼睛就像他的剑,不会反射一丝光线。
火边,一个黑袍人吃吃笑了起来。“看来我们漏掉了一只小兔子啊。当心啊,他可能会咬你一口。”
站起来的那个男人看上去松了口气,重新插剑入鞘。他走到我身边,原地跪了下来,好让我们能相互平视。在他那毫无光泽的黑眼睛里露出了关切的神情。“你叫什么名字,孩子?”
他叹了一口气,然后又重新怜悯地问我:“年轻人,你的父母在哪?”
他注释了我片刻,然后回头望向火堆旁的其他人,大声问道:
有几人露出微笑,像是被一个很好笑的笑话逗乐了,还有一两个大笑出了声。
他转过头来看着我,怜悯像面具一样破碎消失,脸上只剩下戏谑和残忍的微笑。
“这是你父母的火堆吗?”他问道,语气里带着某种可怕的欢快。
他的微笑慢慢褪去,面无表情地凝视着我。他的声音很轻,也很冷。
“够了。”一个冷冷的声音从火边传来,“他们随时会赶到,而你在你这残忍的小游戏上浪费了太多时间。这个小家伙什么也没做过,快点送他无痛地上路”
眼前这人恼怒地顶回去:“我可不记得你有资格命令我。”但是他在行动上还是选择了听从,把手又伸向剑柄。
我的生死就掌握在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中。虽然混乱依然如厚毯般把我紧紧包裹,但是某种情绪还是刺入进来。有什么东西把双手伸进我的胸膛,牢牢抓住了我的心。我想,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体会到恐惧的滋味。
就在这时,火堆边的六人猛然站起,齐齐望向天边。我眼前的男人也向远方看去。
然后,一团浓厚的阴影将他们包裹,在最后一刻,我看到他朝我望了一样,噩梦般的双眼中带着一丝愤怒。然后下一个瞬间,他们就消失了。
我莫名其妙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又莫名其妙得以生还,全程毫无逻辑可言。这种经历再次加深了我的不真实感。
我不会繁琐地描述我是怎样从一具尸体跑到另一具,狂乱地按照本交给我的方法确定生命迹象。我是怎样徒劳地用手挖掘坟墓,挖到双手红肿流血。还有,我是怎样找到本和我的父母的......
找到我们的马车时已经到了深夜。我们的马在临死前把车拿出了一百多尺远,我最后在一片树丛中找到了它。车厢里看上去那么正常,那么平静整洁,里面充满了他们两人的气味。
我点燃了车里所有的油灯和蜡烛,却发现光亮没带来一丝安慰。我找出了父亲的鲁特琴盒,抱着琴在父母的床上躺下。母亲的枕头上散发着她头发的味道。我没打算睡着,但是睡眠还是俘虏了我。
我咳嗽着醒来,发现周围的一切开始烧了起来——因为那些蜡烛。虽然我震惊无比,但我还是努力找出几件东西塞进口袋。我动作缓慢,漫无目的,毫不恐惧。我从床下拿起了本送给我的一本书,这是本自然博物志,是一件生日礼物。
我把父亲的鲁特琴装进琴盒,然后背在背上。小时候我常常想要父亲的这把琴,但父亲对我说:“一把老琴是一名乐手另一种意义上的老婆”,并许诺我等我再大一些,会得到一把专属于自己的鲁特琴。拿走这把琴让我有种偷窃的罪恶感,但我想不出有什么其他更珍贵的纪念品了。
然后我就走了。我走进森林,一直走到东方的天空开始泛白。当森林里的鸟儿开始唱歌时,我把琴拿了出来,抱在怀里,然后开始弹琴。
我的手指很疼,但我还是弹着琴,一直弹到指头血流不止,一直弹到双臂生疼。我弹着琴,什么都不去想,一直弹到再也走不动路,然后我就找了棵树靠着坐下,最后睡了过去。
或许大脑的最大功能是因应伤痛,古典的思考学主张人脑有四扇门,每个人都会根据个人的需求穿梭其间。
第一扇门是睡眠。睡眠让我们得以抽离世界与现实中的所有伤痛。睡眠帮我们度过时间,让我们可以和伤害我们的东西保持距离。人受伤时,常会失去意识。同样的,冲击性的消息也常让人一听就昏厥过去。这是大脑自我保护的方式,藉由穿过第一扇门,让自己不受痛苦的伤害。
第二扇门是遗忘。有些创伤深到难以愈合,或深到无法迅速愈合。此外,很多记忆实在太痛苦了,无法愈合。所谓“时间可以疗愈一切伤口”其实是错的,时间可以疗愈多数的伤口,剩余的伤口则是藏匿在这扇门后。
第三扇门是疯狂。有时候大脑受到太大的打击,导致它隐藏在精神失常下。虽然看似无益,实则不然。有时候现实除了伤痛,别无其他,为了摆脱那痛苦,大脑必须脱离现实的枷锁。
最后一扇门是死亡,这也是终极的手段,人死后就再也没有东西伤得了我们了,大家是这么说的。
我依稀还记得我们来时的方向,所以我沿着马车驶过的大道往回走,希望返回我们之前待过的一个叫塔宾的城市。一路上我木然地走着,饿了就采集树丛里的野果,渴了就从山溪里取水,也不管水源是否干净。
两天后,我到达了塔宾的城门口。守门士兵看见我浑身脏兮兮的装束不由皱了皱眉头,然后向我索取五个铜板的进城费。我麻木地掏出来给他——这是我从马车上最后搜来的。然后步履蹒跚地进了城。
起初,我的想法是找一家酒馆当驻店乐手,暂且先找到养活自己的方法。我会的曲子很多,对自己的手法也有一定自信。虽然我清楚自己的水准离父亲还差得远,但在一般的酒馆卖艺还是绰绰有余。
但现实没有我想象得那么容易。我跑遍了我能找到的每一家酒馆,但没有一家肯招揽我。一方面是因为我的年纪太小,水平自然值得怀疑;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这身遍布尘土和污渍的行头。大多数老板在我连门都没踏稳就把当成乞丐我轰了出去,那些肯完整听我说完来意再拒绝我的少之又少。
当我带着空空如也的肚子在城里瞎转时,在某个拐角,突然被撞得眼冒金星。我感到有只粗暴的手抓住了我的胳膊。
我睁开眼睛,看见一个比我年长一些的男孩。他的体积有我的两倍大,眼神凶恶。我试图挣开,但我右侧一个男孩扭过我的手腕。
派克的表情变得如杀人犯般凶狠。他伸手攥住我对肩膀,朝我吼道:“我让你说话了吗?”然后用前额猛撞我的脸。我听到一声清脆的裂响,剧痛随之而来。
“嘿,派克,瞧瞧这个。”一只脚顶了顶我的鲁特琴盒,把它踢翻了。我眨了眨眼,努力不让眼泪流出来。
听到这句话,我的身体里不知道从哪里又生出了力气,猛地挣开了抓着我的手,向鲁特琴抓去。但派克的反应比我想得更快,他也抓住了鲁特琴,没能让我把它带走。他的力气远比我强壮,我手中的琴被一点点拉向他那边。
我愤怒到了极点,放开鲁特琴,向派克扑了过去。我发疯般地抓他的脸和脖子,但没能真正伤到他,只在他脸上划出了一道血痕。作为反击,他一拳就把我打得撞到小巷的围墙。我还没来得及站稳,他又用手把我的胳膊牢牢固定住,用肩膀把我的脸压在墙上。狂乱之中,我张嘴朝他的肩膀使劲咬下去。我感受到他的皮肤在牙齿下裂开,然后尝到了鲜血的味道。
派克尖叫起来,然后向后跳开。我吸了口气,疼痛让我的面部变得扭曲。
“这小杂种咬了我。”派克表情扭曲,好像不敢置信,“他咬了我!”
“你们,站住!城市守卫!”一个声音从远方传来。我听见身边的吵杂声瞬间停止,然后是急速逃离的混乱脚步声。这是我最后听到的声音,因为我的力气已经不足以维持清醒。有什么粘稠的东西从我额头上流下来,糊住了我的眼睛,让我的视野变得一片血红。随后,我就陷入了黑暗。
“救了你的命,就只有这点回报?两个银币和几个碎铜板?只够我喝一个晚上的酒。”一个声音自言自语。
“得,你还活着,也还算可以了吧。”我听见他起身时哼了一声,然后是逐渐远去的脚步声,最后只剩下一片寂静。
我费了好大工夫才睁开眼睛。视线还是很模糊,而且鼻梁肿的十分厉害。我小心摸了摸,鼻梁断了。想起本教过我的知识,我用双手捂住鼻梁两边,使劲扳回原位。我咬紧牙关没喊出声,眼睛里充满了泪水。
我弄丢了父亲的鲁特琴,弄丢了本送给我的书,也弄丢了身上最后一点钱。现在,除了我身上这身破烂衣裳,我彻彻底底的身无分文了。我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走出小巷后就在城里漫无目的地闲晃。
路面的石头失去了阳光带来的最后一丝温度,开始起风了。我躲进一家书店的门廊躲风,就在我快要睡着时,书店老板打开门踢了踢我,告诉我要么滚蛋,要么他就叫警卫来。我用最快的速度蹒跚着离开了。
最后,我在一条小巷里找到了几个空柳条箱。我蜷缩在它们后面,伤口隐隐作痛,又饿又困。我闭上眼睛,努力不去回忆睡在温暖的地方,被爱你的人包围是什么感觉。
人总是努力去适应各种各样的环境,不管你之前认为它是多么难挨。
我在塔宾生活了快一个月,每天靠乞讨为生,得来的钱就拿去面包店换一些快馊掉的硬面包。昨天,我第一次尝试了偷窃,刚开始就倒了霉。我的手刚一伸进屠夫的口袋就被他发现,然后就挨了一记重重的耳光,让我在今天站起来时还会感到头晕。但我应该感谢他,因为如果他叫来卫兵,我可能就要因此丢掉一只手了——在这一个月里我就见过好几个落到这么个下场的扒手。
今天的收成并不太好,我到中午为止得到的只有两次脚踹,三次推搡,一口唾沫,以及一句以前没听过的脏话。
饥饿让我的胃部打结,就当我考虑要不要换条街时,就看见一个男孩跑向街对面一个比我更小的乞丐,兴奋地说了些什么,然后一起迅速地离开了。
好奇心驱使我跟着他们,也许教会的人又在发面包了,也许有辆水果车倒了,也许广场上正在执行绞刑,不管怎么说,看看总没什么坏处。我跟着他们走过蜿蜒的街道,看见他们转过街角,跑下一段楼梯,进了一座烧毁建筑物的地下室。过了片刻,他们出来了,每个人手里都拿了块扁平的棕面包。最小的那个看到我,招了招手。
“还有剩下的。”他嘴里塞着一口面包喊道,“赶紧去吧。”
我的警戒心立即减小了很多,小心地向下走去,迈过了一道残破的木门,然后看到了这样一幅景象:那是一个凉爽黑暗的大房间,房间里摆着六张小床,全部躺满了人。一个穿着满是补丁的长袍的老人在其中穿梭游走,轮流照料他们。
其中一张床上传来长长的呻吟声,我努力看清了那是一个男孩,然后,令我感到震惊的是,他没有手。
老人没有注意到我,他朝那个男孩走去,把耳朵贴近他。
“什么什么。嘘——嘘,坦尼,我没走。你看,现在又回来了。”
“哎——啊——”男孩看到老人靠近,不再挣扎,而是把头努力抬起,看向我这边。
老人转过头,终于看到了我。“哦,你好。”他把头转回坦尼身上,“坦尼,原来你是想告诉我有客人来了。你今天怎么这么聪明?”
老人转头看向我,说:“我没见过你,你以前来过吗?”
“嗯,我还有些面包,不过已经是两天前的了。如果你能帮我扛桶水来,想吃多少就能吃多少,行吗?”他看着我。
后来,我又来这里领过好几次面包。熟络了之后,我得知老人叫做特拉皮斯,那件满是补丁的长袍是他唯一的衣服。从早到晚,他都在那间地下室里照看那些因为残疾、瘫痪而无人关心的绝望孩子。除此之外,他也尽力照顾我们外头的这群孩子,有了食物总会与我们分享。为了挣到一点吃的,我们会去打水、擦地板、帮他照料那些孩子。只要是他要求的事,我们都会去做,哪怕换不来食物也总能有口水喝。在这里,我们被当人看待,而非披着破布的野兽。
在我来到塔宾的一个冬至节,我病倒了,烧得特别厉害。那天我身上带着被警卫打出的伤口,蜷缩在我的秘密据点昏昏睡去,却在天快亮时被冻醒了,浑身湿透。我感到头晕目眩,之后就一直发着烧,时睡时醒。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走过到特拉皮斯地下室的近一里路的,只记得从他的楼梯上摔下去,躺在那浑身发抖,听见他的脚踏在地板上的啪啪声。
“什么什么。”他温和地说着,把我抱起来,“嘘——嘘”
一连好几天,特拉皮斯照顾着我。他用毯子把我裹住,给我喂水和面包。当我高烧不退时,他又给我弄来了又苦又甜的药。他冷敷我的脸和手,一直耐心温和地嘟嚷着他的“什么什么,嘘、嘘”。而我则做了一个永无休止的噩梦,梦见了死去的的本、我的父母,以及,禅德里安。
特拉皮斯努力照顾着塔宾城角落里所有无助的生物。作为回报,我们沉默忠诚地爱着他,那种忠心只有动物能比。如果有谁敢动特拉皮斯一根手指头,他就会在路上被上百个尖叫着的儿童撕成碎片。
每当我孤身一人待在这座城市的时候,想着特拉皮斯和地下室,知道这个城里有个地方可以回去,在那里不会有人踢我或者往我身上吐口水,就能让我觉得日子不是那么难挨。
我想,如果就让时光这么自然而然地流逝下去,我应该会继续乞讨下去。然后等到我长大不再适合乞讨的年纪,我应该会成为众多街头扒手的一员。再之后会怎样呢?我不得而知,也不愿意去想那样的可能。好在命运女神给了我转机,让我不至于滑落到那种可怕的可能总去。
大约是我来到塔宾的第三年,当我路过某家酒馆时,无意间听到了里面的激烈交谈,似乎是老板正在对年轻的杂役大发脾气。
“你说找不到?找不到也要给我去找!你知道今晚会来多少客人吗?给我再去找一个可以顶替那个王八蛋的乐师,多开些钱都没问题!他妈的,这个没屁眼的混蛋竟然敢在这种时候撂担子走人!”
正常情况下,我不会再去做这种没什么希望的尝试——我已经碰够了壁,也不愿让我的自尊无意义地再受一次挫。
但我看到了酒馆墙上挂着的那把琴,很像过去我自己的那把。
在我之前的岁月中,音乐占据了我心灵的大半空间,但一场天降横祸把我抛到了孤零零的荒野,让我再也无法顾及它。现在,一种渴望像锥子一样凿进我的心,并逐渐化开,让我再也无法忍受。
我的声音不带波澜,并不是一种请求,仅仅是进行告知。所以,还没等到他反应过来后发脾气叫人把我轰出去,我就直接将琴从墙上取了下来,抱在怀里。然后,我试着拨弄了第一个音符。
音色说不上太好,但这对已经三年没摸过乐器的我来说,已经称得上是某种拯救。我又试弹了一小段,这把琴远没有原本我自己的琴顺手,再加上我已经许久没有弹过琴,起初的一段很生涩,但没多久我熟悉的那种感觉又回来了,就像回到了那段悠闲的日子里。
酒馆老板挥舞着拳头冲上来想要发火,但是看到我抱着这件昂贵的乐器,他咽了口唾沫,选择了不在这时激怒我。
略微回忆之后,我弹出《昂里瑟的雨季》的前奏,一首悲伤的曲子。开头一经我弹出,就再也停不下来,我好像听到了坚冰破裂,溪流从中流出的声音。我这才想起来,从那个让我永生难忘的夜晚开始至今,整整三年里,我一滴眼泪也没流。过去的种种一一浮现在我的心头,这三年里,我始终把它们尘封在内心的最深处,不敢去触及它们一丝一毫,而就在今天,它们全部消融化冻,从我的心间流出。
我的眼眶变得模糊,泪水终于可以肆无忌惮地流淌。我不需要视物就能轻松弹奏这首曲子。在这期间,我开始回想起我爱的所有人。我想念本,想念他的开朗大笑和渊博学识,我想念我父亲的爽朗微笑,想念他和我一起念的戏剧对白,我想念母亲的温柔目光,想念她动听的歌声,想念她煮的汤......我想念剧团里的所有人,我们一同旅行一起欢笑的日子。
我忘我地弹,完全忘记了时间观念,只想让自己沉浸在对过去的追忆中,好让自己把三年里欠下的泪水一次性全部流光。
等到我在泪流满面中停下了手指,看向四周,发现酒馆里所有人都无声地看着我,沉浸在一种可怕的静默中。
“带他去洗个澡,再换身衣服。晚上就让他试试。”酒馆老板不情愿地挥挥手,叫人把我带走。
当天晚上,演出大获成功。第二天,这家酒馆新招来了一名顶级乐师的消息就在城里不胫而走。连续几个晚上,酒馆里都座无虚席,想要听我演奏的人们一路挤到了门外。
我和老板签下了长期契约,他付给我每个晚上两枚金币的报酬和一间舒适的房间,而相对的,我需要连续一年时间,每晚在他这里演奏一曲。
一年之后,我十六岁了。在这段时间里我依靠在酒馆卖艺存下了一小笔积蓄,然后时间一到,我没有选择和酒馆老板续约,为此他最近这段时间都有些愁眉苦脸。这倒不是因为他给的条件不够优渥——随着我在城里的名气越来越响,他给我的报酬也涨到了4枚金币一晚。
我选择离开这家酒馆的原因是我要离开塔宾,前往格里南半岛,去到那里的吟游诗人学院。我听说在那里保存着目前最全的古老诗歌、传说故事、英雄史诗,在那里,我也许能找到禅德里安的相关记载。我已经明白,在那个晚上,我的剧团所遭遇的不幸一定和我父亲想要创作的新歌有关。在那段时间里他四处寻找禅德里安的故事,力图还原这帮神秘怪物的原貌,而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他一定触及到了一些禅德里安不想让其他人知道的秘密。于是,我们被找上了。
我父亲唯一的错,就在于他不知道禅德里安并不是只存在于传说和故事里的虚构生物。现在,我知道了,我知道了确实存在着这么一群隐藏在历史迷雾的东西,他们有一些不想被泄露出去的秘密,而我会把它们找出来。
七个。我在心里默数,暗自发誓会把他们欠下的债一点不少地讨回来。
我走下台阶,走向特拉皮斯的地下室。我已经一年没回来这儿了,穿着崭新的衣服和鞋走这条路感觉很奇怪,我习惯的是往常脚底石头那种冰冷潮湿的触感。
走过门廊时,我看见一个披着破布的男孩从里面走出。他看到我,猛然停住脚步,皱起眉头,怀疑地眯起眼睛,然后低下头蹭过我身边。我反射性地打掉他伸向我钱包的手,震惊得说不出话。我们从不偷彼此的东西,特拉皮斯的地下室是我们最神圣的地方,没有人会在这里亵渎它。
我走进屋子,放心地看到一切都还正常。特拉皮斯不在,大概是出去寻求救济了。六张小床上的睡满了人,几个孩子躺在地板上,还有几个围在桌子旁,齐齐看向我,表情冷酷,面带敌意。
这时我才明白,他们没有认出我。我换了身整洁的衣服,看上去就像个无意间逛到这里的富家男孩。我再也不属于这里了。
这时,特拉皮斯回来了。他一只手抱了一个婴儿,另一只手夹了两条面包。他一进门就招呼那些孩子:
“喂,特里,过来帮我个忙好吗。我们这又来了个新的小家伙,我要给她洗个澡。你去帮我打桶水来。”
“彼得,去帮我到科本的商店买块肥皂,钱在这里。记得报我的名字,他会给你更大块些的。”
除了我,一个个名字被叫到,屋子里的人纷纷忙碌起来。我心里升起一股恐惧,如果特拉皮斯也认不出我了该怎么办?他会不会赶我出去?我不知道那种情况下我受不受得了,于是我的脚步悄悄迈向门口。
“科沃斯,你能帮我去弗兰克太太那要块尿布来吗?这个小家伙洗完澡后我们得跟她换块新的。”
我感觉喉咙好像被堵住了,你不知道这对我来说是多么大一种安慰。在塔宾的这几年里,特拉皮斯是最接近我家人的人。一想到他可能不认得我,我就感到莫大的恐惧。
“特拉皮斯,我恐怕再也不能帮你去跑腿了。”我尽力压制声音中的哽咽,“我要离开塔宾,去格里南半岛。”
“是吗?”他顿了顿,认真地看了我一会儿,“哦,我想也是。没事的,我会叫别人再去一趟。”
他迈前一步,笨拙地抱住了我,胡须扎得我脸颊发痒。“我总是很高兴看到你们离开这里,找到更好的生活。如果你想回来,随时都可以回来。”
我点了点头,然后递给他一个装满了金币的钱袋。他没有推辞,无声地接过了,然后随手放到了一边的桌子上。
身后一张床上传来响动,一个孩子开始挣扎呻吟着。特拉皮斯迅速走过去照料他,嘴里囔着:“什么什么,嘘、嘘......”
我整顿好了行装:一根粗木制旅行手杖,一件结实耐用旅行斗篷,一个多星期的淡水和干粮装在包袱里,我的钱币分成了好几个小包,分别装在不同的口袋,以及一把跟了我半年多的鲁特琴。
踏出城门,向着西北方向望去。从这个方向的大路走,我需要花上大概两个个月赶到白港,然后乘一个多星期船去到格里南半岛。我已经打听到坐落在那里的诗人学院还在进行这个季度的招生,如果路上没什么耽搁,应该可以在结束前赶到,否则就只能等到下一年了。
禅德里安。我默念这个词,同时下定决心,要把这些见不得光的东西从他们躲藏的阴影里揪到日光下,要把他们欠自己的,以及欠我们所有人的债连本带利地全部讨回来,一分一毫也不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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