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斯福鲁斯是在伪光时分进入北卫城的,彼时太阳渐渐沉入远处的地平线,街角的余晖被一点点挤进建筑的缝隙中,商贩和手艺人都陆续开始关店收摊,就连沿街乞讨的乞丐也拾起木碗,在城市守卫开始赶人前一瘸一拐地拐进跳蚤窝。对于一座城市,尼斯福鲁斯固然喜欢大白天那种欣欣向荣的活力,但夜晚的迷人魅力才是他的最爱。夜幕之下,危险和刺激会从城市的各个角落滋生,又在第二天清晨的阳光下如积雪般消融,在这期间,一些偏僻的巷子里或许出没着拦路强盗,窃贼也会选择在这个时段登窗入室,同时却也是酒馆、妓院、赌场最为红火的时候。他打算好好欣赏一下这座陌生城市的繁华夜晚。
在一家高档赌场,尼斯福鲁斯接过荷官开给自己的牌,揭开它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不由眉头紧锁。傍晚进城时的好心情在一晚上的赌局中早就被耗得一干二净,更为不幸的是,这不是他在这个晚上唯一失去的东西。他钱包里闪闪发亮的可爱小东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着,而他越是想要赎回它们,就只能以更快的速度失去它们。在意识深处,有一个声音提醒着他:收手吧,今晚就到此为止,这样起码还能留住剩下旅途上的路费!
但情绪还是支配住了他,让他无法抽身,尤其是当他看着坐在桌子对面的那张讨厌面孔时。那是一个来自新马蒂尔的商人,三十四岁的年纪,抹得油亮的黑发和烫得工工整整的胡子让他看起来无比神气,可那件奢华的貂皮大袄和两手戴满的宝石戒指却显得十分庸俗。这个俗气的暴发户只要一赢钱就会虚伪地谦虚几句,说些什么“不知道今晚的运气能持续多久,弄不好马上又要输回去了”之类的鬼话,边说还边叹着气,可脸上的得意却毫不掩饰。更让人愤恨的是,这个家伙的运气还真他妈见鬼的好,除了中间输过不痛不痒的几局,其余时候总是在赢。尼斯福鲁斯甚至怀疑他是不是用了些什么不光彩的手段,但他紧紧盯着对方的手,那双手始终放在桌面上,自始至终没看出什么异样。
“主教!”左手那家抛出不要的废牌,尼斯福鲁斯见状大喜,用“传道士”、“神父”、“教宗”将其连上,如此一来手中的神职牌终于顺利出围,接下来他只要将最后一张“真实”打出,只要不被其他人要走,这局就是他赢了。
他的右手家是个衣着考究的小老头,他看到尼斯福鲁斯的牌后轻轻摇了摇头,然后叹着气开始算这局自己应该出的筹码。对位的商人见牌露出笑容,说:“尼鲁老兄,你应该知道假如被我拦下来会输得多惨吧?”
“别鬼扯了!”尼斯福鲁斯发出冷笑,“你不会要这张的,该要你早就要了。”
“是这样的,亨利老兄之前打这张的时候,我确实要不起。但是万一,我刚刚恰好就开出来了呢?一始在上,谁会说没有这种可能?”
尼斯福鲁斯不由感到一阵烦躁,他看了看自己所剩不多的筹码。如果这局输掉,那他接下来一个多月的路程都住不起旅店了,搞不好连喂马的钱都没有,但是这有几分可能呢?一幅牌里就剩下那么一张,恰巧就被这家伙在上一轮摸到了。他仔细端详着那张讨人厌的脸,想从上面读出真假。当商人的目光和他对上时,有那么一小会儿,对方的目光立即偏移开来。
是了。尼斯福鲁斯马上做出了判断:这杂种在虚张声势。
想到这点,他立即放松下来,甚至还被自己的疑神疑鬼给逗笑了。如果真的能赢,哪有傻瓜会出言提醒对手。
“再考虑下吧,”商人的声音听上去还带着几分诚恳,“我允许你收回去再等等看。你应该没剩多少可输的了。”
“别废话了,你要是能要就赶紧要,别磨磨蹭蹭了。”尼斯福鲁斯得意地笑了起来,“跟我玩这套没用的。”
商人最终深深叹了口气,把牌盖下。“没办法,被你识破了。”他清点好出这局输出去的筹码,推到桌子中央,然后站起身来。
“那么,我今晚就打到这里了,请诸位容许我告退。明天我还要早起上路,就不继续奉陪了。”他朝着几人夸张地鞠了一躬,然后唤来侍从,前去柜台清账。
尼斯福鲁斯满意地收好这局赢来的筹码。这局他赢得很大,几乎把今晚输掉的一半都给赚了回来。虽然怎样也称不上是多好的结果,但比身无分文地离开要强上太多了。想到这点他的冷汗顺着脖子流了下来,今天怎么会这么上头?以往他赌得也不小,但大多数时候都能克制自己,当身家快接近某条红线时,他会选择就此收手。这也算他对自己引以为豪的优点之一,今晚实在反常。
他也起身离席,明天他同样要继续赶路。在临走前,他鬼使神差地走到那个商人原先坐的地方,揭开了他盖住的牌。然后,他呆滞地看着手中的东西,脑袋里空空如也。
等到天光大亮,外头的街道再度因繁忙的居民们变得喧闹无比时,尼斯福鲁斯才从旅店的床上睁开眼睛。他拉开窗帘,让刺眼的阳光射进房间,借着光线检查了一下自己的随身物品。钱包、信件、徽章,这些东西都完好无损地躺在原处。他又从床下拿起自己随身佩戴的那柄细剑,将它缓缓出鞘,剑身反射出的寒光让他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一般而言,像他这种携带重金、衣着不凡的上层人出门在外,都会雇佣几个护卫在身旁,以此来打消一些人的歪心思。但尼斯福鲁斯偏不喜欢这样,总是只身一人纵马出行,而是手上的这把伙计就是他底气的来源。他对自己的身手颇为自得,认为哪怕没到难觅对手的程度,在外自保也是绰绰有余。在一次格杀了三名路匪、吓得其他人逃之夭夭后,他的底气从此更加充足了。
略微整顿了一番行头,他下到旅店的大堂,在这里吃了顿早饭,然后就叫伙计把自己的马牵到门口,骑上它一路走到东门,从这里上了大道。在骑了半天的路程后,他看到远处的前方有影子蠕动,于是他毫不畏惧地驾马赶上前去,想要一探究竟。随着距离越来越近,影子也逐渐变得清晰起来——那是一辆双架马车,正平稳地驶在路上。察觉到后头有人追上来,那辆马车的速度慢了下来,最后停在了靠路边的位置。两名带剑的护卫从上面跳下,分别站在马车两侧,警惕地注视着靠近的尼斯福鲁斯。
“一个独行的旅人,因好奇而来。”尼斯福鲁斯的回应同样洪亮。
“我们只是普通的行人,如果你没有歹意,那我们还是各走各的路。”护卫如此说。
尼斯福鲁斯耸耸肩,正要驾马离开,这时那辆马车里传来了声音:
马车的帘子被拉开,一个脑袋探了出来,看向了尼斯福鲁斯,同时尼斯福鲁斯也看到了他。惊讶之情同时出现在两个人的脸上。
“实在赶巧啊,尼鲁老兄。”商人露出笑容,“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你。”
“好了,汤米,麦卡,把剑收起来!这位尼鲁老兄是我认识的人。”他招呼那两名护卫,他们听罢按照吩咐解除了警戒。
一般来说,尼斯福鲁斯不会轻易把目的地告诉别人,但昨晚的事情让他对这个商人心生一种奇异的感觉,所以他还是决定告诉对方。
“噢,那可还有一阵子路。”他的眼睛转了转,“我要去白漫港,那里的渔业行会有一些对我接下来的生意至关重要的消息,我不放心让手下人去打听,所以打算亲自前去。这么说我们会同上一段路,你怎么说,尼鲁老兄?看来在一始的伟大旨意下,我们还是有些缘分的,要不要一起同行?”
“好啊,看来这段路不会那么无聊了。你不知道,汤米和麦卡这两个家伙可是没意思的紧呐。”
接下来的时间,尼斯福鲁斯和商人坐在车厢里不停攀谈着,名叫汤米和麦卡的护卫则一人在前面驾着车,另一人骑着尼斯福鲁斯的马跟在旁边。在交谈中,他得知商人名叫高尔吉斯,经营着尤尼联邦与马蒂尔间的鳕鱼生意。
最开始的大多数时候都是高尔吉斯滔滔不绝地讲,尼斯福鲁斯静静地倾听,只是时不时会说上几句。但高尔吉斯热情而又风趣,一件又一件有趣的事情从他嘴里讲出,让尼斯福鲁斯心生好感,不由得也越说越多。他们从时政聊到了旅行中的各种奇闻,他发现高尔吉斯对各地的风土人情都了解颇多,谈起各种事情都信手拈来。整个下午的时间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过去了,等到发觉天色渐暗,需要扎营休整时,他才意识到居然过去了这么久。和高尔吉斯聊天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真奇怪,为什么自己昨天在牌桌上会如此讨厌他呢?大抵是因为他赢走了自己的钱吧——想到这里,他感到一阵害臊。
两个护卫去拾柴生火了,高尔吉斯正说着家乡的美味,并承诺有机会一定带他去尝尝看,保管吃完会让他连舌头都掉下来。尼斯福鲁斯突然插嘴道:
“你走后我去看了你的牌,你可以吃下我那一张的。”尼斯福鲁斯有些尴尬地说,“可你没有这么做。”
“确实如此,”商人点点头,“但是昨晚我已经赢得够多了,而你要是输掉了最后那点老本,接下来的日子恐怕会不太高兴。”
“有句谚语叫‘交更多的朋友,好过赚更多的硬币’,我很喜欢这句话,可惜践行它的人太少了。说实话,那晚我没指望之后还能碰到你并且成为朋友,但是我想就算这样,少一个敌人也是不错的。”
如果说之前尼斯福鲁斯只是开始喜欢上这个家伙,那现在他开始生出一种称得上是“敬佩”的感情了。接下来他们还会同行个两周左右,他心想,这肯定会是段愉快的旅程。
“这么说,卡密尔议员现在应该已经焦头烂额了咯?”高尔吉斯询问。
“是的,她现在的处境有些....不太乐观。这帮搅风搅雨的疯子声称是为了独立,要我看就是扯蛋,他们只是想把局势搅乱,然后从中趁机获利,再要么干脆就是马蒂尔人在背后偷偷指示。噢,抱歉,我不是有意冒犯你,我是说......”
“没事。”高尔吉斯大度地笑了笑,“你说得有道理,谁知道上头那帮人藏着的花花肠子呢?我看还真有可能。你骂的是那些蛀虫,又不是我们下面的普通人,这点我是分得清的。”
尼斯福鲁斯松了口气,继续说:“总之,她因为曾经的政见,现在饱受怀疑,就连人身安全都受到了威胁。我家里收到了她的信后,就立马让我动身了。”
“没错,我们两家保持着长久的友谊。”尼斯福鲁斯点头,“是我们祖父那辈结下的交情,这么多年来也一直保持着书信往来。二十多年前,家里的长辈甚至打算让我大哥娶她,但最后因为一些缘故还是没能凑到一起。不过即使这样,我们两家间的关系依旧不错。”
“所以,你到了宽港城并且见到她后,就会出示信件和家徽表明身份咯?她确定了是你,再告诉你接下来该怎么帮她。”
“差不多是这样,她应该还会和我寒暄一阵子,问问我家族的近况。”
高尔吉斯拉起他的手,神情看上去充满了好奇。尼斯福鲁斯只在那些热衷于圈子里绯闻的贵族小姐们、或是宅子里七嘴八舌的仆妇们身上看到过类似的东西。“这位卡密尔女士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对你们的家族也充满了好奇。说实话,我对你们这些贵族间的秘闻一直是所知甚少。满足下你可怜朋友的小小好奇心吧,尼鲁老兄。”
尼斯福鲁斯尴尬地抽出手,然后向他讲起了自己的家族。他这个新交的朋友有着太多可以称道的地方,但这一点让他多少还是有些受不了。
抵达白漫港的当天,他们直奔这座城市的声色犬马之地,在那里好好享受了一番。期间尼斯福鲁斯问过高尔吉斯,他为什么不尽快去打听他需要的生意消息,高尔吉斯只是摆了摆手,表示不差这一天的时间,在朋友临行前的欢聚更为重要。
“交更多的朋友,好过赚更多的硬币。”高尔吉斯重复了那句话。
当天晚上,他们在一家高档酒馆的包间尽情畅饮。酒至微醺,他们都带上了几分醉意,不停相互拍打着肩膀。
“认识你真高兴....嗝....朋友。”说话的是尼斯福鲁斯,“为什么我没早点碰到你这样有趣的人?”
高尔吉斯也摇头晃脑地说:“朋友无分早晚,相遇即是幸运。”
“会有机会的....”高尔吉斯轻拍他的背,“会有机会的....”
他挣扎着想坐起身,却怎样也撑不起来。失败了好几次之后,他总算挤出一些力气,让自己坐了起来。他像是听到了海浪声,但这说不通,因为他订的旅馆根本不在港口区,按理听不到海浪。
随着意识逐渐清醒,他努力回忆断片前发生的事。他和高尔吉斯进了酒馆,两个人开心地喝了酒,然后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他猜想高尔吉斯把喝醉的自己弄回了酒馆,自己则一直睡到了现在。
他艰难地爬下了床,扶着墙壁一路走,想要找到房间里的门。走着的时候,他感到整个房间都在不停晃荡。这次可真是喝得够醉的。
等他从呆滞中恢复过来的时候,理智告诉他:此刻他应该站在一艘船的甲板上,这艘船正在海上航行。但另一个声音告诉他这有实在点扯蛋,自己怎么可能会在船上呢?清醒点吧,傻瓜。
他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可以问话的船员。那人告诉他,他是在两天前登船的,那时他喝得不省人事,多亏了他的朋友把他背上船,才让他没有错过航次。他冲回自己的房间,翻来覆去地找,最后只找到可怜的一个金币。他的信件、徽章、钱包,以及他的佩剑全都消失不见。
“高尔吉斯....”他喃喃地念叨着这个名字,随后他的脸变得前所未有的狰狞,捏着金币的手也青筋暴起,看上去无比骇人。旁边的乘客被他吓得躲到一旁。
宽港城的执掌者卡密尔议员在今天迎来了一位重要客人,她让侍从退下后,亲自在会客室接见了他。
“好久不见了,卡密尔女士,你的风采更胜多年前。”尼斯福鲁斯轻轻吻了吻她的手。
“哦?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上次你见到我的时候,还是个十岁不到的小毛孩。”卡密尔说。
“是吗?那说明将近二十年的时光也不能冲刷掉你那时留给我的印象。”
“你父亲提到你时,说你是个油嘴滑舌的浪荡子。本来我还不相信,看来他反而形容得还不够。”卡密尔努力忍住笑意,“不管怎么说,贵家族的这份恩情我永远不会忘记的。”
“我的荣幸,女士。不过说起来,我有件事得跟你说,可能有点难以启齿....”尼斯福鲁斯看上去十分不好意思。
“是这样,我在来的路上和别人赌了几把,结果有点不尽人意。总之,我现在身上没剩几个子儿了,你能不能给我提供些小小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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