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郊祀志》说“粤俗有火灾复起屋,必以大,用胜服之”。这是古代壮族的一种巫术形式。历史上,古代壮族及其先民的巫术是很有名的。元鼎六年(前111年),汉武帝平定南越国,曾老远地征调粤人巫师勇之赶到都城长安(今西安)去建祠设坛,传授弄神弄鬼的方法。历史过去二千多年了,壮族中仍有施行巫术的人。
这种产生于原始社会的原始宗教形态,在壮族中之所以如此顽强的生命力,一为千百年来布依、黑衣、蓝衣壮都是生活于交通闭塞的桂西南地区,也壮族社会发展的缓慢有关,与汉族道教的南传,给壮族巫教注入新的生命有关,也与壮巫内部所形成的运行机制有关。
巫教的主持者,男称巫觋(麽教形成后也称麽公),女叫巫婆。他们是人和神灵的中介:通过特定的巫术仪式,他们可以直接和超自然物交谈,邀请好神善鬼帮助陷入困境中的人类,也可以通过实施法力来驱赶、降伏对人类不怀好意的魔鬼。
巫教于广西大地传承千年不绝,其主要分有“阳传”与“阴传”两种方式。
一、“阳”传即是通过向他人拜师求学而成的传承方式,是壮族巫教传承中相对以往民间“阴传”的一种特异性的变化。
二、“阴”传是一种不学自会、无师自通、由鬼神附身后得到特殊能力的传承方式。壮族巫教认为只有“八字”轻的人才有可能被“巫神”选作替身。所谓“八字”命学,就是将一个人的生辰年、月、日、时辰这四个时间概念用天干、地支的形式来表述,并以此为基准进行算命的一种方式。其中有一项是将人的“八字”分为轻、重二种;“命轻”的人被认为是倾向于阴性的人,易于鬼神或属阴的事物相通,容易招致各种鬼怪神灵的附身。也就是说,巫师在懂巫术前和普通人并无两样,但在某天有了一些怪异的行为或是生了一场大病之后,就会慢慢开始变得与一般人不同,并被莫名其妙地赋予了一些常人所没有的能力。这时,在壮族民间,人们通常就要请老巫师来做法查明,如认为是被鬼附身的必须要请巫事者来帮忙驱赶,如果查出是被神所附身的,则是要举行一种“封八字”的巫术,使得病人在三五年之内暂时摆脱病态。但如果“中邪者”无论用何种方式都无法好转的话,最终就要为其举行一定的仪式,让他们皈依“巴”神。这里尤需一提的是,西南壮族巫术的传承与其他壮族地区的巫传承并非完全一样,即其传承背景较复杂,据说没有祖传,也没有师传,巫事者是在特定仪式环节中获得的一种迷糊状态下自觉吟唱而成,因此被称为“阴传”或“神传”。
在壮族民间所流传的命学与我国大多数民族所流行“八字”命学相似。所谓“八字”命学,就是将一个人的生辰年、月、日、时辰这四个时间概念用天干、地支的形式来表述,并以此为基准进行算命的一种方式。其中有一项是将人的“八字”分为轻、重二种;壮族巫教认定只有“八字”为轻的人才有可能被“巴”(巫神)神选作替身,因为“命轻”的人被认为是倾向于阴性的人,易与鬼神或属阴的事物相通,容易招致各种鬼怪精灵灵魂附身。这一种人的共同症状都表现为带有某种神经质的病态,自孩童时起,就会流露或表现出一些异常的征兆,甚至会作出一些超自然的举动。在成人之后,他们在参加巫事活动中常常要充当“神游”、“过阴”以及在各种灵魂替身的角色。平常,由于这些人往往有不同程度的精神分裂型的症状,人们认为那是因为他们“命轻”易被各种精灵鬼怪灵魂附身所致。因此,判查病人的病因,就需要请巫师来举行巫事,请神、过阴以查明根源。凡是被鬼怪精灵所侵扰的,要举办驱鬼除邪的巫事来解除。而要是巫师查出是因“巴”神附身所致时,要举行一种“封八字”的巫术,在三五年之内暂时解脱病人的病态。但凡是被“巴”神附身的人,最终都得要为她们举行仪式,让她们投靠“巴”神,从神学巫,最后主持巫事,成为巫师。
对于家中有人出来行巫的人家,一般来说社会上是采取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因为人们认为,行巫当巫师毕竟是多与神鬼打交道,少不了沾有许多阴灵鬼怪气味,接触多了会影响到家庭及旁人的“阳刚之气”。但一碰上一些无力解决的疑难事情,人们又不得不将希望寄托在请巫师去通鬼神、请鬼神来达到祈福去祸的目的。对于自己家中有人被“巴”神选作替身,不得不让自己家人出来行巫当巫师的人们来说,他们心理不大乐意,可又认为“这是命中注定的”,无可奈何。首先,他们认定被“巴”神选作替身此乃天意,命中注定,非人力可抗违。再者,如果他们一再抗违而不让家人举行“巫变”的仪式。那么,被“巴”神附身的人也许会经常犯病,到处胡言乱语,到处打闹,甚至有的人撕烂自己身上的衣服,到处游荡,给家族丢脸;还有更甚者也许会因此丧命。迫于这种种因素的忧虑,人们大都宁愿选择让自己家人“巫变”的道路,而不去选择用其他手段来医治的办法。至于有些人家考虑到自己的被附神子女(大多数为女性)由于当时年龄尚小,或者恐怕婚后难养儿育女(民间流传的说法是出家修行当巫师后会绝后,而壮族民间观念同样视妇女不育或无后代为不孝),常请巫师来举行“封八字”的巫事,以让神附者有时间长大和生育后再巫变。
“封八字”的巫事需要资历较高的巫师来举行,因为这种巫事举行的目的是通过巫师施行较深奥的巫术来阻止“巴”神暂不要依附于人身,没有较深资历是无法与“巴”神抗衡的。“封八字”的作法是让巫师请诸神下来之后,禀告诸神,申明其人因年小不宜过早“巫变”,请诸神缓延让“巴”神下凡(即附入人身)。巫师在请到诸神来之后,将被附身人的“八字”写在一张符篆上,并反复施入巫术,置入一个陶制的容器(罐或缸)中并用符篆封盖口子。人们认为经过这样的处理之后。“巴”神为找不到该人的“八字”也就无法依附其人身上了。
不过,人们也认为,一个人生辰“八字”被长期封闭起来,对其本身也将会带来不利,比如会造成神志上的呆板、迟钝,甚至面黄饥瘦,四肢无力。因此,“封八字”的巫术一般在举行巫事后,相隔数年后要举行“解八字”的巫术,好让病人恢复清醒,调养身体。在没有其他办法之后,如果病人在以后再犯病时,那就只好让其发生“巫变”,择师修练。
由精神病人向巫师的演变,在西南壮语方言中称这为“末铁”,直译成汉文为“巫的分裂”,意思是指“巫神得到了新生”,相当于汉文“巫变”。
一般情况下,患有精神分裂症病人在发病时的表面症状主要是:在短时间内突然发病,四肢冰冷,面无血色,症状较轻者目光呆滞,反应迟钝,较重者突然昏阙倒地,口吐白沫不知人事。除此之外,具有或者出现下列现象的人即被视为“巫变”:
发病前与发病时情感、爱好、性格格格不入者(比如平时沉默寡言而发病时唠唠叨叨);
发病时自言自语一些巫经唱词,或者自称为“巴”神代言人者;
发病前在参加巫事活动中能够接受巫师巫术而魂游阴府的人,如参加“过阴”、“神游”等能进入阴间的人,发病后重复讲述一些阴间见闻者;
病人发作后,将病人衣、物让巫师通过请神下来盘查后,由巫师认定为是受到“巴”神附身所致者;
病人发作时,表现出种种超自然举动者,比如,发病时不管气候冷暖,亦不管自己会不会水性而跳入水中沭浴,或发病时仍能爬上悬崖、大树、爬上自家屋梁者,或随口预言或突然会念出一些巫术咒语片断等等;
发病后对有血、肉的食物反应较大者(此分为两类),比如,将自己家中含有腥味食肉摔出屋外,发病后不食腥燥食物者等;或变得对血腥、肉腥格外敏感,嗜食生物。
对于视为发生“巫变”的病人,其家属一般都会先将病人衣物送到自己所信赖的巫师那里,先让巫师进行“赛细”巫事,再将病的“八字”拿给巫师反复推算,待大致上确认为“巫变”之后,接着就要为病人的“巫变”举行一系列的仪式。
在万物有灵观念指导之下,人们认为巫器亦有精灵,巫器的精灵只有在跟随巫师外出行巫时才会得到人间烟火的供奉,而这些精灵只要得了供奉,就不会再四外出来作怪。
“阳”传中:巫师故世过后,无人带它们参加巫事,它们得不到供奉,就会四处乱窜作祟于家人。因此,自己家中曾留有巫器的人家也想早日寻找一个巫师,将这些巫器送与新巫师,使巫器能跟随新巫师参加巫事,得到供奉,才不致于会作祟于自己家人。在有巫器的人家送巫器与新巫师的同时,自己要称新巫师为“巴”,这样新巫师才会理所当然承担起带巫器去参加巫事使之得到供奉的责任。另外,凡是已经出师的巫师,每逢为别人家举行一次驱鬼巫事完毕后,要将被驱的鬼收容于自己手下。具体作法是将鬼的姓名写在一张红纸上,收入放于家中瓦坛下,表示已收容该鬼的精灵,以后,该鬼亦听命于巫师。新巫师可以较随便离开老巫师,四处拜访有名的巫师学艺。
靖西天等一带的巫师就有去拜当地或附近的“道公”为“巴”的作法。因而在民间形成了一俗语:“绳路靠巫婆,符法看道公”。这句俗语的大意是说做巫事时的准则靠老巫师言传身教,而在具体的巫术上,则可参看道公的“密本”。因为在壮族民间从事巫事的巫师绝大部分是妇女,她们几乎都不能运用文字将巫咒或巫经记录下来,而只是凭着记忆用口头语言将巫咒或巫经传授给下一代,因而,关于巫咒或巫经的具体内容只能越传越少,越传越浅。而壮族民间的“道公”一般都可以认识一些汉字,都有用汉字记录成册的经本、法术。而且壮族民间道公所流传的经本、法术、在很大程度上与巫师所传授的巫术有着渊源的关系,要互相渗融,互相补充。当巫师感到自己的巫术或者关于巫事的知识不能胜任于现实的要求的时候,不得不跨越山门的观念,去拜“道公”为“巴”,借鉴于“道公”的“密本”来充实自己的巫术、巫经的内涵。
“阴”传中:巫师由于缺少前辈指导,巫器多为在“巴”神或收容的鬼魂“过阴”下制作,多以竹、木、石器为主。一旦巫师过世则请同辈将其巫器在山野之中焚烧泼洒,而“阴”传巫师在过世前会将收容的鬼魂尽可能送往归去之处,剩余难以送往者会拜托“阳”传巫师照看。“阴”传巫师由于其体质原因,极少单独设坛收容鬼魂,在当地有“阴”传巫师有“人鬼同香”一说,巫师往往在家中设坛,上书自身姓名,给自身上香,附于巫师身上的“鬼魂”与巫师一同接受香火供奉。而“阴”传巫师以自身体质不同,在接受传承时已决定法力上限,在施行巫术时大多单独行动,量力而行。
当别人家来请“阴”传巫师去举行驱鬼除邪的巫事时,巫师通过请“巴”神、土地神、祖先神、四方幽魂下场查清作祟鬼怪的姓名、起因,并用巫术将鬼怪驱除出主人家门。巫师在主人家的巫事完毕,回到自己家中,还要将那些被自己驱出举办巫事人家家门外的鬼怪姓名刻画在自身牌位后,收藏于自己的香案前,使之以后每逢初一、十五也得到香火供奉。巫师这样作法,从道义上讲,既把鬼怪驱出别人家门,自己又将鬼怪收容在自己名份下,那些鬼怪(大多为非正常死亡者)的家人自然会很感激巫师,这时就得去认巫师为“巴”,希望巫师善待自己亲人的鬼魂,使之在阴间也有个安定的场所,不再游荡作祟。
“末喃”,译为汉意是念念有词的巫师,他们擅长于念叨巫经;平时念经行巫,多采用当地山歌小调以及“末伦”。大凡举行巫事,少不了总要念叨一大串巫经来。由于这一类巫师着重点是念唱巫经,甚至有许多巫师在念巫经时不采用盘坐打铃持链的姿式,而只是如同平时一样坐在凳子上,故有时人们又将巫师称为“末拧”②,它的派生形式有民间小调的“末伦”等,这一类的巫师所念的巫经大多带有故事性强的特点,较少受到“道”的影响。
“末囊亥”是巫师的另一种派别。“囊亥”的意思是月姑娘“末囊亥”。这一种巫师在“巫变”之前,绝大多数都在祭月请神活动中,充当过月神的替身。在“巫变”之后,她们行巫念咒,很大程度上仍保持着用“囊亥调”念唱的腔调。人们认为,此类巫师最擅长于招魂、放魂、追魂的巫术。
“末道”,顾名思义,就是指那些去跟道公学习巫术,并多接受道公唱经和巫术的巫师。这类巫师在较大程度上接受道公的指教,尊奉道家的神系、规矩,但仍以奉行巫教为主。这类巫师可以说是巫师派系中比较活跃的一派,既保留有许多传统的作法,同时也接受了各种外来因素的影响。她们在从事巫的活动中,名目繁多,最擅长于占卜、算卦,甚至接受中、西医的一些医学观点,用巫术、中西药混同使用为人驱邪、治病。
“末呸”,专指“阴”传巫师一派,大多为得“巴”神及四方幽魂指点,形式差异较大。主要特征为“巫变”为自身主动接受,所习得指示不可传授于他人,巫器简朴,极少与其他流派巫师交流巫术,行巫之时多数为单人行动。
壮族巫师在从事巫事活动中,经常使用的剪纸符(树叶符),以下举例一种:“出师符”由人形、动物形及几何纹形等符号组成。符分上下二个层次,上层为三个正面人形、双手叉腰,两腿呈半蹲状,跨下有一凸起的物形,类似“凳子”。下层左面为一人形,手势与上层同,两脚叉开,脚掌外撇作站立状,该人形右手肘部连接一站立状的马,侧身,头朝站立人形、马形图案往右为一直线通道,通道下叩右下角为一正方形,多形状几何纹图案,似四芒星状或四辨对开的小花。
根据巫师的解释,该符中上层的三人形为巫神,或称巫的始祖师,壮语称为“巴”或“巴”师。下层的左角人形为“茹郎”,与“马”形一起,是巫事时巫师通神役鬼的替身及工具,亦是巫师巫术的力量标志,马后的通道为道神之道,右下角多形 状几何形图案是新巫师的“星”或“桥”。该符寓意“巴”神已授新巫师通神的巫术及工具,新巫师可在巫神始祖师的疵护下,行使遣神役鬼的权力。该符要贴在新巫师自己的神坛祭台上,平时初一、十五日及行巫事前上香祭祀。
壮族巫教传承主体在当下已发生了变化,它从原始的单一模式,即神——巫,转变为巫——人或人——人的双重模式。此种现象究其原因表现有二,其一是巫群体的不断萎缩,尤其是在特定的历史年代,“巫调”因其神秘而被视为迷信,因此巫师即使熟知行巫之术也不愿再施展,更不会与外人谈及。之后,壮族西南地区“巫”就逐渐减少。其二是传承方式的问题。据当地知情者所说,巫的“阴”传必须藉由鬼神的附身才能够实现,谁也不知道下一个巫事者会在什么时候出现,有时同一时期会出现好几位巫事者,但有时长年之后才会有一位出现。
1. 壮族巫术剪纸符号述议, 凌树东,《广西民族研究》,1993.04
2. 壮族巫教的传承及其组织和流派, 凌树东,《广西民族研究》,19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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