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友们大家好。这是我的长篇小说《夏夜水塔》,主要讲述青春和童年时期的一些故事。如果你碰巧看见了而且感兴趣,可以点击合集看之前的章节。谢谢~
你问我为什么大一后来孤独地过了半年?你听得还真仔细……那就先打个岔,说说另一个女生吧。不不,她不是什么前女友,你先听我说。
你知道我从小就喜欢画画。大学时我天天翘课,但如果遇到那些老师喜欢点名、没法翘的课,为了打发时间,我一般会坐在最后排看书,或者画同学们的速写。因为这件事,我认识了一个叫作邱静雨的女孩。
她是我隔壁班的同学,许多专业课我们两个班都会一起上。她个子小小的,乌黑的长发,脸也圆圆小小的,刘海下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但是她不爱说话,总是坐在几个女生中间,并不算多引人瞩目。我第一次注意到她,是有次画坐在她后面的一个男生时,偶然发现她喜欢搓自己的袖口。或许是因为个子小,她的袖子总是显得太长,右手记笔记的同时,左手会轻轻、慢慢地搓着袖口。她的这个习惯,逐渐让我也染上一种强迫症,每次和她一起上课,我都会注意她这次是否还会搓自己的袖口,必须看到她做了这个动作我才能安心。渐渐地,我发现了她的许多其他习惯,比如喜欢转笔,而且每次都会从大拇指挨个转到小指,再依次转回去。她还总是会在笔记本上写什么东西,最初我还奇怪真的有这么多笔记要记吗,没多久我就发现,她也是在画画。
有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在最后排坐下,接着她也进了教室。她来迟了,教室里已经不剩什么空位,她便在我前面坐下。我第一次离她这么近,即使她背对着我,我还是有点紧张。课间休息时班长传给我们一张不知做什么用的表,要求每个同学都签名。我的一个室友没来上课,我正要随手写下他的名字,突然灵机一动,拍了拍坐在我前面的邱静雨。她回头,有些疑惑地看我。
“同学,你能帮我室友签个名吗?他名字和我紧挨着,笔迹一样的话不太好。”
“啊,可以,没问题。”她接过笔,我和她说了要写的名字,她写好递给我。
我把表单递给别人,然后鼓起勇气问她:“你喜欢画画吗?”她回头,有些警惕地看了我两秒,犹豫地点点头。“看你上节课一直在本子上画什么的吧。”她缓缓点头。“都画什么呢?”她撇了撇嘴,嘟嘟囔囔地没说清楚,像要转移话题似的,问我怎么发现的。“我上课也经常画画,所以刚刚看你就注意到了。”她这才看向我的眼睛,那眼神像是在审视我。她问我可以看看我的画吗。我将画着她的那几页折过去不让她看见,把本子递给她。她慢慢翻看着,或许是看到了熟人,无声地笑了。她把本子还给我,笑着说画得很有意思,我说谢谢。“虽然基本功很差,但就算是背影也能让人一眼认出画的是谁,这点还算不错。”她突然傲慢的态度把我逗乐了。我正准备接着聊,上课铃声响了,再下课时我要了她的联系方式。“我叫夏夜,你呢?”她迟疑了几秒。“邱静雨。”
认识邱静雨后,我开始试着和她聊天,慢慢我们越聊越多,大多关于画画。她常一股脑向我推荐许多她喜欢的作品和艺术家,还贴心地附带一些纪录片链接或者相关书目,方便我了解。我认真地看了许多,如今我还算熟知的艺术大师们,差不多有一半都是那时托她的福认识的。然而这种学习很功利,只是为了接近她,事实上我一直无法感同身受地体会她从美术中感受到的乐趣,我对绘画的喜爱仅仅停留在上课画速写这个地步。有时我想我不该总是当听的一方,也该主动向她展示我的爱好、我的世界,可当我试图这样做时,我才发现我没有能称得上“我的世界”这样庄重的东西。我对一切爱好都浅尝辄止,看书只是习惯,打游戏也谈不上多么沉迷,画画也只在上课时。 “喏,这是我钟爱的东西,我希望你可以更加了解它。”我没办法说出这么酷的话。
我鼓起勇气约她看电影,没想到她爽快地答应了。那段时间每逢周末我俩常常一起看电影,然后一起在附近的小饭馆吃饭,听她谈对刚看完的电影的看法。和在课堂上安安静静的她不同,生活中她其实是个话很多的人,而且好像对世间所有事物都有一套明确的态度和看法,让我很佩服。我对绝大多数事情都没有看法,比如电影,我顶多说得上喜欢和不喜欢,但是不太想去追究什么样的电影才算是好电影。我最羞愧的时候就是别人要我给出看法的时候——父亲问我未来想从事什么职业的时候,室友问我对同班女生怎么看的时候,老师让我谈如何看待时事新闻的时候——我总是故意慢半拍,等他们先说你是不是这样认为的,我才会舒一口气,安心地说,没错,就是如此。
虽然和邱静雨有许多不同,和她在一起时我的确很快乐。我还得知她和我是老乡,来自于同一个省份,只是生长在不同城市。这让我对她多了几分亲近。我有时会注意到她看我的眼神,有点不同于亲昵,似乎更接近信赖,就好像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了。在那些面向学生的便宜饭馆里,看她在我面前边吃东西边放松地聊电影,聊美术,聊室友的恋爱,聊明星的八卦,聊柏林墙的倒塌,聊人类百万年的进化,聊宇宙的自由与宽广,我打心底感到高兴、满足。周末的夜晚,这些饭馆里都是一对一对的大学男女,我总是想,在别人眼中,我俩应该也是一对约会的情侣。在邱静雨心里,我们究竟是什么关系?
我没能等来问题的答案。大一年底的圣诞节,我为她精心准备了一份礼物。当时我认真思考了很久,还向几个女同学寻求建议,最后为她挑了一件毛茸茸的白色围巾。因为是第一次送她礼物,我专门挑了一份贵的,是几百块钱的纯羊毛围巾,为此在那之后我省吃俭用了两个月。这份太贵重的礼物似乎吓到了她,她想退回礼物,我没有答应。从那以后,她突然和我疏远了,刻意保持了距离,此前那些自然的、快乐的对话消失无踪。她再没和我一起看过电影,聊天也越来越少。在教室里她对我视而不见,好像我俩从来没有说过话。那时我无论如何也不明白,她为什么有这样的变化。我又回到一个人成天窝着看书的生活,不再有人和我说话。起初有些痛苦,可很快我就适应了,毕竟不会轻易讨厌任何事是我为数不多的长处。若有人问我喜欢孤单的生活吗,我会沉默两秒,对方接着说其实也不错吧,我会点点头,说是的,其实也不错。
好,现在让我说回正题吧。之前说到哪里来着……哦哦,想起来了。认识奕宏他们的第二天,我像往常一样翘课,在图书馆看书。傍晚,我突然收到夏雪发来的消息:“下课了吗?”
到了食堂门口看见她,她笑着和我招手,对于两个刚认识一天的人来说,她的笑容实在太过热情。我压抑住心里的不适,问她想吃什么。她说:“我随便吃点垫垫肚子就行。晚上还要去饭店打工,在那里还能吃一些。”
她买了一个夹心面包,我点了一碗面,我们好不容易找到空位坐下。我想找点话题,却又不知道该聊什么。
她抿嘴舔掉嘴唇上的奶油。“昨天不是说好了今天见吗?”
我才想起确实有这回事。“我以为你只是随口说说……”
她笑了。“确实是随口说的,我也是今天上课的时候想起来的。不过既然说了就要做到,我这人从不食言。”
“一家不大的川菜馆,老板夫妇跟我是老乡,人挺好的,对我也不错。”
“就那么回事吧。打工想来钱快还是当家教好,但是我教过一阵子,觉得太无聊了,想换个地方多积攒积攒经验。”
我后来才明白,很多时候比起钱,积攒人生经验才是夏雪更看重的事。不同于可以写进简历的一行行履历——当然好学生夏雪也不缺这样的履历——她追求的经验是更缥缈、更浪漫的东西,比如漫画里常见的饭店打工的桥段,比如在夏天遇见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和雨过天晴的彩虹,比如和朋友们通宵喝酒第二天一早睡眼惺忪地赶回学校。同样是追求浪漫,我会去虚构的世界里寻找,夏雪则是想在现实的人生中逐一实现。
“还好吧,地铁加走路半个多小时。”她笑了,“怎么,要送我去上班吗?”
“啊,别误会,我只是想去那附近看看。我平时就喜欢在城市里四处转悠,看看没见过的地方。”
她想了想,说可以,但别指望她请我吃晚饭,我笑着说谁稀罕。我们出了学校坐地铁,路上她问我除了看书还有哪些爱好,我说没什么爱好,她说不可能。在她的强迫之下,我不得不重新审视了自己的日常生活,把能算得上爱好的事情都说了一遍,甚至包括跑步。
我点头。“我好像天生就没有运动细胞,也很难体会到运动的乐趣,尤其是团体运动,我总是不知道自己在场上该干嘛。但是长跑不像短跑那么看天赋,只要稍加练习,一个人也可以跑很久。”
“也不算练习,就是习惯了,每周跑个两三次,反正没事做。”
她笑着看我。“听着还挺奇怪的,因为你看上去像那种绝对不会运动的人。我长跑其实也蛮厉害的,不过和你不一样,我所有运动都还挺厉害就是了,可能这就是你说的运动细胞吧。”
“周奕宏擅长什么运动呢?”她说。我愣了一下,一瞬间竟没想起她说的是谁。
“哦,他啊。不知道啊。不过看他个子挺高的,说不定打篮球不错吧。”
夏雪吃了一惊,和我对视几秒,说:“我,我还以为你们是好朋友……”
这一刻,我突然明白了她从昨天开始就对我这么热情的原因。我没说话,她也尴尬地沉默,接着很快转移了话题,我也配合她装作无所谓地聊下去,幸好很快就到站了。
大一的时候,我为了熟悉这个城市,有阵子每天下午都会坐地铁或公交,随便找一站下车,然后漫无目的地四处游荡。这一站我还没有来过,风景很不错。橘红色的晚霞铺满天空,夕阳在楼宇间缓缓落向远处的山坡。夏雪带我穿过一段曲折的小巷,我好奇地打量四周老旧的住宅。出了巷子,面前是一片看上去有些年头的小区,她工作的地方就在小区门口,是一家挺温馨的家庭餐馆。我们挥手道别。
我走到附近的河边,沿河散步,夕阳落在不算清澈的河面上,闪耀着朦胧的金黄色。一对穿着校服的小学生奔跑着和我擦肩而过,男孩女孩追逐打闹,让我突然想起我们的童年。看着两个孩子远去的身影,我不禁想象,如果我们出生在这座城市——这座更先进、更繁华的城市,总有人进来,少有人离开——如果我们能每天路过这条小河,一天天长大,我们会度过怎样的童年和少年时代,如今会不会成为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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