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消费需求来看,消费者一部分是爱好,大部分是寻求同类标识。
品牌以logo 为标识收集客户,艺人则是以个人为标识积攒粉丝,它们都以“品牌推广”的方式累计关注度和提升影响力。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服装品牌与流行音乐类艺人合作,很多艺人也都经营起了自己的服装副业。
如2016年夏起倍受关注的PUMA联合Rihann运动合作系列“FENTY x PUMA”。此系列将 Rihanna 的个人风格与 PUMA 的运动主线风格融合,就 PUMA 而言,其品牌的消费群体年龄跨度比较大,消费需求为休闲舒适,品牌主推的盈利方向主要是大众成衣类,所以在高级成衣类的消费群较为稀缺。所以与 Rihanna 合作后,PUMA 品牌的时尚度大大提高,在如今潮牌遍地,以年轻化为主流的时尚消费市场中提高了自身的竞争力;而在关注度方面 PUMA 和 Rihanna 双开花,PUMA 原有的基础粉丝会因此系列连带关注 Rihanna,而 Rihanna 原本作为歌手累计的粉丝们也会因对 icon 的喜爱为 PUMA 买单,这是一种捆绑式推广,如果把 Rihanna 也看作一个品牌,此系列的所有单品都像是被印上双 logo,因此购得“FENTY x PUMA”系列的顾客也会得到类似双份的满足感。
若将艺人表演服饰看作“流行摹本”,那么大众流行服饰就类似“摹本拷贝”。
但很多时候“新兴文化”不容易快速被大众所消化,也许因为大众视野和流行视野本身的瞭望方式不同。大众视野是较当下的,需要锚点或灯光引领的,而流行视野是较向前的,以探索者实践未来的。
再比如,在服装产业中 HM等快消品牌属于潮流普及,CHANEL等蓝血品牌则是属于掌握话语权的审美教育。所以很多时候在大众无法顺利的接受和消化新晋设计审美时,流行类艺人可以在中间起到衔接与中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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