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美]帕特里克·J.格里(Patrick J. Geary)
原作名: Before France and Germany: The Creation and Transformation of the Merovingian World
墨洛温王朝(法语:Mérovingiens,又译梅罗文王朝或梅罗文加王朝)是一个法兰克人王朝和中世纪法兰克王国的第一个王朝。希尔德里克一世,王朝的创立者,在公元457年第一次被文献提及,之后他的儿子克洛维一世在481年降服了高卢北部和中部并建立了法兰克王国。墨洛温王朝在此之后一直统治着法兰克王国直到公元751年3月希尔德里克三世被矮子丕平废黜为止。墨洛温王朝的扩张让法兰克王国获得除塞普提曼尼亚以外的所有高卢地区。
由于遵循法兰克人的诸子均分制,导致自克洛维一世之后墨洛温王朝对法兰克王国全境的统治变得断续,对土地持续的分割导致王朝后期宫相逐渐掌握大权,最终使得王朝被矮子丕平推翻,后者建立了加洛林王朝取而代之。但由墨洛温王朝引入的基督教文化一直影响着法兰克王国与其后继国家的发展。
西罗马为什么消失,为什么成了“蛮族”的世界?这不是一天形成的,也缺少像是1453年中惊天动地的大事件,或者说在我的知识体系中还没有接触这种西罗马的灭亡的超级事件,这也是我想看这本书的想法。
不过这本讲的并不算好,尤其是缺少图解和标注,让我深感自己对欧洲地理理解不不够全。所以本次的读书笔记我只能摘取一些我读书后能理解的东西。或许要理解这段历史、理解墨洛温王朝和这本书的内容还需要大家亲自阅读。
读完整本书之后,我深刻建议在阅读时打开网页,随时查看地名和所在位置。因为本书几乎没有地图,如果对欧洲地理不熟悉的话阅读时极为难受。
首先就是军事上的演变,罗马在帝国的西部大量雇佣当地人。他们是帝国的士兵,但又有自己的领袖;他们为帝国打仗,但和平之后又回到自己的故乡;他们是罗马人的士兵,但又是故土的家乡人。久而久之,蛮族士兵学会了罗马的规则、罗马的礼仪和战术,又带着这些知识退隐到帝国的西部。绝大部分还是穷人,他们成了农民,少数有钱人成了地主。
就算是西部,也是帝国的一部分,依然要向帝国交税。但穷人能提供的只有体力、劳动,赋税就是有钱人的义务。久而久之,这些有钱人成了帝国西部的管理者,毕竟他们交税,非战争时期帝国需要的行省的税收。穷人出力,富人交税,帝国收税维持帝国本身,同事也维持了富人的地位。所以富人、地主、贵族自觉的维持罗马的传统,虽然这些有钱人成了赢家,但他们终究不是帝国本身。
当有钱人开始逃税,帝国的根基就会被动摇。毕竟前信息时代,逃税还是有很多办法的。穷人只是在出力生产,把物质交给“中间商”地主企去为帝国尽义务。可中间商不尽力时,整个帝国都在崩塌,这点在穷人身上是很难感受到的。他们能做的,最多就是离开不稳定的地区,换一个地主向帝国尽义务、交税。穷人逃离土地,导致出现荒地、无人区。这就给“蛮族”带来了空间。毕竟土地是有限的,你不种地,总有人想来种地。
底层的穷人不稳定、颠沛流离;顶层的帝国失去税收,最终崩塌。唯有中间的地主、贵族脑满肠肥。这可能就是罗马西部的情况。
什么是日耳曼人?本书的说法是,重视养牛和精通铁器的人,是一个复杂的民族混合体。其中一些人是说印欧语系中的日耳曼语,另一些则包括了斯拉夫人、凯尔特人、芬兰人。因为语言学的证据上并不存在日耳曼的文明的早期证据,从考古学上这个分类是一些源于铁器时代的民族。他们种地、养牛,牛是非常重要的。擅长制作优秀的铁器,但是数量有限,大部分仍然是木制品。
在罗马帝国的东西两边,蛮族的军事领袖们都在尝试和罗马人合作。就像第一章说的那样,罗马需要雇佣蛮族的士兵,蛮族的领袖需要罗马的金银来彰显自己地位,并把武器、铁器、食物分配给自己的下属和组人。这种合作看起来双赢,且缓慢的蚕食了帝国的根基。
帝国的东边是哥特人。当然,这个说法也不是很准确,或许来自这些人的自称:哥特人、古同人,古同人可能只是人民的意思。总之,帝国东部的蛮族主要是哥特人。他们不断被帝国雇佣、反叛帝国、互相镇压、渗透进帝国的体系中,最终他们就是官方承认的罗马军人:哥特部队。他们足够的罗马化、是有着皇家血统的蛮族。这段的描写非常复杂且冗长,建议有兴趣的话还是自己去读这段。
帝国的西边是法兰克人。和东边波澜壮阔的战争不同,西边法兰人登上历史舞台并不是血腥的战争和权力的争夺。他们是缓慢的渗入帝国西部的农民、战士,有的为帝国种地,有的为帝国打仗。但都缺乏那种“历史故事”的内容,就像是一些人慢慢搬入你们的村子,每年来几个人,用了几十年的时间逐渐和你们村融为一体,你也说不清楚谁是外来人,谁是本地人。而且,他们甚至没有自己的神话、起源,只能模仿或直接采用其他名族的故事。
法兰克这个名字最早出现在3世纪中期的罗马文献中,指的是一系列所谓的伊斯特瓦尔尼(Iistwaeoni)部落,包括了:查马维人、查图亚里人、布鲁克特里人、阿姆西瓦里人、萨利安人,可能还有乌西皮人、图班蒂人、哈西人、查苏亚里人。总之,就像是前面说的,法兰克人就是一些帝国西部的人渗入进来、与罗马人交汇在一起,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文化。
作者在这里提到的法兰克人是:克洛维。他继承了其父亲的政策,同时也被高卢-罗马的领导层承认为第二比利时行省的行政长官。之后,书中记录了关于克洛维吞并其他蛮族国王的过程,并通过联姻维系了哥特诸王国的关系。此外,他在496或498或506年,皈依了基督教。
所谓的法兰克王国并不只是法国,还包括德国和比利时的一部分地区。此时的法兰克人用军事和皈依的方式逐渐将各自为政的高卢-罗马地区整合。行政上的统治者还是高卢-罗马人,法兰克人是军事上的统治者,也就是拳头在法兰克这里,并且,他们用通婚等形式,逐渐和地方的旧势力在融合。
作者在这部分详细讲解了当时的一些细节,比如:农村和城市经济、法兰克社会、家庭生活、村庄、社会结构。我摘出一些我感兴趣的内容,比如当时的贵族阶层并不一定是为帝国服务多年而换来的,而是继承而来的。继承了财富、土地等。也就是说,贵族和帝国本身的关系降低了,贵族是和财富绑定的关系,并不需要再为帝国服务。而农民是绑定在土地上的,土地属于贵族,农民也就成了贵族财富的一部分,成了奴隶。贵族们有自己的追随者,自己的军事力量。
我感觉,到这里法兰克的贵族们就开始趋近于中世纪的领主,绑定在他们土地上的农民就是农奴,他们的武装力量就是未来的骑士阶层。
最后提到的是人口比例。其实当时六七百万人口的高卢-罗马地区,可能只有15-20玩的法兰克人,占比很低。至此,西部那些蛮族酋长带领的松散落逐渐聚拢,逐渐转化为一个统一的基督教国家。
这一章节只在开始用很短的篇幅介绍了6世纪法兰克王国的对外扩张、内部结构等等。比如,虽然说一个统一的法兰克王国,但其实整个王国是由克洛维儿子们分别统治的多个次级王国。这一章节主要的内容是关于当时在公共领域有很强地位的宗教,包括主教制教会和修道院派。
主教制教会的形式,主教本身并不只是某种高阶的神职人员,更像是贵族们的特定职业,是对平民的一种牧者职业。书中提到一个牧师,他做了十年助力牧师、五年副执事、十五年执事,这种丰富的履历依然不能他升职到主教。可见主教本身不是一个有平民晋升到的职业。另一个是对圣徒的管理,书中提到过一个圣徒的经历,和一般人认知中圣徒是显圣、生的代言人不同。在当时的社会中圣徒不能过分张扬,他们要被教会控制。主教们要学会管理好当地的圣徒,并尝试把当地人信仰逐渐融入到教会的体系中。
另一种是修道院派,和贵族的主教不同,这些修道院派更倾向于脱离世俗的生活,潜心于宗教世界。我的感觉是这些修道院派更像是宗教教徒,而那些主教不过是贵族对平民精神世界掌控的一种途径。但这种分裂必然是不能被允许的,公元5世纪末到6世纪两种派别开始融合。教会要求修道院的院长、教士们听领于主教的管辖。但其中的矛盾必然产生冲突、磨合、妥协。
第五章 克洛泰尔二世和达戈贝尔特一世治下的法兰克王国
这一章先是介绍了当时王国的情况,之后转到王家和地方贵族的问题上。以现代的角度来看,当时的通讯并不发达,王家想要实时控制地方贵族基本是不可能的。所以王家的措施是成立:王家宫廷。说是宫廷,但形式上比较接近学校,年轻贵族可以在宫廷中学习,增加自己的社交圈子;对于王家,能对贵族进行教育、思想理念的树立都能有助于让贵族在今后更效忠于王家。除了王家宫廷之外,另外两个在发展的,分别是二分庄园-王家地产、王室传统的基督教化。
二分庄园,简答的说就是土地的一部分是王家的,另一部分是才是农民或者佃农的。农民/佃农在自己的土地上劳作的时候,也得给王家劳作来尽义务。这种形式必然被地方贵族所憎恨和嫉妒。
王室传统的基督教化,这部分在书中的内容很多。我的理解是:王室需要对平民精神世界的统治。和现在大量、复杂的娱乐不同,在当时的情况下人们的精神生活其实挺简单的。尤其是宗教,就成了重要的一部分。宗教对王室的承认能在很大程度上巩固王室统治的正当性。书中有2个内容来举例。首先是市集,由于当时不能随便进行市集,进行市集就会有大量的商人、农民云集于此,也就会有大量的税收等收入。王家把市集的交给修道院来成立,也就是将一笔丰厚的收入交给修道院。
另一个是墓地。王室和贵族们会把家族墓地围绕着圣徒修建,地位高者会期望墓地离圣徒的墓地更近。
到这个时期,王朝已经出现的问题。国王没有稳定的子嗣会让贵族们发愁,他们并不是真的关心王位的继承,而是在自己羽翼丰满之前希望维持一个王室的傀儡。也就是需要国王有成年的男性子嗣,而且能在国王的晚年之前就开始继承国王的位置和职责。这样在国王过世的时候,他的子嗣才能顺利的继承其王位。可能我的理解有问题,但这段的感觉让我想到了中国的周朝、汉朝。这两个王朝的末期,天子、皇帝都是傀儡,存在意义主要是为了稳定合法政权。
接下来书中讲的是贵族们对于王室权利的蚕食,其中之一就是土地的权利。上一章节提到了土地的二分庄园,也就是土地有一部分是国王的,农民在这些土地上工作的收货是归王室的。这种情况对于远在天边的贵族来说肯定是想逃避的。所以他们就把土地交给教会。类似的内容,我还是在机核关于《庄园领主》的电台中了解到的。也就是贵族、领主把土地交给教会,然后教会把土地的收益返还给赠与者,教会在其中收取一部分手续费。这样就能逃避土地的责任,长期以往就会消弱王室在土地上的收益。根据书中的描述,当时的贵族们确实也是这么执行的。
当新的贵族准备接替王室的时候,其他贵族并没有出面制止或反对。他们只是观望,观望新的王族是否同意自己在领地内的“自制”,也就是新的王室是否允许自己的小朝廷存在。我觉得,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欧洲单一王朝的分裂,和多个小国家的形式。
本章节的最后是:新君主制。当时的实际掌权人丕平,是法兰克人王国的唯一继承人,但不是这一职位唯一的声索者。这时候国王需要一个人或者一个势力来证明自己的权利,他找到了教宗,并问出了:国王完全没有权力,但仍然占据着王位,这到底是对还是不对的。
这不是一个法兰克问题,这是一个罗马问题。之后在教宗的命令下,丕平接受了主教的涂膏礼成为过往。这总仪式有过圣经的依据,哥特人、爱尔兰人、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先例,但却是法兰克人的创新之举。
最后是一个简单的收尾,包括后世王朝对墨洛温王朝的记录和诋毁。包括对前朝往事无能描述,但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常规的史书写法。对到最后,我的想法是:墨洛温王朝是一个过度王朝,从罗马到法兰克人的王朝,这个王朝可能有种种拧巴的迹象,但最后王朝的末期出现了接下来中世纪的端倪。比如土地归属的方式、贵族阶层,以及重要的王室和宗教的关系。过去的话,宗教是社会关系、社会生活的一部分。王室的权利就来自于王室的实力,与宗教、教宗、修道院并无明面的联系。但在王朝的最后,丕平成为国王的“认证者”成了教会,也就彻底奠定了之后宗教与王室不可分割的绝对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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