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世界为我们简化并明确了世界,还指出什么是重要的。但是“重要”到底什么意思呢?它是如何定义的呢?个体是由社会塑造的。但是社会制度也是被塑造出来的,被那些制订它的个体们的需求。我们对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的供给也必须被满足。我们离不开食物、水、干净的空气以及庇护所。不那么明显的是,我们也需要陪伴、玩耍、接触和亲密关系。所有这些既是生理性又是心理性的必须品(这绝不是一个全面的清单)。我们必须明确并应用那些世界上足以满足我们这些需求的元素。并且我们是高度社会化的事实为这情况增加了另一组限制:我们必须以一种能满足我们生理和心理需要的方式去认知和行动——但是,毕竟我们没有哪个人可以独自一人过活,我们必须以一种被他人支持的方式上满足这些需求。这意味着我们所采用的、用来解决我们最基本的生理问题的方法必须有效且被社会所接纳。
值得深思熟虑的,在于上文这些必需品是如何限制了可用方案和可行计划们。首先,正如我们先前提及的,该计划必须在原则上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其次,计划必须吸引其他人——通常是在面临竞争计划的情况下——否则其他人很可能拒绝合作并直截了当地排斥它。如果我重视某事,因此,我必须确定如何重视它以此来让他人也潜在受益。它不能仅仅有益于我:它也必须对我和周围的其他人都有益。甚至这也不够——这也意味着在如何感知和行动这个世界上有诸多限制。我看待和重视世界的方式,搭配上正在制定的计划,应当奏效于我、我的家庭以及更广阔的社区。此外,它得要今天有效,以一种不会给明天、下一周、下一月以及下一年甚至是下一个十年或者世纪留下一团糟的方式。一个涉及痛苦的问题的好的解决办法必须是可重复的,而不会在重复中恶化——换句话说,可迭代的——在人们和时代之间。
这些普遍约束,体现在生理上和社会上。将世界的复杂性简化为近似于普遍可理解的价值范围的东西。这非常重要,因为存在无数问题,以及假定可行的无限潜在方案,但同时在生理上、心理上并且社会上奏效的方案相对较少。“解决方案十分有限”的事实表明了某些类似自然法则的存在——有可能可变,正如人类语言是可变的,却始终被一些固定并在底层被广泛认可的事物所塑造。正是这自然法则的现实让轻率地诋毁社会制度既错误又危险:错误和危险在因为这些制度已经进化到解决让生活继续的刚需问题的地步。它们绝非完美——但是改良而不是变糟,是一个实际上非常棘手的问题。
所以,我必须考虑到世界的复杂性,把它简化成一个点,这样我才能采取行动,并在我这样做的时候考虑到其他人和他们未来的自己。所以我该如何做到呢?通过交流和协商。通过将这些非常复杂的认知问题外包给那广阔世界上的资源。组成每一个社会的个体在言语上协作并竞争(尽管语言互动耗尽了合作和竞争)。语言是集体共同形成的并且所有人都必须认同它的使用。帮助我们界定世界的语言框架是社会构建的价值格局的结果,但也受到现实本身的残酷必要性的限制。这有助于价值格局的形成,而且不是任何旧的形状。这就是层次结构——可应用性的、高效的层次结构——更明晰地进入这个全景的地方。
重要的事情必须去做,否则人们会饥渴致死或无家可归——或因孤独和接触的缺失。所必须做的必须被明确和规划。为此必须去发展那些急需的技能。这种明确、做计划以及技能的培养,同时还有一个明智计划的实施,必须在社会空间中执行,在与其他人的协作中(同时也在与他们的竞争中)。因此,有些人能更好地处理手头的问题而有些人则更差。这种能力上的参差(同时也是现存问题的多样化以及让所有人在所有技能领域训练有素的不可能性)必要性地开展起一个层次结构——理论上基于与目标相关的真正竞争力。如此一个结构的核心存在是一个为必要和值得的任务的高效成果所必须采用的社会结构工具。它也是一种使进步与和平同时成为可能的社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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