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喜欢影射历史上的人物和故事是出了名的,爱发便当也是出了名的,不仅死法很多,折磨人的方法也多。因为最近看了《人类酷刑史》,书里很多刑罚特别眼熟,后来发现,它们在《权力的游戏》剧里都对得上号。另外,中国古代的酷刑花样更多,相信大家在影视剧里也多少有了解,这里就不讨论了。
本文不会涉及新一季剧情,但对之前六季中的情节各种剧透,尤其是波顿家和reek的那段,没看过的话请谨慎观看,以免影响观剧的乐趣。
另外就是有些刑罚挺重口的,剧里的道具也弄得比较恶心,这些图片可能会造成不适。
《权力的游戏》发过这么多便当,俨然一个比惨大会,但要评选活着还不如死了的角色,鱿鱼家的席恩·葛雷乔伊说第二就没人敢说第一了。在被波顿家族的私生子拉姆斯·雪诺囚禁之后,各种酷刑在身上试了个遍,折磨得忘记身份,人格尽失,被改造成了reek(臭佬),即使后来顺利出逃也于事无补,身心遭到重创,稍微刺激下就PTSD要发作的样子。
波顿家族最大的传统就是喜欢活剥人皮,并将敌人的皮悬挂在城内作为战利品,甚至是披在身上当斗篷。波顿一族有句格言:“裸体的人少有秘密,被剥皮的人没有秘密。”其变态程度可见一斑。整部剧每个角色的行为都包含复杂的人性,不是单纯一句好人或坏人能概括,唯独乔大帝和小剥皮,大概是怎么也洗不白了。
好吧,太阳底下没新鲜事, 活剥人皮的血腥行为在希腊神话上就有记载。玛耳绪阿斯(Marsyas)因为吹笛子激怒了阿波罗,被活剥了皮,钉在树上,这一幕太过经典,成为很多绘画和雕塑的主题。
波顿家族将敌人的人皮活剥并作为战利品,还会挂起来,这个描写和历史上亚述人的传统很像。亚述人崇尚武力,作风很残暴,他们会把敌人、叛乱者、俘虏活剥之后,人皮挂起来作为忤逆者的警示,比如暴君阿淑尔纳西尔帕二世会将剥下的人皮挂在城墙上。
在中世纪欧洲,活剥皮的酷刑一直存在。1303年西敏寺金库被抢,疑犯被剥下了皮,并贴在门上。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也有过剥皮的行为,他们发明了一种大鼓,内里有锋利的刀刃,将人装进鼓里,随后旋转,人皮就被刀刃削没了(听起来很像食品厂里某种剥土豆皮的工具)。
除了活剥人皮,还有剥头皮的酷刑。不同的是,有的人剥完头皮是可以存活的。
在剧中,席恩还被小剥皮切下了一些手指与脚趾——当然并不会一刀给个痛快,而是先剥手指的皮,当实在无法忍受疼痛之后,席恩求小剥皮将自己手指砍下来。
在酷刑的历史中,和手指、脚趾有关的刑罚实在是太多了。比如亨利八世时期发明的刑讯逼供装置拇指夹,这个装置小巧简单,但是非常残酷,可以夹碎人的拇指关节。苏格兰同样有一种夹指的刑具,和拇指夹的用法类似,都是为了夹碎手指(在中国,夹手指的刑罚一般用来惩罚女性)。
拔掉指甲或是将针刺入手指在历史上也确有其事。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十六世用这种酷刑折磨过巫师。至于历史上砍掉手指、脚趾的具体事例就更多了。
截断手指、耳朵、鼻子等刑罚,有专门的行刑工具,比如特制的剪子。
关于阉割——席恩究竟是否遭到阉割,书中并没有直接描写。但是出现过间接暗示:
Ramsay rose, the firelight shining on his face. “Reek, get over here. Get her ready for me.”
For a moment he did not understand. “I ... do you mean ... m’lord, I have no ... I ...”
“With your mouth,” Lord Ramsay said.
在剧中表现的比较直接,小剥皮割下了席恩的丁丁还快递到了铁群岛。这直接击溃了席恩的身心。
宫刑可能是观众最不陌生的刑罚,尤其是中国观众。“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汉谟拉比法典》早就记载过宫刑,目的是为了惩罚性犯罪者。
在被囚禁期间,席恩还遭到了饥饿的折磨,甚至去吃老鼠。饥饿确实是一种酷刑,在中世纪,为宣扬教会权威,还有一种将受刑者吊在笼子里等待其饥饿和脱水而死的刑罚。
席恩受到的折磨不仅限于以上,比如小剥皮在席恩身上涂粪,因讨厌他的笑敲断了席恩几颗牙等。当然更恐怖的还是心灵上的折磨。
众做周知这部作品很多人物和情节都以历史上的玫瑰战争为蓝本,其中席恩·葛雷乔伊的原型,很可能是第一代克拉伦斯公爵乔治·金雀花。
比较下这两个人物,能发现很多共同点:他们都是从小与亲生父亲分开,作为质子(席恩)和父亲死亡(乔治);都有两个哥哥,两个哥哥战死以至于排行老三的自己成为继承人(席恩)和被封为克拉伦斯公爵(乔治);他们都曾沦为人质;都曾经在战争中站错队,背叛自己兄弟,背叛罗柏·史塔克(席恩)和背叛爱德华四世(乔治),然后发现自己被利用了又再次叛变回来。
目前我们仍不知道席恩的结局是怎样,不过或许可以从他的历史原型的结局中窥到一二——乔治·金雀花最终以反叛爱德华四世(一般被认为是罗柏·史塔克的历史原型,都曾经反悔政治婚姻,娶了低等阶级的女子)被控叛国罪,之后被秘密处决,传说是被按在酒桶里溺死的。
巧的是,作品中席恩的家乡铁群岛信仰一种海洋神灵淹神,处死铁民的行为被称为“受淹”,死法同样是溺死。淹神的牧师叫做淹人,他们要二次受淹,即先淹死,再救活,如果能活下来,就能“被选择”而成为淹人。
这种“被选择”的形式,也在历史上有类似的情况。亨利一世在位期间,有种名为“神判法”的处理疑犯的方式:当一个人被怀疑犯罪,又无法自证清白,将会被“水验”,即绑住手脚扔到池塘里。如果浮起来,那就证明是有罪的,因为水并不接受他;如果沉下去,就证明水接受了他,是无罪的——然而被证明无罪之前,很可能早就被淹死了。
在《汉谟拉比法典》中也记载过水刑审判——把一个被控告通奸的女人扔进幼发拉底河,根据她是否安全到达对岸或是被淹死,来定夺罪行。这种刑罚后来被运用到迫害女巫的活动中,称之为“泳刑”。因为当时人们认为水是神圣的,不会接纳不洁之人,因此看犯人会否在水中浮起(不被水接纳)或沉下(被水接纳),用这个标准证明嫌犯的身份。
说到这觉得席恩实在是太惨,似乎全剧的酷刑有一半都用在他身上了。除了席恩经历的这些,剧里还有一些其他的也很有创意很有代表性——比如鼠刑。
剧中的鼠刑镜头出现在第二季第四集,当时詹德利凭借自己微弱的主角团(?)光环逃过了鼠刑。这种刑罚在欧洲各国历史都有记载,最常见还是西班牙宗教裁判所。
鼠刑的操作方法大体上和电视剧中的一致:将一口锅里放几只老鼠,通常是饿急了的,然后将锅扣在肚子上,行刑者会将锅底烧起木炭,老鼠无法忍受烧烤之后就会拼命撕咬受刑者的肚子寻找出口,最终导致受刑人肠穿肚烂而死。
历史上还有些刑罚与鼠刑类似,比如印度有一种将人擦满蜂蜜,绑在树上,任由虫子咬破皮肤的酷刑。
火刑——在剧中出现过不止一次,最令人心碎的应该是席琳小公主了。
火刑是在中世纪常见的酷刑,尤其是用于处理宗教异端和女巫,或者背弃信仰的人,因为当时人们觉得火能去除灵魂的邪恶,所以火刑给人的感觉是特别有宗教色彩的。行刑方式很简单,受刑者被绑在火刑柱上,周围堆满木柴等燃料,身上再浇满油脂帮助燃烧。因为火刑被认为是一种“救赎”的行为,是对受刑者灵魂的净化,即使受刑者极端痛苦,在当时观看的人却会觉得是一件好事。真的非常讽刺。
犬刑——指的是被猎犬撕咬致死。尼禄在迫害基督徒的时候,曾经让饿犬攻击受刑者。现在似乎犬刑还会在时政新闻中出现,比如某极端组织,还有某棒国的新闻。
通过动物执行的酷刑还有更残忍的,比如象刑,受刑者会被大象踩死。
虽然没有找到完全同样的行刑方式,但是尼禄迫害基督徒的时候,确实有过将沸油浇在人脑袋上的刑罚。也算是另一种“烫头”了。
有一句观剧名言,说在《权力的游戏》中,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上述内容似乎是对这句话的最好佐证。在《权力的游戏》中,无论哪种酷刑,都能在人类历史上找到对应的事件和典故——毕竟,文艺创作还是以现实为依据的。我们经常说最残酷的莫非人性,或许就是因为人类可以在很多情况下肆无忌惮地折磨和虐杀同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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