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最近身边没有电脑,暂时用手机发布。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尤其是追更的读者给了我很多动力。刚刚结束了在京都的展会,很快会从旅行状态回到《S4U》的开发中。
夏天快乐。
《不要对我说,永远,永远》
“诶,今晚过来喝酒吧。”
“行,哪些人在?”
“我,天天,还有你和阿土。”
“好。”
叶谦留在昆明的最后一个暑假,关于高考的忐忑,狂热和欢欣早已平息,这个夏天过去他就会离开。叶谦对的心里没有多少离别的愁绪,他觉得这和小升初,初升高没什么区别,换一个地方念书而已。他挂掉恋人栗子的电话,从衣柜里选出几件衣服,最后穿上一件新买的不太合身的马克华菲衬衣和一条黑色阔腿短裤——叶谦高中的时候穿着这短裤去隔壁学校演出跳街舞,倒立舞姿的特写上了校报。
夏日午后橘金色的阳光飘在窗外,从梧桐树叶的缝隙间渗过来,洒在叶谦家里灰扑扑的米色纱帘上。叶谦关灯,拉上窗帘,房子里变得很暗,他看着昏黄的房间迟疑了一会儿,才和往常一样用钥匙拧着关上家门,浅灰色的门有些歪扭地合上褪了漆的老门框。
怦——
气浪拂起纱帘,阳光依旧绵绵地在地上潋滟着。
昆明是个永远刮着凉风的地方,哪怕烈日把沥青路面烧得模糊,只要坐到路边,梧桐树下,屋檐下,帐篷下,随便什么能造出影子的东西下面,影子马上会为你招来凉爽干燥的风,不一会儿就能凉快下来。这些荫蔽人们的影子才是夏天的真意。
叶谦和嘎吱作响的铁皮公交车一起摇晃着上了路,车上空荡荡的没有几个人,有的站着有的坐着。叶谦凝望着车窗外自己生活了18年的城市,他在这个路口和初恋初次邂逅,他们在下个路口拥抱,亲吻,在拐角的小巷争吵,分手;他和前面那个学校的一个低年级学妹有过一段暧昧,那个人就住在右拐过去的小区;还有那儿,那个网吧,那儿是他和栗子认识的地方。
随着铁皮车的摇晃无数关于女人的回忆浮现在叶谦的脑海里,他没有反思自己留情过多,而是由衷地感慨昆明真是个小地方。这个小地方不管再怎么日新月异,万丈高楼平地起,始终都扭捏地缩在盆里,飞机来来往往,行走在昆明城里的净是操着州县口音的外地人。昆明的夜幕总洒着闪光的碎星,但空气里也永远弥漫着让他鼻炎发作的灰尘和花粉,像是星屑似的。
尽管有各种各样的好与不好,承载着无数珍贵的回忆,对叶谦来说昆明都没有什么可权衡和留恋的,不论是恋人栗子还是好兄弟阿土,他都没有权衡的余地——他一定要走,至于为什么要走却没个答案,只要说一件很多人都做的事情,再说自己必须要做,在昆明,这就算得上是理由了。这个叫昆明的世界里没有明目张胆的思念,也没有热烈盛大的告别,任何人的所有心事都埋藏在盘根错节,永远无法得知的暧昧之中,它们从天上坠落,腐烂消弭在尘埃里。如果不是因为操着一口粗鲁的方言,每个昆明人都是不把话说完,藏起全部,只露一点的调情大师。
叶谦是第一个到酒吧的。这家店装修得很精致,四面用高低不同的半墙围起了3个区域,每个区域有一张桌子和一圈与地面平齐的沙发,配上暖黄色的灯光,有种重庆日料店的感觉。叶谦点了一杯冰巧克力奶昔坐在正对着门那一桌半墙豁口处的沙发上,这样栗子他们一进店就能看到他。
奶昔喝到一半栗子来了。她穿着牛仔短裤和一双黑红AJ,尽管棕色的长发有些烫染的伤痕,额头前的空气刘海依然精致地卷曲着。栗子的脸比起她修长白皙的腿不算是很出众,尤其当叶谦从沙发上仰视栗子,她的腿更长了,脸则因为光线和视角的关系变得有些模糊。
栗子远远地坐在叶谦的身边,差不多在能够伸手碰到叶谦的位置,这是她第一次单独坐在叶谦身边,她以往总是和天天一起行动。天天是栗子最好的朋友,就如同阿土是叶谦最好的朋友,这四个人能够认识,不仅因为叶谦和栗子是恋人,也因为阿土还正巧暗恋天天。阿土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生活里唯一的女性是他妈妈,他和天天本来是浅尝辄止的点头之交,是因为栗子和叶谦总开一些不着边际的玩笑想要撮合阿土和天天,阿土才莫名其妙地暗恋上了天天。看到天天不在,叶谦很自然地用方言问栗子。
“天天呢?”
“她还在建设路上竞赛课,她说下了课尽量来。”
“哦,这样啊。”
栗子看起来有些焦躁,天天放了她鸽子——尽量来就是没什么意外的话不来,叶谦在不久之后也要离去,还有自己一片混沌之中的升学,这些事情没完没了地缠绕着她。叶谦察觉到栗子的焦躁,他放下手里一直在玩的餐巾纸,把自己喝了一半的巧克力奶昔推到她面前。这是一杯十足香甜而虚伪的饮料——不含黑巧克力和生牛乳——完全使用砂糖,奶粉,奶油,代可可脂调制而成。这并不意味着它是一杯粗制滥造的糟糕饮料,没有一个气泡透亮无比的冰块藏在无数次摇晃带来的绵密泡沫下,那个精致的玻璃杯里装着一个清爽顺滑的人造夏天,栗子把它一饮而尽后才可以静下心来看酒单。她刚翻到第一页,叶谦又搅乱了她的思绪。
“你们明年也要高考了吧,想去哪里?”
“还没想好,我妈可能会让我出国。”
“诶——听起来不错,要考雅思吧。”
“嗯,到时候再说了。”
叶谦点点头,两个人没有再说话,栗子盯着那页自己从来不喝的洋酒目录,一个字也没有看进去。门外吹着清凉的夜风,店里在放《茶底世界》,叶谦也跟着轻轻地哼“不要对我说红色不该遗忘。”
“要一杯长岛冰茶,两瓶科罗娜。”
栗子点的酒足够她喝醉五次,叶谦对此也心知肚明。栗子几乎每次和叶谦出门都会喝醉,因为随着酒杯里的酒越来越低,她有勇气离叶谦越来越近。距离在缩短,气氛却丝毫没有变得暧昧,叶谦在栗子完全喝醉之前把酒都拿到了桌子的另一侧。他们像两个醉汉一样大声说笑,主要是说《英雄联盟》和栗子班上的同学——其中有一个叫亚马逊的人,栗子每次说起她的故事,叶谦都会笑得像烟头掉进了衣领,而且那衣领的主人是一条穿着衣服的疯狗,激动得拍栗子的大腿。
他们在酒吧里胡言乱语,大肆聒噪,叶谦突然想起来栗子说要给阿土介绍别的女人。栗子猛地点头,拿手机调出一张半身照片,照片里的女子是栗子在体育学院认识的朋友,她健壮的肩膀像是女版的麦克·泰森。叶谦说她看起来有点像《守望先锋》里的毛妹,栗子马上反对说,她很温柔的。叶谦用手机调出一张毛妹的游戏截图放到栗子的手机旁边,栗子才绷不住假正经笑出鸡叫声。
笑声平静后,酒精裹挟着难过一起涌上栗子的心头。对栗子来说,这个暑假本来该和以往的所有暑假一样,充斥着青春的无所事事,可就在一杯酒之间,栗子发现刚到手的男友要飞了,相伴多年的老友天天其实也早就和自己分道扬镳,要走上不同的人生道路。只有自己留在原地和那些愚蠢的石膏像,素描待在一起。为什么她是留在原地的人。
栗子此刻窝在叶谦单薄的肩膀上,她很想哭,她坐起来用眼里噙满泪水地看着叶谦,被睫毛膏修饰过的漂亮睫毛快要搔到叶谦的脸了,他们之间仅隔着一丝混乱的鼻息,她想说“吻我吧。”实际上用昆明话说了:
“你应该在走之前骑着电单车带着我到处兜兜风。”
叶谦不会骑电单车,也不会骑单车。穿过昆明话粗鲁的口音,叶谦马上明白了栗子复杂的感觉,察觉到言语之下暧昧的情愫,这句话绝对比夏目漱石的“今夜的月色真美”更加委婉,更加让人捉弄不透,还带着如此壮烈的哀伤。叶谦会意地闭上眼睛。气氛突然暧昧得开花,粉色的水汽在冰凉的酒杯外壁,缓慢地,非常缓慢地随着心跳的节拍凝聚成水珠,这水珠犹如泪滴一样曼妙,滑落之时闪过爱情的光芒。栗子的嘴唇紧张地微微发抖,她向叶谦靠近,这句荒唐的话以一种不可思议的形式竟然就快要发展成一个被泪水浸湿的吻——他们的初吻。但是阿土到了:
“怎么了,你们两个?”
阿土说的方言夹杂着昆明周边地州的口味比叶谦和栗子说的加起来还要土,一开口仿佛有十头野猪在泥地上飞沙走石。栗子砰地一下弹开,匆忙地抹去眼泪,说没事。
“天天呢?”
阿土和叶谦问了同样的问题。
“怎么?想她了?她去上课了,估计是不来了。”
叶谦回答阿土,阿土淡淡地哦了一声。他是个简单的人,饮食玩乐是他生活的追求,他喜欢吃烧烤,打麻将,喜欢和他的好兄弟叶谦一起鬼混。叶谦说点白酒太煞风景,阿土只好叫了一打啤酒——他是最不喜欢啤酒的人,他不喜欢那些会上升到杯口的麻烦泡沫,也不能体会小麦发酵后饱含着苦涩和甘甜风味的畅爽口感。阿土只要酒精,仰着头控地一杯下去,再一杯,再一杯,直到不省人事,但他的酒量并不好,每次都会剩下很多酒。
叶谦拗不过阿土劝酒,又放栗子喝了几杯啤酒。栗子完全喝醉后气氛空前热烈,阿土坐在他们对面完全在看一出荒诞喜剧:栗子倒在叶谦怀里,给他第3次说亚马逊的笑话,叶谦疯狗一样地笑,栗子也笑得花枝乱颤。阿土没能理解他们的笑点,只是在荒谬的热闹气氛中也跟着憨憨地笑。等叶谦开始说毛妹和天天的笑话,阿土才完全融入到欢笑中来,提到天天,栗子说:
“七夕,今天是七夕啊,阿土,你要不要给天天一个惊喜?”
“唉,什么惊不惊喜的,又不是那种关系。”
“要惊喜啊,女人都喜欢惊喜!”
阿土腼腆地低下头,惊喜真的来了,大家都以为放了鸽子的天天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她戴着圆框眼镜,穿着宽松的T恤和运动长裤。
“哟,玩得挺开心嘛,你们三个。”
天天一入座栗子就扑到她旁边,她们马上黏在一起,把叶谦和阿土晾在一边。阿土用蹩脚的普通话和天天搭讪喝酒,天天也许答应了,也许拒绝了,叶谦不知道。他快乐的灵魂轻飘飘地浮在空气中,醉酒的身体一只手托着脑袋,一只手就那样完全没有力气地垂着,像神一样。叶谦从上空注视着栗子,秃秃,和他自己,欢乐啊,幸福啊,聒噪的吵闹,冰爽的啤酒,还有让人贪心的暧昧。叶谦实在是爱这种浅薄而真挚的欢乐,尤其想到这样的事情再也不会发生了,他再也不能坐到这个地方和这些人见面。叶谦完全沉醉于那种永远回不去的哀伤中,苦涩而摄人心魄,无论时光如何流转,它是永远值得品味的苦涩。这是青春的味道,也是酒的味道。
“七夕快乐!”
等叶谦回过神来,自己离开酒吧,来到一条小街上。他的眼前是一束白色的玫瑰花和栗子白色的胸膛。叶谦接过花,把栗子揽到怀里,笨拙地吻了栗子的嘴角,栗子没有躲开,也没有张嘴,装作心不在焉地问:
“你还会回来吧?”
“啊。”
叶谦点头,谁也知道他不会再回来了。天天带着栗子向叶谦和阿土挥手告别,叶谦猛然发现自己不是唯一收到花的人,天天送了阿土一枝白玫瑰。等她们走远了阿土激动地问叶谦想不想去下半场,叶谦摇摇头婉拒了他,自己走上回家的路。
回家的路上,一盏接一盏的路灯发出金香槟色的光芒,昆明本就微弱的夏意已经完全消散,叶谦告别了自己的恋人,好兄弟,告别了这个小小的世界——在他离开的这一夜这个世界竟然如此美好浪漫,美好得不像真的。叶谦拿着花在梦幻般的灯光下张开手臂起舞,他轻轻地哼着在酒吧里听来的歌词:
不要对我说,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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