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先给各位道个歉,因为“中世纪(medieval)”这个词儿用的会颇受争议。的确,笔者自己也略微看过一些年鉴派学者们对于这个的讨论,其中一些认为这个概念应该延续至19世纪,但考虑到城市方面的发展和重要变动,在本文中笔者会尽量采用较为传统的概念,尽量将中世纪限制在5世纪至15世纪这个区间里。另一方面,考虑到这种时代分期更偏向西方的讨论范畴,而笔者的东方城市史学习才刚刚开始,文章的主要介绍和讨论对象也基本只包括欧洲的中世纪城市。但在正篇开始之前先说一句,笔者的资料来源基本是亨利·皮雷纳(Henri Pirenne),诺尔曼·庞兹(Norman Pounds),格雷格·克拉克(Greg Clerk)和彼得·霍尔(Peter Hall)以及一些零碎的文章,如果各位有自己喜欢的城市研究学者,欢迎在评论区推荐,谢谢大家。
在聊这个类别之前,有必要跳出中世纪这个时间限定,先看看最开始的那些城市是怎么起来的。和文明的历史一样,两河流域也形成了差不多人类最早的“城市”,但这类定居点的类型和功能却还很模糊,更像是一个农业聚居地里中间的一小部分出现了手工业者的集中点。这个概念在希腊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synoecism,或者联合,指的是某个地区里的居民决定组建一个共同体,这样的生活方式给予了民众更多性命和农业财产方面的安全保障,也就产生了更多农产品剩余来养活那些做别的工作的人,而这个“共同体”,也就成了最早期的“城市”以及让爱琴海文明闻名于世的“城邦国家”。
之后的内容麦教授在地海三国志里都介绍过了,希波战争,伯罗奔尼撒战争等等问题导致了让时代的重心转移到了西边半岛上那位勤学好问但又野心勃勃的学生罗马身上,后者不但学走了希腊的政治哲学,艺术审美和神话信仰,更带去了希腊文明的重中之重—城市,并在其接下来几个世纪的开疆拓土上将这种城市文明散布到军团所能及的每一处“野蛮人”居所。当然,这并不是说城市是希腊-罗马的发明,在被征服的“野蛮人地区”里,像不列颠“丹尼博雷(Danebury)”这样的“山堡(Hillfort)”在各地都存在已久,其作为“原生态城市(Proto-urban town)”承载了初期城市的功能,包括存储粮食,制造简单的皮革,布匹和武器,以及作为战时的避难所供民众躲藏。(我在之前的一篇文章中聊了聊电影《维京:王者之战》,其中主角们对付佩切涅格人的城堡可以在这里参考一下)传送门: https://www.gcores.com/articles/94726 “罗马的衰落是从城市开始的”这话从一些方面来说确实不假,从4世纪开始,伴随着帝国的扩张,中央权力的消退和逐步增加的“野蛮人入侵(日耳曼语称之为volkerwanderung,意为迁徙)”,那些曾经依靠强大的军团而没有城墙设防的城市渐渐的经历了人口减少,手工业者和商人在各类军队的骚扰下不得不躲到乡间,寻求那些拥兵自重的大庄园主(latifundia)的庇护,在这儿他们的技艺很少得以继续,许多人不得不重新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久而久之就变成了许多隶农和“半自由人(liti)”而曾经辉煌的罗马城市,无论是其基础建设还是城市的功能,都因为人员的离去和汪达尔式的破坏,逐渐被废弃。
当然,这并不是说城市随着罗马帝国在476年立刻被封建主义取代了,马赛这样的高卢港口也能证明国际贸易依然沟通着东西,虽然亨利·皮雷纳不认为加洛林王朝的文艺复兴和商业有关,但他指出欧洲的地中海的贸易在西罗马结束后依然在地中海进行,罗马的光辉也在教会中延续,(更不用说还有查士丁尼大帝这样的人一直在尝试“恢复正统”)一直到8世纪伊斯兰势力控制了北部和西部的地中海,欧洲的经济才彻底从市场退化回了农业时代。
如果真的非要给欧洲一个“黑暗时代”的区间,那么比起罗马帝国到征服者威廉这段长时间,或许9世纪到10世纪更为合适,用亨利·皮雷纳的话说就是“...宗教感情,政治,文学,制度,语言直到文字等各个方面...9世纪文明都表现出与以前文明的彻底决裂”【4】。
这段时间里,所谓的商人基本就仅限于兼职卖东西的农民,购买货物的修士和宫廷供应员,而金币的几近消失更表现了需求和购买能力的低下以及欧洲经济的衰退,这就导致了一种很奇怪的现象,即因为缺少销路而生产的东西会尽可能在庄园领地内消化掉,通过一场场宴会,而领主们因为看不到剩余粮食的价值,也就不逼迫他的农民拼命劳动了,换句话说,就是当时农民的生活要比马克思主义者视角下的城市工人好得多。
当然,9世纪的一些行为也为后来的城市复兴和再建设打下了基础,其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堡垒的建立。北边的诺曼人和南边的撒拉森人甚至东边的匈牙利人让曾经的蛮族入侵者成了这片土地的保卫者,一个个堡(castellum),营(castrum),镇(oppidum),城(urbs)和市(municipium)【5】建立了起来抵御外来势力以及内部蠢蠢欲动的其他领主们,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建筑基本只具有军事意义,城市仅仅算是他们的衍生品而非他们本身。
很难说清具体原因是什么,也许是由于诺曼底公爵的地位安抚了维京人,也许是教士们反对欧洲大陆西部的诸侯纷争,也许是由于西西里王国的建立和基督教世界舰队的反击,也许是对于千年末日预言的恐惧,也许是由于十字军东征,第一个千年结束后欧洲的各个方面开始出现复兴的迹象,相对和平的条件带来的人口增长无疑是最重要的表现和接下来持续复兴的因素之一。 新的荒地被开垦,沼泽地的水被排空,民众开始逐渐从本来的地方散布开来,而新的农地的形成也就意味着对工具和其他手工产品的需求增加了,较为和平的环境也就让行商和货物运送从新成为可能,那些分不到土地的农民的小儿子们自然会愿意出去碰碰运气。但危险并不是全然不存在了,不法之徒和劫掠团伙甚至变节军队依然在各地流窜,《骑马与砍杀:战团》里频繁的剿灭山贼任务并不是空穴来风,这就让武力和城墙的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在许多道路,河流的交汇点,围绕着已经存在的,或世俗或教会的城堡(修道院的城墙为了抵御劫掠通常也修得颇为坚固),商人们的聚集地形成了,因为商人的数量远远大于城堡的空地所能容纳的,他们便又围绕着城堡建造了颇具防卫能力的围合(negotiatorum claustrum),在需求的发展下这部分逐渐扩张,围合的防御性能逐渐增强,渐渐变成了被称为“外堡(forisburgus)/新堡(novus burgus)”的地方,从曾经他们所依赖的封建城堡—“旧堡(vetus burgus)”独立出来【7】,渐渐的成为了中世纪城市的初级形态。(有意思的是这些货物装卸的地区,无论是陆上还是河边的,都被称为port,市民被称为porter,至于把port和海港联系起来反而是后来出现了,改变了其本来的拉丁文意思)
这类围绕城堡出现的非农业居民区是“原生的(organic)”即他们是民众聚集起来自发形成的,城市是自发生长的,而他们通常又分成两类,规划过的和未规划过的。未规划的城市通常杂乱无章,仅仅围绕着一个“核”聚...集着,当然,这并不是说它们乱七八糟,通常的情况是缺乏长远考虑,缺少规划的房屋,扭曲蜿蜒的街道,但基本还是能满足当时的需要的。
而城市规划的艺术则承袭自米利都的希波丹姆斯—雅典的港口城市皮里尤斯的设计者【9】,笔直的街道,矩形的街区,沿街道两旁排列的房屋都展现了古典时代的带着功能性的美,遗憾的是,中世纪不断扩张的需求让一些能力不足的统治者没有将这种艺术保留下来,哪怕他们很精心的设计了城市,也很少有达到古典时期高度的时候,说句不那么年鉴派的话,直到文艺复兴时期这种技艺才渐渐回到了西欧,建筑师在规划房屋建筑的时候会考虑公共空间的大小,窗户的朝向,来确保“母亲能每天晚上把在院子里玩儿的孩子喊回家吃饭”,遗憾的是,14世纪对城市扩张的需求已经不再像前几个世纪那么强烈了,设计师能做的更多的仅仅是小规模的改动,让城市更合理,能满足更多需要一些。
与原生城市相对立的是“新植城市”—planted city。虽然现在看来市民阶级和领主的对抗是封建主义转向资本主义的一个历史趋势,但在城市成立之初,中世纪的封建传统还未完全定型的时候,领主们是能看到建立城市的财政方面的好处的:商人通行的过路费,市民租住土地的费用,以及城市本身产生的财富都是有一部分要进入当地领主的口袋的,更不用说行商带来的实际意义的好处—有几个中世纪领主不喜欢弗兰德尔的呢绒披肩和远东运来的香料呢?再不济,俄罗斯的蜂蜜和君堡的鱼汁儿也是让人换换口味的好东西。
因此,他们通常会颁布一个特许状,给予许多慷慨的条款,比如每一个带着家人来的新人可以获得多少土地,免税再大肆吹嘘这里的土地多么肥沃多么平坦等等,来让大批移民前来围绕着城堡定居,而这类城市通常是领主指派的人员规划过的。这样的情况在中东欧并不罕见,大批日耳曼人和犹太人的迁徙却也成了日后争端的一个开始。当然,这些城市的的创建并不都是那么成功,且不说那些土地是不是都那么适合建立城市,城市之间彼此的竞争也让很多建城点的生意让那些本来就存在的市场抢光了,留下了一个个“未成城市(failed town)”,以至于后来形成了一个共识—被英格兰法官布雷克顿正式提出【12】—任何新植城市必须距离现有城市一天路程以上(约7英里)
中世纪城市的建立方式多种多样,笔者上文所提到几种仅仅是比较常见的种类。但无论是罗马时代的遗城,围绕城堡自发出现的原生城市还是经过规划的那些,都还仅仅是“商业和手工业者的定居点”而已,他们距离成为一个“具有法人资格,并拥有自己特有的法律和制度的社会”【13】还差一份文件—特许状(Charter)。
“统而不治”通常能恰当地描绘那些领主或堡主的状态,这就把城镇社群管理的任务丢给了城市成员们自己—也就是早期的商人协会(guild)。这些人负责了城市从无到有的一切事情,在阿姆斯特丹和鹿特丹他们排水并建立了堤坝,在意大利他们修复了曾经的城墙并增加了新的防御工事,修缮港口,组织民兵队,管理城市卫生(挑粪工,玩儿过《天国:拯救》的朋友们应该不陌生)等等,一个个基尔特在第一个千年接管了城市,扩张了原本的城区,并加上了围墙,让城市渐渐成为了独立于封建势力存在的实体,考虑到基本城市里的每个人都是商人(这一点也在后来延续,每一个希望参与城市公共事务的人都需要先成为某一个行会的一员),用林肯在《葛底斯堡演讲》里的一句话描述就是“(city)of the people,(built)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不幸的是,城市向远处的扩张通常会创造出一个新的“核”,把商业和活动的重心从原本的旧城拉走,新城的逐渐完善和独立不但招致了嫉妒,让在同时期渐渐形成的封建力量产生了忌惮,市民阶级成了伫立在教权,王权,和贵族权力的争端中的第四股力量,不可避免地卷入了政治斗争。而城市也渐渐和封建世俗法和教会法水火不容,各类不合理的裁决方式和领主的特权严重的阻碍了城市的继续发展和商人的自由,就这样,基尔特(行会/guild)按照人们的意愿创立了自己的“城市习惯法”,包括内部选举来取代领主的特派官和法官,不受限制的自由行动与开店和用取证和辩论来代替“神意裁决”以及“决斗裁决”这种法律层面的进步。这些要求彻底激怒了封建势力,成了“新堡居民”和“旧堡居民”对抗的核心问题,教会对商业的厌恶和“同时掌管精神世界和世俗世界”的愿望让他们成了市民要求的最坚定反对者。
在一些贵族的煽动下,伴随着对教会行为的批判(是的,胡斯的宗教改革尝试远不是第一次)“城市公社(communio civitatis,不难看出英语里它们的变形city和commune)”在富有而颇具名望的成功商人领导下形成了,他们和暴动的群众一起占领了城门,从城市的各个群里中招人担任政府职位,建立了不受教会和世俗领主控制的自治政府,1068年卢卡的“公社法庭(Curtis Communalis)和1077年康布雷公社可以说是这方面的最早记录【15】。
城市的暴动可以是帮助国王削弱地方封建势力并加强中央专制统治的工具,也可以算是领主为了削弱地方宗教力量的武器,甚至曾经被用于主教和教皇的斗争中,但无论是否被利用,城市在这场双赢行动中基本可以确定是绝对的赢家。随着城市力量的不断稳固,也许是见到了市民武装斗争的可怕,许多领主选择直接赐予城市“特许状”,而面对另一些顽固的领主,城市不得不从远方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或是法兰西国王那里获取它。这份文件给予了城市真正独立于封建社会的地位,城市拥有了自己的徽章(上面通常有城墙的标志),行商自由的安全保障,自治的权力,自己选举政府人员和自己制定法律,管理自己法庭的权力,或者简而言之, 自由 。那句著名的德国谚语: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Die Stadtluft macht frei)—即农奴跑进城里一年零一天他就恢复自由之身,领主再无权将其抓回—就出自这里。
当然,这份特许状依然有着它的历史局限性,首先,它并不包括所有的城市法,而仅仅是城市法的主要原则和轮廓;其次,它也远远不像现代的宪法这样完备,或者经过详细制定,甚至不如罗马的十二铜表法来的具体,更像是领主为了拿钱而急于甩手的一个烂摊子,弗兰德尔伯爵在1127年给予布鲁日的特许状可以体现其草率:“市民有权随时补充其城市法(ut die in diem consuetudinarias leges suas corrigerent)【16】”。
但是,并不能从这些特许状就认为封建势力给予了市民一切自由,某些重要的城市,比如法国首都巴黎,就从未取得自治权力,而另一些被授予自治状的“既定(prescriptive)城市”,如之前提到了罗马遗城,领主们则会尝试各种方法加以控制,强制在其中修筑城堡对市民予以监管是在西欧的大陆和英国都经常使用的方法—伦敦塔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有意思的是,这类堡垒经常被成为“reeve”,它们之后成了国王的的地方官/郡守的驻地,这些人被称为“shire-reeve”,又在随后被简称为“sheriff”,也就是各位常在西部片里听到的警长)。
另一种情况发生于之前提到的新植城市里,领主在一开始就和居民们谈好条件,通常在特许状里就将诸如选举方式和税收等条款规定好,因此经常是处于相对有利地位的,也更能将城市纳入封建体系里。但话有说回来了,有多少领主能在一开始就有这般远见呢,更不用说接下来的市民在和其子孙的斗争中又争取到了多少权力。纵观全欧洲,封建势力对市民的掌控在城市最繁荣兴旺的地方明显最弱,意大利的城市们逐渐将势力渗入周边农村,直到19世纪Risorgimento运动之前都是以彼此争端的城邦形象示人,成为了文艺复兴的中心,佛兰德斯和布鲁日影响了后来的低地国家,后者在中世纪后期的西班牙动乱中争得了独立地位,引领欧洲远离了封建社会逐渐步入光辉灿烂的近代。
说来惭愧,本文很难作为一篇独立的文章存在,它仅仅是笔者自己狂妄地对几位学者的作品大胆地再整理,企图通过自己理解的角度,换个讲述顺序,更顺畅地让人们对中世纪的城市有一些了解,若是读者中的哪位能因此产生一些兴趣,看一看我在reference里提到的书,便已是笔者莫大的荣幸了,而写这篇东西的时候笔者没在图书馆占到位子,算是带着腹痛窝在星巴克的茶几上写完的,有些混乱,还望海涵。
最开始燃起对城市的兴趣,是两年前朋友邀请我去做一款galgame的考据,需要个文艺复兴时期城市的大概地图,基本配备,还得看看人口的设定是不是差不多,当时在图书馆找资料,偶然看到了一个温莎小镇的中世纪地图,一下就对其城堡的配置来了兴趣,加上长期在老滚和刺客信条的城市里瞎逛,自然而然地就对欧洲的城市产生了兴趣。加之之前仅仅对罗马和文艺复兴的历史感兴趣,中世纪对我来说基本是一个空白,或是黑洞,之前essay比赛才特地选了“Account for the demise of Roman Empire”和“why did monarchy became the prominent form of government in medieval Europe”做题目练手,顺便看了不少BBC关于“后罗马时代”的纪录片和亨利·皮雷纳先生那本《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这才了解中世纪远不是“黑暗时代”,多少辉煌的成就也不是突然从1453一年在君士坦丁堡回来的,欧洲中世纪的历史蕴含着欧洲近代和现代成功的原因,城市,国家,全球这三者在经济方面的关系也恰恰是当代关心国际关系的人们所最需要思考的。另外,虽然我在这篇文章里仅仅介绍的是欧洲的城市历史,东方的贸易城市发展也同样值得关注,格雷格·克拉克教授在他的《全球城市简史》里提到,宋朝开封的商圈覆盖了上亿人,而同期的威尼斯仅仅有5万商人,马六甲海峡也长久作为重要的商路存在。全球化也好,反全球化也好,作为人类最重要的社会科学方面的发明,城市在人类社会中(也在许多游戏中)扮演着无可比拟的地位,也决定着接下来世界文明的走向。
【1】 诺尔曼·庞兹,刘景华/孙继静译,《中世纪城市》,P147,商务印书馆,城市与社会译丛,2014,北京
【4】 亨利·皮雷纳,陈国樑译,《中世纪的城市》,P297(kindle), 商务印书馆,经济和社会史评论,2006,北京
【5】 亨利·皮雷纳,陈国樑译,《中世纪的城市》,P704(kindle), 商务印书馆,经济和社会史评论,2006,北京
【7】 亨利·皮雷纳,陈国樑译,《中世纪的城市》,P1342(kindle), 商务印书馆,经济和社会史评论,2006,北京
【8】 诺尔曼·庞兹,刘景华/孙继静译,《中世纪城市》,P38,商务印书馆,城市与社会译丛,2014,北京
【9】 Aristotle, The Politics ,ed. Stephen Everson, Cambridge Texts in the 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 (Cambridge, UK, and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8), p.36
【10】 诺尔曼·庞兹,刘景华/孙继静译,《中世纪城市》,P34,商务印书馆,城市与社会译丛,2014,北京
【11】 诺尔曼·庞兹,刘景华/孙继静译,《中世纪城市》,P29,商务印书馆,城市与社会译丛,2014,北京
【12】 诺尔曼·庞兹,刘景华/孙继静译,《中世纪城市》,P67,商务印书馆,城市与社会译丛,2014,北京
【13】 亨利·皮雷纳,陈国樑译,《中世纪的城市》,P593(kindle), 商务印书馆,经济和社会史评论,2006,北京
【14】 诺尔曼·庞兹,刘景华/孙继静译,《中世纪城市》,P160,商务印书馆,城市与社会译丛,2014,北京
【15】 亨利·皮雷纳,陈国樑译,《中世纪的城市》,P1670(kindle), 商务印书馆,经济和社会史评论,2006,北京
【16】 亨利·皮雷纳,陈国樑译,《中世纪的城市》,P1697(kindle), 商务印书馆,经济和社会史评论,2006,北京
【17】 诺尔曼·庞兹,刘景华/孙继静译,《中世纪城市》,P174,商务印书馆,城市与社会译丛,2014,北京
The Medieval City , Norman Pounds
Cities In History ,Peter Hall
civitates orbis terrarium , Georg Braun & Franz Hogen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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