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宪章》是英格兰历史上最重要的协议之一,或许也是整个欧洲中世纪历史长河中值得大书特书的一章。即便摆脱了辉格史学派“以今绳古”,重构历史逻辑的思维方式,《大宪章》也是考察英国从封建国家走向现代民族国家艰难转型历程的一扇窗户。
它的历史地位或许因为这样的原因而更富有戏剧化色彩:人们希望它成为现代国家民主制度的象征,但实际上它严重地阻碍了英格兰王国从封建走向集权的改革;人们希望它成为冲突各方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的典范,但协议墨迹未干即被违反,从而导致了更加漫长的内战;这一切的导火索是国王与英格兰贵族的利益冲突,而丧权失地的国王本人却又常常怀着“励精图治”的梦想,贵族们则“自扫门前”,将目光狭隘地聚焦在领地和封建特权之上。
而将视野拉长到金雀花王朝此前的统治历史,亨利二世的集权努力与司法改革、理查一世的耗费国帑与征战四方,都为《大宪章》的诞生埋下了漫长的伏笔。对这段前奏的回顾,或许能够为我们重新审视《大宪章》,深入思考“治乱兴亡”四字提供更多有益的线索。
1066年“诺曼征服”所开创的诺曼王朝已经持续了近百年。随着征服者威廉的子嗣后代们逐渐凋落,一场王位继承战争最终在1154年将亨利一世之女儿马蒂尔达皇后的儿子、法国安茹伯爵亨利送上了英格兰的王座。由于亨利的父亲安茹伯爵若弗鲁瓦五世热衷于在帽檐点缀金雀花,安茹王朝又被称为“金雀花王朝”——人们或许不会想到,谦逊优雅的金雀花将成为一个横跨海峡的庞大帝国的象征。
亨利二世面对的英格兰局势十分复杂,既包括诺曼王朝时期遗留下来的土地经济问题,也存在王朝更迭权力缺位所造成的贵族权力膨胀问题。这位国王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瓦解了贵族构成的潜在威胁,消除了王位宣称者的觊觎,并且动员军队,在英格兰的西部北部边境征讨,将动荡时期被苏格兰、威尔士占领的边境地区夺回。
其后,亨利二世更是在罗马教廷的支持下入侵爱尔兰,将帝国的影响大为扩张。尽管遭遇到了类似于图瓦卢战役这种挫折,并且在同法王的斗争中互有胜负,但总体而言,金雀花帝国在欧洲的领地面积呈现了快速增长、甚至是爆炸增长的趋势。
亨利二世被誉为“欧洲法律之父”,他在位时期所展开的司法改革对于英格兰的深远影响由此可见一斑——尽管通过铁腕手段与怀柔政策平息了国内贵族的威胁,但经历过内战的英格兰正处于严重的封建化局势之下。贵族、郡长垄断了地方性司法权力,进而对于王国的税收与财政命脉——土地制度构成了严重挑战。
在堡垒林立的各领地上,土地所有权不再稳定,权利人被封建领主以各类法律为理由随意驱逐,国王的敕令也很难得到普遍的尊重与贯彻。这些问题的直接结果就是国王对于英格兰各地的统治受到了双重阻碍:财源枯竭、王令窒塞。与此同时,教会的影响力与日俱增。尽管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马斯·贝克特仍然还是国王所依仗的御前重臣,罗马教廷的态度也在王权同贵族、英国同法国的较量之中举足轻重,但教会对于土地财产的控制以及高阶教职人员对于王国事务的干预权力促使亨利二世不得不考虑改革的必要性。
1166年1月,《克拉伦登宪章》在“所有英格兰的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院长、伯爵和男爵的同意下”颁行全国——显然《宪章》中有关于“为了和平的保持和正义的维护”的华丽辞藻是用来安抚贵族与教士情绪的,因为如果他们确实参与了文件的制订和研究,他们就会发觉司法制度与宗教权力改革即将产生的重大不利影响。
一方面,国王派出了巡回全国的总巡法官,赋予他们象征王权的盖有国王印玺的委任状,并要求他们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常态化的巡回审理,加强对于地方事务的控制。实际上,许多法官本身就是国王的重要行政官员,而他们基于《宪章》所处理的事务绝非仅限于案件审理——这些法官还承担了将各地信息呈报国王的“钦差大臣”任务。国王的巡回法庭并不直接同封建主的司法权力争夺空间,而是赋予臣民自行选择的余地。
考虑到巡回法庭更加先进的、取代了传统“神明裁判”的大陪审团制度以及有关于财产权诉讼的先进理念与审判原则(“新近被夺占有之诉”),这实际上意味着王权介入到以往失败的地方治理之中,向急需权利救济的臣民提供了及时的庇护,同时也有效地限制了地方封建领主对于土地权利的肆意侵占。另一方面,《宪章》严格限制了主教们的权力,尤其是规定高级教士的选举和任命需经国王同意,试图将归属于罗马教廷的教职人员铨叙任命权逐渐夺回。贝克特大主教声称的“我首先是上帝的仆人,其次才是国王的大臣”,这种宗教优先于世俗政治、教职人员责任优先于国王大臣责任的做法将就此划上句号。
亨利二世的改革因三个原因而富有成果——第一是司法制度逐渐倾向于保护“占有”,这一理念凸显了英格兰土地所有者在面对可能的权利侵害时能够得到的保障,并且这种保障不限于某一地区或事宜,而是在国王巡回法庭广泛的管辖权之下通行全国。随着国王权力从财产权角度切入到个人,越来越多涉及到自由人的权利诉讼开始被纳入到国王而不是封建领主的管辖之中;第二是相比于权力缺乏控制的封建领主,国王更重视对自己官员的监督。“王座法院”逐渐起到了监察各级官员、法官以及复核案件,接受陈情的职能,尽管这远远不如议会制之下的监督,但在中世纪,它已经相当具有吸引力了;第三是整个司法体制的统一化——巡回法官们并非各自为政,而是将存在分歧的案件提交给伦敦的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审级制度也在此时初现雏形,确保案件审理不是任意武断,而是建立在国王敕令等成文法以及习惯法的基础上以类似标准裁决的。
亨利二世一生同法王,教皇,国内的主教、地方封臣们争斗不断,在晚年境况凄凉。这位权柄显赫、领土广袤的君主接连遭遇到封臣叛乱和子嗣背叛,郁郁而终。但一如拿破仑对自己《民法典》的青睐,亨利二世在文治领域的卓越成就远超他在位时期为金雀花帝国夺取的领土与财富。英格兰自诺曼王朝时期开始的分权、封建化倾向被阻止了,王权再次得到了尊重,秩序和法律成为了王国的主基调。甚至可以说,英格兰民族政治体的形成就是从亨利二世改革开始的。当我们思考《大宪章》时,或许可以这样感受到历史的吊诡之处——约翰国王遭遇到的一场危机,恰好是他父亲一生致力的重大事业在历史长河中演进的自然成果。
每一位入主英格兰王国的统治者——无论是通过何种途径——都要面对两场战争:一场来自于封臣与外敌的叛乱或入侵,另一场来自于英格兰的国库和税收。1086年,在成功征服英格兰20年之后,威廉一世(征服者威廉)启动了全国范围内的土地、人口与财产普查。王室调查员走村入户,无孔不入地核验了英格兰的每一寸土地。其成果被编纂为《末日审判书》,详细记载了地产归属情况,每个庄园的面积、工具和牲畜数量,各类农民人数,以及草地、牧场、森林、鱼塘的面积,该地产的价值等信息。
尽管“数目字管理”难度极大,王室很快就不得不在封建领主压力下放弃使用这些统计数据,但至少诺曼王朝的先例为所有之后的国王发出了建议:战场上胜败常见,而税收一天都不能有所懈怠。
理查一世在1189年9月举行加冕典礼。他的境况要比他父亲好上许多——亨利二世时期征收的“萨拉丁十一税”(为帮助耶路撒冷王国对抗阿尤布苏丹国入侵所征收的费用)为国库提供了高达十万英镑的巨款,而国内贵族对于新国王并没有特别的抵触,尤其是亨利二世的王后埃莉诺争取到了丰富的政治支持,这使得雄心勃勃一心建功立业的理查一世得以施展才能。
两年之前,萨拉丁攻占了耶路撒冷,将十字军国家的领地挤压到地中海沿岸狭长地带。圣城沦陷极大刺激了天主教世界,一直热衷于十字军事业的新国王也迅速将英格兰的财政机器发动起来,支持一支庞大的东征军队:十字军需要打造船只,准备粮食物资,铸造兵器,还需要充足的金钱来保证这些物资的运输供给,以及沿途其他国家的外交事宜。理查一世从他父亲手中继承而来的国库无法承担这样的巨额开支,因此诸多新税种被开征以满足需求。除了尽可能搜刮平民和教会以外,国王还将他父亲的卖官鬻爵政策发扬光大,可供出售的官职是如此的没有限度,以至于出现了“如果不是没有下家,国王可能就会把伦敦城也给卖了”这样的中世纪英格兰政治笑话。
在狂热的宗教氛围之下,国王没有注意到英格兰的承受能力——或许更准确的看法是,英格兰只是这位善于征战的君王最为方便的财源而已。
理查一世拥有“狮心王”的美称,人们认为这位勇敢的骑士在战略战术与道德品质上都堪称典范。尽管在路途上遭遇到一些困难,理查一世的军队仍然抵达了地中海东岸,并且凭借他杰出的指挥才能赢得了一系列战役。但十字军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先期抵达的神罗皇帝巴巴罗萨溺水身亡,接管指挥权的奥地利公爵利奥波德与法兰西国王腓力二世对于这位英格兰国王缺乏信任和配合,就连耶路撒冷王国自身也在继承权的问题上内乱不断。
最终,在东方取得了局部胜利的理查一世不得不同萨拉丁和谈并迅速返回国内处理他弟弟约翰产生的叛乱危机。在路程上,他被利奥波德囚禁并移交给神罗皇帝海因里希六世。这位皇帝不顾教廷的绝罚令,对“狮心王”狮子大开口,索要高达十五万英镑的赎金——几乎相当于英格兰王室年收入的三倍。现在,脱离了战争的理查不得不面对另一场难熬的筹款之战。
为了十字军东征,英格兰已经上调了封臣的免服兵役税和土地税,理查的直辖封地更是挖地三尺寻觅财富。现在一笔更大的开支迎面而来,理查和他的大臣们却没有他父亲亨利二世那样在法律和税收上的精妙手腕。制度改革既来不及,又不适于这位热爱战争的国王。不得已,理查一世的领地开征25%的收入税与动产税,大贵族们也勒紧腰带。即便是在加冕时被理查发誓要“充分保护”的教会财产也不例外,大量的贵重金属器皿和纺织品被上缴国库,教士的收入“十一税”也被要求拿出一部分支援国家。
幸运的是,理查一世本身缓和了教会和国王的关系,放缓了教职人员铨叙权的争夺,又积极参加十字军,为天主教事业做出贡献,因而英格兰的教会仍旧对营救国王十分支持。在充分挖掘整个王国的财政潜力之后,理查一世在被囚禁一年之后成功获释。此时,亨利二世的十万英镑早已烟消云散,而理查留在国内的大主教沃尔特至少为国王筹集了两个十万英镑——这还只是这位国王返回英格兰之前的开销。
重回王国的理查一世继续着冒险但无畏的军事行动。他首先平息了国内叛乱,并且继续同法国进行战争,力图压倒腓力二世。他耗费巨资在诺曼底公爵领修建了巨型城堡——“加亚尔”,这再一次给英格兰的财政雪上加霜。持久的战争除了为国王带来荣耀,也给英格兰的国内经济,尤其是农民带去了灾难。无论如何,拥有军事优势的理查终于完成了他父亲未竟的目标——迫使法国求和。但很快,他就在一次小规模的针对国内贵族的围城战中中箭身亡。狮心王的时代如暴风一般,来去匆匆。
英格兰国民对于理查一世爱戴有加,这或许是因为他那卓越的骑士风度和高超的指挥技术,以及一系列接触军事成绩所带来的感染力。但无论如何,理查一世的性格——冒险、勇敢、无畏、热爱虚荣甚至是好大喜功,都给英格兰带来了足够的负担。这位被历史所铭记的国王的赫赫武功,冥冥之中为他弟弟所遭遇的棘手问题提供了良好的导火索——人们往往只记得狮心王的成就,而将由此而来的国库亏空与内政危机归责于下一位倒霉蛋。
约翰·金雀花被称为“无地王”,这一部分是因为在作为亨利二世儿子分配领地时,到约翰这里分无可分。但更要命的一个原因是,他在对法国战争中几乎失去了他父亲和兄长得到的全部领地。这位国王可能一生都生活在他伟大的父亲——亨利二世,以及更为历史所铭记的哥哥——“狮心王”理查一世的阴影之下。亨利二世筚路蓝缕,奠定了金雀花王朝的基业,同神罗皇帝腓特烈与罗马教皇并肩而立;理查一世更是彰显了王朝的赫赫武功,不单扩展了在欧洲大陆的领地,还亲自参加十字军,以寡击众,屡次击败天主教世界的大敌萨拉丁,为履行一名天主教国王的“神圣义务”尽到了责任。就连约翰的母亲阿基坦的埃莉诺,也是中世纪历史上最富有权势和智慧的女性统治者之一,执掌阿基坦公国数十年,亲手辅佐了两位伟大的国王。
而约翰本人能留名于史,很大程度上是拜他受贵族强迫而签署的《大宪章》,以及对法战争屡战屡败的不光荣事迹所赐。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约翰一世这个英格兰国王确实要比他的几位近亲属当得都要更加窝囊。
但这一切并非命中注定——1199年5月25日,他在威斯敏斯特加冕为王。加冕典礼虽因为国家处于战争和危机之中而仪式不彰,但在母亲与国内大贵族支持下的约翰仍然暂时性地平息了关于他继承权与合法性的争议,匆匆赶赴诺曼底前线同法军对峙。在战争前期,由于延续了他兄长的外交策略,英格兰重新确立了同布洛涅、弗兰德斯等伯爵领的同盟关系,更争取到了神罗皇帝与教皇的支持。缺乏统治国家经验的约翰在处理国内贵族与税收问题上同理查一世一样手段拙劣,但这并不妨碍他能够在盟友离去与财政耗尽之前同法国缔结《勒古莱条约》,保住了金雀花王朝在欧陆的大片领地。当然,代价并不轻微,英国失去了过去数十年间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维系的诺曼底地区的大部分,这也使得国内多有不满。但比起无穷无尽的战争与日益苛刻的税收,贵族们还是更乐于看到王朝回归和平——毕竟理查一世的横征暴敛已经让英格兰民力枯竭,入不敷出了。
1202年,蓄势待发的法王腓力二世援引《勒古莱条约》的封臣条款重新向英国开战。约翰在期间指挥了诸如米雷博战役这样难得的大捷,但他既缺乏兄长的个人魅力与战术能力,又缺乏父亲与母亲的政治手腕,诺曼底人与安茹人之间的矛盾、英格兰国内的贵族矛盾与财政矛盾在旷日持久的战争下逐渐暴露出来。到了1203年,法国军队已经夺取了安茹、曼恩、布列塔尼并且正在向阿基坦与诺曼底长驱直入,英国军队不是一触即溃就只能坚守不出,约翰的盟友也纷纷转换阵营。到了当年年底,约翰在绝望中度过了圣诞节——除了个别城堡据点,金雀花王朝的欧陆领土已经宣告易手。年轻的国王面对的局势,显然已经远远超出了他成长历程中被教育与培训来应对的最恶劣状况了。
1204年,埃莉诺去世,金雀花王朝在阿基坦公国的统治也随之破碎。1205年,英格兰迎来了多年不遇的严冬,人们传言约翰把自己关在物资充沛的城堡之中享乐,对于法国入侵、贵族叛乱、领土遭到蚕食等等流言蜚语充耳不闻,但实际上约翰也在积蓄力量。1203年开始,英格兰朝廷就开征了新的税源,开始建造新的海军舰艇并且大量打造战备物资。1205年,约翰更是发布了征兵命令,要求迅速扩张英格兰的适龄兵员数额——新的钱币开始流通、刀剑盔甲被铸造、雇佣兵和征召军队逐渐在港口集结起来。但缺乏军事才能和决心又没有贵族完全支持的国王能做的就只是带着自己庞大的舰队在海峡游弋,伺机攻占法军设防不足的城镇和城堡。结果是,这次军事冒险除了加重国内的财政负担以外,几乎没有什么实际收益。
截止到1205年。约翰一世已经遭遇到几乎完全的军事失败。在过去,英格兰国王的一切军事行动,尽管开销巨大,但仍旧是在英格兰以及欧洲大陆的领地上分摊的,这意味着英格兰不必独自承担沉重的税负压力。此时约翰已经没有了这项优势,而他的任务——收复失地——又要比维系防线,构筑城堡困难得多。失地王正在失去民众的热爱,在此之前,他首先失去了贵族与封臣的支持。
如果说约翰一世同他的父亲有任何相似之处,那么热衷于全国巡游和司法事务或许是一大特征。国王的车队满载富丽堂皇的装饰品和物资穿越乡村,在整个英格兰巡回,一方面展示着王家威严,另一方面则满足约翰一世对于司法事务的兴趣。
同理查一世不同,约翰对于平民除了财产以外的权利十分感兴趣。他的巡回法庭经常处理那些同王家事务无关的个人纠纷或刑事诉讼,并且在审理中尽可能的维持审判的公正,为平民提供保护。与司法领域仁慈宽容的形象大相径庭的是,在经济上约翰一世几乎是“横征暴敛”的代名词。为了或许支持战争的财源,约翰改革了英格兰的税收财政制度,利用他父亲和自己建立起来的更加高效的行政官僚体制与司法制度,加强了对手工业、商业等领域的征税力度。
除了向富人、土地所有者征税,他的各类王室巡回法庭在处理各类案件中也利用令状制度和罚金广开财源。国王甚至动用了国王特权来强迫封臣们履行某些与财产有关的封建义务,缴纳领地继承过程中产生的对国王的债务——即便在过去没有那个国王认真对待这些义务。在巨大的亏空面前,英格兰的贵族、富人和平民都“平等”地面临着相同的命运——唯有死亡和税收不可避免。
从1205到1215年,约翰一方面在国内实施严厉统治,打击反对派,继续压榨财富,一方面尝试对苏格兰和法国发动战争,夺取更多领地。这期间,他在坎特伯雷大主教任命权问题上同教廷几乎决裂,但最终还是作出妥协,将精力集中在国内贵族和税收问题上。经过两代国王的改革,此时的王室权力已经如日中天:全国有将近百分之五十的城堡受王室直辖,大量的司法诉讼由普通法院而不是封建领主管辖,王室令状在大多数地区畅通无阻,权威十足,国王在各地方的代理人——郡长,实际上起到了封建领主的诸多行政职能。平民更加热爱这种有序的政治环境,因为他们的权利能够免于被身居高位的贵族任意侵害。但封建领主们郁郁寡欢,心怀不满。在过去,他们通过履行封建义务,提供金钱或者兵员来分享国家权力。
但现在,国王已经不再依仗封建征召兵,而是大量依赖雇佣兵作为自己的暴力基础。他们古老的封建权利被国王随意处置,许多人甚至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国王在政权上咄咄逼人的态势如不得到改变,许多贵族很可能在夜晚再也难以入睡。终于,在1214年布汶战役彻底击垮约翰一世收复失地的希望之后,贵族们迅速组织起来,强迫国王接受了重申封建权利、确保王权和征税受限的《大宪章》。
诚然,约翰一世的历史评价远不如他的父兄,这一方面与个人品格有关,另一方面则关系到他们作为一国之君的成就——亨利二世以文治著名,理查一世则拥有赫赫武功,失地王虽然同样注重司法制度和税收改革,但缺乏灵活手腕的他难以处理好王权与贵族之间的平衡,最终给英格兰的集权进程带来了沉重打击。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到《大宪章》背后那些微妙的历史线索——诺曼王朝时代的封建秩序,亨利二世改革为国家带来的全新理念和制度,狮心王南征北战为国家带来的沉重负担,约翰的雄心壮志与一败涂地——这些因素,为我们勾勒了一个国家从封建国家逐步向民族国家转型的艰难历程,也让我们深刻地思考评价历史成败得失的公允标准。
丹·琼斯:《金雀花王朝:缔造英格兰的武士国王与王后们》(陆大鹏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
徐震宇:《自由的缔造者:无地王约翰、反叛贵族与大宪章的诞生》,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
杨利敏:“亨利二世司法改革的国家构建意义”,《环球法律评论》2009年第2期
段宇宏:“战争、国王的钱袋子与宪政”,腾讯·大家专栏2015年11月9日,https://cul.qq.com/a/20151109/033584.htm
(虽然这篇是成文之后才读到的,但对于理解英格兰早期税收制度形成有巨大帮助,因此推荐阅读)本站用户@烤炉 的文章《征税的逻辑:英国·财政国家的兴起》
评论区
共 17 条评论热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