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冲水马桶和管道的中世纪,人们很喜欢将方便之后的排泄物“方便”地从窗户扔到街上。
在中世纪,这种场景一定很常见。在太阳升起的微弱光线下,二楼的窗户被推开,一个昏昏欲睡的居民将昨晚的夜壶里的东西扔到了街上,差点没把下面毫无防备的人给吓死,不对,是熏死。但是,中世纪城镇的居民真的认为把人的排泄物扔到他们头上时是正常的吗?
你当然可以这样做,代价就是一笔罚金。至少从1371年开始,伦敦就有一项法律,规定居民必须把垃圾拿到楼下,而不是利用楼上的窗户。违法者如果被抓到,将被处以2先令的罚款。
对这些伤脑筋的废物处理,中世纪有几种“方便”的方式。
在农村要想解手,可以到灌木丛后面去。但在城市里,事情就比较复杂了。富裕的家庭通常有自己的厕所。但对普通人来说,事情就更复杂了,因为禁止在公共场所排泄。
那么,中世纪的人们在有内急的时候去哪里?一方面,有可移动的厕所,如便壶和马桶椅,另一方面,有嵌入式的私人和公共厕所。
有厕所的房子远非正常现象。在中世纪,便壶可以是简单的水桶或任何合适的容器。各家各户都有便壶,以便在家中隐秘地解手。壶里的东西必须扔掉,例如扔在农场的粪堆上,扔在垃圾坑里,扔在粪池里,扔在河里,或者,如果你愿意冒着金钱和名誉的风险,就从窗户直接扔到街上。
在街道上倾倒垃圾(不包括粪便)的做法显然在英语中产生了一些新词。例如,为了警告下面的行人,那些倒垃圾的人会喊“Gardi loo!”,这应该是源于法语,意思是“小心水”。
另一种更高级的便携式私人厕所是“坐便椅”。它是一种座位上有一个洞的椅子,下面有一个便壶。
在拥挤的城市地区,嵌入式私人厕所不如在农村地区常见,那里的农民有更多的空间来建造自己的“后院”,这反过来又为他们的农作物提供了粪便。在城市里,后院有时建在地块的后端,某栋建筑的所有居民都可以使用厕所。人类的排泄物直接进入厕所下面的粪坑,或者由厕所连接到下水道。
一些私人厕所,绰号为“garderobes”,意思是“守护长袍”。位于建筑物的第二或第三层,俯瞰着小巷或街道。
这是因为人们把衣服放在里面,因为人们相信这些房间里的恶臭会驱赶飞蛾,否则飞蛾会吃掉布料。现代的“衣柜”就是从“garderobe”演变而来的。基本上,这些座位(由石头或木头制成)连接到一个通向坑道的管道。这些厕所安装在城堡和庄园里。换句话说,只有富人和有权势的人才能使用。
私人厕所也可以在邻居之间共享,但厕所、排水管和粪坑的维护有时会造成紧张。当厕所漏水或溢出到其他邻居的房产上时,也会产生冲突。为此,十三世纪的伦敦条例规定,有石墙衬托的粪坑应与邻居的房产保持至少2.5英尺的距离。没有石墙的粪坑则需要多一英尺。
然而,中世纪的大多数人都没有院子里的奢侈品。相反,他们不得不适应更多的公共设施,如户外厕所,这种厕所只是在地上开了一个洞的粪坑。由于排泄物会在洞中滞留,粪坑需要每隔一段时间就清空一次。
受雇执行这项艰巨任务的人就是“走夫”(Gong Farmer)。这些人也称为“夜行人”,因为他们只允许在夜间工作。据记载,“走夫”的工资大约是非熟练工人的三倍。
尽管报酬丰厚,但走夫的工作条件是极其恶劣的。例如,在十五世纪时受雇于汉普顿宫的走夫每天有六便士的工资,这在当时是很高的收入,但他们的工作却“一直到膝盖、腰部,甚至脖子都是人粪”。只允许他们在晚上9点到凌晨5点之间工作。
他们收集的废物叫做“夜土”,必须从收集粪便的城镇中运走,要么撒在公共土地上,要么运到通常位于城镇边缘的粪地。伦敦粪坑中的大部分东西都会运到泰晤士河岸边的垃圾场,当时这样的地方干脆就叫做“粪便码头”,然后从那里用驳船运出,用作田地或市场花园的肥料。
除了伴随着难闻的气味,走夫的工作还相当危险。粪坑里没有通风设备,使长夜工作变得更加艰难。粪坑并不总是得到维护,粪坑的盖板腐烂是一个常见的危险。在1326年,一位名叫理查德·雷克的走夫在收集粪便时掉进了盖板已经腐烂的粪坑,就这样淹死了。据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烈一世于1184年差点在埃尔富特死于这种事故。
在那个时代,并不是所有的房子都有自己的厕所,而且在公共空间大小便都是被禁止的,所以公共厕所是一种必需品。
例如,在1301年,约克的一项法令规定,该市的所有四个区都应该有公共厕所。最早提到的公共厕所或“必要的房子”之一是由亨利一世的遗孀玛蒂尔达在12世纪建立的。这些厕所位于伦敦的皇后区,在泰晤士河岸边。
在十五世纪的伦敦,可能至少有13个公共厕所建在城市最繁忙的地方。这些公共厕所同时为多名顾客服务。在中世纪的公共厕所里,人们解手时彼此相邻而坐。20世纪80年代,考古学家在伦敦发现了一个三座的橡木马桶,他们从一个中世纪晚期的粪坑中挖掘出来。
公共厕所通常建在桥上和码头上,以方便疏散人类排泄物直接进入河流。因为不需要铺设石子的坑,也不需要担心清空和清洁坑的问题。其它城市中繁忙的地方,如市场和城门,往往是人们会找到公共厕所的地方。
公共厕所的维护工作通常由城市政府负责。1411年,诺里奇市决定对鱼市和市政厅的公共厕所进行“清扫和改造”。
公共当局也可以将厕所出租给私人投资者。用一笔固定的钱,租赁者将保持、清洁和维护公共厕所,并为自己保留好处,希望在这个过程中赚钱。需要使用这些厕所的顾客则需要支付少量费用。例如,在考文垂,一个叫威廉·佩尔的人租下了“西果园的厕所”,租期为99年。威廉将向该市支付12先令(假定是每年),让他“翻新这些厕所和那里的桥,并在该期限内保持令人满意的维修状态”。
最后,慷慨的捐赠者可以资助公共厕所的建设。例如,在1309年,一个名叫沃尔顿的人在林恩的圣玛格丽特教堂附近建立了一个公共厕所。1420年代,理查德·惠廷顿的遗嘱执行人按照惠廷顿的遗愿,在泰晤士河岸边建造了一座“长屋”。这些公共厕所位于救济院的底层。它们有不少于两排64个座位(共128个),有单独的男女区域。据推测,由于这些厕所是由一位富有的捐赠者的仁慈之心建造的,所以这些厕所是免费使用的。
随着大型公厕的兴建,连游客和居民的个人卫生也得到了应有的关注和重视。1367年,约克市在乌斯河上的一座桥上建造了一座厕所,中世纪的人直接把它叫做“尿坑”。
对于那些不能通过水道运走的人类排泄物,城市很早就想到了解决办法。
1372年,伦敦从对酿酒商的罚款中拨款购买了12辆马车和24匹马,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这些马车成为该市第一个有组织的垃圾清理服务。
然而,日复一日,城市充满了不受当地法规约束的游客,以及大量的马、狗、猪和家禽,它们无法在马车到达之前将排泄物留在室内。这一切都为清道夫和耙子(Muckraker,掏粪工,其意思后来演变成现在的揭黑幕者)大军们留下了大量的工作,他们共同承担着清除垃圾的艰巨任务。
所有这些措施的有效性很难判断。很明显,市民对他们所处的环境非常关心。人们很容易发火,对违法行为的反应可能是很直接和暴力的。
1307年,有两个人发现了托马斯·斯科特在街上小便,他们指出使用公共厕所会更体面,随后的争论演变成了一场刀战。同样,在1322年,当伦敦一个金匠的儿子威廉在尿坑里解手并将里面的东西扔到一个路人的鞋子上时,插手争吵的菲利普·德·阿申多内因“穿透大脑”而死亡。
从1414年开始,伦敦试图更有建设性地利用这种社区治安,向任何愿意举报邻居倾倒粪便习惯的人提供2先令4便士的奖励,外加对罪犯征收的4先令罚款中的12便士。
所以让我们再回到文章的开头,中世纪人们真的会从窗户倒便壶吗?
这实际上是一个敢与不敢的问题。中世纪的城市居民对踏进家门、走在街道上会发现什么都有很高的期望。就像今天一样,这些标准并不总是保持不变,但就算是中世纪,这些标准都不应该包括被粪便堵塞的人行道,或者突然遭受屎尿的空中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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