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术语的性质、脉络和学界争论是无法通过仅仅一篇机核文稿就能穷尽的。不过这个词确实很常见,它在建筑的实践和理论中也有很大影响。所以沙丘研究所的成员力图在此处呈现对这个词普遍化的理解。因为它是一个复杂和多元的概念,我们会先从哲学领域解释这个词的沿革,再讲解设计领域对此的延展和应用。
简释:广义的“现象”和现象学指的是对于“现象”即事物的“表象”的研究。现代哲学中的现象学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一种从主观体验上理解意识和世界的学派。
我们不妨想象这样一个哲学研讨会,在这里没有人引经据典,也没有人进行逻辑辩论;他们只是对着一只酒杯,描述他们看到的、闻到的和感受到的东西。这听起来似乎像是在不务正业,但正是这样的实践让“现象学”成为了重要的学术领域。
我们可以把现代哲学中的现象学简单地理解为一种通过主观亲身体验(first person experience)来理解意识和世界的学派。
这种理解由埃德蒙德·胡塞尔(Edmund Husserl)建立,在海德格尔、萨特和梅洛庞蒂等重要的20世纪哲学家的著作中逐渐发展成与存在论、形而上学、逻辑学和伦理学同等重要的哲学研究领域。如果说此前的哲学研究强调系统性,强调历史的脉络和谱系,甚至强调前人的思想教条,那么现象学因为关注个人主观的亲身体验而有一种珍贵的轻盈感。
这些现象学哲学同样应用在艺术和建筑理论中。在实践中,阿尔瓦·阿尔托、路易斯·康、斯蒂芬·霍尔、彼得·卒姆托,丹尼尔·里伯斯金等建筑师都深受现象学思想的引导。他们在设计中会尤其注重营造气氛(atmosphere)、氛围(ambience)、内部空间体验以及建筑与自然和人体的关系。
回到最开始提到的酒杯。西蒙娜·波伏娃在回忆录《岁月的力量(The Prime of Life)》里曾讲到她与伴侣萨特以及好友雷蒙德·阿伦在酒吧饮酒时的一个小故事:
我们点了一杯酒吧特色的杏子鸡尾酒;那时候阿伦正在读德国哲学家的现象学著作,他指着酒杯说道:“亲爱的朋友们,你们看,如果你是一名现象学家,你就可以通过谈论这个鸡尾酒杯来创造哲学。”萨特一时激动难言、几乎脸色煞白。因为这是他多年以来都试图寻得的一种方法——按照个人的所见所感来描述物体,并从这个过程中提取哲学。
通过这个奇妙的鸡尾酒杯,我们可以试图区分:第一,古希腊哲学中的“现象”;第二,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范畴内的“现象”;第三,胡塞尔及之后的“现象学”。
古希腊哲学是以 实体论 为主要思辨方式的哲学,它强调人类可觉察的“现象”之下那个暗流涌动的“本质”。譬如对于波伏娃的鸡尾酒杯,柏拉图会说:在这个酒杯,那个酒杯,所有的、每一个酒杯之下,存在一个“绝对的、完美的、平均的”酒杯。而我们所能看见的、摸到的每一个酒杯,都分享了那个“绝对酒杯”的一部分特征和属性。正是因为在我们面前的那个酒杯也分享了“绝对酒杯”的属性,它才会被我们认知为是一个酒杯。
所以我们所能觉察到的酒杯都只是一种“现象”——一个客观存在的抽象形式概念(“绝对酒杯”)的一种“现象”。
可以说,柏拉图对于世界本质是抽象“形式”的认识对于古典主义建筑和文艺复兴有很深的影响。从这个酒杯的例子我们可以衍生出一些同样的思维模式——每一栋教堂都分享了一个“绝对的教堂”的抽象形式;每一种室内空间都分享了一个“绝对的室内空间”的抽象形式。
这也是为什么大量的古罗马建筑和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都追求,或者试图追随某个 绝对的原型,抽象的比例和完美的范式。 另如,将 “类型”(typology)(点击跳转) 理解为一种“先验的深层联系”的观点就很像柏拉图眼中的“现象”与“实在”的关系。 因此,此后很长一段时间的哲学讨论围绕这样一个问题:如果“现象”是经过体验和觉察显示在人脑海中的东西,而这“现象”只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外部世界”的投影,那么这种“现象”究竟是什么呢?
对于纯粹的经验主义者(譬如休谟和洛克)来说,“表象”是显示在脑海里的感官信息。 杏子鸡尾酒酒杯这一物体的“现象”就是我们的视觉接收到的倒锥形形状、透明颜色、光滑材质,加之嗅觉感知到的杏子酒气味、加之手指能触摸到的冰凉的玻璃质感……等等感官信息的集合。
而对于纯粹的理性主义者(譬如笛卡尔)来说,一个人看见酒杯后出现在其脑海里的“酒杯”这个念头,是理性思考得出的酒杯的抽象“理念(idea)”。 他们认为相信理性是比相信经验更优的——因为感官信息给予人的经验有可能导致误判。譬如在酒吧里,环境光线、人的视力、嗅觉、情绪等,都会影响一个人对鸡尾酒杯的理解。可能我会将它看做一只杏子鸡尾酒酒杯,萨特会把它看做一只红酒杯,而喝醉的人甚至把它看做一只兔子。所以,我们需要通过理性思考,而尽力摆脱感性对于物质现实的扭曲。
被称为“哲学蓄水池”的伊曼努尔·康德则整合了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 在康德哲学中,我们认知中鸡尾酒杯的现象,是鸡尾酒杯的抽象理念与具象感官信息的结合。
但不论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对于“表象是什么”的争论何为,到这个节点为止,我们似乎始终坚信,世界的真理独立存在于人类意识之外。 物自体(noumenon)——酒杯的抽象理念,可以引发它的现象(phenomenon)——每一个具体的酒杯。这种现象可以被觉察,但它本身却无法被人认知。 这便是康德认为的人类认知的局限性。(Prolegomena, § 32)
可是真的到此为止了吗?关于这种认知局限的理解,我们不妨引入弗兰克·杰克逊那个著名的思维实验“没见过色彩的科学家”:
想象玛丽在一个黑白的房间里学习关于颜色的知识。她学到了颜色的色谱、看到颜色时的视觉刺激等等一切关于颜色的物理信息。然而她从未走出去过这个黑白的房间,没有实际看见过任何颜色(假设中包括她无法看见自己身体的任何颜色)。当终她于第一次走出房间,看到譬如红色时,她是否得到了一些关于颜色的新的东西?
如果她仍获得了新的东西,那么我们便必须承认,世界并不仅限于客观的知识和信息,体验也是“世界”的重要构成。“体验”既不能被简化为“知识”,但却同样是世界真理的一部分。
这便是埃德蒙德·胡塞尔主张的现象学带来的革命性改变。胡塞尔不认为现象与实在之间存在对立的关系。 他认为我们的体验即是真理,甚至只有体验才是唯一的真理。并不存在一个所谓独立的抽象形式在支配世界中一切可被觉察的表象。
还是对于那个鸡尾酒杯,胡塞尔会说:只有我看到,触摸到,感受到的酒杯是真实的。
他也并不会止步于此。他会详细描述和归类对鸡尾酒杯的所有体验:视觉、听觉、想象、思考、情绪感受、期望、欲望,以及行动(拿酒杯,喝酒等等)。
胡塞尔在《观念(1)》(Idea I, § 27)里如此表述:
我意识到的世界在我面前的空间里无尽地延展,在时间里无尽地形成。我对它有意识,这代表,首先,我即刻地、本能地发现了它,并体验着它。(I am conscious of the world endlessly spread out in space, endlessly becoming and having endlessly become in time. I am conscious of it: that signifies, above all, that intuitively I find it immediately, that I experience it.)
对于现象学家来说,可知的事实是“体验是永远在那里,随时可以获得的(things at hand)”。好像鸡尾酒杯就在那里,永远可以被拿起一样。因此,体验和意识是先于概念和认知的。这种含义很多时候是基于身体感受而超出语言可以表述的范畴的。
在空间感知中,这种注重体验的方法很有价值。或许我们可以借用这样一个改版的思维实验来理解它的价值:
想象一名学生在洛杉矶学习关于纽约曼哈顿的知识。她学到了曼哈顿的颜色、空间、社会结构、视觉刺激等等一切关于曼哈顿的物理信息。然而她还未造访过那个地方,没有实际看见过那个空间。当她终于第一次来到曼哈顿时,她是否得到了一些关于曼哈顿的新知识?
大多数人仍相信“读万卷书”和“行万里路”是相互促进而非相互替代的,这名学生显然也会在旅行中学到新的、书本不可替代的东西。
同样的思路下,这也是为什么许多建筑师坚信, 语言不能表述所有身体产生的感受。 环境特征是一种总体的气氛,它是一种人即刻体验到的,整合了光线、空气、温度、情绪等等无数因素的氛围。对此,卒姆托这样表述:“当我进入一个空间,看到一个房间,我在极短的时间里感受到了它。”
坚持这一点的建筑师会认为,对于某项建筑作品,只有人到了那个地方,处在那个地方,其切身体验是“一手的”,而一切图片、影像和评论都是“二手的”。 二手的描述永远无法取代一手的体验;建筑的意义就在建筑之内。
卒姆托的瓦尔斯浴场正是这样一种无法通过建筑材料、空间构成或任何理性语言表述的体验。在这里,湿润的空气、朦胧的水雾、远处的雪山和不同温度的水池都是设计的一部分。
勒·柯布西耶的两座教堂的开窗也是这种从体验角度出发,对光线的考量。
想象这样的体验——你选定了目光所及处的鸡尾酒杯,有意识地把关注点放置在被研究的对象之上,将其从其他繁杂的事物中 “悬置(bracketing)” 起来;逐渐,其他一切干扰项都消隐了,你的感官世界中似乎只剩下了那只酒杯,你对它的每一细枝末节都洞察秋毫。这就是对于现象学的研究中胡塞尔自己的方法,它有些近似于冥想。在他之后,海德格尔和梅洛庞蒂则分别发展出不同的研究方法,后者更多被应用在建筑设计和理论中。
首先,海德格尔通过一种更为诗意的方式理解现象学。 他解释说,我们的存在就是”我们栖居于这个世界中“。因此用”悬置“的方法将我们的意识活动与世界割裂并不有助于我们对世界和自我意识的认知。相反,他主张行为(活动)是我们与事物建立关系的方式。所以,对于现象的研究不应诉求于“悬置”那样出神的片刻,而应是求诸我们存在于世的每一刻,因为“建造”和“居住”这样的行为中反应了我们与世界的真实关系。
而梅洛庞蒂则关注于感受的基石,即人的身体。 他将所有知觉感受归于这种“具身性(embodiment)”,并强调”具身性“作为一种整体的感受。他曾如此描述:“我的感受不是一种视觉、触觉和听觉的总和,我以我的整个存在来感知,我用我的全部感官,抓住事物的独特结构与独特的方式。”
不论“诗意”还是“具身性”,现象学都是这样一种 主观、直接、总体而无法分割的看待世界的方式 。它不是哲学家在象牙塔里的造词游戏,而与我们——建筑师、艺术家、文学家、设计师或一切生活着的人——息息相关。
在艺术鉴赏方面,美国哲学家约翰·杜威(John Dewry)曾将看到一副画作和体验一个空间时的感受描述为“一种总体的、压倒性的印象”,一种“撞击”,而这种体验发生在“我认知到一切是何物之前。”
在诗歌文学方面,加斯东·巴舍拉(Gaston Bachelard)在《空间诗学》中如此理解诗歌对于空间研究的重要性:“正是由于形象的突然巨响,遥远的过去才传来回声,而我们并不能看到这些回声将在多远的地方反射和消失。诗歌形象在其新颖性和主动性中具有一种特有的存在,一种特有的活力。它属于一种直接的存在论。”
像我们之前所例举的,“建筑”似乎是现象学中最强有力的工具——它在大地上具体的存在为体验者糅合了复合性的感官元素,这应该比起一幅画作或者一首诗歌都更带全面的冲击力。 但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建筑师都是现象学一贯的追随者。
对于强调功能与效率的现代主义时期,尤其是国际风格(international style)主导的20世纪,建筑师往往忽视了体验、气氛和场所感。60年代的激进主义建筑团体也并不把“空间的体验”作为他们纸面设计的核心出发点;事实上他们更多寻求的是建筑在社会政治变革上的话语意义,所以那些并不以建成为目的的方案很多时候反而让人感觉“不舒服”,甚至感觉“受到了冒犯”——这正是他们的本意。
不过,我们仍然可以回过头去站在现象学的视角里重新认识这些建筑。 譬如对于密斯的巴塞罗那德国馆,在这里,我们或许可以不再像一个现代主义建筑师那样只关注它的空间构成、平面网格,或它墙面对十字柱的退让所表达的“结构自主性”。我们可以把关注的重点转移到建筑带给我们的切身体验上,去觉察那一种模糊室内室外的总体感受,以及这种感受如何通过天空、池水、玻璃幕墙和大理石墙面进入我们的感官。将现象学应用在设计中,我们会更注重空间的氛围和它诗性的隐喻对于居住者,体验者甚至建造者的感受。
所以现象学不只是开始设计时的灵感源泉;它是一种看待世界的方式,它强调个人主观体验与空间和氛围相互影响的关系。
在当下的建筑实践中,我们似乎有非常注重视觉效果的倾向。很多时候建筑在照片和图像中的形象变成了最令人在意的方面。视觉当然是“现象”和“体验”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但是,正像前面所说的,“现象”带来的是一种超越所有感官总和的“冲击”,它绝不仅仅是二维图像和视觉的刺激。
原创内容首发于微信公众号“沙丘研究所”,标题: 沙丘词典 (9)丨现象学:我们的体验就是真实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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