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踏入翻译这一行也有八年多了。做过的游戏项目,大的小的加起来差不多快有450个了,翻译的字数也马上就要突破九百万字了。除了自己做初翻之外,很多时候我也会审校别人的稿件。
像句意错误或是错别字的问题,虽然普遍,但并不令人头疼。因为无论是新手还是老手,或多或少都会犯这两个问题,而且翻译往往很难检查出自己稿件里的问题。正因如此,才会有审校这个职位。像这样的问题很容易发现,审校只要细心点,把理解错的句意改过来,把打错的字改正就好了。
术语不统一确实是个烦人的问题,不过只要是有一定项目经验的译员,通常都会严格按照术语库进行翻译,按要求添加新的术语。若是真的出现了大范围术语不统一的问题,那多半就是项目管理方面的疏漏了——有可能是项目开始的时候没有提炼术语,有可能是初翻的术语没审过就拿来用了,有可能是随随便便找了没经过培训的新人,还有可能是其它某些稀奇古怪的原因。像这样的情况,通常都是项目经理的锅,译员或审校也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能解决这类问题。
但还有一类问题,则是由译员犯下的,系统性的问题。这些问题让人尤为头疼,因为只要你在一个句子里见到了这样的问题,那这个译员剩下的句子多半都会有这样的问题。这些问题虽然影响翻译质量,但又没到完全不及格那么严重,没法退稿。一旦碰上这种情况,审校就只能靠耐心,把这些重复性的问题一点点全都改好。
我们最常用的标点是逗号和句号。因此,标点问题听起来似乎并不麻烦:只要把这两个标点符号用对了,至少绝大部分的句子就都不会有标点错误了,是吧?
话虽这么说,但就我见过的稿件而言,很多译员在正确使用标点这方面很不理想。他们似乎认为,汉语的标点和英语的标点天生是相通的,因此英文中的逗号与句号,翻译的时候照抄过来就是了。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这一点:英文的逗号句号,与中文的逗号句号,用法是截然不同的。
英文的语法非常严谨,句号是用来分隔句子的,当一个完整的句子结束后,必须使用句号来分隔。所有出现在正规场合,非口语化的句子,无论它们多么短,只要是完整的句子,就一定要用句号来分隔。比如下面这句:
而中文的语法则相当松散。中文并不强调句子之间的独立性,而逗号与句号的使用方式,通常是根据句意联系的紧密程度而定的。联系比较紧,或是句子比较短的地方用逗号;联系比较松的地方则用句号分割。因此,在翻译的时候,一定要根据英文句子之间的联系,选择译文是用逗号还是句号。千万不能照抄英文的标点,否则就会出现这样的错误:
逗号与句号误用的问题,同样会出现在中译英的稿件中。某些译者在中译英的过程中,也同样是混淆了标点使用方式的区别,将中文的标点原封不动照抄过去,于是就出现了以下这种错误:
由于中文松散的语法规则,很多人写文章喜欢一逗到底。这在中文语境下最多只能算是有点烦人,算不上是什么太大的错误。可如果在中译英的过程中,也罔顾英语语法规则一逗到底的话,那就是不折不扣的病句了。
比起逗号与句号的误用问题,更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则是省略号的问题。有些人莫名地喜欢用三个句号来代替省略号,这个问题我从八年前刚刚涉足翻译行业的时候就遇到过,如今这个问题依然比比皆是。老实说,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在翻译的时候犯这样的错误。是读书实在是太少,根本没见过中文的省略号,也不知道中文省略号怎么写?还是在哪本中文的权威书籍上,看到过“三个句号可以当做省略号来用”这种规定?
我刚刚在机核搜索文章的时候,偶然再次读到 《由一篇关于汉化的差评引发的思考》 这篇文章。作者在文中列举了部分翻译方面的问题,而在这些问题里,我赫然就见到了好几个把句号当省略号用的句子。 因此,请允许我在这里暴言:凡是用三个句号代替省略号的翻译,恕我直言,全是文盲。如果译者会犯这样的错误,那其余的翻译内容基本上也都不用看了,基本上都得重翻。
除了上述几个符号之外,破折号在英文中的出场频率也很高。因为英语有着严格的句法结构,很多时候需要破折号来起到解释或说明的作用。但汉语并没有那么严格的结构,也并不需要像英文那样,总是煞有介事地搞出个破折号来阐述个什么事情。
我对破折号的看法是——除非你要表达某个人说话没说完,或是格式需要,或是你真的需要强调接下来那句话,这三种情况下确实可以用破折号。但如果原文中的破折号很多——那千万别全都保留。一定要酌情换成逗号——一旦你的译文里带上了大量没必要的破折号,就会影响观感,读起来不太流畅。
怎么样,这一段看起来是不是有点不顺眼?这就是破折号的威力。
破折号的另一种用法叫双破折号,即将好好的一句话拆开,把需要强调或解释的内容夹在破折号中间,例如这句:
这种结构在英文中很常见,但地道的汉语根本不需要这么拐弯抹角又强调又插入什么的。
比如上面这句话,翻译成:“丛林中最强大的两种动物,大象和猩猩,都是素食动物”就完全足够了。如果你把这两个破折号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就会导致严重的翻译腔。这种双破折号的句子——你根本不知道这破玩意儿有多影响阅读体验——一定要想办法换成逗号,我的老伙计。
很多译员会在翻译的过程中,完全按照英文的结构来组织中文语言。这会导致译文读起来很怪,不符合中文阅读的习惯。像这样的怪句子,我们就称之为“翻译腔”。
英译中考验的是译者中文的写作能力。中文功底不足的译员,写出来的句子就很容易带翻译腔。翻译腔是个非常麻烦、非常难改的问题。老实说,光是如何解决翻译腔的问题,就足够写上一大本书了。我在这里就简单说说几个常见的翻译腔问题吧。
除了前文所述的双破折号之外,还有很多其它不恰当的处理方式会导致翻译腔,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定语过长”。
众所周知,英语中有个东西叫做“定语从句”。它是放在名词后面的一整句话,用来修饰这个名词。这个从句是完整的一句话,而当你在读这个从句的时候,你的思路是很连贯的,不会被打断。但中文里没有这么便利的后置从句,所有的定语只能放在名词前面。因此,假如你用一大句话来修饰某个人,当你连贯地读完这句话之后,最后一定会读到突兀的“的人”这两个字。这就会打断你的思路,逼着你从刚刚的一整句话跳到“的人”这两个字上,让人非常难受。因此在地道的中文中,不会有过长的定语。而如果译者的中文功底不足,不知道该如何将长定语拆分成短句子,就会出现像这样的翻译腔:
这个例子我在之前的 《游戏本地化,到底为什么做不好?》 一文中也举过。如果想避免像这样的翻译腔,译者就必须时时刻刻开动脑筋,将长句子拆成汉语的短句子,从而符合中国人的语言习惯。这个拆句子的过程,往往也是翻译过程中最耗时的过程之一。比如这句话,如果改为“这把不同寻常的细剑,曾属于某位残忍无情的海盗船长。即便对方是最果决的海盗猎人,他也能从其手下顺利脱身”就要好多了。 有的时候,翻译腔是由于用了古怪的搭配,或是汉语中不常用的名词导致的。
比如mate这个词,很多时候都会译为“伙计”,这个译法是可以接受的。可如果把my good mate译成“我亲爱的伙计”,那就会显得很怪了,因为没有哪个中国人会这么称呼自己的同伴。碰到这种词组,译员就必须开动脑筋,选个符合情景的地道称呼。这里可以翻译为“老弟”、“老哥”、“好哥们儿”,或者其它什么合适的词都行,不必非要拘泥于my和good这两个词,否则很容易搞得不伦不类。
虽然原文是kick their ass,但“踢谁谁的屁股”这种搭配在中文里是不存在的,直译过来就会显得很怪。因此,在翻译的过程中,只要把握好这句话的语气就够了,不用拘泥于kick与ass这两个实词。甚至连let’s都不用翻,直接一句“弄死他们”,“干翻他们”或者“扒了他们的皮”都行。根据具体语境,人物状态,人物说话的方式来选择恰当的译文就可以了。总之最重要的是传达意思,而不是拘泥于形式。毕竟,就连kick in the teeth都不是“一脚踢到牙上”的意思,那凭什么kick their ass就非得是“一脚踢到屁股上”呢?
还有的翻译腔问题则是源于对量词的滥用。众所周知,英文中很多名词都会跟着冠词一起来。像a和an这样的冠词,在中文里的意思确实是“一个”,可如果你把这些a和an都老老实实地译成“一个”的话,读起来就会特别怪。比如下面这个例子,这个例子我在 《游戏本地化,到底为什么做不好?》 这篇文章中也举过: 这句话虽然有“祖宗八代”和“上西天”这种很接地气的翻译,但实际上还是有很重的翻译腔。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量词的滥用。这句话里多了两个毫无意义的“一个”,就会显得非常不地道。像这种,“我去了‘一个’市场,找了‘一个’菜摊,买完菜又用滴滴打了‘一辆’车”,这样的句子更像是刚开始学汉语的老外写出来的。地道的汉语母语者,是绝不会说出这种怪话的。如果非要频繁使用“一个”、“一辆”、“一只”这样的量词,请至少考虑把“一”这个字去掉。
这个例子我本来打算用来阐述“量词滥用”这个问题,但其实“定语过长”和“古怪搭配”这两个毛病,它也全都有。“一个会惊动它们祖宗十八代的攻击”是定语过长,“重创敌人的全身式攻击”是古怪搭配。像这种小问题,可能每一个单拿出来都并不显眼,但一旦句子里到处都是这种小问题,最后就会严重影响阅读感受。
翻译腔是个非常讨厌的问题,但改起来也很简单。只要把翻译好的每个句子都读出来,回忆一下日常生活中有没有谁这么说话就可以了。这个方法对口语类或是对话类的文本尤其好用。虽然这种做法比较耗时,但只要能坚持下来,翻译水平就一定会有提高,翻译腔的问题也会得到相当程度的改善。
很多时候,我们都能看到“段子化”的翻译。即,原文明明平淡无奇,可翻译偏要带着“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劲头抖个机灵,或强行卖弄一下文采,给大家留下深刻的印象。
不知为何,有很多人,尤其是并非专门做翻译这一行的人,似乎很推崇这种翻译风格。他们似乎觉得,只要是能让人“眼前一亮”,哪怕是破坏了原文的语境,甚至意思完全驴唇不对马嘴,也不是什么大问题。这种完全违背翻译精神的态度,让很多翻译越来越热衷于”展现自我”,在喧宾夺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不夸张地说,在所有的翻译问题里,“自我陶醉”这个问题往往是最恶心人的,也是最容易给读者造成“出戏感”的。而这些译者偏偏都自我感觉特别良好,坚信自己的译法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因此这个问题也基本没法解决,只能靠审校耐着性子一点点改,或干脆重翻。
我个人认为,出色的翻译应该像出色的女仆一样,应该默默地为服务对象准备好对方需要的一切,却又像影子一样,丝毫不彰显自己的存在感,仿佛一切本来就该是那个样子。比如说,你在看《教父》这部电影的时候,一边看着中文字幕,一边完全沉浸于故事情节之中。每个人都在按照自己的风格,说自己该说的话。当你看完电影之后,只能记住电影中的故事情节与主要角色,压根回忆不起来翻译有什么很出彩的地方。我认为,如果你的翻译能做到这一点,那说明你已经做得相当好了。
我之前读过一篇文章,叫做《给“P站”做中文翻译工作是什么体验》,其中有很多内容让人真的很想吐槽。
我和好几位和我差不多,做了近十年翻译的朋友聊过这个问题,我们一致认为这种翻译风格最多只能当作彩蛋来搞个怪。要是真的把P站各种视频翻译成这样的风格,那简直就是一场噩梦。可以说,像这样的翻译风格,就是翻译自嗨,自我陶醉的典范。
比如这句“金莲嗍起五寸鸡,正是西门性起时。大郎周末出摊早,犹嫌观音送子迟。”我们来分析一下这句话讲的是什么意思吧。
这一句中的“金莲”,在古语中指的是脚。这一句中的“五寸鸡”,指的是什么则不言而喻了。而后面三句则引用了《水浒传》中西门庆与潘金莲的偷情故事。如此这般一番解谜之后,或许你终于明白了:哦,原来这个片是足X类的,而且女主应该带人妻属性。所以说白了,也就是“人妻熟女美腿足X”的意思。那么,我老老实实、原原本本地这么翻译过来,不好吗?
这种时候,自我陶醉的翻译该不乐意了:直接这么翻译,不就太俗了吗?一点美感都没有,丝毫体现不了翻译高超的文学素养。
可问题是,人家原文不俗吗?人家原文有什么文学素养吗?
像这样的标题,我估计英文原文也差不多就是“MILF Sexy Footjob”,或是“Foot Fetish Fun”什么什么之类的。正常翻译过来,也就是“人妻熟女美腿足X”的意思。这个英文标题浅显易懂,没给观众设置任何门槛:只要你稍微懂点英文,或者经常开车的话,一眼就能看懂。结果翻译成中文之后,我反倒看不懂说的是啥了?我得先掌握一定的唐诗、宋词、文言文、古代小说知识,还得再解个谜,才能弄明白色情视频大概是什么内容?
顺便说句题外话,shemale指的是通过激素之类的手段而拥有女性性征的男性,但并没有切丁丁。简单粗暴地说,就是“人妖”和“大雕萌妹”。如果非要搞什么信达雅,翻译成“伪娘”也是完全没问题的。至于所谓的“比较完美的翻译”的“扶他”这个词,反而是错的。因为“扶他”指的一定是:既有完整的丁丁,又有完整的两个洞洞。扶他是在H动漫中纯粹架空出来的属性,因此如果你在P站用futa或futanari这个关键词去搜的话,多半只能搜到动画,因为这个属性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
或许有人会问:翻译不是应该做到“信、达、雅”吗,照你这么说,不就是把“雅”扔了吗?
我认为,很多人对“雅”这一点有很深很深的误解,就连很多翻译都不例外。因为人家严复的原话其实是“雅者,文学性也,文学性者,当雅则雅当俗则俗也。”也就是说,所谓的“雅”,并不是始终要保持“文雅”,而是要切合语境,与原文的情景相契合。如果原文就很不雅,那你的译文也应该越糙越好。
之前在翻译某大作RPG的时候,有一段文本是水手号子,讲的是某个老水手的故事。其中两句讲的是他色心不死,船一靠岸就去找年轻的妓女。某位译员把它翻译成了:“老夫犹发少年狂,只心痴恋海棠香。”后来这句话被我看到了,我给改成了:“上岸就找大姑娘,脱了裤子干个爽。”
从雅的角度来看,肯定是原来那一句更“雅”。原来的译文不仅表达出了老水手的急切,而且还引用了“一树梨花压海棠”这个典故,婉转地表达了对方年龄比他小很多的意思。可问题在于,原文不是什么吟游诗人写出来的诗歌,而是水手们编出来的水手号子,所以译文也一定要符合“水手”这个身份。这个世界的水手都是粗人,没事喝个酒、打个架,甚至偶尔当当海盗杀杀人什么的,都是家常便饭。你能想象出这么一群人唱歌的时候,说出什么“少年狂”,什么“只心痴恋海棠香”吗?反正我是想象不出来。因此我改过的译文,就是要怎么粗鄙怎么来。
这一句中的“大姑娘”,我最开始用的是“美娇娘”这个词。后来也被我改掉了,目的就是让它变得更“不雅”,这样才能真正地贴合水手号子的风格。当然,这一整段水手号子,最后也全都被我重写了。原本墨笔生香的句子,被我改得粗鄙不堪,面目可憎。改到这个程度,我才算是满意了。
说到“雅”的问题,我忽然想起了《魔兽世界》的资料片“熊猫人之谜”中,那段著名的“战火为何而燃?秋叶为何而落?”这段翻译被许多玩家称之为“国服吊打湾湾”。两版译文详见下图。
这两段译文差异巨大,似乎形象地阐述了什么叫“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国服的译文朗朗上口,充满战斗热情,让人读罢热血激昂。相比之下,台服的译文则寡淡如水,用词也不够讲究,还整个“守护平衡创和谐”,你咋不干脆整个一带一路奔小康呢?
确实,两版翻译天差地别。台服的翻译看起来很不讲究,句子既不工整,又不押韵,用词好像也都平淡无奇。但实际上,英文原文的台词就很不讲究。
这就是英文的原版,其实还真就寡淡如水,还真就是守护平衡,创建和谐家园那一套。
三个版本的CG我都看过,不得不说,最终演出效果确实国服的最好。因为游戏的动画与剧情是不能割裂开的。想想游戏的剧情,熊猫人背井离乡,却被迫加入两个对立的阵营,从此再也无法交流,甚至连同宗见面也要手足相残。比起寡淡的台服或是英文原版文本,“战无休,而祸不息”,充满战斗怒火的国服版反而多了一分苍凉感。
不过,这并不是因为国服的翻译更“雅”,而是因为国服的译文其实已经不是翻译了,而是“创译”,可以理解为二次创作。二次创作的要求很高,而且能用到的场合也非常有限。译者必须在完全了解游戏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理解来改变原文,从而达到更好的效果。成功的二次创作,通常都要与整个团队的人讨论,确定可以按照这个风格来做,之后再不断修改、最终成型。
《英雄联盟》这个游戏中,也包含大量的再创造部分,而且绝大多数再创造都非常成功。例如,Zed(泽德)这名英雄的名字被转译成了“劫”,既符合他的角色定位,又与“慎”这个名字遥相呼应,突显了他们师兄弟的关系。而劫的大招Death Mark(死亡印记),也被再创造成了狂霸酷拽的“禁奥义!瞬狱影杀阵”。亚索的Last Breath(临终之息),也是这样处理成了“狂风绝息斩”,中二气十足。虽然你可能用了就死了,但这个逼格爆炸的技能名会让你充满快乐。
它是整个团队的合作结果,并不是哪个翻译一时心血来潮,抖个机灵,然后私下里就敲定了。像那种抖机灵式的“二次创作”,最后就都会变成贾秀琰式的电影字幕翻译。至于效果有多糟糕,我就不提了,只要你想想当年《环太平洋》里突然冒出来的“天马流星拳”让人多出戏就知道了。
成功的二次创作确实会让老老实实的翻译相形见绌,就像国服的版本吊打台服一样,但这并不意味着台板的翻译不好。就算是要怪,也得去怪到英文原文头上。如果译者能靠出色的二次创作,为作品增光添彩,这固然是好。但就算没这么做,也无可指摘。
相比之下,有太多,太多,太多的译者在根本不需要二次创作的地方强行抖机灵,急切地想要把翻译工作当做展现自己段子才华的舞台。他们浑然不顾原本的语境,不顾可能会让读者“出戏”的恶劣结果,强行卖弄自己的小聪明。他么一遍一遍地跳出来对观众说:“你看我多风趣,你看我多幽默”,而且他们对自己的恶劣行为充满自信,甚至把这种喧宾夺主的做法当做正面教材去到处宣扬。这,才是更可怕的问题。
二次创作绝非翻译心血来潮一拍脑袋。对于翻译自我陶醉的迷惑行为,我希望能重申一遍我的看法:我们做翻译的,不过就是女仆而已。我们是主人的影子,我们的目的也永远都是服务主人。如果你真的打算搞出什么惊人之举,一定要先征得主人的同意。千万不要随随便便躺在主人的床上,误以为自己才是这个家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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