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人生中,很多事物会随着时间的发展而不断发生着变化,比如一个影视形象、一部剧、一个IP或是一个人,但不管时间让这些事物的外表和形态发生了多大的变化,他们永远都会以某一个时间段的形象永远留在我们的记忆之中。
其实丹尼尔·克雷格并不是我最早见过的007。小学时候,爷爷家楼下开了一家音像店,店主经常在店里看各种类型的电影,而我也经常会去蹭电影看,当时店主可能是个007迷,在店里放过好多遍之前的那些007电影,我也跟着看了不少,而在我的成长过程中,也正是皮尔斯·布鲁斯南饰演007的阶段。
但我对他们都不感冒,在我的印象中,007就是一个油腔滑调的绅士流氓,依靠着各路高科技,在美女香车的环绕中,吃着火锅唱着歌,就把世界从危机中拯救了出来。
但当2006年丹尼尔·克雷格饰演的第一部007系列《007 皇家赌场》上映的时候,我几乎立刻认定,这就是我心中的007了!
丹尼尔·克雷格面相冷酷,没有了之前几任007的那种油滑的感觉,动作戏相比之前的007也更加好看。打一个不太恰当的比方,之前的007们给人的感觉像是钢铁侠托尼·史塔克,而丹尼尔·克雷格的007更像是蝙蝠侠布鲁斯·韦恩。
而从角色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也能看到,他这个版本的007的确是照着布鲁斯·韦恩的路子走的。
我们来看这五部曲:《皇家赌场》、《量子危机》、《天幕杀机》、《幽灵党》、《无暇赴死》,丹尼尔克雷格版007的经历像极了布鲁斯韦恩的身世,在成为顶尖特工之后,他有了挚爱,有了可以托付姓名的上级和同事,还有可以交心的朋友。然而命运的诅咒时刻在折磨着他,爱人、上级与朋友纷纷在他面前死去,不断地遭遇背叛,这让他无法再去信任任何人,只能以孤胆英雄的形象去面对这个世界。
而这种孤狼的悲情,恰恰是以往007所不具备的,也成为了丹尼尔·克雷格的007打动全世界观众的根本原因。
我们再来看这部《无暇赴死》。这部电影的剧情,可以说是延续了《幽灵党》的糟糕水平,我甚至感觉,这部电影的剧本只有开头和结尾是编剧写的,剩下中间的大部分剧情是用AI大数据自动生成的。我们能在里面看到各种好莱坞大片的影子,甚至于就差其中一个角色咵嚓把自己的脸撕下来,然后发现这人是汤姆·克鲁斯饰演的特工伊森了。
整部电影中的各种逻辑矛盾和情节bug真的是数不胜数,连最终boss的理由陈述都是那么古典,让人感觉是他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剧本里直接穿越过来的。
虽然整部电影的剧情千疮百孔,但这两个半小时的电影时长也并不无聊,因为这部电影的演员们,演技都非常到位(除了新007女士)。
首先是安娜·德·阿玛斯饰演的帕洛玛,她在整部电影中非常亮眼,特别是一口干了马提尼的动作,把一个参加工作不久就赶上了大任务的新人的忐忑和紧张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另一方面,她优雅的身段和漂亮的动作以及临危不乱的思考能力又让我们难以忘记。但这个角色出场的戏份并不多,不出意外,在以后的007作品中,她会替代菲力克斯经常出现。
然后咱们就来说说杰弗里·怀特饰演的CIA特工菲力克斯。在丹尼尔·克雷格首次出演007的时候,杰弗里·怀特也首次在这个系列中出演菲力克斯,从《皇家赌场》走到《无暇赴死》,菲力克斯一直都是007的好伙伴,也是詹姆斯·邦德唯一信任的好朋友,在这一部中詹姆斯·邦德离开人世,而菲力克斯也同样死去,他俩可以说是真正意义的“同生共死”了。
虽然菲力克斯的戏份也并不太多,但却贡献了本片里最好笑的一个笑话。在即将殒命的时候,菲力克斯说:“这感觉就像是我小时候在家乡捕虾的感觉”,邦德却说:“得了吧,你家是密尔沃基的”。看过《阿甘正传》的都知道,黑人和捕虾业密集的地方在阿拉巴马州,跟密尔沃基根本不搭界。
这就是职业特工,都快死了也不说实话。或者说,他们已经在自己的特工身份中迷失了,甚至都忘记了真实的自己是什么样子的。
在这一部《无暇赴死》中,我们能够明显的看到一点,就是詹姆斯·邦德老了。他的眼神中少了当初的凶狠与果断,而多了不少柔情与疲惫,孤胆英雄可以有朋友,但不能有家人。有了亲情的羁绊,孤胆便无法存在,留给英雄的只有两条路,那就是退隐和死亡,于是,詹姆斯·邦德为了自己所爱的人,选择了死亡。
而说到为什么詹姆斯·邦德必须死,我想谈谈我的理解。
007是一个代号,一个象征,而詹姆斯·邦德却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在过去,两者是深深绑定的,但其实从《皇家赌场》开始,片方就在有意无意地将两者分开,这似乎也是世界影视界叙事的一个大方向。
9.11事件之后,恐怖分子越来越多以独狼的形式出现,因此在好莱坞等主流电影中,孤胆英雄的形象开始慢慢弱化,变成了与“孤狼恐怖分子”相对的团队化作战。时代已经变了,世界不能总靠一个人拯救,屠龙勇士再厉害,也终究有变老变虚弱的那一天,因此屠龙勇士的名号需要与勇士本身剥离,变成一个精神符号,一个可以传承的衣钵。
在影片的最后,当詹姆斯·邦德等待导弹落下的时候,我一瞬间想到了《金刚狼3》里奄奄一息的老金刚狼。丹尼尔·克雷格和休·杰克曼一样,都用自己精湛的演技,把那种英雄迟暮的悲壮感演绎到了极致。
十五年的时间,詹姆斯·邦德经历了各种生离死别,最终在爱与疲惫之中,卸下了007的担子;而丹尼尔·克雷格也在这十五年之间从金发变银发,卸下了詹姆斯·邦德的担子。
也许以后,007这个代号会以一个年轻人/女人/黑人/黄种人/穆斯林/机器人的形象出现,但在我心中,007永远都是丹尼尔·克雷格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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