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平复了一时的冲动,却加深了挫败感。 ”
——【哥】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中唯一没有争议的一位。”这句话不是我说的,虽然我也这样认为。
马尔克斯可能是最畅销的严肃文学家了,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将马尔克斯视为至高的文学巨匠,将《百年孤独》视为脱俗必备的门槛,所以,《百年孤独》的销售量居高不下,很大一部分原因并不是人们去享受文学作品带来的心灵沉浸,而是为了加以“文艺”的标签。
但侧面反映了马尔克斯的影响力——很少能有一本书可以让全世界的文学家一致歌颂,从而成为探索文学推广文艺的先锋,让更多的人们去重新认识严肃文学——哪怕只是当作一种炫耀自身的资本——即便从没有看懂过,或者说甚至连读都没读下去过,但只要夸大一些“我曾经读过《百年孤独》”,便就会肃然起敬。
而人的社会智慧也往往会体现于此——注意词语,聪明的人会说“我曾经读过《百年孤独》”,而普通且自信的人们会说“我读懂了《百年孤独》”。
这句话,莫言都不敢说。在1984年当莫言第一次读《百年孤独》时,他只读了几页便浑身发热,有些晕闷,合上书过了一会儿后,他用了一个“精神毒品”的病态却吻合的词语来形容这部书。而莫言的文学风格是“东方魔幻现实主义”,这简单八个字,就能看出莫言对于马尔克斯文学的追随。
其实读不懂《百年孤独》并不是一件丢人的事,因为这本书为世人打开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甚至在那个信息匮乏年代如同世界孤岛的拉美世界。同时,《百年孤独》用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叙事手法来讲述故事,让本就带有故事魔幻属性的文学,也带有了形式上的魔幻。
“多年以后,奥雷里亚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总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有二十户人家的村落,用泥巴和芦苇盖的房屋就排列在一条河边。清澈的流水急急地流过,河心那些光滑、洁白的巨石,宛若史前动物留下的巨大的蛋。这块天地如此之新,许多东西尚未命名,提起它们时还需用手指指点点。 ”
《百年孤独》的开头被誉为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开头,虽然很多人可能觉得这个开头没有“这是最美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糕的时代”经典,可这个开头却是从未来回溯现实状态的一个手法,这是马尔克斯独创的。因为我们无法知道,奥雷里亚诺之前是什么样的,之后有没有被刑杀,为什么要去参观冰块,马孔多是什么地方……一段话能引来如此多的故事吸引,这是高级文学手法的体现。在文学中,用最精炼的话引申故事内容往往是最为困难的,一旦描写不好,就容易变成故事大纲,看起来索然无味。
由此,《百年孤独》的文学形式也受后人去模仿,譬如陈忠实的《白鹿原》,这部书的开头是这样写的:
“白嘉轩后来引以豪壮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娶头房媳妇时他刚刚过十六岁生日。那是西原上巩家村大户巩增荣的头生女,比他大两岁。他在完全无知慌乱中度过了新婚之夜,留下了永远羞于向人道歉的可笑的傻样,而自己却永生难以忘记。一年后,这个女人死于难产。”
同样是未来指向现实的描写,同样是让作者有了描述者的身份,但陈忠实与马尔克斯不同的一点在于,马尔克斯是”小时间“来描写,譬如看冰块,是一个小事件体现的时间薄度,而娶妻、难产的《白鹿原》,则是一个大事件体现的时间厚度。这不是两个作者谁更高超的比较,而是地理或文化背景不同。
《百年孤独》里所在的热带地区,冰块是不存在之物,吉普赛人是外来人种,所以用以小见大的方式描写,更有一种随意却庄严的意味。而中国的文化背景从来都是大事件所反映的大悲大喜,结婚与生死是一个人一生的莫大之事,这种宏大感就赋予了一种历史的沉重。
马尔克斯的文学功底与创造力只有一段话便跃然纸上,但《百年孤独》之所以被冠以诸多“最”之名的小说,魅力还在艺术价值上。
拉美有一种被马克思定义了的文化现象,即文化具有相对独立性,而拉美的经济水平处于世界落后状态,但文化却属于世界前端。
这其中首当其中的是拉美电影与拉美文学,譬如电影方面近些年来横扫好莱坞的墨西哥三杰(阿方索·卡隆、亚利桑德罗·冈萨雷斯·伊纳里多、吉尔莫·德尔·托罗),而文学方面,则有巴尔加斯·略萨、富恩特斯、科塔萨尔等(略萨于2010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拉美文化的兴起或者蓬勃发展,有人说是因为”新奇感“的促使,也有人说是一种”文化脱轨“,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这种新兴力量的融入下,世界艺术充满了新的活力。
而真正让人们了解拉美内涵,听闻拉美生活与溶解拉美历史的一本书,或者说推动了拉美文艺现象的一个艺术品,就是《百年孤独》。
因为没有什么比“百年”这样一个时间词语更有世纪感,也不会有“孤独”这样一个形容词来渗透整个拉美了。
拉美的抗争历史是一个宏大的、跨越世纪的历史,可玻利瓦尔还是圣马丁们如何努力,拉美抗争史最后还是以悲剧结束。不彻底的独立是一种跟随时代的奴仆,并没有领先时代的盎然。至今,拉美的毒枭、平民窟问题层出不穷,而政府的无能也让拉美大地难以企及希望。这样一种现状下的人物,无论是谁都是孤独的。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孤独是一种梵高的孤独,当一个人的眼见与阅历超过了环境余人里所承受或理解的范围时,是一种孤独;
乌尔苏拉的孤独是一种上帝的孤独,她清楚地明白布恩迪亚家族是一个“疯子之家”,但却不得不当“乌尔苏拉星系”最中心的黑洞;
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的孤独是一种弃子的孤独,他漫长的抗争、漫长地吻别死亡、漫长地绝离十七个子嗣、漫长的排斥性爱,到最后,宁可被视为历史的遗物,也要有人的尊严,孤独而又荣耀一生的死去;
丽贝卡的孤独是一种外姓的孤独,她是西方秩序的产物,是崇尚浪漫自由的代表,可即便如此,她生不逢世,崇尚浪漫自由却是爱情婚姻的奴隶,死去是最得体的解脱;
奥雷里亚诺二世的孤独是一种乐极而孤,他与母象比胃口,险些让自己撑死,又去花天酒地无拘无束,可内心的孤独永远得不到满足,这是一种渴求爱与关注的孤独……
准备了十五年去写出的《百年孤独》,有时会让我觉得马尔克斯甚至将“百年”当作了一种数量词,这七代人百年的故事里的每一个人都有与众不同的孤独,而融合在一起后,便是全书结尾,唯一一次用“百年孤独”来续写的语段:
“他再次跳读去寻索自己死亡的日期和情形。但没等看到最后一行便已明白自己不会再走出这房间, 因为可以预料这座镜子之城—— 或蜃景之城 ——将在奥雷里亚诺·巴比伦全部译出羊皮卷之时被飓风抹去,从世人记忆中根除,羊皮卷上所载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
有趣的是,马尔克斯用“冰块”开场,用“风咛”结尾,两种难以永存又无法泯灭的存在一前一后始末了这部小说,最终陷入其中并读完全书的人便会感到,魔幻的现实与创世的孤独。
“趁年轻,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尽力去尝遍所有痛苦,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候都会遇到的。”
——【哥】加西亚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
我想讲一个关于衡水中学的故事,同样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同样想被我改成一个剧本,然后被拍出来。
首先申明一点,我非常不认同衡水中学的教育模式,我认为,这是一个私欲胜于教育的极端,也是一个违背科学的“伪科学”,更是一个幸存者偏差中极佳的案例。这一点我有充分的话语权,我初中是就读的就是衡水模式的中学,我所生活的省份离河北也非常近,我见过太多衡中之外的孩子饱受衡中成绩打压所造成的心理创伤,我也见过太多模仿衡中的学校里充斥着怎样的极端行为,而不是少数,我也听闻过太多的自杀、消息压制、只是加固围栏而不做改变,以至于面对死亡,这些学校有了一套自己的应对机制。这是很后怕的事情,以至于在我离开初中之后,以一个旁观者去俯视这座壁垒,只有抑郁症患者的嘶吼,与麻木的利己主义者。
衡中曾经有一个读书月,可这只是一种对外的幌子。读书月,只是一种一年里的某一个月的衡中名字,里面所有的人都心知肚明,除了一个女孩,她是为数不多把读书月的前两个字当成一种活动,一种这个时间段内必不可少的活动。
于是她去图书馆借了一本书,书名叫《霍乱时期的爱情》(以下简称为《霍乱》)。
《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除《百年孤独》外最广为人知的一部书了。其实,当成《百年孤独》的第二部也不为过。读过书的人也知道,同《百年孤独》一样的,这本书也是一个时间跨度极广的小说,贯穿了人的一生,也接近百年。而同《百年孤独》不一样的是,前者是一个家族的百年,后者,是一个人,或两个个人的百年。这是一部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可当这部书出现在老师的眼中时,它变得一文不值,不再是创世的名作,而成为了提升成绩最大的绊脚石。
毫无疑问,这个2014年的河北高考状元,在她高二那年成为了制度的逆反者。班主任曾经对她家长打电话说:“这孩子思想是不是有问题,她竟然在看《霍乱时期的爱情》,她是不是想谈恋爱啊?”
这句话我的中心思想我特熟,初中班主任曾不止一次翻看课桌就是为了找课外书,而这种触及隐私的行为在某一天没有吃饭的早上被我当场捉见,她在阳光下弓着腰翻拉着桌兜的模样,像极了夜里偷菜的盗贼,与园丁分崩离析。
看《霍乱》就是想去谈恋爱吗?我不知道,而我知道的是,恋爱是一种人性,初高中时,越是强压,恋爱越浓,孩子们在压力下没有依靠,甚至连书都不让读,手工都不让做,那么,沉迷游戏或谈恋爱,便是理所当然的了。我承认,年纪越小的学生本没有恋爱的欲望,只是异性天生的吸引,是生理的调节。一个不缺爱的、少压力的、正确教育体系下的少年是不会脆弱到要去恋爱的。他会强大到、自律到、坚毅到不会被爱所动,直到真正遇到爱情时,才会比任何一个自诩的“情圣”更义无反顾地拥吻那磅礴的温情中。
但这只是爱情的乌托邦,《霍乱》没有想过,马尔克斯没有想过,整个世界也少有想过。《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意义并不是定语后的“爱情”,而是“霍乱时期的,爱情”。“瘟疫就像是对人们进行突然袭击的不可估量的威胁。它们似乎具有命运的特质。那是大规模的死亡现象。我觉得奇妙的就是大瘟疫常常造成大过剩。它们使人们想要活得更多。正是这种近乎形而上的维度才让我产生了兴趣。”马尔克斯如此定义瘟疫,是跟他所在的环境也有一些关系的。
而这其中,有时代的自然环境,也有马尔克斯本人的人生环境。
19世纪末,卡塔赫纳确实发生过一场大型瘟疫,而马尔克斯本人也对瘟疫十分感兴趣,《俄狄浦斯王》、《瘟疫年纪事》、《鼠疫》与《约婚夫妇》,马尔克斯在读完这些人类历史上的瘟疫情节后,渐渐形成了自己对于瘟疫的理解。在他眼中的瘟疫是如上所说的言论,其实用一个词便能概括瘟疫的本质,那便是恐惧。
因为恐惧,我们才会急迫想去逃离,我们努力进步,人类努力发展,都只是为了不知名的天然恐惧驱使,这种恐惧像是神庙逃亡里从未露脸的怪物,不断追逐,我们不断奔跑。但不同于神庙逃亡终会被捕的情节,我们的结局不是注定的。甚至恐惧带来的方向都难以注定,我们的恐惧,有可能来源生计,也有可能是爱情。《霍乱》中阿里萨对于费尔明娜的爱,经历了起初的浪漫,与被现实打碎,再到互不交际,直至最后已成暮年,如果再不以爱相称,便终生遗憾。医生的死是一种恐惧,再往前推,父亲的阻扰也是一种恐惧,再至中间,当费尔明娜脱离了爱情带来的幻境后,直面了那个自己曾梦见的高大阳光才华横溢的少年后,她才发现,原来相见也是一种恐惧。
医生之死带来的是死后便彻底与爱诀别的恐惧,父亲的阻挠带来的是初恋分别的恐惧,两人意外的见面带来的是爱情幻想破灭的恐惧。无论出于对于哪种恐惧的面对,阿里萨与费尔明娜都在竭力修补爱情,或者是对于爱情自身理解的守护。
其实就我而言,处于二十岁阶段的我来说,我的爱情观其实止步于初恋时的阿里萨与费尔明娜就好。我始终认为,像《百年孤独》与《霍乱》这样时间跨度为世纪的文章,其实应该分年龄去阅读。我身处青年,我所经历的也只能领悟青年的爱情,即便我读懂了中年与老年的爱情,我也无法感同身受——这就是阅历与生活的不对等。而马尔克斯的青年爱情观是比较超前的,通俗一点,就是网恋。阿里萨用一幅幅情书打动了费尔明娜,而女孩只闻文字的真挚,于是脑海中勾勒出一位白马王子,所以,当她见到真人时,脑海中的幻想便被打破。她无法接受自己的爱人非己意愿,所以只能迅速抛弃。
我懂这种感受,爱情在青年时甚至都不能用爱来诠释,大多数情况,只是尽力满足自己对于爱的幻想,所以才去产生感情。而我也一样,或者,爱我之人也一样。在很多异性朋友眼中,我仿佛更适合做一个“灵魂伴侣”,宣泄与安慰是独一无二的形式标准。我与现世的男友,合二为一,就是完美的爱情。我很痛苦于做别人的感情拼图,可每当我陷入真实感情的越多,我便失去得越多。从我分手之后所遇到的每一个互有好感的女孩中,无一不逃离这个怪圈。
同马尔克斯一样,我也恐惧,爱情是恐惧延展的外围,能将自己内心不敢展露的模样向一个毫无血缘的人坦诚。而我同阿尔萨一样,当我真实的一面展现在她们眼中时,便不再会有人接受一个其实与她们一样的普通人,一个没有出众外观与丰满才华的人。这种失落感,是费尔明娜烂漫后的一次重温人间。在某种意义上,我与阿里萨的早年有一种相符的印套。
至于中年与老年时的爱情观,我是没有资格阐述的,于是,我引用了西蒙斯( 纽约时报》拉美专题作家 )采访马尔克斯的言论——关于《霍乱》的:
马尔克斯:它其实是两个来源的汇合。一是我父母亲的恋爱,它与费尔明娜·达萨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青年时代的恋爱相同。我的父亲是(哥伦比亚)阿拉卡塔卡的报务员。他会拉小提琴。她是富裕人家的漂亮千金。她父亲不同意,因为那个男孩是穷人,他(她父亲)是一个自由主义者。那部分的故事完全是我父母亲的故事……她去上学的时候,那些信件,那些诗歌,那些小提琴的小夜曲,她父亲试图让她忘记他时她去内地的旅行,他们用电报交流的那种方式——这些都是真的。她回来时,人人都觉得她把他给忘了。这也是真的。和我父母亲说的完全一样。区别仅仅在于他们结婚了。而一结婚,他们作为文学形象就不再有意思了。
马尔克斯:多年前,在墨西哥,我在报纸上读到一篇报道,关于两个美国人的死亡,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他们每年都会在阿卡普尔科相会,总是去同一家酒店,同一家饭馆,遵循相同的路线,就这样进行了四十年。他们将近八十岁了,还不断地来这地方。然后有一天,他们出去坐船,船夫为了劫财,就用船桨把他们给打死了。他们秘密的浪漫故事由于他们的死亡而变得尽人皆知了。他们让我感到着迷。他们各自都是有婚姻的。
我始终觉得我会把我父母亲的故事写出来的,但不知道该怎么写。有一天,出于那种在文学创作中发生的绝对难以理解的因素,这两个故事在我头脑里汇合在了一起。从我父母亲那里我得到了年轻人的整个爱情,从那对老伴那里我得到了老年人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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