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属于《丝佩瑞尔年代记》系列的短篇故事。全文约为1万5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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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一队作为冒险团体基本单位的刻板印象在我活着时风靡盛行。仔细想想如上陈述略有不妥,毕竟我的亡龄才仅仅一年。
无论如何,定义冒险团队这档子事我可记得很清楚。以逍遥城“喝丢自己”酒馆为中心,齐聚一堂的人们闲暇之余定制出一套自说自话的冒险规则。这些人把探险、求生、闯荡世界、发掘遗迹写在纸上做成游戏,还煞有介事把记录装订成册。他们信念坚定,誓要将这套美其名曰《冒险宝书》的手册当做“冒险家”这一行的职业规则。宝书涵盖三部分:《领队手册》、《怪物、风情,及各地消费指南》、《冒险核心规则》。宝书从最初版本,发展到第二版,又汇集成高级冒险宝书发行。依稀记得,我死前第四版规则已经开始起草。
要问我为什么了解的如此清楚,说来有些难以启齿。身为冒险家这一新兴行业内的翘楚,我对第一版规则制订做了些许贡献。
究竟有没有人真的傻到在现实里认真遵守宝书规则我不清楚,最开始制定规则的那些人肯定已不再冒险。他们跑到伊甸城的公会大街租了间办公室,美其名曰“冒险家行会”的最初发起者。这些自称买书能开正规发票的行会首脑选择卸甲归田,蹲守在大陆各地酒馆里口若悬河兜售规则书对他们而言已是人生中最大的冒险活动。
除了靠买书就算入会的方式拉人头,还有些寄生在书桌前自称作家的家里蹲拼了命向公会推荐他们自己想出来的故事设定,以期能从新版宝书的销售额里分一杯羹,光拍脑门写设定就能赚钱谁还去细化作品写小说啊!别说,一来二去冒险家行会还真让这伙人搞得有声有色,说不定过阵子就能从卖唱的吟游诗人口中听到插播的新版宝书宣传广告了。
我倒颇为理解行会首脑们的心思,靠印纸就能赚得盆满钵满,谁还愿意风餐露宿。只是我希望卖到三大本废纸的人们不要真的拿着规则闯荡世界,毕竟那些只是打发时间的游戏而已。
尽管难以认同如此教条的冒险准则,但不妨碍规则书里的某些设定成为某些潮流共识。比如冒险团队里的五个人要尽可能差异化,老人、小孩,热血混蛋、冷静鬼才。有穿红披风的,就得有穿蓝色紧身衣的作为陪衬。一时间几乎所有梦想在野外某处荒郊野岗挖坟掘墓,幻想一夜暴富的无名小辈居然也开始打着冒险家幌子,刻意给自己安插许多离谱人设,好像不这样做就没人愿意跟他们分赃似的。
我们这一支南下的猎宝小队来正是时代烙印的最佳案例:一位身手了得的小偷、两位艺高胆大的战士、一名能自由改变形态的施法者,以及我本人——小有名气的元素法师。
我们避开浩浩荡荡冲下龙肠小径,以至堵塞山路的大批亡命之徒,选择从龙脊山脉一处僻静峡谷顺溪流攀山而下离开北地。前往已经人尽皆知、藏满宝藏的龙窟之旅并非一帆风顺。试图让我们掉头折返的重重危险时时来袭,它可能化作油漆未干的旅店,变成坦荡大路中央一堆扎眼的枯叶,还是森林转弯处树脂上拨动铡刀的机关,或是某位相貌慈祥站在荒山土岗前卖水的婆婆。这些艰难险阻里,有些是潜藏在暗处的魍魉精怪,大部分是明着使坏的竞争对手和同行。
越是接近龙穴,竞争者横七竖八的尸体越是让前行之路更加崎岖。他们不全是我们杀的,也有来杀我们或被其他竞争者干掉的,细算起来我们亲手杀掉的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身为法师,我没办法像吟游诗人和小说家描绘的那般英勇,可以一手持剑,一手拿杖,骑在马上自高处冲锋。
说来惭愧,几乎所有的战斗中,我都站在队友们身后瞅准时机释放威力强大的法术,以此支援在前面拼杀的同伴。
伴随记忆一并回想起来的,还有清晰得令我愤怒的琐事,队伍里的其他成员并不像我这般真诚待人。
“这怂货。”小偷一边搜刮竞争对手身上的钱财,一边背对我们讽刺着说:“脸色像死尸般惨白,头发像炭渣般灰暗,皮肤的颜色嫣然就是营养不良,如此这般倒是符合他战斗的做派。”
他说话文绉绉的,虽没有指名道姓,可包括我在内的队友们仍知道他言语间刺出的匕首戳向何人。队伍里谁骨瘦如柴、面容枯槁,我自己还能不知道吗。
同伴们背地里对小偷同样颇有微词,我们不承认他是盗贼公会的一员,因为他偷东西的动作实在过于猥琐,且行事毫无底线。睡觉时我们必须把他用铁链子拴起来,同时将贵重物品抱在怀中才能安然入睡。为此长手矮人可没少用平头锤砸小偷的膝盖骨以示警告。兼任队医的施法者几天来已经可以熟练处理骨折这类小伤痛了,他自豪地说冒险结束后会去逍遥城喝丢自己酒馆隔壁开家接骨诊所。凭他高超的骨科手艺保证赚得比现在多,而且还无性命之忧。
我对施法者的职业规划大加赞赏,力劝他放弃现在谋生的行当,尽快转行去救死扶伤。身为小有名气的法师,我始终认为他那三脚猫的本事着实不能称之为法术。私下我更愿意尊称他施法者,而不是叫他一声法师。
“是呗。姆们在前面拼死拼活,他倒好,跑队伍最后躲着,还有闲工夫喝水,就偶尔念几句咒语装装样子。”
坐在篝火最亮处的女战士借机煽风点火。我诚心希望她可以坐进火堆里,那里最亮,亮到可以原地升天。这样我就可以挤出几滴眼泪,为她终于可以闭嘴而念上一段祝福祷文。她选择坐在显眼处,是为让众神可以看清她的美。这女人坏得很,心早就熏黑了!仗着有几分姿色,时刻挑拨队伍里其他四位男性队友的关系。
女战士身披白色短披风,绣着代表命运神殿的金线。本就覆盖率极低的金属盔甲下,神官长袍一短再短,眼瞅快要遮不住屁股。紧身布料更是量体裁衣,没有一丝多余。我们都笑称她的战斗力和布料成反比,如果肯裸着上阵一定能手撕巨龙。
记得女人入队时自我介绍说自己是来自迪比利斯命运神殿骑士团的一员,这完全是一派胡言。据我所知,罗兰斯特首都的命运神殿里根本没有神殿骑士的编制。她凭借妖娆身姿博得所有男士青睐,连一向冷静的我看到仿若月神下凡的风景也不由鬼迷心窍投了赞成入队的票。
“的确,有一次他喊什么‘吃我一颗大火球’,结果差点烧到我的熊皮。”
天呐!我以为施法者只有变成熊后智商才屈尊到令人发指的程度。想不到他变成人形智商仍然没什么改进余地。综上所述,我断定他一定是熊变的。看施法者躲着火堆从随身携带的桶里挖蜂蜜吃的样子,实在很难将其和文明社会联系到一起。
我承认丢火球那次是个惊险的意外,事后我也向队友们诚挚道歉了。由于卑鄙的竞争对手们设伏在我们宿营的山路狭窄之处,我视线受阻的同时,加之施法者变回原形的熊屁股几乎塞满石壁夹成的小径通道,这让站在远处支援的我很为难。更何况当时情况危急,小偷忙着偷女战士背包里的内衣,女战士忙着和长手矮人调情,第一时间伸出援手的唯我一人。
想到与我搭档多年的长手矮人,我祈祷他此刻最好保持安静。就算他想多说几句我也不怕,我的老搭档定然是站在我这边的。毕竟共事的这几年,我们早已培养出超越种族的伟大友谊。我从不忌讳他长手矮人的身份,作为回报他一定了解我的高贵品质。
听到长手矮人醉醺醺的开场白,我赶忙向伟大的战士递上崇高的敬意。
“他的长相也为咱们喝退了不少敌人嘛,哈哈哈哈哈哈。”
我绝望的紧闭双眼,试图与嘲笑他人外表的世界暂时诀别。队友们爽朗的笑声在劫后战场上空回荡,久久没有散去,因为我他们放下彼此的成见再次聚合为一支专业且高效的团队。为了巨龙宝藏中蕴藏的无尽知识,为了一窥独眼巨人可能遗落在世间的圣器,一路之中我忍受四人的奚落。天知道我承受了多大压力,默默咽下多少心酸泪水。
终于,踩着用血海铺成的路,我们站到了龙穴所在的山洞前。
洞外寂静无声,前一步抵达的人们已替我们清空了可能遇到的麻烦。这头龙搞出的山体工程让到此一游的人们显得无比渺小,群山峦叠的山脉整个掏空,让我们体会到沧海一粟的孤寂与恐怖,它栖息的巢穴大得足以容纳一座小型城市,仰望头顶甚至还可以看见前一波勇士鏖战后尚未消散的烟云。那些捷足先登的人或亡或逃,丢弃的装备随处可见,其中竟然还有几把做工上乘的好宝贝。沿途我们并没有如愿以偿寻到传闻中堆积如山的宝藏,除非巨龙把宝贝吞进肚子里保管,又或者偌大的洞窟里还有专门存放财宝的暗穴。
我的同伴们收起平日的聒噪,他们面色凝重,龙穴里安静的只剩微风撞上脚踝时所发出的低语。洞顶不知采自何处的奇怪荧光苔散发柔和光芒,指引着我们继续向洞穴深处探索,很快我就瞥见一团模糊的影子缓缓膨胀身姿。
此时我早已把探索失落文明的想法抛之脑后,兴奋充满全身。我感到无穷的魔力从每一处毛孔里渗出,这将是非常的艰苦一战,我开始拼命回忆毕生所学的一切魔法,做好准备尽可能掩护同伴的进攻。
大战在即的紧要关头,队友们作出了让我非常失望的抉择。
施法者最先开始行动,只是他的行动轨迹与巨龙所向背道而驰。他变成一只黑不溜秋的乌鸦,拼命扑腾翅膀飞也似的逃离战场。当我惊愕的拾起目光寻找同伴,想表达自己内心的惶恐不安时才发现小偷早已不见踪影,他凭借高超的潜行术贴着墙角溜走了。原地只留下他那招摇的奸笑伴随黑鸦鸣叫在龙穴里回荡。
我盘算起战局的变化,其实只需要我施展出可以障壁视线的法术,长手矮人和女人左右佯攻分散巨龙注意力,我们还仍有争取全身而退的余地。
我把法杖重重杵在地上,做好打出一记火球的准备。当我想和盘托出自己的脱身之策,女战士和长手矮人已手牵手,转身跳上岩壁某处魔法炸出的小洞,他们扭回头看了我一眼,眼中闪烁着逃出生天的喜悦,二人的目光里饱含深情,注满有缘再见的祝福。两人脱掉影响逃生速度的装备,手法快得叹为观止。当他们跳上岩壁时,金属盔甲甚至还没来得及发出落地的杂音。
面对终结人生的危机,我脑海里开始划过黑白色的走马灯。屠龙勇士最后变成了恶龙,这种扯淡故事是谁编出来的,我大概能猜出来了。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的寻宝者和冒险家自然会把屎盆子扣到龙身上,以此掩盖自己胆小如鼠、临阵脱逃的事实。
巨龙迈着震天撼地的步伐走到我面前,它鼻孔大得可以让人不弯腰就钻进去。我分明看见这爬行类的霸主露出嘲讽的笑容,生前最后的记忆是炽热鼻息将我吞没的画面,甚至连体会痛苦灼烧的时间都没有。
大概是作为对法师和我本人的尊敬,亦或对我试图孤军奋战的勇气表达的钦佩,巨龙给我留了个全尸。
当然是全尸,否则我怎么能坐在树墩上对其他几名骷髅侃侃而谈,讲述临死前最后的冒险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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