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论基因太需要具有学术及专业性,不过至少记住它们的缩写:RNA和DNA。
RNA和DNA是大分子,是基因片段的遗传信息的载体。主要的遗传信息通常用DNA编码;只有病毒也可以使用RNA,或者是RNA和DNA的混合体来记录遗传信息。DNA也被称作是生命分子。双螺旋结构是众所周知的,它就像一个螺旋形的楼梯。这个结构在1953年被詹姆斯·杜威·沃森(James D. Watson)和弗朗西斯·克里克(Francis Crick)发现。
DNA是双链结构,而RNA是单链结构因此而更加灵活,像跟绳子一样:RNA可以更容易地产生变化,这对病毒产生新的序列非常重要。克里克提出了分子生物学中心法则来描述遗传信息在细胞里的流动方向:从DNA到RNA到蛋白质。有人说,克里克的思想并不是教条主义的,但是由于是他起了这个“中心法则”的名字,他已经被贴上了教条主义的标签。DNA占据分子生物学家的思潮达半个世纪之久,而现在,RNA又逐渐流行了起来。RNA在进化上早于DNA出现,所以中心法则反过来应该也成立:RNA可以变成DNA。这正是在病毒身上学到的。
而模因这一名词最早由英国学者道金斯在其著作《自私的基因》中提出,他认为就像生物学里的基因一样,文化也存在一个基本的单位,承载着文化传播的信息。
模因“meme”又被译为迷因、谜母等,最初来自希腊语mimema,意思是“被模仿的东西”。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在他 1976 年的著作《自私的基因》中首次提及并将之简化成了和基因音律相似的词“模因”。并将“进化论”运用到“文化变革”的研究视角下,将模因正式定义为:一个类似基因的、人与人之间不断复制和模仿而传播开来的小的文化单位。我国学者何自然和何雪林于2003年将memes翻译为“模因”。
理查德·道金斯将文化传承的过程,以生物学中的演化规则来作类比。模因包含甚广,包括宗教、谣言、新闻、知识、观念、习惯、习俗甚至口号、谚语、用语、用字、笑话。
模因的复制并不像自然界里基因的复制那样准,它不仅仅是一个模仿的过程,更是一个自主再创造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也遵循了优胜劣汰原则。在国内的学者中,刘植惠将模因这一概念引到国内推动了模因学在中国的传播。
模因是存在于人类文化营养汤中的基本单位,它也是文化传播和模仿的基本单位。正如基因在基因池中从一个人身上跳到另一个人身上,模因在模因池中通过模仿,从一个人的头脑中跳到另一个人的头脑,从而完成自身的繁殖。当一个模因占领一个人的头脑时,就像病毒感染了一个细胞,将这一头脑变成了运载模因的工具。正如并不是所有基因都能成功繁殖一样,有的模因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而另一些很快就消失了。道金斯总结出了影响模因生存能力的三个关键因素:存续力,繁殖力和复制的忠诚度。
相对其他两个因素来说,存续力显得不太重要,因为模因的存续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载体的存续力。当承载模因的大脑主人死亡,或是承载信息的“CD”毁灭时,模因也就消失了。而繁殖力就相对来说更重要。如果这一模因是一个科学发现,他存续下来的几率很大程度上由多少人能够了解这一发现决定,这一点可以通过计算他在知名学术杂志被引用的次数和杂志的销量来粗略估计。一个模因的繁殖能力越强就越能得到广泛的传播,存活下来的几率就更大。
复制的忠诚度是指,当一个模因被复制并传播时,它能否完全保持原样,被复制和被接受的模因由于复制者和接受者在教育背景、兴趣爱好、年龄性别等各方面的不同,有可能会产生差别。还有一些情况是由于被复制者在传播模因时有意识的做了改变。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在学术论文中为了配合作者想要阐述的观点,只选取某一模因的某一方面进行阐述或者从一个新的角度对其进行分析,又或者是将其与其他模因结合起来形成新的模因。复制忠诚度高的能被完整的保存下来。
同化:任何一个模因要想成功“攻占”人脑,那就必须同时具备三种能力:能吸引人的注意,能够被人理解,同时要能与人脑中的知识结构相容。在接收者接触到某一模因后,模因必须具备这些性质与特征能够引起人的兴趣,创造被复制的机会,还要能够被接受者理解,为其进入大脑做好准备,还要能够与接收者现存的文化结构相容,被接收者接受。
记忆:在被接收者接受之后,模因进入被记忆阶段,被记忆阶段越长,模因越有可能被接纳进入大脑。
表达:仅仅停留在记忆阶段,模因的复制就会停止,要实现模因的传播,就需要将模因以能够被感知的外在形式展现在其他接受者面前,比如:演说,文章等等。
传播:虽然模因最终要作用于人脑,但是可以通过多种多样的媒介进行传播,例如手机、电视、电脑等等,扩大其影响范围,提升被复制的可能性。
众多的模因组合成文化的模因复合体,当文化中的某一模因或模因复合体的变化打到一定规模,即表现为文化的变迁,反之,文化的某一特性得到传承。在跨文化条件下,两种或多种文化相互碰撞。从模因学的角度看,是模因的生存和繁殖;从文化的角度看,则是文化传承或变迁。
当一种文化A受到不同文化B的冲击时,存在三种可能后果:
B将A完全同化或反之。在该环境下,仅有一种文化存在,另一种文化被完全摒弃。
两种文化融合成新的文化C。A或B都作为新文化的组成部分而存在。
两种文化完全排斥,既无法相互融合,也不具有足够的能量将另一种文化予以吸收或同化。在这种情况下,两种情况保持原状。
模因的繁殖与传播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收到自身生存能力和接收者的模仿能力以及主观意愿的影响,文化的传承与变迁是以模因的繁殖与变化为基础,莫因论为文化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即一切的文化现象皆有迹可循,而非杂乱无章。人的选择能力在文化的发展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可以对模因的繁殖方式施加影响,亦可通过控制模因的繁殖过程对文化中的精华予以保留和发扬,对其糟粕进行削弱甚至消除。
时间回到1914年,一位叫做约翰斯通(Robert William Johnstone)的生理学家正在做一个实验。他把一头牛的胚胎细胞从子宫中取了出来,植入了牛的大脑中,睾丸中以及眼睛中,他想尝试在子宫以外的地方是否能够培养这些胚胎细胞。他本来以为胚胎细胞会很快的萎缩、死亡,但是结果却让他感到震惊。他发现这些胚胎细胞在对周围的组织大杀四方,横冲直撞,迅速着床,变成胎盘,之后开始疯狂的吸收养分。胚胎的发育简直和癌细胞一模一样,约翰斯通倒吸一口凉气。“怪不得子宫内壁上充满了无数的致命免疫细胞”原来一切真相和人类的认知完全相反。
十月怀胎,母子之间根本就不是和谐共生,子宫也根本不是孕育胚胎的“最佳环境”,子宫其实是胚胎的“炼狱”。后来的科学家们又在小白鼠的身上重复了这场试验,结合进一步的生理学研究,他们得出了一些结论。
第一,对于母亲来说,她最好可以连续生育很多的胎儿吗,这样她才能把自己的基因复制出尽可能多的拷贝。
第二,对于胎儿来说,他要保证自己的基因能够存活就必须尽可能多的从母亲那里吸取养分,不必管母亲的死活。
第三,母亲的子宫只会让胎儿获得刚刚能够保存他生存的一点点营养,同时也让母体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第四,胎儿会让母体反向输送激素。比如:肾上腺素,增加母亲的血压。胰高血糖素,增加母亲的血糖。血管生成素,增加母亲的血流和心跳。这一切为的只是从母体榨取更多的能量。
第五,子宫会时刻警惕并监视着胎儿,一旦发现胎儿索取太多或者存在某些不健康,就会立刻阻止胎儿获得更多的资源,停止供应胎儿,将其排除体外。
第六,胎儿为了防止被排出,会把血管扎的非常深,迫使母亲如果想放弃自己那就必须冒着大出血的风险。这种大出血甚至会危及到母体的生命。
第七,母体为了保留随时排除胎儿的权力,她宁可承受子宫内膜每月脱落一次的痛苦,这样是为了练习,不管胎儿的血管扎的有多深都不可能让他赖着不走。
原来,十月怀胎就是一场母子之间在子宫的大战。一切的母慈子孝,人伦道德,被这个生理学发现解构了。从胚胎着床的那一刻起,胎儿就在和母亲搏斗,搏斗的目的只有一个,基因要为自己留下更多的拷贝。搏斗的原因也只有一个,基因是自私的,为了达到其目的它将不择手段。
从子宫中出来以后,来到人伦的世界,母亲就真的爱你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只是她体内的基因命令她必须保护好你体内的基因,因为你的基因有一半和她是相同的。而她已经老了,已经完成了基因交给她繁衍的使命。而你没有,你对基因来说更有价值,所以在危急情况下,基因会命令她去送死从而保全你。就像科学家们在非洲拍到的羚羊母亲为了保护幼崽会将自己送到鳄鱼的口中:
《自私的基因》解构了第二个所谓人间最“美好”的东西——爱情。
爱情和母爱一样,都是基因的诡计。首先,女性的繁衍成本非常高。但是,男性的繁衍成本非常非常的低,为了平衡这种成本差异,许多现代社会女方必须要求男方买房买车,必须有钻戒,必须用婚礼承诺你会照顾我一辈子。因为,对于女方的高成本基因来说,她必须找到另一个低成本基因来为自己提供更多的生存条件。所以在自然界中绝大多数的动物都有求偶、择偶的行为现象。这其实是基因在尽量拉平各自成本的一种交易。一般的都是基因成本低的一方,通常是雄性,去求偶;基因成本高的一方,通常是雌性,去择偶。
有一个例子,海马是爸爸生小孩,爸爸养小孩,因此雄性的基因成本变高了,那择偶、求偶是否会互换呢?答案是肯定的。而且科学家还得出了一个实验数据:雄海马最终选择的雌海马通常比被他拒绝的那些雌海马要多出60%的卵子。这就类似于我们人类择偶标准中可以提供的优质基因价值。
再一个例子——螳螂,螳螂的基因平衡策略非常粗暴,雌螳螂会直接吃掉正在和自己交配的雄螳螂,雄螳螂的基因则命令他一动不动。有时候,人类为了求偶也会和雄螳螂一样做出一些奋不顾身的事情,我们把这种牺牲和一辈子只爱一个人的誓言叫做——爱情。
而事实上,这背后是双方的基因再平衡成本时达成的一种交易。然后,基因通过激素控制身体,让身体感到愉悦、感到幸福,感到可以为了另一半而赴汤蹈火,而这一切的根源都在于基因必须找到另外的1/2以后自己才能够繁衍下去……
亲情、爱情、母爱,《自私的基因》把这一切称之为——“基因机器”
相当有意思的一本书!这让我不禁对它的作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一查作者,他叫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被称作达尔文的恶犬(Darwin’s Rottweiler)。2015年英国《卫报》采访了74岁的道金斯,道金斯说,他今天很高兴他的第二本自传出版了,他感觉自己才25岁。采访的最后,《卫报》问,你曾经说过女性的爱情是你活下去的一个理由,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你百年以后你会有什么遗憾吗?道金斯答:“有人问过英国诗人约翰·贝杰曼(John Betjeman)同意的问题,他的回答是:还没有过够性生活。这也是我的回答。”
74岁还如此生猛,而《自私的基因》这本书是他在35岁的时候写的,同一个人35岁一般比74岁要生猛的多。那么,基因机器这个词究竟有多生猛呢?
达尔文曾说,进化是以个体为单位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好比有两个人去森林中徒步。突然碰见了一只老虎,这只老虎就是“天择”,两个人就成了“物”,那我们究竟在“竞”什么呢?显然不是我们和老虎“竞”谁最厉害。而其实就是同类之间的竞争。
那么问题来了,同类之间的竞争显然解释不了上面羚羊母爱的行为,那母爱用自然选择应该如何去解释呢?这个问题直到1930年代才有科学家站出来回答。他们说,进化的基本单位不是个体,而是群体,是群体在经历自然选择的这个过程,这样牺牲小我成就大我,母爱就能够被解释了,这种利他的行为是为了让群体更好的生存。
但是群体进化论(综合进化论)还是解释不了某些现象。比如土拨鼠的舍己为人的行为:
当捕食者靠近鼠群的时候,第一个发现危险的土拨鼠会站起来大叫让同伴们赶紧跑,同时,自己也会被捕食者发现并被抓住吃掉。表面上看,这个行为是符合群体进化论的。但是科学家进一步用实验研究发现了这个现象中不合理的地方:
同样是群体,为什么土拨鼠会出现这么强的选择性的舍己为人呢?到了1950年代,科学家们又开始给群体进化论打补丁,他们说进化的基本单位不是个体,也不是群体,而是基因。自然选择,选择的是基因。继续上面的实验,原来群体A是一群兄弟,表兄弟、亲戚。群体B是一群吃瓜路人。群体C则是一群妻儿老小。群体的基因成分是不一样的,从基因上来看,群体C,牺牲自己、保全妻儿,保全了自己1/2的基因。群体A,牺牲自己、保全兄弟,这样保全了自己1/2(亲兄弟)1/4(庶兄弟)1/8(表兄)的基因,群体C,牺牲自己,保全吃瓜群众,基因就没有任何好处。原来基因在控制着土拨鼠报警,能够保全基因的比例越大,报警的概率越高。到底为止,基因进化论似乎解释了很多自然现象。接着,“基因机器”这个词的逻辑也就被构建了起来。
既然,自然选择是在选择基因,那么世界上所有的生物体,无论是个体还是群体,无论是蚂蚁还是人类,其实都是基因操作的机器人,人类的身体、家庭、家族不过是基因为了让自己在自然选择中能够更多的存活更多的繁衍而使用的工具。人体就是一架机器,基因则是这架机器的驾驶员,如果这架机器坏了,不要紧,同样的基因驾驶员可能在你的家庭中还驾驶着另外几台机器(父母、兄弟、姐妹)。总之,机器不重要,驾驶员才是核心。
有一种“僵尸蚂蚁”会奋不顾身的往最高的树干上爬,因为它已经被一种叫做偏侧蛇虫草菌丧尸真菌所感染了。
蚂蚁这台机器已经被另外一个基因驾驶员控制了。它控制蚂蚁爬到最高处,然后释放自己的孢子,让自己的基因得到更广泛的传播。
所以你以为你是人,其实你和这只蚂蚁没有区别。我们都是基因的奴隶。基因在操控你帮它传播自己。当你老了,基因会觉得你已经旧了,不好用了。他则会命令基因开始执行自毁程序,让你老死,或者让你在关键时刻去送死。总之,尽快为他的后代创造更多的生存机会。这真是令人难以接受的真相。
道金斯继续又说,人类是唯一可以反抗基因暴政的物种,因为人类有思想、会思考,而人类反抗基因暴政的武器叫做—— 模因。
模因和基因一样,也会复制、传播和进化。基因存在于我们的身体中靠繁衍来复制传播和进化,而模因存在于我们的大脑中靠模仿来完成复制、传播和进化,模因就是我们所谓的——文化基因。
为什么粉红色代表着女孩,蓝色代表着男孩?
为什么葬礼上不能穿大红色的旗袍?
为什么礼拜天不能工作?
为什么要信上帝?
为什么要怀疑各国政府隐瞒外星人的消息?
为什么一个梗图可以迅速火遍全网?
在书中,道金斯说,动物无法反抗基因暴政。但你会发现人类中有很多人正在借助自己大脑中的独特模因反抗基因暴政。
比如,有些人追求自由,向往独身主义;还有些人追求宗教信仰,他们选择出家,禁欲。毫无疑问,这种情况,模因战胜了基因,看起来人类似乎不再是基因的机器。人类又可以相信的爱情了,因为爱情亲情这都是人类专属的模因。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吗?
时间来到了2009年,一位哲学家正在演讲,标题就叫做《危险的模因》。演讲的哲学家叫做丹尼尔·丹内特(Daniel Dennet)。他也讲了一个僵尸蚂蚁的故事。他说从前有一只蚂蚁爬到了一株小草的顶端掉了下来,然后它又爬到了顶端又掉了下来,它总是想停留在小草的最顶端,这是为什么呢?目的又是什么呢?答案是:没有目的。
既然对它来说什么好处都没有那它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只是巧合吗?“是的,只是巧合”。
巧合就是有一只双腔吸虫侵入了它的大脑并开始控制蚂蚁的大脑,把蚂蚁当成一台机器。脑子里的寄生虫让蚂蚁不断的重复这种自杀行为,直到最后,蚂蚁被活活累死。
而劫持人类的大脑是什么?不是虫子,而是思想,是模因。接着,丹内特又说出了比僵尸蚂蚁更加可怕的一句话:“只是一小部分人被模因劫持了吗?不是,情况相当的糟糕,几乎所有的人都被劫持了,这些模因叫做自由、正义、仇恨、爱等等等……”
丹内特的这番言论讲出了一个更加可怕的真相,你以为你能用模因战胜基因,但事实上,模因只不过是控制你的另外一个驾驶员,而且它比基因更可怕,它劫持你的大脑然后通过你的嘴像病毒一样传播。一旦被模因感染之后,你会觉得它是很正确很自然的。
从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到基因的奴隶,再到反抗基因的武器——模因,然后到丹内特口子危险的模因。在这里我们可以知道,动物都是基因的奴隶,而人类不仅是基因的奴隶也是模因的奴隶。朝九晚五,三点一线,没有时间思考,甚至没有时间仰望天空。攒钱,买房,结婚,生娃,娃再生娃,这样的循环就是基因奴隶的宿命吗?
追求自我,崇尚自由,逃离都市,找到信仰,实现意义。似乎这样只不过是跳出了基因魔爪反而坠入模因陷阱中的样子吗?人类到底有没有自由?此时此刻我内心当中的念头和感受到底从何而来,又为何而灭?是基因在驱使我的念头吗?是模因在控制我的感受吗?
在竞争中,为了生存和繁殖,这些合作的基因需要为生存机器制定策略。动物会一直寻找并捕获食物,避免自己被抓住或者吃掉;气候发生变化时,它们会想办法保护自己;它们会寻找异性伴侣繁衍后代。一切生物包括人类的生老病死,都只是基因制定的生存策略。
基因为什么要事先制定策略,而不是随时指挥生存机器的行为呢?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环境一直在变化,基因的反应在时间上是滞后的,它做不到随时指挥生存机器。比如说树是不能移动的,如果突然有一颗石头砸过来,那么这棵树只能被砸死,基因也就死了。对基因来说,要在这种情况下生存,生存机器就必须能够抵挡石头的撞击,但是被撞击的那一刻这个功能是不存在的。
我们遇到的危险和问题都是未知的。你从一棵树下走过的时候,树上可能有一条蛇会攻击你,这种情况基因是不可能事先预知的,它无法知道哪棵树上藏着蛇,也不知道蛇会不会发起攻击。蛇突然袭击的时候,基因也来不及反应。基因只能预先为动物准备一套神经系统,让神经系统执行基因的策略,让大脑进行判断,下达指令。也就是说,动物的行为只是在执行基因的策略。基因设置的策略就类似程序员预先写的一段程序,这段程序只是预设了一些目标和规则,就比如电子游戏,游戏中的人物动作只能按照程序设定运行。经历了漫长的进化历程,基因为了生存机器会不断提升和改进策略。
人类的生物行为,都是在执行基因的策略。以衰老为例。
人体内有很多基因,每一种基因都想要让自己复制,从而得以保存。自然选择会清除掉那些不成功的基因,只留下成功的。
人体中有一种衰老基因,如果衰老基因让人在两三岁时衰老,人还没有生育,它是没有机会复制并遗传给后代的,也就是说它是不成功的。如果它让人在五十岁开始衰老,在这个时间人已经生育过后代,那它就有机会遗传下来,它就是成功的基因。
经过漫长的进化岁月,这种会让我们年老体衰的基因不断积累,越来越多,我们就都得面临衰老和死亡。也就是说,人类的衰老和死亡只是某种基因活动积累下来的副产品。你会发现,人类其实只是基因的临时工具,只要人死在生育了足够的孩子之后,基因就成功了,而这个人怎么样,基因其实是不管的。
孩子分别从父母那里继承了50%的基因,也就是说孩子身上有一半的基因跟父母是一样的。对于基因来说,当然会尽可能让自己的后代存活下去。
你身上的某个基因,出现在你同胞兄弟或者儿女身上的几率是1/2,它出现在你第一代堂兄弟身上的几率是1/8,出现在第二代堂兄弟身上的几率是1/32,出现在第三代堂兄弟身上的几率已经降低到1/128。这个比例,已经和同一个基因出现在随意两个陌生人身上的几率接近了。在现实中,亲戚关系越远,感情就会越淡薄,和基因的相似比例是一致的。
人类社会中还有一个很常见的现象,一个家庭中如果有几个孩子,有一个孩子,一般是小儿子常常会得到偏爱。这也是基因选择的结果。父母所获取的资源总量是相对有限的,在远古的时候甚至还会面临食物短缺的风险。基因的原则是尽可能多的让自己的后代存活,最小的孩子是最弱小的,大一点的孩子一般很快就可以自己寻找食物,有限的食物就会优先用来喂养最弱小的孩子。这种策略形成之后,如果母亲已经确定自己正在哺育最后一个幼儿,它就可以尽情倾注全部的资源,偏心就是这样形成的。
除了偏心,我们还会发现一个现象,就是女性的生育能力会突然消失,而男性的生育能力是随着年龄逐渐降低的。从自私的基因理论来说,女性到了一定年龄不再生育,而是把资源投注在孙子辈身上,可以让基因更加成功。毕竟年轻女性生下的后代比年老女性的后代会更加健康,更有利于基因的存活。
既然人类的衰老死亡、甚至亲情都是基因保存和复制自己的需要,我们是不是只能生活在基因的安排中,任由基因来决定生活方式呢?
人类这个生存机器的特殊之处在于,我们拥有自我意识。我们可以思考和做出决定,这些决定可以违背基因的策略,我们也因此可以去定义自己的人生。
自我意识产生后,生存机器就从基因那里获得了解放,变成有判断能力的决策者,人类也就可以拒不服从基因的命令,比如,基因希望我们生孩子,但是人类可以采取避孕措施来对抗基因的命令。
在自我意识的作用下,人类产生了一种新的复制基因,这种复制基因就是我们的文化。
文化通过我们的自我意识进行传播,它通过模仿进行复制,比如说一首歌、一本书的内容或者一个信仰。这种文化基因的复制传播跟基因的复制很类似。对人类来说,文化的复制比基因复制更加重要,比如说孔子的基因传到现在已经所剩无几,但是孔子的思想却能够一直保存到现在。
基因在复制自己的时候是盲目的,无意识的,完全按照进化机制进行,只关注眼前利益。但是人类有预见能力,能看到长远的利益。我们可以控制那些由基因控制的自私行为,表现出真诚无私的利他行为。比如人类可以控制对野生动物的猎杀行为,保持生态环境。而没有自我意识的动物常常会无限繁殖之后摧毁整个生态,比如新闻上经常出现的某个地方兔子泛滥,导致生态崩溃。
道金斯说:“人类完全没有必要绝望,良好的教育可以改变我们的人生。我们虽然生来是自私的,但是人类可以通过教育,把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我们通过自我意识了解自己,理解基因的内在动机,这样我们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其他物种不可能做到的。”
比如说同卵双胞胎如果放在不同的家庭抚养,性格也会表现出很大的差异。因为基因的表达会受到成长环境的影响,同样的基因也会表现出不同的功能,塑造出性格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从自私的基因角度来说,人生没有意义。但是人类的自我意识,让我们可以定义自己的人生。对于每个个体来说,你可以像心理学家阿德勒说的那样,将关注他人,为人类和社会贡献自己力量作为人生的意义,你也可以像陶渊明那样享受生活,你还可以把抚养孩子当做自己人生的意义。总之, 人生的意义是我们自己赋予的 。
通过对现今信息时代所出现的文化传播——“模因”现象与意义
学者Nicholas John在2007年将Web2.0时代的本质定义为:共享。“共享”一词可以用来解释当下互联网上的一系列如“上传照片”、“更新朋友圈状态”、“在微博上发表评论”等活动。共享已经不单单是一个流行词汇这么简单了,它已经慢慢成为一个“中心文化”,人人都在共享,随时随地共享。比如,当我们在微信朋友圈上发布一条剪辑好的视频,并配上对视频的感受文字时,我们会期待该视频的受众也会继续传播、转发或评论这条我感兴趣的视频。所以,对于模因传播来说,重要的必经之路就是由个人传播至大众,然后模因得到扩散传播,得到共享。
在当今数字传播时代,人们可选择对模因进行转发,发送链接或者复制粘贴,无需对其进行重组加工,但在web2.0大环境,人们并非倾向于直接复制,而是选择了模仿、从而创造属于自己版本的模因,且量大得惊人。所以模因的传播过程中就会出现“重组再包装”的变异特征,而这种特征大多是以“模仿”的再生产形式呈现。
如果说“变异性 ” 是以模仿为主要特征去创造模因的话,那么“互文性”就是以混合为主去创造模因。“互文性”(intertextuality) 指的是模因会经常和其他相关联的模因被网友以一种创造性的方式进行混合再造,产生新的变种。如之前王健林火了,是因为他在接受鲁豫采访的时候,以自身经验谆谆教诲年轻人:“想做世界首富,这个奋斗方向是对的,但要先定一个能达到的小目标,比如我先挣它一个亿。”王健林的“小目标”此言一出,立刻引爆社交网络,网友们纷纷使用“小目标”进行造句:先定一个小目标,比方说先瘦他个 100 斤;先定一个小目标,比方说我先涨个一亿粉……“小目标”这个模因在网络社交媒体平台上大红大紫。这就是模因的混合再造。
恶搞文化的流行—— “恶搞文化”作为大众传媒时代典型的文化现象,凭借着另类在网络世界里上冲下突充斥着大众的视听。恶搞在当代流行文化中很常见,甚至成为了我们时代的表征,而表情包的流行就是这种文化的表征之一。
传播门槛低——我们在社交网站上选择分享模因,不需要考虑完整的逻辑,也没有发布负担,也没有任何需要去维护的一个所谓的形象,一切转发和分享来得自然而然,重在参与过程。可以说,社交媒体时代就是模因时代。在这个时代,任何一桩公共事件和一种流行趋势几乎都催生了一批模因。
网络恶搞——恶搞是当前网络上流行的一种文化现象,网友尤其是年轻网友以讽刺、幽默、游戏的视角,来解构传统、颠覆经典、娱乐大众。在熟悉恶搞文化的网友眼中,凡是能够通过再编码、再创作而流行于网络的东西,无论是电影、革命歌曲、新闻人物还是普通的照片,都能成为恶搞的对象。如早年间对杜甫的恶搞,对2012年李安导演的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记》海报的恶搞,对舰载机指挥员姿势的恶搞等都在网络上爆红。当然,并非所有的恶搞都会演化为“网络模因”事件,会受到人们热烈欢迎的网络恶搞,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网络迎合了受众内心的新奇诉求,给他们带来了一种奇妙的乐趣。透过恶搞,可以看到很多社会现象,可以让身处社会中的人更加清醒地认识这个世界。恶搞是一场民间的狂欢,大众的狂欢,它体现了大众意识的解放和思想的觉悟。通过这样的狂欢形式来表达对严肃和等级森严的秩序世界的反抗。
转发、评论——“网络模因”大放异彩与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息息相关,大多数网民通过转发、评论参与到狂欢中。通过对某一事件的转发和评论,把自己平时积累的情绪、建议、网络新语词等元素聚集起来,于嬉笑怒骂中反映社会现实。信息不断被加工和拓展,不同转发者对信息的加工和评论都将影响用户对该信息的理解。在此过程中,尤其是“微博红人”的转发和评论,直接影响着“网络模因”的传播。各种网络事件在转发和评论中得到最好的传播得益于形式各异的网络语词,“各种体”,如高晓松体,绳命体等也正是在无数转发和评论中创造和传播。这可谓是一场由语言文字构造出的大众狂欢。
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从来都是密不可分的,“模因”事件延伸到了线下。如12年的电影《泰囧》 是一部票房超过 12 亿元的电影,但在现实中,它又不只是一部电影,它撞上了神秘的“网络模因”,在互联网传播的催动下,它成了一种流行,一种时尚,一场都市狂欢。网络上流行着这样的段子:今天你看《泰囧》了吗,没看《泰囧》简直见面就不好意思打招呼。这充分显示,对于这些“模因”背后事件的官方宣传口径和网络上的民众观点相差非常大,并且最后常常是网络模因的广泛传播转而影响官方做出合适的处理。而现在我们常用的网络流行语”真香“、”宝藏男孩“、”skr“等现象,亦是同理。
从火爆视频、网络流行语等现象来看,互联网尤其社交网络使模因的繁衍和传播更加活跃且有效。网络模因并非完全自发的产生和发展,它迎合了网络情境中的使用心理,并与特定的社会景象相关联,从而获得了充分的关注和反复的模仿式生产。模因的参与者们不同程度地满足了自己的心理需求,并体现了个体的社会认知、兴趣偏好和行为动机。
模仿式的生产是网络模因的最主要方式。模仿不仅是人类的一种本能,还是情绪感知的重要途径。在模仿中,人们能够尽可能地接近被模仿者的心理和情感状态。另外,网络环境为情绪的生产和交流提供了丰富的空间,从而催生了大量的模仿文本和共享情绪。与其他网络行为类似,网络模因的传播也有着从众倾向。从模因的传播方式来看,复制和模仿本就具有易操作和规模性。网络的匿名环境和海量信息又导致了这种从众行为的自发性。在网络模因中,往往存在一个模因制造者和众多的模因追随者,模因制造者在追随者的积极反应中得到心理满足,而追随者则在众多模仿与复制行为中寻找群体归属。这两种身份在规模化的网络从众现象中产生了默契,制造者发起模因,追随者参与模因的传播。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关键性的意见领袖会扩大模因的影响范围及传播频率,自身也加入与众人一致的行为。而追随者在使用他人制造的模因文本时,会因与那些同样身在其中的人产生内群体的心理偏向,从而强化认同感。
按照道金斯的观点,模因是文化形成并得以传承的途径。在传播过程中,它与其依赖的外部环境共同作用于人们的观念和行为,成为一种独特的文化,同时也塑造了独特的认同方式。当人们成为网络模因的拥趸,并参与文化构建和传播过程,对彼此的依赖逐渐增强,也就开始形成基于网络文化消费的群体认同。在模因传播所产生的频繁互动关系中,相同兴趣和价值取向而产生的行为表现,通过彼此之间的影响而扩散,再以一种幽默式的模仿来抵抗建立在性别、年龄、民族等传统分类方式上的群体认识,也与主流的观念和行为保持距离。通过对同一模因源的复制和传播,所形成的模因群体意识随之增强。
从网络模因的产生发展过程来看,基于相同或相近的媒介文本所进行的再生产,可以作为新的社交关系生成的手段或旧的社交关系维系的途径之一。网络模因中的文本共享为交往提供了可能和基础,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由社会身份等因素造成的交流障碍,促成共享性情感的产生,并形成网络社交群体中的独特交流方式。模因中的语言、文字或图像,共同组成了一种交往模式,在增进人们之间亲近感的同时也激发了新社交需求和可能性。可以说,社交的结果产生了模因,模因本身也被人们利用以进行新的社交或巩固已有的社交。例如鸟叔的“骑马舞”和蔡徐坤的“篮球步”,在以转发和模仿为主要手段的模因传播中熟人和陌生人之间可以建立关联并对共同关注对象的消费中满足人际交往的需求。
网络模因对原文本的演绎往往结合了某种亚文化形式、政治现象或社会问题,表达了公众的参与积极性。由于网络模因本身的娱乐性和趣味性,对社会问题和政治话题的关注就更容易让人们参与其中。从模因所涉及的社会领域来看,仍然是十分丰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各个方面都在模因创作和传播的范围之内。网络模因以社交网络为扩散的主要途径,这就决定了它在传播过程中会被网络社交中的娱乐与消遣因素冲淡其问题和言论的严肃性,同时也呈现出对热点问题关注点频繁转移的网络信息消费特征。
尽管网络模因多以轻松调侃的态度加入社会问题的讨论过程,但它的确能够增加人们对特定话题的关注度,并通过频繁的分享扩大话题的影响范围。在模因的模仿转发中,来自网络空间的幽默被运用于政治、社会等问题的议论与评价,越来越多的涉及公共利益的事件以网络模因的方式予以表现。
道金斯所提出的模因概念与网络模因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它是由生物体自发产生,带有自然选择的随机性。在传播过程中模因形成某种特定的文化模式,传递特定的观念。而网络模因则更多是有意为之的制造与改变。根据网络平台的使用习惯,点击率和转发率会影响人们的关注和传播行为。
此外,网络空间的信息消长比在传统的媒介环境中更加快速频繁,它的传染性还常常被加以商业利用而成为直接的赢利手段,或者只是用以打发时间的消遣工具。网络模因与道金斯所提出的模因在内容上的相似性远远小于形式上的相近性。
网络模因最引人注目并加以模仿、转发的原因在于它的娱乐性和趣味性。依靠参与其中的人相互之间建立的密切交错的联系,网络模因创造了大量的流行语、网络红人和争相传看的视频,各种病毒式的文本不断扩散,借助复杂的人际网络形成一股潮流,即所有话题都可以“娱乐”的面目出现。尽管在各种网络模因中,不乏对社会问题、政治热点的关注,但往往淹没在娱乐和消遣性的图像、视频与言论中。如很多短视频剪辑和再创文本都是以娱乐为主要诉求,在社交关系中进行复制、转发与评论,无须深度挖掘文化意义。
网络模因中的复制、模仿和再加工,显现了群体创作的力量。这些群体表达中体现了对社会问题某种程度的参与,但大多流于表面,而且以浅显、时新的说法和视觉化的表达为主要途径。网络环境影响下,即便在短时间内成为热门话题也稍纵即逝,随着群体注意力的转移而不再被人提起。在这个以“微”为特征的网络空间,短文字、短视频流行,具有观点和深度的文字无法得到长时间的关注。对语言的使用弱化,思想受到新奇幽默的影像冲击而忽略了深刻性,人们对形式的喜好超过了对意义的追求。
在这个消费主义盛行的时代,文化不再是高高在上,而是已经进入了消费的范畴,且社交平台的发展以及互联网沟通的便捷隐蔽更是极大的刺激了互联网模因的出现和传播。
面对当下社会的种种现象,不论是好的坏的,互联网模因都会在第一时间将其纳入麾下,并且传播开来。互联网的各种特性 ( 匿名性等 ) 让人们在减轻了社会规范的压力后,借助互联网模因产生情感,而这情感也更加真实和自由。从这个层面来讲, 互联网模因的背后则是:大众的表达渠道和话语权的出口以及社会心态的呈现平台。所以人们沉溺在刷屏的快感里无法自拔,模因带给他们的是一种参与感和做主角的感觉,随着模因表情包和段子的盛行,娱乐的快感也随之而来。 因为模因段子和表情包中也包含着很多对生活无可奈何的感受,是一种自嘲、一种宣泄、一种释放。但模因背后也不仅仅停留在大众娱乐的表面和一种颠覆权威的快感,更重要的或是一种多元价值体现的长远娱乐。
对此我不禁想说,这种门槛低、像病毒一样散播并具有变异性特质的所谓“文化传播”——“模因”让我想到这份“娱乐至死”至今是我所厌恶的。但迫于无奈,“模因”是文化形成并得以传承的途径。
或许从公元前四千年前刚“发育”的两河流域到现今人口大井喷的工业与信息时代,历史一直都是这样“演”的。它不仅“记载”在你的基因记忆里,同时你的大脑里还流淌着那令人察觉不到“祖先复刻”。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肉体毁灭(指你的基因会随着时间与繁衍而逐渐消失)、灵魂永存(但像文化传播、复制模仿、行为表现、社会认知、兴趣偏好、目的动机、心理认同等等都会一直不断的传播或变异再传播。你也只是其中一道不重要也不起眼的过程...)吗?
对于这种比较“神奇”的东西和它那看似无法战胜无法反驳的特性,我想,人类是否具有并该不该具有这种“不服输”的劲儿来扳回一局。
那些从古代便遵从“信仰”过着似苦行僧的生活试图追求“不灭”的人们与至今都在终南山上不愿面对或不喜欢这“世俗喧嚣”的几千隐士们,他们是否战胜了基因(指拒绝繁衍后代,遏制人类的生理需求与基因天性),同时是否也战胜了模因(古代信息传播困难,观点、风气、习性等等信息“毒性”或许不大,但传播力度也不够。这就好比如果“新冠病毒”想尽可能把自己的“基因”传染给更多人,那么它就必须将自己“进化”至较低毒性。而现今,刻意不与这信息时代相共鸣的一群人,选择避开并阻断几乎所有的、浮躁的“信息洪流”而去“归古”向往“美好”又艰苦的田园生活。按照“吸引力法则”和之前〈指隐士避世之前所受到的“模因”感染,因为在现今没有一出生就隐世的人〉的“模因”传播,如何能确定这几千人有没有相互影响,或者有没有受到前人的影响呢)呢?
我的答案是,总以为自己能够决定自己的命运,总以为自己所做的决定是最完美的,总以为自己是这世界中的唯一。其实,我们一生当中的所作所为、言行举止、三大观念、远大目标与理想都在不断地受到周围人甚至是历史人物的影响,同时自己也在影响周围人和“后生”。也就是同时代的互相影响,互相传播,之后传播再传播,传播变异再传播。如此,推动着社会的动态,历史的走向,人类的文明。
互联网技术的更新推动着第七次信息革命的加速到来。物联网,人工智能似乎也在向我们招手。到那时,或许试图战胜“模因”会更加困难和不可能,但如果仅仅是找寻成就感或征服感的话,谁说一定要战胜“模因”才是人类的最高成就和打算脱离“掌控”的最好结果?
这种门槛低、像病毒一样散播并具有变异性特质的所谓“文化传播”——“模因”让我不禁想到这份“娱乐至死”至今是我所厌恶的。但迫于无奈,“模因”是文化形成并得以传承的途径。或许从公元前四千年前刚“发育”的两河流域到现今人口大井喷的工业与信息时代,历史一直都是这样“演”的。它不仅“记载”在你的基因记忆里,同时你的大脑里还流淌着那令人察觉不到“祖先复刻”。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肉体毁灭(指你的基因会随着时间与繁衍而逐渐消失)、灵魂永存(但像文化传播、复制模仿、行为表现、社会认知、兴趣偏好、目的动机、心理认同等等都会一直不断的传播或变异再传播。你也只是其中一道不重要也不起眼的过程...)吗?
对于这种比较“神奇”的东西和它那看似无法战胜无法反驳的特性,我想,人类是否具有并该不该具有这种“不服输”的劲儿来扳回一局。
那些从古代便遵从“信仰”过着似苦行僧的生活试图追求“不灭”的人们与至今都在终南山上不愿面对或不喜欢这“世俗喧嚣”的几千隐士们,他们是否战胜了基因(指拒绝繁衍后代,遏制人类的生理需求与基因天性),同时是否也战胜了模因(古代信息传播困难,观点、风气、习性等等信息“毒性”或许不大,但传播力度也不够。这就好比如果“新冠病毒”想尽可能把自己的“基因”传染给更多人,那么它就必须将自己“进化”至较低毒性。而现今,刻意不与这信息时代相共鸣的一群人,选择避开并阻断几乎所有的、浮躁的“信息洪流”而去“归古”向往“美好”又艰苦的田园生活。按照“吸引力法则”和之前〈指隐士避世之前所受到的“模因”感染,因为在现今没有一出生就隐世的人〉的“模因”传播,如何能确定这几千人有没有相互影响,或者有没有受到前人的影响呢)呢?
我的答案是,总以为自己能够决定自己的命运,总以为自己所做的决定是最完美的,总以为自己是这世界中的唯一。其实,我们一生当中的所作所为、言行举止、三大观念、远大目标与理想都在不断地受到周围人甚至是历史人物的影响,同时自己也在影响周围人和“后生”。也就是同时代的互相影响,互相传播,之后传播再传播,传播变异再传播。如此,推动着社会的动态,历史的走向,人类的文明。
互联网技术的更新推动着第七次信息革命的加速到来。物联网,人工智能似乎也在向我们招手。到那时,或许试图战胜“模因”会更加困难和不可能,但如果仅仅是找寻成就感或征服感的话,谁说一定要战胜“模因”才是人类的最高成就和打算脱离“掌控”的最好结果?
引用两位回答 “如何评价《自私的基因》这本书” 的知乎用户作为结尾。
“「自私的基因」不是因为某种「目的」而产生的,但用「自私的基因」这样的说法实际上是一种「目的论」式的(teleological)解释。这种解释本身通常是「不科学」的,但正因为如此,这更反映出道金斯的功力。他「借用了」某种表面上看起来极不科学的「目的论」的语言,将纷繁复杂的遗传现象进行了很准确的总结,这种准确性和概括能力是非常让人吃惊的。我曾经跟我的一个合作者讨论过有关的问题,他的回答非常具有启发性:
(在大自然中),许许多多的结构之所以存在,仅仅是因为他们是一系列(给定了边界条件和初值的)微分方程的解的要求。我们,作为观测者,常常愚蠢地认为实现这些结构一定有某种『目的』或者『益处』。一个愚蠢的例子:烧开水时出现的气泡让沸腾的水可以跟大气充分接触,从而对于散热是是有『益处』的。
最后,我觉得我们在争论问题时要找到好的问题。伽利略反驳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并不是去反驳亚里士多德意义下「导致运动」的「力」是不是存在,而是验证铁球落地的时间和外推看不受力的物体到底能不能运动。「事实」是很容易证明和证伪的,而「理论」却不是轻易能证明或者证伪的,因为理论可以有无数种不同的面相。讨论问题时,我们要找到与「理论」想伴随的「事实」,试想,如果在争论力学问题时,不断去争论「力」是否是客观存在,那一个用牛顿力学的人将永远跟用分析力学等人将永远争论下去。正如 Wilczek 在讨论关于「力」的文章( 地址 )中所说的那样:
力的概念在很多基本定律的高级表达方式中是不存在的。它不出现在薛定谔方程中,也不出现在量子场论的任何合理的公式中,广义相对论的建立也不需要用到它。
同现代基础物理相比,“力的文化”定义很模糊,视野有限,而且是近似的。不过,由于一个决定性的优势,它在这场竞赛中生存了下来,而且持续繁荣,那就是它 容易操作 。
某些近似,即对物质的动力学行为的截断式描述,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因为它更易应用而且有针对性。
「力」的概念让我常常想起「自私的基因」,「自私的基因」概念对于分子生物学是必须的吗?恐怕未必,而且这一描述同样「很模糊,视野有限,而且是近似」,但「自私的基因」是一个「容易操作」的概念,而且更有针对性,甚至在某些问题中可以更方便地进行定量分析,这才是这一概念的重要意义。在描述文化现象时,书中提到的「迷因」会是存在的吗?思考这一问题时,不妨类似地思考想想人与人之间「吸引力」会是真实存在的吗?「吸引力」满足牛顿三定律吗?……这些问题的回答可能都是否定的,但「吸引力」这一概念给我们一个清晰而直观的形象,当然,「吸引力」的运作规律如何,怎样定量描述,在何种情况下不适用「吸引力」的概念……这些问题都非常重要,但如果为了这些细节,彻底放弃「吸引力」的概念,我想是很得不偿失的。”
———引用知乎用户傅渥成 “《自私的基因》最大的贡献恐怕不是在生物学方面,而是在伦理学角度通过引入博弈论,对伦理问题提供了一个进化心理学的可验证的诠释角度。
某些具体伦理不论如何生成,都会在博弈的背景下维持下来(当然,恰好出现某些动力学上的某些特殊情况除外)。
这样的伦理理论,直接反驳了认为存在脱离社会关系的“道德本体”的“自然道德理论”、“自然法学”所做出的预设,把伦理带离“真理”的领域,而进入科学研究的范畴。
至于把博弈论引入生物行为学、把博弈论引入化学进化研究,并不是道金斯的首创,道金斯在书中虚构的很多概念也是错误的。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30周年版的新补充章节中感叹,如果自己早看的艾根的《超循环化学进化理论》,在本书中很多方面也不会错的这么离谱。
当然《自私的基因》科普的意义还是很重要的,大多数化学进化、遗传学以及生物行为学领域的读物都不像《自私的基因》一样可以让没有相关数学与生物学基础的人看懂。
至于《自私的基因》中最有争议的“模因”概念,其在动力学上是完全无法与基因类比的,道金斯本人也在《自私的基因》30周年版的新补充章节中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否认了“模因”与基因类比的观点,对于这个概念也就没有必要再过度讨论。
———引用知乎用户劉亞閣
理查德·道金斯《自私的基因》中信出版集团,2018年
戴维·巴斯《欲望的演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从模因看网络语言的流行和传播 北方文学·中旬,2016
陈琳霞,何自然 模因论与社会语用[J].现代外语,2003
王晓燕,何自然 模因论视域下的“×你个头”现象分析
张润;史立英;;语言模因的网络传播特征分析[J];新闻爱好者;2009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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