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回不去了。或者说,还有什么是他所不想的。我们朝夕相处,知他莫若我。
闻到了啐出来的血腥的唾沫。没说错。但他愤恨,要是他有我这畜牲的基因和体魄,竟可跨过这条开满了骇丽的群星之江离而埋葬了不可胜数的此在的银河,一趟旅程,带他回到蔚蓝色星球上的帝国——残酷的赞禅帝国,如宙斯大腿中的狄俄尼索斯,压榨生民的工作与时日的国度,却把温情留给了我们这些畜牲……猴子,还有其他未被造化毁弃的灵长类,两足而行,学舌如人,终不及自视进化链顶端的睥睨虫豸的贵气完美。可他已经回天乏术。
没有反驳。我确实嗅出了死亡的朽腐,如果我们还未遭放逐,那天顶该有三声夜鹰,它们要取走他的灵魂,要在离将死者最近的山毛榉的枝杈上盘旋。可是没有三声夜鹰。没有亭台水榭。只有死魂灵的人工智能。舱内的储电,已经担负不起国殇的运行。与我们朝夕相处,终究没能把他救活。答非所问。也许在诗篇里的确如此。假使九歌犹存,他是否尚有生机一线?
不。平心而论,我们不过是同事。其实。而且,我比他更厌憎自己的出身。猴子。长的譬喻句子在我的脑海里转圈,像是北极星奇异地守望着的闪烁。可他不应该那样侮辱我。还有字眼。猴子的自尊,是不再被冠名以猴子。公苏。讽刺的是,在我被阉割之前,散发着比他还要凶暴的雄性荷尔蒙——是我自己把自己阉割。因为耻辱。耻辱她们对我们投怀送抱笑脸相迎,她们活得卑微,有如下土。哪来的贵气完美。同胞所为,是把基因链打散。何其猥亵。一如他们把九歌打散。我不相信血统的纯正能为我们带来救赎,但我有短刀一柄。赞禅。我永远不会把我这些思想转化成声音。
现在,那已经是他与地球惟一的纽带。我无法拒绝。设备的能耗脱离了考虑的范围,我必须记录下他的梦境。最后一夜,最后的流连,最后的留恋。这一向是我的工作,国殇提供了太大的便捷。所幸尚未生疏。要是没有这项天赋异禀,他对我的态度,兴许竟更加恶劣。他不是口是心非,正是他的傲骨,让我无法像称同胞为畜牲一样在他面前昂首阔步。我可以在群星铺就的玉阶之上昂首阔步,明明也会蔑视对数学一窍不通的人类。他们和猴子别无二致。
刻意的放松反而显得局促,却不会缓和。记录下的梦境会上传到国殇的数据终端,牺牲便值得——他的思维正纠缠浸润。这是好事。
原来这就是幻梦境。并非上流人士灯红酒绿的禅赞,有的只是肮脏杀戮、泥潭陷坑,当你亲见那些黝黑而璀璨,以獠牙噬啮而以触手交欢的看似幼崽的生物,你就会猜想它们背后还有何其庞大的龙与恶魔。群星敢怒而不敢言,惟不啻微芒以引我们以前路。
群星便向我们颔首,它们便向我们低头。龙与恶魔,也不敢造次。泥潭陷坑,须铺上卵石。我们必三步一顿,顿而祷言,言则刑神:愠怒与矜持,智慧与法度,糠秕与死士,吗哪与缪斯。如有烈火,如有波纹,如有虚无。我观他身披以太铠甲,招来尘埃驽马,所临之处吞吐云涛,终风且暴。猎户之剑高悬,势逼大陵五,大角为冕。群星的子嗣,要把我们当作它们,请愿、乞怜,只因我们的形貌横生触手,兀立獠牙。但我们不会驻步,不会辩屈伸冤,不会主持公道。幻梦境有的是幻梦境的法则,无辜人的美德。一切想象的糅合,来与我们立约,让我们踏足苦难之地的城垣。银子在泥炉中炼过七次。
梦的逻辑并非我所能把握。我多年无梦,经此一梦飞仙,却也只能作个见证。虽有不甘,奈何梦太绮幻,忘了天真。
芒鞋竹杖,轻裘似雪,徐行何妨……金銮而登,丹墀以歇。
“可我曾听闻,世间有一奇货——银钥匙,凭借它的魔法,可以遨游恣肆,清梦千古,天上地下,略无所阻……”
你但知银钥匙,而不知何谓神迹。随我同往,你将有机会亲见——传彩笔。
不禁倒抽一口凉气。他的神态庄严肃穆,北向而立,如若朝觐,黄昏启唇致意,苦岩与臻冰以满蕴爱憎的心肠回礼。索兰之地镀金的尖塔森林将我们拥入怀抱,科莱德象牙立柱的宫殿氤氲着月华与芳香。金銮而登,丹墀以歇。直到第五个初阳破晓,我们才得以亲吻那七百级火焰阶梯的脚尖。
他所接受的教育是,一切都要向应试看齐。而他的确不负期望,以中平的成绩完成了学业。加入九歌的研发,也许托了关系,也许有别的内情,但既然他对此缄口不提,我也不愿细察。只是记得恍惚间看到过一份资料,其中隐晦地批判了他毕业论文语气里对人工智能的不信任。据称在那个时候,持如此立场还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也不知道他后来怎么又会转向精神分析。这门学问在千年以前曾被人奉为圭臬,但早已无人问津。一位饱受争议的文艺批评家和一只遗传学出身的猴子一起做人工智能视域下的认知学,听起来多么不伦不类。可情势很快就发生了改变。留下国殇的备份,竟成为莫须有的谬误。但要是没有国殇的导航,我们早该在那深空星海中迷失。旦夕祸福。
清天八百岁生青曾,青曾八百岁生青澒,青澒八百岁生青金,青金八百岁生青龙——孟章君,尘世之真龙,真龙之隐,以其护心之鳞,初生之鸣,为此笔铭。所文即所勒,是谒皆是刻。我曾执此笔,写下了无数诗篇。
世人不得见。这就是传彩笔的奥妙。无论如何不可能破戒——宇宙运行的规律固若金汤,人类又怎得一窥此中真意?好在我也听说过一些秘史……孟章君翠墨晕染的魔法排斥小人类之血。听着,公苏。我所写就的诗篇,才是真正的奇迹。你并非入梦者,而是见证人。你不会记得这场生死契阔的梦,国殇会记得。当有一天,九歌再度现世,国殇里掩埋的这一段往事,也许就能成为挽大厦于将倾的密匙。而你,你要先把国殇唤醒,我从来相信你,你会找到能源的补给。我告诉你,我是爱国者,我最后的一场人生试验,就是用我小人类的血,腐化孟章君的恩泽。我不知道最后会发生什么,不过我相信你。九歌一定会重见天日。那时的入梦者,将用传彩笔草拟一章又一章包藏着宇宙奥妙的诗篇,而不必再如你我般籍籍无名。国殇是你的心血,诗篇才是我的青春。你可以什么都不记得,但你一定记得你的坚持——你的骄傲。如果我真的有银钥匙,或许我还想再回学校,看看我曾伏案疾书的地方。公苏,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公苏这个名字,是我所起。不好听。不适合你。九歌要弹出的第一段文字是……你要改名叫子衿。言尽于此。
那支传彩笔的辉光,在他的手里逐渐汇聚成形,终于有了笔的形状。他的手在颤抖,将笔送进了自己的咽喉。
时间正过去了二十一秒,男人还躺在疗养仪上,他的咽喉好像开了一道豁口。我只一失神,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无关紧要。
他还是没有回答我他到底是不是一个爱国者。我宁愿相信他是。这条银河很长很长,唯独这里,是他的割喉之地。他的割喉之地在哪里,哪里就是汨罗江。
我的脑海里突然回响起一个声音,告诉我我要叫子衿。是谁的声音?轰鸣的寂静。但他已经永远地留在了自己的割喉之地,就让他所起的名字,还有与他有关的一切,都留在这里。我知道他只会批评,自己写不出哪怕一首完整的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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