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说到,竞技游戏就是 对参赛者所生产的文本 进行比较。
由此,进一步的问题 就被引发出来:这种比较是什么?如何对文本进行比较?比较得以可能的前提是什么?......
接下来,就需要 对文本比较的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而对这个问题的探讨,需要回到 最开始的出发点,即竞技活动的结果。重新开始,一步一步地考察竞技活动的实质。
同时,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会引入具体的例子,以具体的例子 为切入点和示例,来一步步地阐明理论,帮助理解,避免 只有抽象的概念性表达。
这个具体的例子,就选用最为简单的一种竞技活动,即跑步比赛。
为了更清晰明了地阐述自己的内容,在表达形式上,我抛弃了传统的段落形式,而是采用了一种类似于维特根斯坦的表达形式。每一个编号,尽量只表达一个意思。
这个结果,是参赛者 进行这场竞技活动之后的最终结果,因而是参赛者的结果。
一场跑步比赛结束后,每个人 达到终点时所用的时长,以及 按照这个时长 所进行的名次排序,就是参赛者的结果。
每个参赛者的时长和名次,共同构成了 这场跑步比赛的比赛结果。
每一个赛跑选手,只能是有一个时长结果,只能是有一个名次。
因此,这个时长和名次的结果,是一个赛跑选手,在这场竞技活动中,得以 与其他参赛者区分开来的根本性所在。
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一场竞技活动中,每个参赛者的比赛结果,就像是他的一张“身份证”。
然而,如前文所说,在竞技活动结束之后,参赛者 实际上已经退场消失了。
因为作为一个功能性编码主体,参赛者 仅仅只是在竞技过程中才存在。
于是,参赛者和他的比赛结果,就成为了 两个在时空上相互分离的存在。
在这种情况下,所谓 参赛者的比赛结果,似乎就变成了一个悖论式存在:两个处于不同时空的东西,怎么可能结合在一起呢?
但是,前文也说到,在竞技活动结束之后,作为活动过程的完成品,竞技文本却留下来了,并且 是唯一留下来的东西。
3.22竞技活动本身,实际上就是 参赛者 生产竞技文本的生产活动。
3.23文本 是这个生产活动过程的产物,是过程结束之后唯一留下的东西。
3.24而一个生产过程结束之后,所留下的产物,自然也就是 这个生产过程的生产结果。
3.25因此,似乎可以推论出,生产出来的、作为生产结果的文本完成品,实际上也就是比赛的结果,因而 也就是参赛者的结果。
3.26参赛者的比赛结果,实际上就是 这个参赛者所生产出来的文本成品。
在一场跑步比赛中,赛跑选手在跑完全程之后,这整个的赛跑过程,就形成了一个跑步文本。
从叙述学角度来看,竞技比赛是一个典型的演示类叙述。
竞技比赛正在进行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演示类叙述文本,就像我们去看话剧表演一样。
而比赛过程结束之后,这个比赛过程,能够被录像下来,反复观看。这就形成了记录类叙述文本。
赛跑选手的整个跑步运动过程,也就是 这个跑步文本的生产过程。
这个生产活动结束时,所生产出来的产物,即跑步文本,也就是 这个生产活动结束时,所产生的结果。
因而,跑步比赛所生产出来的文本成品,看起来 似乎也就是跑步比赛的比赛结果。
然而,如果我们仔细考察,就会发现,文本本身,却并不就是 那个比赛结果本身。
每一个跑步选手 在跑步比赛之后,这个跑步运动的过程本身,形成了一个跑步文本。
而一个跑步选手的比赛结果,是时长和按照时长排序的名次。
我们可以明显看到,跑步文本和比赛结果,根本就不是一个东西,而是 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
一个人,即使 不与他人进行跑步比赛,而是 独自去进行单纯的跑步运动时,同样 也会生产出一个跑步文本。
因此,所谓的跑步文本,指的是一个跑步运动的过程本身。
这个跑步过程的感知呈现,由于被解释出某种意义,因而 表达出了某种意义。
进而,由于能够表达意义,这个感知呈现 就转化成为了一个文本。
例如,如果一个人的跑步运动 被他人看到,并在他人那里 引发了一个意义解释:例如通过他的跑步动作,判断他的跑步状态、他的跑步水平等等。
那么,他的跑步运动,就在这种意义解释之中,被这个解释者 构造成为一个表意文本。
但是,在这里,并不是 所谓的竞技活动,因而 并没有出现所谓的比赛结果。
而只有 当他与其他人, 按照跑步比赛的游戏规则,进行跑步的竞技活动时,才会产生出一个比赛结果。
这个比赛结果,就是到达终点所用的时长,和所有赛跑选手的排序名次。
我们很明显地看到,跑步的比赛文本 和 比赛结果,这两者并不是一回事。
比赛结果,是在特定的竞技游戏规则框架下,所运行的竞技游戏活动中,才会出现的东西。
比赛文本本身,仅仅只是在竞技比赛中,才成为了比赛文本。
而单纯的文本本身的存在,是独立的,不依赖于 竞技活动和比赛结果 而存在。
因此,综合上述论证,我们可以推导出:在逻辑顺序上,参赛者 是首先生产出了作为生产结果的文本成品,然后 游戏规则会判定出比赛结果。
尽管在现实的竞技活动中,由于 文本生产的结束和结果的判定,是完全同时的。
(足球比赛结束哨声响起那一刻,比赛结果就同时产生)
生产者,仅仅只是 一个作为文本生产功能的功能性主体,它仅仅只是 在生产活动中才存在。
因此,生产活动本身 作为生产者的生产活动,实际上 就是生产者的存在和表现形式。
作为一个功能性主体,不是 生产者进行着生产活动,而是 生产活动塑造出了生产者。
是生产活动 使得生产者 得以成为生产者,是生产活动 使得生产者得以出现,在生产活动中 逐步形成、构造出了生产者。
因此生产活动的结果,即文本的生产完成,实际上 也就是生产者本身的完成。
因此,作为生产结果的文本成品,自然 也就是生产者的再现和代表。
文本成品 实际上就是生产者本身。文本成品=生产者。
正是在跑步运动的过程中,作为参赛者的赛跑选手才得以出现。
正是在生产跑步文本的过程中,作为参赛者的文本生产者,才得以出现。
赛跑的比赛过程,作为生产活动,不仅生产出了跑步文本,同时也生产出了赛跑者。
赛跑者 仅仅只是一个作为生产功能的存在,ta就是为了生产文本而存在。
作为生产功能,赛跑者仅仅只是生产活动的一个具体表现。
跑步文本的生产活动结束之后,生产者就停止了自身的存在。
赛后的参赛者,仅仅只是 自身比赛结果的一个代表、承载中介。
这个比赛结果,正是通过 对文本成品的判定,而产生出来的比赛结果。
进而可以说,对文本成品的判定,实际上也就是 对参赛者的判定。
因此,在比赛结束之后,文本成品作为结果,仅仅只是 参赛者的替代再现和代表,还并不是 参赛者的竞技比赛结果。
竞技活动结束之后,参赛者退场消失,在场的文本,就代替成为了参赛者本身。
只有在与他人的文本成品,共同处于 竞技游戏活动的场域之中,这个场域 由游戏规则所支配和驱动。
进而,在这个场域中,与他人的文本成品,一同被竞技游戏规则所判定,才能形成竞技游戏活动中的比赛结果。
因此,参赛者的比赛结果,实际上是文本成品的比赛结果。
4打个比方,如果 我们对两部不同的文学作品 进行评比。
那么,当作家在完成作品的时候,文学作品本身,作为文学生产活动的结果,很显然 还并不是这个评比的结果。
作品本身,作为作者所生产出来的结果,仅仅只是这个作家的再现代表,仅仅只是 这个作家的这个写作活动的再现代表。
只有我们把两个不同的文学作品,放到一起,按照特定的评比准则,来对它们 进行评比的时候,才会产生出一个评比结果。
而这个评比结果本身,很显然 并不是这个文学作品本身(文学作品是作为这个评比的对象)。
我们可以粗略地理解为,单纯的文本生产活动,仅仅只是 生产者独自一个人的事情,与其他生产者无关。
因此,问题就出现了,既然是两个完全不同、且直接不相干的东西。
那么,所有参赛者所生产出来的不同文本成品,是如何 共同地被判定出一个结果,从而 判定出参赛者的比赛结果呢?
而在那些不太明显的竞技活动中,如歌唱比赛,作文大赛等等,它表现为诸如一等奖、二等奖这样的名次排序。
在普遍意义上来说,这些结果,被普遍地 归纳为胜负平。
但是,不论比赛结果 是什么样的设定,不同参赛者的比赛结果,相互之间 只可能是两种关系:相同和不同。
例如,在跑步中,两个赛跑选手,或者时长相等,或者时长不相等。
在围棋中,两个棋手最终的目数,或者相等,或者不相等。
在球类运动中,两个球队和选手的最终比分,或者相等,或者不相等。
在电竞游戏中,或者是消灭其中一方的基地,或者是双方的基地都没有消灭。
在歌唱比赛、作文大赛中,两个参赛者,或者是同一名次,或者不是同一名次。
而当n个参赛者的结果相同时,实际上也就是说,这些参赛者的比赛结果,是同一个比赛结果。
跑步比赛中,两个赛跑选手是相同的时长。因此,这两个赛跑选手,就是共同拥有 同一个比赛结果。
围棋比赛中,两个棋手最终的目数相等,从而形成平局。因此,这两个棋手,就是共同拥有 同一个比赛结果。
在音乐比赛、写作大赛中,两个选手的名次相等。因此,这两个选手,就是共同拥有 同一个比赛结果。
因为 文本成品本身 就是参赛者,而参赛者的比赛结果,实际上是文本成品的比赛结果。
因此,不同参赛者的比赛结果 之间的相同不同关系,正是根源于 他们所生产出来的文本成品之间的相同不同。
也就是说,正是因为 文本成品之间的不同相同,才使得参赛者之间 能够相同或不同。
然而,问题在于,不同参赛者 所生产出来的文本成品,是完全不同的东西。
这种不同,是在绝对的、自然性存在意义上的完全不同。
这种绝对的不同,仅仅只是就直接感觉到的自然存在而言:它们是两个不同的自然存在。
因此,这种直接感觉上的自然性不同,完全无关于竞技活动本身,完全无关于竞技活动的形式规则,完全无关于比赛结果的判定。
在跑步比赛中,两个赛跑选手 所生产出来的跑步文本,在跑步动作、步幅、身体姿势上,必然不会是 完全一模一样的,甚至可能还会有较大的差异。
因此,问题就在于,绝对不同的文本成品,相互之间,是怎么产生出 相同不同的关系呢?
这里的不同,显然 已经不是这里所说的,在直接的自然性存在意义上的绝对不同。
在绝对的直接感知呈现上,不同参赛者的跑步文本,即跑步动作和过程,是绝对不同的自然存在。
任何符号表意活动,小至一个梦,大至整个文化,必然 在这个双轴关系中展开。
组合轴非常好理解,就是一些符号组合在一起,构成一个表意文本。
这些符号是作为文本的基本构成单元,而组合在一起的。
例如,一个赛跑选手 所生产出来的跑步文本,是由他的每一步跑步动作,作为基本符号单元构成的。
所有的步伐,共同组合在一起,构成了这个整体的跑步文本。
当然,符号并不是数字。组合轴的基本单元,并不是像数字那样 绝对统一普遍的存在。
不同的游戏,甚至同一个游戏,根据不同的表意情况,其文本组合的基本单元,都是不同的。
聚合轴会相对比较复杂一些,我们从组合轴入手 来理解聚合轴。
文本=符号单元组合,生产者 把一些符号单元 组合连接在一起,就生产出了文本成品。
在生产者 开始组合第一个符号单元的时候,在他面前,有n种符号单元作为可能性,被组合为这第一个符号单元。
跑步时迈出第一步,在跑步动作、跑动幅度、身体姿势等方面,都有许多种可能的选择。
而他选择了其中一个可能的符号单元,通过组合,把它转化为 文本的一个组成单元。
这之后的每一个符号单元的组合,都是如此生产出来的。
符号文本中的每一个符号单元,其背后 所潜藏的所有可能性符号单元,共同构成 一个可能性选择集合。
聚合轴的操作,就是选择操作:在这个n种可能性符号单元的集合中进行选择。
在文本组合形成后,除了被选中的成分,其他成分不可能出现。
聚合轴的组成,是符号文本的每个符号单元背后 所有可能的各种符号单元。
它们可互相比较,从而有可能被选择,即有可能代替 被选中的符号单元。
符号学家雅柯布森 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提出,聚合轴可称为“选择轴”,功能是比较与选择;组合轴可称为“结合轴”,功能是邻接黏合。
赛跑选手在预备起跑时,踏出第一步之前,有一系列可能的跑步动作,作为可能性 供他选择。
当他真正起跑时,他就会选择其中一个动作,并将其组合进这个跑步文本中。
而这个可能性选择集合,就是第一步的跑步动作 这个符号单元,其背后潜藏的聚合轴系列。
在回合制的棋牌类游戏上,聚合轴就表现得更为明显,特别是卡牌类游戏。
在卡牌游戏的每一个回合当中,轮到这个回合的牌手,手上握有一定量的卡牌。
因此,每一张牌,都代表着这一回合的其中一个可能性选择。
而所有这些可能性选择的集合,就构成了这个回合的聚合轴。
在这里,卡牌游戏,以一种较为间接的方式,把聚合轴 呈现在表面上了。
因为单独的卡牌本身,还并不是那个聚合轴的符号单元本身。只有把牌发出去,打出某种效果,才是真正的聚合轴单元。
一个符号文本的生产,逻辑上必须首先在聚合轴进行选择,然后产生组合。
文本完成后,只有组合段是显现的,属于表层结构;聚合是隐藏的,属于深层结构。
如上文所说,在每一步步伐中,赛跑选手首先 必须在一系列可能的跑步动作中进行选择,然后将其组合到文本之中。
不过,在赛跑这种竞技活动中,这体现得不是很明显:因为由于赛跑竞技自身的特性,在比赛过程中,这种聚合的选择和组合,已经内化为下意识的肌肉记忆了。
在回合制的棋牌类游戏中,这个生产流程才体现得更加明显。
在一个回合中,选手在一系列可能的策略聚合轴中 进行选择,并执行所选择的策略。
而在持续不断的诸多回合中,一系列所选择的策略 组合起来,就构成了整个比赛文本。
两个轴上的操作 是同时发生的,虽然只有组合操作 显现出一个结果。
写诗时要选字,但是选字时,要明白诗句这个位置 需要一个什么字。字选了之后,要放进去看看是否合适。
赛跑选手在跑步过程中,速度不是均匀的,会在某个关键节点发力加速。也就是在文本组合的某个位置部分,会选择一个 单位时间内包含更多距离的符号单元。但是选择在文本组合的哪一块 进行加速,则需要根据文本组合的整体情况来确定。
聚合是文本建构的方式,一旦文本形成,就退入幕后,因此是隐藏的。
例如,就一次运作过程而言,文本一旦组成(例如一桌菜点完),就只剩下菜肴组合搬上桌来。
而每一道菜背后的一系列可选择菜品,所构成的聚合轴整体,即菜单,此刻就已经退场隐藏起来了。
最后,如果你也是对竞技游戏领域有兴趣的人,那就让我们彼此连接,共同推进这项事业的前进。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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