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明白了上述生产机制时,我们就会发现,作为生产结果的文本成品,是表现在组合轴上的文本成品。它仅仅只是处于组合轴层面的东西。因此,文本成品本身,实际上就是组合轴。因为文本本身,正是每一个被选择的组合轴单元,所组合而成的。
1.1.11 以一个简单的五子棋为例。棋局终了时,棋盘上的整个棋形就是五子棋的比赛文本成品。整个棋形,是所有处于不同位置的黑子和白子,共同组合起来所形成的。而棋牌上的每个棋子,都是棋手在进行到这一步时,从诸多可能性位置中选择其中一个位置,将棋子摆放下去。所有被选择的棋子,也就是所有被选择出来的符号单元,共同组合在一起,就构成了文本的组合轴。文本完成后,只有组合段是显现的。
1.1.21 如上篇文章所述,一个赛跑选手的比赛文本,正是由每一步步伐所选择出来的跑步动作,所组合而成的。因此,这个跑步比赛文本,纯粹只是一些步伐单元的单纯组合体。
1.1.22 由此出发,我们重新回到前面的问题:这种绝对不同的文本成品,相互是怎么产生出相同不同的关系呢?这种相同和不同,究竟是什么呢?进而,比赛结果的不同相同,究竟又是什么呢?
文本成品,作为组合轴,只是 一定量的符号单元的组合。两个不同的文本成品,同样都只是 一定量的符号单元的组合。
因而,两个不同文本成品 相互之间的相同和不同,就纯粹只是 两个符号组合之间的相同和不同。符号单元组合=/≠符号单元组合
两个赛跑选手的跑步文本,同样都只是 一定量的步伐的组合。
1.2.31 如果两个赛跑选手同时到达终点,时长相同,即两个人的跑步文本相同。那么,这个相同,就仅仅只是 两个一定量步伐的组合之间的相同。
1.2.32 这两个一定量的步伐组合起来,构成了两个步伐组合。而这两个步伐组合体,形成了相同的距离长度,组合的过程花费了相同的时长(即跑完全程用了相同的时间)。
符号单元组合,纯粹只是 由一定量的符号单元 所组合起来的。因此,无论这个组合是怎么组合的,单纯从组合本身的角度来看,它始终都是 这一定量的符号单元。
作为一个单纯的组合,它只是 这一定量的单元,所组合起来的组合体。因而,它始终只包含 这一定量的符号单元,没有其他任何东西。因此,一个符号单元组合,无论如何,首先都只是 一定量的符号单元。
于是,两个不同文本成品之间的相同和不同,就纯粹只是 两个一定量符号单元的相同和不同。一定量符号单元=/≠一定量符号单元
一个赛跑选手的跑步文本,作为一定量步伐的组合体,始终只包含 这些步伐。因此,一个跑步文本,无论如何,首先都只是 一定量的步伐。
1.3.41 如果两个赛跑选手的比赛结果相同,即这两个人的跑步文本相同。那么,这种相同,就纯粹只是 两个一定量的步伐之间的相同。
1.3.42 假设一个人跑了20步,另一个人跑了15步,但是两个人时长相同,同时到达终点。那么这两个人的跑步文本之间的相同,就仅仅只是 这20步和15步之间的相同。这20步和15步,构成了相同的长度距离,20步和15步花费了相同的时长。
1.3.43 不论这20步和15步,分别是怎么组合的,具体的组合形式是什么,不论其中每一个步伐具体是什么样的动作姿态,双方的动作姿态是否相同。在长度距离和花费时长上,这20步和15步,始终都是相同的。
这时,文本作为符号组合,仅仅只是 一定量的符号单元而已,它仅仅只是 符号单元的数量存在。两个不同的文本,它们都只是一定数量的符号单元。不论其中的每一个符号单元具体是什么。
上面这两个赛跑者的跑步文本,仅仅只是20个步伐和15个步伐而已,它们仅仅只是 步伐单元的数量存在。不论其中的每一个步伐具体是怎样的。
那么,一定量符号单元=/≠一定量符号单元,这种相同不同 究竟是什么呢,这种相同不同得以可能的前提是什么呢?
2.1.11 如果把所有可能的比赛结果,汇集为一个集合域。不同关系与相同关系,都作为比赛结果,共处于这个集合域中。那么,相同关系 就是这个集合域中的临界状况。
因而,相同关系 能够成立的前提条件,必然也就是 能够满足不同文本的不同关系 得以可能的前提条件。因此,相同关系 能够成立的前提条件,必然就是 所有比赛结果 都能够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
如果把100米短跑 所有理论上可能的比赛结果,共同汇集为一个集合域。那么,相同的比赛时长,就是这个集合域中的临界状况。能够使得 不同赛跑者的比赛时长相同的前提条件,必然也就是 不同赛跑者的比赛时长不相同的前提条件。
然而,正如上一篇文章所谈到的,在作为自然性存在的直接感知呈现上,不同参赛者所生产的不同文本,彼此是绝对不同的。这种绝对不同,指的是在直接的感觉呈现上的不同一,仅仅只是就直接感觉到的自然存在而言:在直接的感觉上,两个不同的文本,是两个不同的自然存在,它们是两个不同的对象。
2.2.11 这种不同,就如同两个人都是人类,但我们绝不会把两个人看作是完全相同的人,看作是同一个人,无论他们看起来有多么相像。在绝对的直接感知呈现上,不同参赛者的跑步文本,在跑步动作、步幅、身体姿势上,是绝对不同的自然存在。无论多么相似,也永远不可能达到完全同一的程度。
如上文所说,文本作为一定量的符号,仅仅只是作为符号单元的单纯的数量本身的存在,即文本=符号单元的量。那么,两个不同文本 彼此之间的相同,似乎就应该是符号单元的量本身的相同。例如,10个符号单元A=10个符号单元B。
然而,从直接的感知呈现上看,从文本自身的自然性形式上看,在两个比赛结果相同的文本当中,我们可能 根本找不到 任何在数量上相同的东西。
2.2.31 以跑步比赛为例,如果两个赛跑者的比赛结果相同,即两个人跑完全程的时长相同。那么,我们能够从两个人的跑步文本当中,找到什么数量上相同的东西呢?
2.2.32 前面说组成跑步文本的符号单元是步伐,跑步文本是一定量步伐的组合体。这实际上 只是从作为感知呈现的自然形式来看的:在直接感知到的自然物质性存在上,跑步文本 呈现为 一定量的步伐。
2.2.33 然而,两个人的比赛结果相同,即用相同时长跑完全程,难道是因为两个人跑出了相同数量的步伐吗?很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2.2.34 两个赛跑选手,用相同的时长跑完全程,并不代表着他们跑出了相同数量的步伐。每个运动员的身体条件 都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用时相同的赛跑运动员,基本上不太可能跑出相同数量的步伐。如果真的跑出了相同数量的步伐,这只可能是一种偶然的情况,而不是一种必然。
2.2.35 跑步比赛结果的相同不同,与步伐的数量并没有必然关系。进而,也就是说,比赛结果的相同不同,与比赛文本自身的自然性存在形式,没有必然关系。
因此,无论怎样,在文本自身的自然形式中,我们都无法发现 有任何完全同一的东西存在。
2.2.41 因而,文本之间的相同与不同,绝不是文本自身的自然形式的相同不同。这种相同不同,在文本自身的自然形式中,是根本找不到的。这种相同不同,毫无疑问 不是文本的自然性存在和自然属性,不是它的直接感知呈现。
2.2.42 如前所述,是文本之间的相同不同,判定出了参赛者比赛结果的相同不同。既然这种相同不同,与文本自身的自然形式无关,那么,文本之间的这种相同不同,究竟是什么的相同不同呢?
既然比赛结果的相同不同,是文本之间相同不同的结果。那么,我们可以反过来从比赛结果出发,来倒推出文本之间的相同不同是什么。就像一开始所做的那样,从比赛结果作为出发点,来倒着考察。还是以跑步比赛为示例。
前文说过,文本本身与比赛结果 是两个不同的东西。跑步文本是跑步的运动过程本身,而跑步比赛的结果,是时长和名次。
但是,既然作为时长的参赛者的比赛结果,是通过游戏规则 对 参赛者的比赛文本进行判定,所产生出来的。比赛结果,实际上就是比赛文本的结果,即比赛文本的判定结果。不同参赛者的比赛结果 之间的相同不同关系,正是根源于 他们所生产出来的文本成品之间的相同不同。一个参赛者之所以会获得这个比赛结果,是因为他生产出了这样的比赛文本。
3.1.31 因此,每一个参赛者的比赛文本和比赛结果之间,就是彼此相对应的等同关系。因而,比赛文本=比赛结果。
3.1.32 以跑步比赛为例,100米短跑比赛,A和B都用了相同的时长10秒。那么,A跑步文本=10秒,B跑步文本=10秒。
可以发现,当比赛结果相同时,两个不同的跑步文本,等同于一个共同的比赛结果:A跑步文本=10秒=B跑步文本。这个同一的比赛结果,是一个既不是A文本、也不是B文本的第三种东西。
3.2.11 也就是说,两个不同的文本,都等于这个第三种东西。
尽管两个不同文本 能够有这个共同的比赛结果,是因为两个不同文本本身就是相同的。但是反过来说,由于 两个不同的文本 与一个同一的比赛结果相对应,这个同一的比赛结果,也就通过这种对应关系,表现和体现出了两个不同文本之间的相同。
3.2.21 AB两个赛跑选手,在100米比赛中,两个人跑出了相同的时长10秒,即都在第10秒的时候,同时到达终点。但是,如果我们仅仅只是去看两个人的跑步文本,即两个人的运动过程。我们直接感知到的,只是文本自身的自然性存在形式。
3.2.22 相同的比赛结果,表明了两个赛跑者的实力是相同的。但是,在跑步运动的自然性存在形式上,这种实力上的相同性,我们不一定能非常直观地直接感知到。我们可以粗略地感知到不同赛跑者在跑步过程中的前后顺序,从而间接感知到不同赛跑者的实力高低,但这种感知是不精确的。在冲到终点那一刻时,如果两个人同时到达终点,在那一瞬间,这种同时到达也不一定能清楚地直接感知到;甚至不一定能准确感知到,即有可能感觉是同时到达,结果却是有零点几秒的差距。
3.2.23 但是,作为客观时间的测量形式的10秒,就以时间单位的数量形式,把两个赛跑者之间的相同关系,精确直观地表现出来了。
如前文所说,在两个跑步文本自身的自然性存在形式上,是绝对的不同,无法发现任何同一的东西。也就是说,两个跑步文本之间如果是相同的,绝不是因为它们的作为自然物质性的感知呈现,不在于作为文本自身的自然性存在形式。
回到这个等式:A跑步文本=10秒=B跑步文本。它是两个等式的合并:A跑步文本=10秒;B跑步文本=10秒。
3.3.21 如果说,两个比赛结果的相同,是因为AB两个文本的相同。然而,再结合上文所说的自然性存在形式的绝对不同,A跑步文本≠B跑步文本。(这里的跑步文本,指的仅仅只是文本自身,即文本的自然性存在形式)
3.3.22 那么,在这个等式中,唯一使得这个等式成立的因素,就是这个同一的比赛结果。而使得这个等式成立,也就是使得如上所说的这一点成立:文本之间的相同不同,导向了比赛结果的相同不同。因为这个等式所表达的内容,正是指:因为两个不同文本之间具有相同的关系,才使得两个文本的比赛结果也具有相同的关系。也就是说,正是因为两个不同文本之间具有相同的关系,才使得这个等式得以成立。
因而,似乎可以发现一个与前面的结论 完全相反的结论:两个不同的文本之所以是相同的,是因为它们都等同于 这个同一的比赛结果。这个同一的比赛结果,就像一个桥梁一样,搭建起了两个文本之间的相同关系。因而,与前面所说的相反,似乎是相同的比赛结果,使得两个不同的文本之间是相同的。
3.3.31 这就好像是说,在100米短跑比赛中,用时都为10秒的A和B,他们的跑步文本之所以是相同的(即他们同时到达终点),是因为他们被判定出了相同的比赛时长。这个相同的比赛用时,使得两个人同时跑到终点,生产出相同的跑步文本,并进而从相同的文本,又导向了这个相同的比赛结果(即10秒用时)。
然而,这绝对是与现实情况相违背的,因为只可能是先生产出文本,再判定出比赛结果。文本一定是先出,比赛结果一定是后出。因而,不可能是后出的东西 决定了先出的东西。
3.3.41 那么,两个不同文本之间的相同,究竟是什么东西的相同呢?
如果再仔细观察这个等式:A文本=10秒、B文本=10秒。比赛文本 等同于 一个与文本自身不同的东西。
文本是符号构成的,文本本身 实质上就是一个一定量符号综合而成的复合体。而符号本身,就不是一个所谓纯粹的自然性存在,不是一个单纯的感知呈现。符号的存在,是为了表达出某种意义,而并不纯粹只是为了呈现出它自身的自然性存在。
4.1.21 它自身的作为自然性存在的感知呈现,只是为了通过这个纯粹的感知呈现,向人们表达出某种不在场的意义。这个能够表达某种意义的作为自然性存在的感知呈现,索绪尔称之为能指,皮尔斯称之为再现体。
4.1.22 它仅仅只是 为了表达某种意义而存在。而通过表达出某种意义,这个感知呈现,就转化成为了一个能指/再现体,与这种意义共同形成了一个表意符号。
4.1.23 这个不在场的意义,是与符号自身完全的不同的另一个东西,是一个不是符号自身的东西。
4.1.24 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我们时时刻刻都在用的语言文字,无论是我们开口说话发出一些声音,还是在纸上写下文字,我们的目的并不是纯粹为了展现出这种声音本身,展现出这种文字的横竖撇捺本身,而是为了通过这种听觉和视觉的感知呈现形式,向其他人表达出某种意义和意思,说明一件事情。
一个纯粹的感知呈现,之所以能够表达某种意义,从而转化为符号,是因为它首先与这个意义产生了彼此对应的等同关系。而这种对应等同关系,是在意义解释活动中得以产生出来的。
某种作为自然性存在的感知呈现,在一个对其进行意义解释的解释活动中,被解释出某种意义。而这种意义,是一个不在场的、并不是感知呈现本身的另一个东西。
因此,对感知呈现的意义解释,实际上就是把感知呈现与另一个东西,进行相互对应、联系,并进而相互等同,建立起等同关系。即意义解释使得:感知呈现=意义。
4.2.21 而由于这个感知呈现 与意义之间建立了对应等同关系,这个感知呈现也就能够 表达这个意义。通过表达这个意义,一个单纯的感知呈现,也就转化为了一个专门用于表意的符号,形成了表意等式:符号=意义。
4.2.22 结合上文所说,意义是一个不是符号自身的另一个东西,这个表意关系的形成,可以用如下等式表示:【X---意义解释】→【X=非X】→【符号X=意义Y】
因此,可以说,符号之所以能够表意,就是因为 符号对应、进而等同于一个与它自身不同的、不是符号自身的另一个东西。
这种事情,实际上在活着的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因为,我们只要活着,就要进行符号表意活动。我们在和他人进行语言交流时,意义解释活动就是这种交流得以可能的前提。
4.2.31 当他人向我们发出一些声音、一些文字时,这些声音和文字之所以能够向我们表达出某些意思,不是在于这些声音和文字本身,而恰恰是在于我们自身。因为是我们作为解释者,对声音和文字进行了理解,从中理解出某种意义,这些声音和文字反过来才能向我们表达出某种意义。而我们的理解(即意义解释),实际上就是按照社会性的意义共识,将某种特定的意义与这种声音文字联系对应起来。
因此,符号文本的自然存在形式,即绝对不同的感知呈现,实际上也就是表达意义的能指/再现体。
符号文本,是由一定量的符号单元 组合在一起,构成了文本。符号单元是处于组合轴上的。
4.3.21 而文本的组合轴,是显现出来的表现层。因而这个符号单元,也就是文本的感知呈现,进而实际上也就是能指/再现体本身。
4.3.22 从作为自然性存在的直接感知呈现而言,文本,实际上就是由一定量的能指/再现体 组合而成的。不同文本的能指/再现体,作为直接感知呈现的自然形式,必然是绝对不同的。
前文所说的不同赛跑者的不同跑步文本,是由不同的步伐单元所组合而成的。这里的步伐本身,就是跑步运动过程中 直接显现出来的自然形式。因此它也就是跑步文本的感知呈现,进而也就是构成跑步文本的能指/再现体。
4.3.31 不同赛跑者的步伐,作为直接感知呈现的自然形式,在跑步动作、步幅、身体姿势上,必然是绝对不同的存在。
因此,两个在感知呈现上绝对不同的文本,之所以能够是相同的,仅仅只是因为它们表达了相同的意义。而不是因为作为自然性存在的感知呈现本身,是相同的。
4.4.11 就像“一”和1,这两个符号之所以是相同的,仅仅只是因为它们表达了同一个概念,而不是因为它们的视觉形式是相同的。
因此,两个一定量的符号单元,之所以是相同的,是由于 表达出了相同的意义。
4.4.21 那么,这种意义究竟是什么呢?不同的比赛文本 究竟是如何表达出相同不同的意义呢?这些谜题,将在后面的内容逐步解开。
最后,如果你也是对竞技游戏领域有兴趣的人,那就让我们彼此连接,共同推进这项事业的前进。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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