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如果无法持续工作,将会一事无成。其次它会帮助训练你的心智。我不打算再次赞美几何了。至于物理,我是否建议过你做以下练习?即去批评你的教科书和课程,试图辨别哪些是有道理的,哪些是没有道理的。你将会发现数量惊人的推理错误。这个练习极富教益,往往你在享受它带来乐趣的同时,课业就在不经意间被留存在记忆中了。 ——西蒙娜•薇伊
新大一在楼下军训,海军蓝,踢着歪七扭八的正步,不一会儿就缩到阴凉地里发懵了。一想到他们整个四年都能毫无顾忌地在外游荡,一股无名妒火就向上窜,压都压不住。于是我发了个朋友圈:
一想到三年前的某个上午我也在这里军训,然后听见楼上传出歌声抬头看向一个半打开窗户的教室就想笑……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
怎么还有人相信朋友圈就是生活啊?充其量只能说,朋友圈是生活的一部分。
教室人已经走光了,自从大三下学期进工作室后,课就不多了,甚至都不能说是“上学”,就是开始替学校打工。立项、审批、拨钱、开工,听听,这哪里有个学校的样子?像我这样规规矩矩坐在课桌前守着圣贤书的人已经不多咯,有些灵敏的鼻子早就嗅到了变化,读书无用的调子是一天比一天高。烦。我已经打算要住在工作室了,特别是前一天晚上在舍友电钻般的呼噜中狰狞一晚后,我就下了这个决心。这学校确实不怎么喜欢读书人。学校图书馆没网,四面雪白如银的墙上容不下一个插板,这就掐死了我走正常学习路的机会。
工作室有张二手折叠沙发,勉强能睡下我,再加上老妈买了几个学期的蒸汽眼罩,足以支撑我睡到年底。当然,这些物质条件都是外在的。我这人有个很实用的优点,那就是睡觉不挑地,也不失眠。这大概就是“男孩要穷养”观念下培养出的“吃苦耐劳”的优良传统……18年夏我还在三亚的公园里眯了一晚,只要身上盖点东西,就像是到家了,睡得很香。我记得小时候看杨红樱有这样一段,写笑猫一家在汶川地震后流离失所,到了晚上,崽子们翻来覆去总睡不着,虎皮猫就让他们抬头看天。看见星星了吗?这就是今晚我们的被子!然后孩子们就睡熟了。这招我在那天晚上试过,不管用。这当然不是看不见星星的问题……我幸运地在草丛里找到一个干净的纸盒子,拆下来,折成三角,一片片架在我的身上。等到全身遮得严实,就察觉到一股暖流,从脚底一直攀升到嗓子眼,四面八方都像是有了坚实的依靠,什么都不惧怕了。
今天早上,我把床上的毛巾被胡乱塞进行李箱,然后向教学楼出发。正值早八,通往教学楼要经过一条狭窄的石桥,每次都会挤得寸步难行。看着四周新鲜的各色头发,像是误入了无人修剪的花圃。艳丽如绛色,也在摩肩接踵间变得委顿,仿佛盖了层轻薄的土灰。周敦颐所言莲花“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实则适用于所有花。要想分辨每一种花独特的韵味,首先不能混在一起。各异的香相互渗入,一并灌入鼻口,惹我打了好几个喷嚏。一个白发男孩扭头露出了厌恶的神情,他耳朵上戴着俩尖锐的软体,脖子上系了个鎏金的铃铛。我就说这刺耳的脆响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好不容易穿过石桥,就看到河边的空地上站了不少海军,早已叽叽喳喳的各自成簇,满脸都是欣喜。我想,这多半是阳光的作用。
这几天学得起兴,每天过得盈实,到周六才闲下时间来记点什么。虽说考研要考四门,但真正需要学的只有三门。英语、政治和专业一的电影电视,专业二叫创意写作,就是在考场上写个故事交差,没什么可学的。学得不怎么累,甚至还有些快乐。考研中认真学习的有这么三类,一类是学什么都索然无味,但能按部就班学下去的职业考生,一类是早已把应试学习练得炉火纯青,有一套熟练的学习方法可以应对各个学科的专业考生,还有一类就像我这样,过来上兴趣班的愣头青——仅凭一腔原生的热爱就在知识的荆棘林里横冲直撞。不顾走什么弯路,也不管有什么技巧,只是对索取知识本身感到愉悦。这对于一个应试考生来说绝不是值得褒奖的状态,但对于我来说是卓越的突破。细数起来,我至少有七年没有端坐在桌子前一板一眼地学过什么——我早已是应试教育的弃儿了!
七点半起床对我来说是习以为常的事情,但对我朋友来说却视若酷刑。我的作息还是很古典主义的,每当人们听说我在家基本上十点半睡七点醒时,纷纷投来钦慕的目光。这当然是有原因的,一来我身体抱恙,父母也睡得早,二来是初中惯出的毛病。那些以衡水为榜样的私立都信奉早睡早起的好习惯,他们对外宣称要培养“健康”的生活作息,于是每天早上五点五十分走廊里就响起悠长的起床音乐(从夏奇拉到莫扎特应有尽有,曲风多样,俨然一副现代学校的模样),实则是二十分钟出操倒计时,谁要胆敢迟到……哼哼……
在学校早起还有一个客观因素。教学楼上下楼层的隔音很差,耳朵贴在枕头上,就能结结实实地听到两层楼下排不上电梯的小鬼们爬楼的踏步声,这也就根绝了想要睡懒觉的可能。
学开之后就没谱了。我不是一个擅长做计划的人,但大致知道每天要学什么,在脑子里建一个时间表,一天就能四平八稳地顺下来。到午饭前都是英语时间,由于我英语奇烂无比,不得已要花大工夫重新记忆那些早被我抛掷脑后的词句。单词每天复习加新词要过200个,耗费一小时左右,阅读跟唐迟从基础开始,一步步拆解长难句,大概要花一个半小时。不过,有个现象很值得写下来。虽然自打我休学后就再也没看过英文课本,但学起来其实并不吃力。即便核心单词十有八九认不得,句子成分却能拆得明明白白。我觉得这是读哲学带来的益处。经过一年的哲学阅读,让我对西方语言有了些清晰的认知:
1. 字母语言是靠排列组合产生的意义,这与现代工厂制度、产品创新等都有紧密的关联(所谓语言学是从细胞层解剖文明的利刃)。
2. 理解长难句本质上是理解西方语言建构的规律。注意看“建构”(construction)与“解构”(deconstruction)这两组词,听起来就很机械。语言建构某个体系,与零件组装成某个机器具有一致性。这样一想,英语就不再只是高考试卷上用来凑分的工具,它的实用性不仅便于交流,更有利于人们去理解英语主导的世界所遵循的基本逻辑。
3. 字母语言首先是简单的,所以它才能被广为推广。语言符号的排列组合在某种程度上简化了理解的难度,因为它只需要最简单的逻辑判断,就能从纷繁复杂的句子中精准找到主干与其修饰语,再将每个部分的语义、主次串起来即可。实际上,中文语法甚至还增加了理解句子的难度,先不论语法中的各个名词都需要解释一番才能明白它的含义有多么浪费时间,当我在一大段abcd中寻找“定语”“状语”“补语”,本身就是件很虚无的事情,还劳民伤财。拜托,我为什么要在脑子里先过一遍中文对英文句子成分的拆解,再用英文套上去,而不去直接对英文进行理解呢?当然,缺乏语言环境是个麻烦事,但咱不能老找借口。如果基础教育可以开一门叫做逻辑学的课程……
总之,英语不是什么难事。之所以之前觉得它难,其实是觉得乏味,意识不到英语在现实世界会有什么实用价值。即便家长们口耳相传“学英语有利于开阔视野啦”“去外企上班便利啦”,但这都不吸引尚且还是少年的我。哪怕我妈时不时说些什么“四岁就学英语,高考还考69,花了不知多少钱”的碎叨话,除了会徒增我的压力外,也不会改变中学时代的我坐在英语补习班里昏昏欲睡的现实。因为我就觉得它没有,就是用来应付考试的,而考试又是我向来厌恶的。得,死循环。事实证明,钱买不来知识,最多能买来暂时的心安。如今我对英语如痴如醉,不学完就不吃饭的部分原因是对另一文明充满好奇,还是就是想读原文小说。有些译文真的烂透了。
除此之外,我还会额外听一节唐迟讲的美国历史。其实他是行家,对语言与文明的关系门儿清。只不过这门课用来应付考试有些多余,并且低效。我们明明可以通过分析试卷来找到答题的方法,从而获得高分,那么为什么要掌握一种“虚头巴脑”的逻辑呢?关键在于人们所能看到的边界在哪里。试卷上的答题线很是醒目,它用不容争辩地口吻告诉学生,知识只有写在这里才有用!所以一听人们在网上哀怨什么“读书无用”,脑仁就痛。仿佛空气中又胀满了前世冤魂的哭腔,男人们哭“怀才不遇”,女人们哭“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哭到最后只剩音量,话已被吞了去,咽到肚子里,腐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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