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我们社会价值特征的口头和非口头假设有一个远古的渊源,在数十亿年的过程中发展出来。毕竟,“你应该如何去做”只是核心的、长期的问题“你应该如何生存”的一个短期的、即时性的版本。因此回顾遥远的历史很有建设性——从进化链的最底端,直抵根基——思考什么是重要的。生物学上最古老的多细胞生物(已足够满足我们的目的)由未分化的感觉运动细胞构成。这些细胞为同样细胞的运动输出直接地标记了关于环境的特定事实或功能,以一种必要的一对一方式。刺激A意味着反射A而不是其他,而刺激B意味着反射B。在许多不同的、复杂的生物里——自然世界里更大、更被广泛认可的生物群体——感官和运动功能区分且异化,如此,承担前者功能的细胞检测外界模式,而承担后者功能的细胞产生运动输出模式。这种分化使得更广泛的模式得以确认和标记,也使更广泛的行动和反应得以被采取。第三种细胞——神经细胞——在某时刻出现,充当一种在前两种之间的的计算中介。在这些已经建立了神经层面的活动的物种里。“同样的”输入模式会导致不同模式的输出(比如,依赖于动物所在的环境或是内在的心理状况的变化)。
当神经系统变得更复杂,且一层一层的神经连接出现,简单的事实与运动的输出关系变得更复杂、更无法预测。假定可以被以多角度重复的同样事情或环境存在,以同一种方式被认为的两件事情却始终可以产生许多不同的行为。即使是孤立的实验动物,也很难完全约束它们,使它们在尽可能相似的试验中表现出可预测的行为。当调节感官与运动的多层神经组织倍增,它们也会分化。基础的动机系统,通常称作诱因,出现了(饥饿、干渴和好斗性等等),增添了富余的感官和行为的独特化和多样化。反过来,没有明确分界线的替代性动机——是情感的系统。认知系统的出现要晚得多,可以说,首先是以想象的形式形成,并在之后——仅仅在人类中——以一种发展完全的语言出现。因此,在最复杂的生物们之中,从动机到语言相关的行为的反射中(人类尤为如此),存在一种内在的结构层级,它必须被组织起来,才能作为一个整体发挥作用,才能有目标。
这种层次是如何组织的呢——一个自下而上出现的大组织结构,在漫长的进化史上?我们回到早先提及的同一个答案:通过持续协作和竞争——持续地追求资源和地位——定义了生存和繁殖的竞争。这发生在难以想象的、称作进化史的漫长时间跨度中,同样,对于每个个体生命的始末是更短的历程。围绕地位的谈判将生物体划分为无所不在的等级制度,这些等级制度控制着对诸如庇护所、养分以及伴侣等重要资源的获取。所有具有合理复杂性的生物,甚至是最低限度的社会性生物,都存在特定的地位并知道它。所有的社会生物也懂得那些被其他组织成员认为是有用的,并从那之中以及对自己地位的理解中,懂得了一个复杂的对价值本身的或含蓄或精确的理解。一言以蔽之:将事实转化为行动的内在层级反映了社会组织的外在层级。这很明白,例如,一群群居猩猩在细节层面上很好地懂得他们的社会世界以及阶级层次。他们知道哪些是重要的以及谁有优先权。它们如此懂得,好像它们的生存繁衍仰仗于此,况且,事实如此。
一个新生儿已经具备了相对决定论的反射:吮吸、哭闹与恐吓。然而这些确实为随着人类不断成熟的大范围的行动技能的培养提供了开始。当两岁的时候(对于许多技能,通常更早)孩子们可以学会应用所有感官、直立行走、使用有对生拇指的手来用实现各种各样的目的,并在非言语和言语上表达他们的欲望和需要——当然,此处列举不全。大量行为能力被融合进了一个复杂的、情感和动机的驱使的组合(愤怒、悲伤、恐惧、喜悦、惊喜等等),接着被组织起来去满足那些当下激励了孩子的特定的明确的目的,并且随时间推移,更长更长的时间跨度。
成长中的孩子也必须磨炼并完善他或她目前主导性的动机性状态的行动,与他或她其他所有的内在的动机性状态相协调(例如,吃、睡、玩儿的分开欲望必须学着共存,所以每一种都可以有选择性地表达自己),并且与社会环境的需求、习惯和机会一致。这种打磨与完善从孩子与母亲的关系中开始,也存在于受限制但仍是社会背景下自发的玩耍行为中。然后,当孩子成熟到当情感和动机功能的内在层次可以被一同归纳,哪怕临时的,进一个被一个有意识的、可沟通的抽象目标(“我们一起玩过家家吧”)所提供的框架中的节点时,孩子就准备好与别人玩了——长此以往,以一种持续性的更复杂的方式。
与他人玩耍(正如伟大的发展心理学家让·皮亚杰所观察的那样)取决于孩子与其他玩伴一同建立的共同目标。这种协作性目标的共同建立——就是游戏的方向——与统治着合作和竞争的游戏规则联合,一同与那个目标或者方向产生联系,构筑起了一个真正的微缩社会。所有社会都可能被认为是这种游戏/演出主题的变体——E PLURIBUS UMUM (众中有一)——并且,在所有功能健全的社会中公平竞赛的底层逻辑,被各种情境和时光互相印证,无法避免地可以适用。游戏,就像问题的解决方法,必须具有可迭代性,并且也存在有一定适用于此且足以支撑这种迭代性的原则。皮亚杰猜测,比如说,自愿参与的游戏将胜过在强制威胁下进行的游戏,考虑到有一些本可以消耗在游戏上的能量,无论本质如何,不得不被浪费在强制执行上。有证据表明,即使在我们的非人类亲属中,也出现了这种自愿的游戏式安排。
公平竞赛的普适性规则,包含了在对游戏目标的追求的合作和竞争中规范情感和动机的能力,(这是能够参加竞赛的重要部分),同时也有互相建立跨越时间和情感的有益连接的能力和意愿,正如我们已经探讨的。生活本身,并不仅仅是一款游戏,而是一系列的游戏,其中每一种都有一些共通之处 (游戏邦注:即定义游戏的东西)和独特之处(否则就没有理由存在多款游戏)。最起码,存在一个起始点(幼儿园、一个零比零的评分、第一次约会、入门级的工作)以供继续发展;一个实施这一发展的过程;以及一个被期待的目标(高中毕业、赢得比赛、一段永久的浪漫关系、一个远大前程)。因为这种共通性,存在一个伦理——或者更确切的说,一个元伦理——自下而上地出现了,从所有的一系列游戏中。因此,最好的玩家不是任意给定游戏的胜者,而是许多其他事情的,被最多人邀请去玩最广泛系列游戏的人。正因如此,你当时可能不明白,但你还是告诉你的孩子:“无所谓输或赢。而在于你如何游玩!” 要想成为最受欢迎的玩家,你应该怎么玩? 你的内在必须形成什么样的结构才能使这样的游戏成为可能?这两个问题内在互相关联,因为只有在不断练习正确游玩的过程中,才能形成使你能够正确游玩的结构(并且越来越自动化或习惯性地精确游玩)。你将在哪里可能去学到如何游玩呢?任何地方……如果你足够幸运足够清醒。
评论区
共 条评论热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