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很多年以后,阿豪回到了自己的老家,站在水泥地前抬头望着熟悉的二楼,本应是灶火通明的厨房,现在已经变得破败不堪,楼梯道的绿色铁门已经布上了灰尘和蜘蛛网。
行李都已经收拾好之后,他的心间涌出一抹悲伤,尽管还想在这里多待一会,但是突如其来的铃声打破了自己的思绪。阿豪掏出手机一看,那个最不愿意看到的名字悬在屏幕中央:
电话响了几声之后便没有再响了,阿豪不愿意接他的电话,也不愿意听到这个男人的声音,他叹了一口气,径直往屋外走去。
快到三月份了,雪花依然在柔柔地飘洒,阿豪看着路边一系列空着的楼房窗柩,点上一根香烟,孤身行走在冰天雪地,一行脚印若隐若现。
长近一公里的道路两侧,分布着几根电线杆,几十年前在电线杆上贴的广告如今也变得破败不堪,以往的热闹景象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则是萧条和冷清。
走到路的尽头,回过头只是一片熟悉地不能再熟悉的建筑,那个多少年以来他梦寐以求回来的地方,此刻就在他的眼前,多少桩未了的心愿在此刻多想一一实现。
阿豪点点头,跟着她上了一辆出租车,女子开口道:“师傅,去机场!”
阿豪将头转向她,沉默不语。过了一会儿,阿豪拿出自己的随身听,这个东西他保管了很久,里面都是他的宝藏收藏,每次遇到烦心事时都会找出来,按下播放键之后,世界都安静了。
时间来到1992年,一个穿着老头衫、留着寸头、左手提个马扎的青年正缓缓向领居家走去。
他的绰号叫“大狗”,因为小时候偷喝父亲的私酿,结果跟一只狗打起了架来,所幸这只蝴蝶犬体积较小,仅仅只是额头擦伤,也正是因为这个经历,他被领居们称之为“大狗”。
到了高中之后,“大狗”几门学科都是倒数,无奈之下选择了辍学,尽管念书这方面不是块好苗子,但好在社交能力极强,可惜他也没将这种天赋用在正道上面,偏偏选择了沾花惹草。
除了在外面谈儿女情长,“大狗”的其余日常时间就是泡在小董家里,看着他练琴,顺带吹吹牛。
“嘿,你知道吗?今天我又钓到一个妹子,是之前我高中的学妹,身条可好了。。”看着他滔滔不绝的讲着,小董一边笑边弹着吉他。
“你不是有对象吗!”小董挤了一下眼睛,侧着头看着“大狗”。尽管这种问题小董已经问了很多遍了,但是每一次“大鬼”的反应都惊人地一致。
“大狗”摸了摸自己的寸头,又挠了几下,每次他紧张的时候都会做这套动作,接着说:“男人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嘛!老是穿同一件衣服也没有啥新鲜感,合理搭配不显得更好嘛!”
小董的胃里翻江倒海,并不是因为“大狗”讲的这些话,而是昨天上半夜喝的一斤白酒到现在还没有消化掉。
“行行行,你说什么都对,好了不要打扰我练琴了。”小董挥手作别。
“大狗”提溜着自己的小马扎,马上就从他家出来了,在小区的胡同里快步走着,为什么走的这么急,因为他马上要见初恋女友。
“不行,今天时间有点晚了,干脆回家看会小人书得了。”
“大狗”心里打着如意算盘,其实在他心里,根本不在乎这个所谓的对象。刚出小董家门,一个妙龄女子出现在他的面前:
后来据小董复述,“大狗”觉得自己根本不会碰到这个女人,但那一天也不知道是没看黄历还是命中注定,两个人的缘分就在那一刻建立了起来。
“大狗”手里的马扎掉到了地上,砸到了自己的大拇指,那天夜里“大狗”的脚就肿了起来。面前的这个女孩比他大三岁,并不是他女朋友,按照现在的话来说是“暧昧对象”。
“大狗”苦笑了几下,他心里想这次是躲不过去了,看来必须得跟她说明自己的真实情况:“其实。。我吧。。”
春兰眨巴着自己动人的大眼睛,那一刻,“大狗”忽然觉得面前的这个女孩子甚至比电视里那些TVB女星还要美,和她在一起的想法从自己的丹田直冲脑门。
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我想和你在一起”这几个字脱口而出。
春兰一把抱住“大狗”,两个人四目相触的一瞬间,惊讶、欢喜、快乐等情绪交织在一起。
小董透过昏黄的玻璃望着楼底下这对充满激情的少男少女,拿起吉他紧接着弹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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