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的学术语境里,认识论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哲学家们热衷于探讨“我们可以认识什么?”以及“科学的基础是什么?”这类问题。
然而,海德格尔却对这种执着于认识论的倾向深感反感,他形象地将其比喻为:
在他看来,知识,尤其是科学知识,所涉及的认识关系存在着诸多值得深入探究的疑点。
在传统认识论的框架中,认识者往往被假定为一个纯粹专注于理论认识、不偏不倚的主体。
但真实的认识者,是一个有血有肉、处于特定时空之中的人。
这样的人除了与科学认识的客体发生联系外,还与周围的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纠葛,有着各种各样复杂的态度与情感。
一位科学家在实验室里研究微观粒子时,他并非仅仅是一个冷静的观察者,他可能同时心系着家庭的琐事、社会的压力以及个人的理想与抱负。
认识行为仅仅是我们与世界发生关系的其中一种方式,而且它在一个人的生命历程中出现得相对较晚,并且并非时刻都在发生。
当我们面对自己的配偶时,我们更多地是在进行情感交流与互动。
那么,认识行为又是如何与这些别样的态度相互关联的呢?
我们常常错误地认为认识具有同一性,似乎对电子的认识和对历史事件的认识在本质上并无不同。
笛卡尔曾试图提出一种认识的理想形式,以确保对物质粒子的精确认识,但这种形式对于历史事件却毫无用处,从而导致历史事件被排除在可认识的客体之外。
海德格尔则指出,认识一系列实体的方式实际上取决于这些实体的性质或存在。
我们了解历史事件依靠的是对历史文件的研究,而认识电子则需要借助实验室的设备与实验手段,这是因为历史事件与电子是截然不同的实体类型。
因此,在深入探讨知识之前,我们理应先对已知客体的性质或存在进行深入的思考。
现代社会中,客体或实体的种类可谓纷繁复杂,数字、植物、星体、动物等等,每一种类往往成为一门特定学科的研究对象。
天文学家专注于星体的奥秘,植物学家则倾心于植物的生长规律。
那么,哲学家若研究存在而非知识,是否就意味着要像科学家一样去研究星体和植物,仅仅是在知识的广泛性和普遍性上有所区别,同时还伴随着因广泛而难以避免的肤浅呢?
这种做法不仅会贬低哲学家的地位,更重要的是会遗漏一个关于科学客体的更为关键、更为基础的问题。
世界并非天然地按照科学的现成性划分并呈现在我们面前。
当一对情侣漫步在星空下的草地时,他们不会以地质学家、植物学家或气象学家的视角去看待自己和周围的环境,哪怕他们自身从事着相关的专业研究。
在现代科学的发展历程中,诸门学科及其研究对象的范围也并非一成不变。
科学家们从未停止重新界定他们所研究课题的性质,重新划分范围,构思新的概念,开辟新的研究思路并摒弃旧的观念。
而那种仅仅将存在的观点投射到实体之上,且这种投射又是任何一种科学研究的根本基础的科学家,在海德格尔看来,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家。
倘若一位富有创新精神的科学家也开始思考他所研究主题的存在问题,那哲学家又该何去何从呢?为何不干脆将这一任务交予科学家?
海德格尔认为,这是因为科学家往往仅仅关注诸多存在“区域”中的某一个特定区域。
作为科学家,他们容易忽视投射发生的背景、那些留给其他科学研究的客体以及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熟悉并赖以使用的物件,而这些都完全游离于理论科学的领域之外。
在海德格尔的哲学视野里,“存在”不仅与知识相对,也与“存在者”或“实体”相对。
动词“存在”(to be)有着诸多用法或含义,如存在者、述谓者以及表示同一性的“是”(is)。
为何我们要将存在问题视作对科学至关重要,甚至将其视为主要的、或许是唯一真正的哲学问题呢?
科学家固然能够确认某些实体存在(存在性的“是”)以及它们是什么(述谓性的“是”),但海德格尔坚信,存在并非如表面看上去那般单薄且无趣。
从亚里士多德对“存在”意义的探讨中,我们可以找到诸多启示。
亚里士多德认为“是”在几个方面存在歧义,如“实然地是”或“或然地是”,有时又相当于“为真,符合实际情形”。
更为关键的是,“是”的意义会随着它所应用的实体范畴的不同而发生变化。
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十个范畴,其中物质范畴最为基础,其他诸如性质、数量和关系等范畴的存在依赖于物质范畴。
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归属于这些非此即彼的范畴,它们是实体的类或属,但并非所有实体都能构成一个统一的属,因为“存在”具有歧义性。
一匹马作为物质存在着,而马的棕色这一属性则依赖于马这一物质的存在。
一个意义含糊的术语无法界定一个属,就像“马”这个词,如果涵盖木马、鞍马以及作为动物的马,那它就不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属,而只是由一个歧义性名词聚集起来的不相干实体的集合。
与“马”不同的是,“存在”的不同意义是系统地且从根本上相互联系的,具有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类比”的同一性。
因此,尽管存在的含义在不同事件中各不相同,但它们足以被整合为一个独立的研究课题,而“马”的不同种类却难以做到这一点,尽管存在本身并非像马那样构成一个类属。
在存在的后续研究历史中,其意义不断得到丰富与精细化。
在中世纪,作为本质的存在和作为存在的存在被区分开来,这在亚里士多德的研究中并未清晰呈现。
海德格尔在存在包含不同类型这一点上与亚里士多德达成共识,尽管他们对“存在”意义的理解并非完全一致。
于是,海德格尔在“那个”存在(某物是或存在的事实)以及“什么”存在(那是什么)之外,引入了第三个术语:“如何”存在,即某个实体存在的模式、方式或类型。
在亚里士多德范畴的框架内,对于马而言,首先有马的存在这一事实,其次是马所具备的将其与其他动物和实体区分开来的特征,最后是马作为一种物质的存在方式,而非属于其他范畴的实体。
再看亚里士多德范畴之外的例子,数学家研究数字的“什么”时,会探讨诸如是否每一个偶数都是两个奇数之和这样的问题,而哲学家则会就数字的存在、怎样存在以及存在的方式提出疑问。
像胡塞尔那样,哲学家或许会认为数字既不是物理实体,也不是心理实体,而是“观念性”胜于“实在性”的实体,其存在方式是观念性的而非实在性的。
既然亚里士多德及其后继者已经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海德格尔又能有什么新的贡献吗?
海德格尔常常倡导哲学家不应盲目接受那些已僵化成教条的学说,即便它们可能是正确的,而应回到学说的起源之处,重新加以思考,并且这种重新思考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对传承下来的学说进行修正。
亚里士多德曾暗示,尽管提出了诸多范畴,但所有真实存在的实体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无论是上帝、人、植物、动物、雕像还是凿子,都具有属性、数量、关系等。
所有实体都被视为“在手的”(vorhanden),是客观描写的合适客体。
然而,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指出,并非所有实体都属于此类。
例如,一把锤子,当我们以恰当的视角去看待它时,首先会发现它是我们使用的工具。
如果要对其进行描述,合适的描述应该是“很沉”或“刚合用”,而非从其体积和物理特性等方面进行客观的描述。
情人送给爱人的礼物是花,而不是植物学意义上的植物,不是植物学研究的对象。
甚至那些看似对不同实体进行了区分的哲学家,经过更细致的剖析,我们会发现他们实际上将这些实体类型都归化为同一模式。
笛卡尔鲜明地将思维的物或实体(res cogitans)和延展性的物或实体(res extensa)区分开来,但他不仅将工具的存在和行星的存在同化在一起,因为二者实质上都是延展性的物,而且,尽管不太明显,他还将思维的物的存在与延展性的物的存在同化在一起,因为二者都具有作为物的本质属性,只是各自的本质属性有所不同。
那么,我们是否能够断言所有存在着的万物都以相同的方式存在,存在就意味着成为谓词的承担者(或是“变量的值”),或者明显以不同方式存在的实体承载着不同的谓词呢?
海德格尔的答案是否定的,他认为并非一切事物都是谓词的承担者,如果坚持这种观点,就是在暗中引入存在的同质化。
海德格尔暗示,其中一个可能的原因是他们往往聚焦于单个实体或实体类型,而忽略了实体所处的环境。
如果我们忽视了全神贯注使用锤子敲钉子的木匠,就更容易将锤子视为“现成在手的”(vorhanden),将其看作具有某些属性的物或谓词的承担者。
因此,我们不仅要关注世界之内实体的存在,还要重视它们所处周围环境的存在,并最终从整体上把握世界的存在。
同时,我们也需要留意如其所是的存在,探究存在为何会分化成不同的类别。
不过,海德格尔并未立即深入探讨作为整体的诸存在或如其所是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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