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哲学的传统版图中,人似乎只是众多存在者里平凡的一员。
然而,海德格尔却赋予了人特殊的使命——提出“什么是存在?”这一根本性问题。
但这是否意味着,无论面对何种问题,都需先剖析提问者的存在呢?
比如探讨“长颈鹿有什么交配习惯?”时,难道也要先深入研究提问之人的存在吗?
因为在提问或准备回答问题前,我们需对问题主题与探寻方向有初步的、哪怕是模糊的认知。
就像了解“长颈鹿”一词的含义,可能需借助词典或百科全书。
但对长颈鹿的初步认知本身并非关键课题,在给予初步导向后,与所问问题的关联性也较为有限。
倘若缺乏这种领悟,我们便无法理解“什么是存在?”,更不会尝试作答。
事实上,所有人,哪怕是未曾思考过这一问题者,都对存在有着或深或浅的感知。
否则,他们将无法与世间存在者互动,甚至难以与自身相处。
海德格尔虽未在其著作中详论婴儿,但我们可推测,有能力通过与实体交流学习的婴儿,必定已对存在有潜在的、一定程度的理解。
并且,只有与成熟的此在对比,才能理解尚处“阙失”成人期的婴儿。
这种对存在的理解,并非哲学家所期望的清晰概念性陈述,也无需完美无缺,它可能会犯各种错误。
但与分析长颈鹿不同,在对存在有了初步认识后,我们无法轻易抛弃它去探寻所谓“真正的客体”,因为存在不像长颈鹿的交配习惯那般易于界定、明确且独立于我们之外。
存在无处不在, 人、锤子、城镇、理论、行星和星系皆存在着;可它又无迹可寻,并非内在于任何实体的鲜明特性。
即便能被辨认,我们也始终依赖对它的初步认识引导,且无论如何调整,都不能为了与存在直接相遇而彻底舍弃它,或为避免相遇而检验它。
此在与世界紧密相连, 世界中的理论、问题、工具、城市等一切存在及其存在方式,皆依赖于它们被提出、被询问、被使用、被栖居和被解释的事实。
此在本质上存在于世界之中,并非简单地占据空间,而是持续地解释与参与其他实体及其所处环境,即“环境”或“我们周遭的世界”。
从某种程度而言,正因为此在的这般作为,才存在着一个统一的世界,而非仅仅是实体的集合。
此在并非万物之一,而是世界的核心,串联起世界的脉络。
故而,海德格尔以“此在”为研究起点,并非将其他实体排除在外,而是此在与整个世界相伴相生。
那么,为何海德格尔要用“此在”来指代人及其存在方式呢?
“此在”源自德语动词“dasein”,意为“存在着”或“在那儿、在这儿”。
作为名词,被康德等哲学家用于指实体的存在,而海德格尔则专门用以指人,并强调其词根“在那儿”或“在这儿”之意。
在日常德语中,“da”会依据语境被译为“这里”或“那里”。
海德格尔有时认为,“这里”是说话者所处位置,“那里”是所谈论对象的位置,“da”则是说话对象的位置,但通常他将此在视作“我”。
“sein”表示“存在着”,作名词时取抽象的“存在”之意。
海德格尔有时会将“存在”写为“Da - sein”,以突出“存在于这(或那)里”的内涵。人的存在与世界上其他实体的存在有着天壤之别。
“此在是为存在本身而存在的存在体。”此在没有既定的本质,其本质在于生存。与其他实体不同,此在身上展现出的性质并非现成在手的“属性”。
例如,一个实体“看起来”怎样,它本身就是现成在手;而此在的性质只是各种存在的可能。
因此,用“此在”称呼这个实体时,并非在界定它“是什么”(如桌子、椅子、树),而是在表达其存在。
此在的存在之所以成为问题,一方面是因为其存在“总是我的”,需用人称代词“我”或“我”代称;另一方面,那些仅“现成在手”、不适合被称为“我”或“你”的实体,其存在对自身无关紧要。
它们因无法像此在般承载自身存在,若要成为万物之一,就必须有确定的“什么”。
但人的存在无论何种模样,皆是自身决定或已决定的:“此在总是作为它的可能性而存在。”
此在在两个维度背离了亚里士多德的本体论:其一,它不是具有本质属性和各种属性或“或然性”的物质;其二,此在的潜力或可能性先于其实在性,它不是确定的实在之物,而是多种存在方式的可能性。
这不禁让我们联想到哈姆雷特的经典独白:“to be or not to be, that's the question”,此在恰似决定存在与否的实体。
人不可能仅有决定是否存在的能力,正如不可能仅以存在为唯一特征。
人无法拥有决定存在与否的无限能力,虽可选择死亡,却无法选择出生,也不能选择出生的情境。
不过,此在一旦被抛入世,只要对自身不满,除了自杀,还有对自身存在的其他掌控方式。
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虽未提及自杀,但从其他论述可看出,他视自杀为对死亡可能性的不当或“非本真”反应。
我们对“它如何存在?”和“存在的方式、风格和方法”有不同的理解与运用。
此前我们假定实体仅有单一存在方式,但现在发现此在的存在方式涉及在多种可能中抉择。
我可以选择成为牧师、医生或哲学家,对“我是什么?”的恰当回应不是客观评价自我,而是表明我打算如何存在的决定,哪怕只是对已做决定的确认。
为彰显此特质,海德格尔让我们摒弃用于考察其他实体存在的“诸范畴”,采用“生存论性质”来说明此在存在的基本特征。
然而,说此在不涉及“什么”与“属性”,完全由“可能性”构成,是否言过其实?
或许有人会说,我可能因自身局限难以成为牧师、医生或哲学家,比如我可能秃顶,这并非出于自己选择,且无重新生发的可能。
多数人在身体和生物结构方面与其他生物差异明显,改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有些哲学家以理性为人类的区别性特征,将人定义为理性动物。
海德格尔并非认为此在可随心所欲成为任何模样。我的行动会受环境制约:“生存性总是受现实性的制约。”
但我所处的环境与状况并非只是“现成在手的属性”,我总能以不同方式回应。若我秃顶,我可以拒绝接受,坚称自己满头秀发;也可深陷其中,陷入绝望;还可以戴假发,或者毫不在意,甚至欣然接受,因秃顶而在情场或演艺界获得成功。
我选择何种方式,并非仅取决于秃顶这一事实,而是源于我的自由选择。
秃顶对个人影响重大且令人不悦,会引发特定反应,而这些取决于并非由我制定的社会习俗,对其的恰当反应亦受此影响。
戴假发是可接受的反应,但若企图剃光所有人头发以使自己不再特殊,则是不可接受的。
当我因“常人”“某人”或“我们”不会做某事而排除或不考虑某些选项时,我的状态便是“非本真性”而非“本真性”。
海德格尔用“eigentlich”表示“本真”,在德语中有“真的”或“合适的”之意,由此创制“Eigentlichkeit”即“本真性”。
“非本真的”是“uneigentlich”,意为“非字面义的,比喻的”,“非本真性”对应“Uneigentlichkeit”。此在有时本真,有时非本真。
海德格尔并非认为只有本真的此在才是真正的此在或人的存在,非本真的此在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
他将“eigentlich”与“eigen”即“自己的”相联系,具有本真性就是忠实于自己,成为自己,做自己的事。
那么什么是非本真性呢? 若不是自己的思想和身体,那会是谁的呢?“自己的”常相对于“其他(另一)人的”,“eigen”相对于“fremd”即“陌生的,其他的”。
我可能模仿他人,如海德格尔、配偶或学术同事,他们怎么做我就怎么做,他们怎么想我就怎么想。
但海德格尔认为,更多时候我屈从于“常人”的所作所为与所思所想。
他将德语人称代词“man”(某人)变为有定名词“das Man”,指那个“人”或“常人”。“常人”既是他人,又在我与他人行为、思想一致时包括我自己。
它不特定指某个人,是每个人又不是每个人。我用英语写作,因为这是人们通常的做法;我在丧礼上哀伤,因为人们都会如此。
只要我屈从于“常人”,我就不再是独立的个体自我,而是“常人自己”:“日常此在的自我是常人自己,区别于本真性的自我。”
只要此在做事只因他人也这样做,那它就是非本真的;只要此在自主抉择,不脱离自身,保持真我,那它就是本真的。
本真性并非等同于怪僻,怪僻可能是非本真的,遵循标准惯例也可能是本真的选择。非本真性并非绝对的缺陷,而是大多数人在多数时候所处的正常状态。况且,若没有它,我们根本无法做任何决定。
另一方面,用中文写作不意味着我要重复他人的句子和短语、陈词滥调以及固有表达法;若我只是如此,而不努力表达自己观点或寻找合适的新表达法,那我的本真性就未得彰显。
然而,无论我的非本真性是否恰当,都会面临一个问题:鉴于我的非本真性,能说我的存在由我决定吗?
海德格尔的答案是,如果我是非本真的,如果我将决定让给“常人”,那我已潜在地决定了这样做。至少我总有可能收回选择,虽不一定容易,但至少是可能的。
若我能自主决定摆脱非本真性,那若未做到,也是因为做出了不摆脱的潜在决定。因此,此在的非本真性并不意味着此在不“存在”,即超越了自身的存在。
再看此在与身体的关系。身体难道不是人人皆有、确定且无法逃避的“什么”吗?
我的身体当然不止是“什么”:我能决定用它做很多事,也能对它做很多事。
只要人活着,就拥有身体,有无法移除或彻底改变的人体核心生物部分。从海德格尔对“此在”的论述可知,此在是附身的,它既不是无实体的自我,也不是单纯的心理主体。
若我们打算描述人体,可能会使用将其类比为尸体或其他动物身体的语言,这样就需添加某些元素使其成为完整的、区别于尸体和其他动物的人,如灵魂或理性,如此便会失去人的完整性,或至少需解释这种完整性的由来。
我们不会首先将自己和他人看作类似石块、岩石的扩展身体,然后是活的生物体,再是动物体,最后才是人。至少成年后,我们一开始就将自己视为完整的人,需借助抽象思维才能将自己看作动物或身体。
所以,哲学家应首先考虑“此在”而非身体,即考虑不仅会问“什么是存在?”还会问“我的身体是什么?”的完整意义上的人。然而,当我们思考此在时会发现,只要身体无恙,我们通常不会关注或在意它。
G.E. 摩尔曾举起双手宣称“我知道我有两只手”,但一般我们不会如此宣称,甚至不会将注意力投向双手。我们会关注手上的工作、手中的笔,而非握笔的手,更会关注正在书写的纸或所写的内容。
如海德格尔所述,此在本质上需要特定类型的身体,而不是一种可脱离身体存在的灵魂或自我,也不是与典型人体截然不同的肉体。
此在的本质与能力——如同软件——与身体——即硬件——紧密交织。
海德格尔将人作为此在、追问者、选择者和自我生产者来思考,这无疑是我们思考的起点,无论我们是生物学家、历史学家还是工匠。
但或许有人会质疑,此在只是人诸多方面中的一面,除生物学方面外,还有心理学或德国哲学家所谓的“精神”(Geist)或“精神性的”方面,如各种科学、理论、艺术作品,乃至我们创造的社会和政治结构。
并非如此。它们皆被涵盖其中,只是以“此在”的存在方式被纳入。
海德格尔不承认有纯粹内在的心理域存在,也不认可逻辑性实体和数学性实体的理念域。
他所探讨的此在的“存在”秉持一种坚定的实在主义,这种实在主义虽未摒弃逻辑、心理学和认识论,但降低了它们的地位。
即使处于最深层情态或情感中的此在,也始终与世界及其中的实体相互关联。
科学理论,甚至逻辑和数学中的公理,都是此在的存在方式,亦即其在世的存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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