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写过一个篇幅更短的版本,但之后对它不太满意,于是将它删除并再次进行了扩写)
用过这顿晚饭后,我就要前往军营收拾行装,第二天一大早随军队开拨,因此,作为在家的最后一餐,这顿饭本该充满家人间的温馨关怀,母亲会抱着我流泪,父亲自豪地拍拍我的肩膀,兄弟姊妹则兴奋地为我打气,然后大受鼓舞的士兵下定决心要痛击敌人,就此踏上了战场——故事里都是这么写的。退一步说,哪怕没有上述元素,起码也不该有飞舞的洋葱和胡萝卜。
本来一切都正常,我、马雷克、父亲在聊些男人的话题,对女王的新政令评头论足,再痛骂一顿尼弗伽德人。卡洛琳把我刚刚年满六岁的侄子鲁米抱在膝上不让他乱跑,和我的小妹安娜说些秘密的悄悄话。母亲在煮洋葱汤,香味一路从厨房飘到我们身边。等她把汤锅端上桌后,大家就开动了。饭桌上,前期的主要话题都集中在我身上,毕竟我马上就要出征了,这个阶段没什么问题。结果当所有人吃饱喝足后,不知道是谁又把话题引到安娜和那个该死的学徒身上。
“那个乞丐永远别想踏进这个家门一步。”父亲说这句话的时候很平静,但毫不掩饰语气里的轻蔑。在我印象里,他生气的时候也从不大喊大叫。
“他才不是乞丐!”安娜激动地站起来,差点打翻身前的碗,“他在铁匠铺里做工!”
“和乞丐有什么区别?谁都知道,那小子永远都开不起自己的铺子,只能勉强混口饭吃。”他用力一哼,“总之要么你自己去跟他一刀两断,要么我去揍他一顿。”
安娜有个改不掉的坏习惯,那就是生气时喜欢乱扔手边的东西。此时离她最近的是吃剩的洋葱和萝卜,所以她把这些东西往父亲身上扔,结果就是父亲给了她一巴掌,然后她哭着跑出去了。鲁米看到这一幕也跟着哭了起来。卡洛琳想要追上去看看,但是被马雷克摇摇头拉住了。母亲为此大发雷霆,和父亲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我走出门,一如既往在街道的尽头找到了她。此时太阳快要完全落山了,但就着昏暗的光线还是能看到她红红的眼眶。小商贩们大多已经收摊,两侧的房子的窗户里陆续亮起了光。
“他不该那样说他。他说那些话就是想故意惹我伤心,我太了解他了。”
我没接腔。从我记事起,父亲就是个严厉又专断的人,马雷克、我、安娜都和他闹过不少不愉快,也挨过他的打。但你要说他是故意要给我们找不痛快,并以此为乐趣,又显然不是事实。
“他这种人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什么是爱。”这句话带着愤愤的语气。
噢,这就完全是我的错了。我以前是个狂热的话本和小说迷,而安娜在哥哥的熏陶下不幸地也沾上了这种恶习。这句台词出自埃里克修斯的《银白公主》,这本小说还是我送给她的。至于爱,我年轻时也对它抱有那个年纪男孩特有的幻想,后面这种兴趣慢慢也就淡了。说实话,这么多年来,我见过它最多的地方还要数酒馆里,出自醉醺醺的歌手之口。
“有机会我带他来认识你。我敢打赌,你见到他以后肯定也会喜欢他的。”
得了吧,我其实已经见过他了。有一次我去找迪尔特打一批盔带扣给我手下的人(谁都知道军队采购发放的不少垃圾根本不能用,这种时候你不得不自掏腰包),但是他不巧访亲去了,是他的学徒接待了我,后来我才听说就是这小子跟我妹妹搞到了一起。我在铺子里和他聊了一会儿,对他的印象谈不上多好。他有着许多年轻人常有的特点——喜欢夸夸其谈,同时自命不凡,跟同样年纪的我差不太多。这么说吧,如果不走什么狗屎运,这种人一般不会太有出息。
“改天吧。”我敷衍道,在她头上胡乱抓了几把,“总之你现在回家去,跟老爸服个软,他的气马上就消了。”
她一边打掉我的手,一边抚平被弄乱的头发。“凭什么!”
“拜托,你我都了解他,这个人永远不可能先低头的,而显而易见的,家人是不可能一直僵下去的。所以咯,只能是我们这些孝顺的儿女去迁就着他啦。我敢说他现在肯定后悔着呢。”我其实不太确定他会不会后悔,起码他从来没表现出来。“去给他个台阶下,就当为我好了。假如我打到关键时刻,突然想到还有家庭矛盾没有解决,分心之下就可能被尼弗伽德人捅个透心凉。所以,别让你老哥因为这么点事横死沙场。”
“给你。”她递给我一块铁片,我接过它,仔细想要辨认。
“徽章。我们家的招牌你都认不出来了?我让他帮忙打的。”
“哦,你是说酒馆门口挂的那只喝醉的熊。”我又看了看,“这么说是有点像....做得有够烂的。”
“你可以找根链子把它串起来,贴身戴在脖子上当护身符。”
“你根本不知道身上被汗、血、灰尘弄得黏答答的时候,戴块这样的铁在身上有多难受。”
“先不讨论这种可能性....哪怕它是真的,我也情愿用个更威风的纹章,比如三头巨龙之类的。”
她气鼓鼓地说:“那你干脆把它卖了吧,随便你怎么处置!”
“如果是银的还能值几个子儿,可惜它是铁的,恐怕没人会买这么个玩意儿。”
“你知道吗,”她朝我露出甜甜的笑容,“你有时候真的非常讨人厌。”
“我同意。”我耸耸肩,“这可能就是我到现在还没结婚的原因。”
战争是在一个多月前打响的,在此之前不能说我们疏于防范。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尼弗伽德陆续吞并了我们南方的几个邻居,其中包括了与我们有着多年摩擦的那赛尔。说起来其实有点讽刺,当初那赛尔人遭受攻击时,我们基本上都抱着幸灾乐祸的心态,那阵子酒馆里常唱的曲子都以对那赛尔人的揶揄为主题。当那赛尔彻底被吞并,沦为尼弗伽德的行省后,辛特拉人才逐渐感受到和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做邻居的压力,这类曲子慢慢就绝迹了。总之,当酒馆里的醉汉都能嗅到尼弗伽德的野心时,权贵们就更不用提了。这几年女王下令让靠近那赛尔边境的几个领主加大兵员征召,同时从财政中拨款,购买武器和盔甲运往边境巩固防御,甚至亲自前去巡视检查了几座城堡的完好程度。结果谁也没有想到,尼弗伽德人翻越了阿梅尔山脉,直接进入到了伊伦瓦尔德。 据我认识的一个记录员朋友透露,事后的军事会议上将军们是这样分析的:阿梅尔山脉高耸而又崎岖,翻越它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这样才能勉强修建出一条可供通行的栈道。由此可见,尼弗伽德人早在几年前,也就是刚征服那赛尔不久就开始了这项工程。而即使是这样,尼弗伽德也不可能通过它投入大量兵力到境内,所以他们猜测最初应该只有一百多人左右的部队秘密进入了辛特拉,他们伪装成辛特拉军队,从辛特拉腹地前往边境——这大大降低了守军的戒心。当他们进入城堡后,边境的尼弗伽德大军迅速发起了攻击,而这些人则里应外合,帮助大军攻下了城堡。当首都收到有陌生部队在境内行动的消息时一切都晚了,驻扎在边境的几座关键城堡已经失守,尼弗伽德大军得以长驱直入。 女王当时大发雷霆,质问在场的将军和大臣们,现在再去猜尼弗伽德人是如何攻进来的已经没有意义,当务之急是,下一步应该做哪些应对?于是经过一个上午的商议后,数名信使带着女王的亲笔信火速上路,分别前往莱里亚、泰莫利亚、亚甸等国家求援,女王和国王则立即召集首都周边的军队,然后率军前去解救求援的坎登堡。
我和我手下的十几号人隶属于第二步兵团的枪兵连队,这个连队包括我在内共有十二名中士,领导我们的是前途无量的路瑟上尉。对上级我不想说太多坏话,简单提一两句的话,他是那种不时犯蠢却又自以为聪明的长官。如果你注意到我用的是“不时”这个词,就应该知道他在权贵子弟里算是还不错的了。
行军路上我们把矛笔直地斜靠在肩膀上,与天空成六十度夹角,整齐划一,头盔和罩袍也一丝不苟地穿戴好,哪怕再热也不会轻易解下。这样做会稍微更消耗一点体力,但完全是有必要的。一些新兵刚进来会有疑问,只要真正上战场时做好就行了,平时搞这些花架子有什么用?而我会纠正他的错误想法:首先,我们是正规军,而不是战时才被发一根长矛,然后胡乱塞成一团踢上战场的临时征召兵,为此国家需要付给我们更多的薪水。大人们在付钱的时候也会心存疑虑,我怎么知道这帮吞噬金币的怪兽和那些便宜杂牌军有什么不同呢?会不会等真打起来他们压根没什么区别?为了打消他们的疑虑,我们必须在任何时候拿出专业态度,这样大人们偶尔瞥到我们时才会觉得赏心悦目,物有所值。
其次,我指出,从你上路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在战场上了。
从首都出发的那天算起,我们已经进行了正好四天的行军,在此期间我的人表现出令我自豪的坚韧。叮咚、赤脚那些和我一起服役多年的老伙计就不用提了,三个不久前才塞进我手下的新人也表现得异常好。他们此前只接受过一些基本的训练,还没有尝试过如此久的徒步行军。晚上歇营的时候,脱掉靴子能看到他们满脚的水泡,但白天他们依然努力维持着队形,偶尔才抱怨两句。如果运气好没有死掉的话,他们都能成为了不起的士兵。
好在赤脚预料到了这种情况,提前准备了他的秘制药膏。那是一种用白藓、紫草和油捣碎制成的糊糊,闻起来非常可怕,但据说有效。他让新人们躺好,然后从随身小罐里拈起一撮,均匀地敷在脚底板上。
“头儿。”说话的是鸡仔,十五岁的小伙子,因喜欢爬屋顶和烟囱,同时身上还不不巧地携带了一些值钱首饰而入狱,本来应该被送进烂渣营,但靠家里疏通得以进到枪兵连队。“我们还要走多久才能碰到该死的尼弗伽德人?”
“我家里人说我是他们的耻辱。”他兴奋地舔舔嘴唇,“等我砍下几颗尼弗伽德脑袋带回去,看他们还敢不敢这么说。”
“嘿,鸡仔想当老鹰哩!”叮咚一取笑他,其他人就跟着大笑起来,气得少年满面通红。
我也跟着笑了,笑完后轻拍两下他的肩膀以示鼓励。“上尉说还有半个月左右。”虽然他是个草包,但偶尔也会把高级军官才知道的消息透露给我们,就冲这一点,我们也该对他多少保留点爱戴。“等我们穿过山谷,围困的城堡就近在咫尺了。顺利的话,我们会撞上在城外扎营的尼弗伽德人,然后我们就捅烂他们的屁眼。”
“但是有三件事给我记牢了。我只知道已经讲过很多次,你们是不是听得耳朵都要起茧了?但是最重要的事讲一百次也不嫌多。第一,坚决服从命令,意思就是,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我要你们守住的时候,就给我把根扎到地上,谁也不许当孬种!而我要你们撤的时候都给我跟上,别傻楞在原地。听清楚了吗?”
“蛋黄。”我点出一个新人,“如果我命令你大号完用荨麻叶来擦屁股,你会怎么做?”
“第二,”我接着说,“禁止私人恩怨。我知道你们这些杂种肯定不完全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谁欠了谁的钱,谁挨过谁的揍,但只要上了战场,就都给我把这些抛到脑后去。让我知道有人见死不救,或者是玩黑刀子,那他就死定了。”
“第三,别逞他妈的英雄。这是最难的一点,你们很多人嘴上不说,但心里或多或少都藏着当英雄的冲动,尤其是你们这些新来的,我清楚着呢。但要我说,去他妈的,小命最重要。等你们学会战胜心里的懦夫以后,下一课就是学着战胜心里的英雄。”
其实不只是新人,我见过不少老兵都栽在这上头。不管怎么说,作为头儿,我还是有义务提醒他们这一点。通过表情,我猜他们大概是听进去了,我也真心希望他们听进去。同一个连队的士兵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只要有人搞鬼就会害得大家统统送命,军士们之前也有矛盾,但我们都相当有默契,对手下人都约束得很严。
我不喜欢长时间板着面孔说教,但这种严肃的话题偶尔总要来上这么一次。今晚的这个话题结束后,我搬出从军需官那弄来的小桶啤酒,问这里有没有不能喝酒的姑娘,遗憾的是一个也没有,这导致了那两桶就完全不够分。
夜间小解的时候,我碰到了蛋黄。我们扶着各自的老二,隔着一个草丛撒尿。我打了个哈欠,想想觉得应该告诉他不需要真的用荨麻叶擦屁股,偶尔也会有一些夯货把玩笑话当真。当我要说话时,他先开口了。
“当然,你怎么会有别的想法?”我透露出恰到好处的惊讶。
“什么都别听说。”我打断他,然后用平静的语气说,“到时候听我的准没错,其他什么也别管。”
他同意了,于是我们回到营帐继续睡觉。之后他再也没问过和尼弗伽德有关的问题。
玛那达山谷地势开阔,能够容纳数千人有序缓慢地在其中穿行。两侧的山体把我们包夹得并不紧密,一面是缓坡,有条很浅的溪流顺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流过,军队携带的牲口时不时就想去喝水,导致马夫必须比平时更加卖力地甩鞭子。另一面则十分陡峭,是几乎垂直的光秃岩壁,顶端才能看到树木的影子。
只要出了山谷,坎登堡就只剩下不到一天的路程。这些天来我们可以称得上是全力行军,连中午的生火时间都被砍掉,只有到晚上才能得到休整,这让我们比预计时间早了足足三天。如果坎登堡还没有失守的话,围困那里的尼弗伽德军队无疑会被我们打个措手不及。
路瑟上尉神情肃穆,穿着笔挺的漂亮军装,挎着一把华丽的配剑坐在一匹俊美的栗色母马上,在距我们不到50尺的地方来回巡视。每当有人稍稍掉队(这在行军途中其实属于正常范围),他就会大声指出,然后管那队的中士就会过去推那人几把,“听到长官说你了吗,懒骨头!”上尉就会满意转去别的地方。
这天清晨我们才出发没多久,就有传令兵骑马到我们的方阵,向上尉交代了几句后又立马跑去别的地方。然后上尉向我们下达了指令:
“快点,士兵们!女王要我再加快行军速度,务必要在中午前走出山谷,然后今天中午可以扎营休息一会儿。快,快!”
士兵当中传来小声的抱怨,但不影响他们的执行。现在我们几乎称得上小跑了。从这条命令中可以看出女王那颗急切的心,但或许有些太急切了?这样赶路可走不了多久。
不知道为什么,我生出一丝没有来由的不安,它促使我向两侧山崖望去——一切正常。
变故在半个多钟头后发生。一团燃烧的烈焰不知从什么地方升起,直冲云霄,然后在半空中猛然爆炸。上尉停下马,对着天空露出茫然的表情。我和几个军士先后反应过来,立刻朝周围人吼叫。
很快我们就听到中军传来号角声,先是两声短促的,然后是一声悠长的,这是我方示警的号角。军队陷入了短暂的混乱,远远的似乎能望见国王和女王擎剑立马,正在大声指挥,许多传令兵纵马在行伍间穿行的同时不住呼喊。
一阵更加微弱,也更加尖锐的号角声钻入我的耳朵,比我先前听到的更遥远,好像来自远处的山坡。我朝那边望去,看到山上的树林流动了起来。
为什么我们会遭遇这次伏击?事后来看,无疑是指挥者的冒失。如果我们在进入山谷前派出更多的斥候,仔细搜索山谷外和山坡上的树林,在等待回报前绝不轻易踏入,那我们就能提前发现埋伏在那里敌人,从而瓦解这个包围圈。但是,如果我们不是站在回顾者的角度,而是立足于当时的情况呢?坎登堡是守卫辛特拉腹地的最后门户,而那里已经遭受了将近一个月的围攻,我们的驰援每晚上一个钟头,那里失陷的可能就大上一分,在这种情况下,谨慎地行军将会面临另一种风险。我们英明的女王和国王在这次大败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我说这些只是想表示,没人能知道未来的走向,他们在权衡后做了选择,但是选错了,仅此而已。
当黑色骑兵已经冲到半山腰时,路瑟上尉才大声命令我们结阵应敌。这时久经训练的用处就体现出来了,变故发生时,士兵们混乱了一小会儿,就在低级军士们的指挥下反应了过来,当敌方的冲锋号角传到我们这里时,枪兵连队已经基本摆好了训练时的阵型:前排半跪,后排站立,矛柄插进土里,然后就是足足有十多秒的漫长等待。杂牌军绝不可能在被突袭后的慌乱中完成这些动作,而我们出色地做到了。有本军事著作中提到“长枪兵是一支军队的脊梁”,我可以拍着胸脯自豪地讲,这说的就是我们。
我有说过一个方阵中的士兵都是共用一个呼吸的吗?在你等待的过程中,你的注意力其实不会集中在那些马上要与你短兵相接的人身上,而是会被那些紧贴着你,在你两步距离以内的人吸引。你能闻到这些人身上各种由心脏磊动产生、再从鼻孔喷薄而出的气味——恐惧、兴奋、焦虑、坚定。有时你甚至惊讶地发现,你们甚至连呼吸频率都是一致的。
还未集结完毕的弓箭手从我们身后射出稀稀拉拉的几波箭,对尼弗伽德骑兵的阻遏效果聊胜于无,最终他们还是冲到了我们的枪林前——永远绕不开的环节。
尼弗伽德骑兵也挥舞着刀剑,发出一阵阵我们听不懂的嚎叫。万马奔腾扬起了遮天蔽日的沙尘,整个山谷都在马蹄下发出轰鸣的地动声。就这样,黑色滔天巨浪狠狠劈向了礁石。
冲锋过后,山谷里一片狼藉,遍地是模糊的血肉、碎裂的骨头、哀嚎的伤者,我方的和尼弗伽德人的都有。我右手的小臂好像脱臼了,肋骨也隐隐作痛,但大体上没受什么伤。粗略观察了一下,我方枪兵报销了将近一半,而我的小队,我开始清点人头,发现少了四个人,考虑到总体伤亡的平均数,算得上损失轻微了。我们的长官消失不见了,愿梅里泰莉保佑他。
而在我们付出了如此惨痛的代价后,作为回报,场上现在没有一个站着的尼弗伽德人。那些还没死透的被一个个刺死,我方的活口则被从尸堆里拖出来。当我们正要把他们抬到随军医师那里去时,有人惊恐地指向前方大喊大叫,顺着山谷的出口方向,我们看到了更多的黑色盔甲像鬼魂一样现身,向着我们压上来。
我一向是个乐观的人,但看到这一幕还是闪过一个念头:“我们完了。”
打退他们的是国王的人马,这个长着鹰钩鼻的黑脸壮汉一骑当先,几名骑士护卫着他,步兵们紧随其后,绕过我们这些伤兵直接迎上尼弗伽德的黑甲步兵。如果说我这一生哪一刻的爱国热情最为高昂,那显然就是这一刻了。
简单说说国王这个人。他是个史凯利格人——对那些有着地域刻板印象的人来说,只需要这一句就能了解个大概了,而事实上也差不太多。这是个英勇远胜过睿智的国王,但正是辛特拉人喜欢的类型。差不多十一二年前,伊斯特代表史凯利格来参加帕薇塔公主的选亲宴。当时我刚参军没多久,还是个雏儿,跟现在的鸡仔、蛋黄他们差不多,所以没资格在宴会上值守。据说那是场颇有传奇色彩的宴会,在后来吟游诗人流传的故事里出现了怪兽、诅咒、巫术、猎魔人之类的元素,说得煞有介事。我对他们这些人说的东西半信半疑,但可以确定的是,在那之后史凯利格的伊斯特和我们的卡兰瑟女王结成了婚姻,留下来成为了我们的伊斯特国王。
国王的浴血奋战打退了尼弗伽德人的这波进攻,他们缓缓退到了山谷口,在那里重整旗鼓。他试图乘胜追击一举冲散他们,但同样被压了回来,同时带来了消息:山谷出口已经被数量远超我们的尼弗伽德军队占领。另一个方向的消息也不容乐观,我们进来的入口方向也涌现了尼弗伽德士兵,数量未知,当我们在这边战斗时,他们从后方袭击了我们,好在王后在那里坐镇,指挥士兵守住了攻势。现在的情况是,我们被包围在山谷里,承受着尼弗伽德人的两面夹击。
也不是说一丁点儿好消息也没有,众所周知,尼弗伽德军队最为强悍的部分就是他们的骑兵,也许是为了一举击垮我们,在最初的突袭中他们压上了全部的骑兵,但我们的顽强令人出乎意料,结果就是虽然我们损失惨重,但他们的骑兵几乎全军覆没,再也无力发起第一轮那样声势浩大的突击。他们有着数倍于我们的步兵,但一口吃不下我们,于是只能一次次压上来,又一次次被我们打退。
亲临战场的国王极大鼓舞了士气,和这样一位英雄人物并肩作战是每个士兵的殊荣。从叮咚、鸡仔看他眼神就能瞧出来,这帮人回去以后肯定会把今天的经历吹嘘到六十岁为止。那把宽厚狰狞的重剑再次劈开了一个尼弗伽德人的钢盔,鲜血和脑浆飞洒四溅,他扫视身边一周,没看到一个还在喘气的敌人,于是他将剑高高举起,发出震天咆哮:
士兵们也发出排山倒海般的欢呼声,在这种声势下,我能直接看到对面那些士兵身上凝聚成型的畏惧,撺掇着他们慢慢退却。
然后谁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支不知从哪飞来的流矢正好洞穿了他没有防护的喉咙,国王发出“咯咯”两声,便仰头栽倒。
这场战斗变成了一场胶着而又漫长的折磨,变成了对我们双方在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凌虐。我们从清晨打到黄昏,山谷里的溪流被人畜的尸体截断,连残阳都被鲜血染红,在这期间我的老伙计叮咚归了西,我也没时间为他哀悼,因为一个分心搞不好我自己也要被开膛破肚。拒马用的长矛现在不太好使了,我们都换上了地上捡来的剑盾或者短矛。
最后一次突围前,我又清点了遍手下的人。我原本的小队只剩下了赤脚、鸡仔和蛋黄。我很高兴另一个老伙计赤脚还活着,这不是说其他人的死没让我伤心,但是人总有亲疏远近,你懂我的意思吧。两个入伍不到一年的新人居然活到了现在着实让我意外,看来他俩真的有几分运气在身上。许多我原本不认识的士兵被打散编入我的麾下,我暂时还没给他们取外号,谁知道还能活多久呢?
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我们刚打退了敌人的又一波进攻,现在的他们疲惫不堪,远没有白天犀利,但坏消息是我们同样如此。在我们这些幸存者享受着又挣到的喘息假期时,阵地里传来了喧哗声。一队盔甲罩袍上是蓝底金狮刺绣的士兵簇拥着某个人走了过来。如果你眼睛没瞎,就能认出那是王家卫兵。最中间那人取下头盔,我们所有人纷纷下跪。
“起来吧,士兵们。”卡兰瑟女王说,“无须多礼,我应该向你们致敬才是。”
“回禀陛下,中校在上一次防守中英勇牺牲了。”一名上尉回答了她。
“亚松上尉和杜恩上尉——也就是卑职,共同指挥这个方向的防务,陛下。”
“上尉,如果你不在每句话里都插上‘陛下’,我们的对话可能会进行得更快一些。”女王挑了挑眉毛。
“大概有五百来人,四百名步兵,一百名弓手,差不多是这个数。”
女王点点头。“那么上尉,你是否有为国捐躯的准备?”
女王越过我们,面向四周的士兵,用不大但十分清晰的声音询问:“士兵们,你们是否愿意为了辛特拉献出生命?”
“我向你们保证,每个辛特拉人永远都不会忘记你们今天做的事。”这句话让我有种不详的预感。“现在我将路瑟上尉提拔为这支队伍的指挥官,你们所有人将听从他的命令。两刻钟后,我将率领另一只队伍发起最后的突围,撤回到辛特拉城,而你们,”她顿了一下,“你们将不会同我一起突围,而是留在这里。当我们撕开缺口后,你们要在这里对追击的尼弗伽德军队发起阻击,拖慢追兵的脚步。现在再次回答我,你们愿意为辛特拉献出生命吗?”
鸦雀无声。当我以为冷场了时,从哪里传来了呼喊,然后是越来越多的呼喊,士兵们挥舞手上的武器,热泪盈眶地加入其中。女王的眼角似乎也有晶莹闪烁,她用衣角将它拭去,然后离开了我们的阵地。
我对这个主意完全喜欢不起来,哪怕从战术上来讲这不是个太坏的主意。但你知道吧,当周围人都热情高涨的时候,你可不能跟他们唱反调。所以当人们高呼“辛特拉”的时候,我也是其中的一份子。
当大家在为即将到来的作战做准备时,我把鸡仔一把揪了过来。这小子显然还处在一种狂热的状态中,但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什么?”他给我反应就好像我刚刚说的上古语,于是我又重复了一遍。
“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更何况陛下要我们阻击追兵,没要我们原地等死。”
我希望他没有什么牺牲情结,他犹豫过后给出的回答没有让我失望。“头儿,要我做什么?”我就知道没看错这小子。
“那边的山你爬得上去吗?我记得你以前经常在城里爬烟囱。”我指指北边的山崖,也就是迄今唯一没有尼弗伽德人的方向,坡度和高度都让人绝望,大多数人根本不可能徒手爬上去。
“我不知道....要看看抓手多不多,可能得找一找合适的地方....不一定能找到。”
“接下来我说的话你记清楚了。”我按住鸡仔的肩膀,他紧张地咽了口唾沫。“我记得骡队里有几十捆本来用来做绊马索的一百尺长二等四寸麻绳,现在不知道到哪去了,可能在南面那块,如果没有那就去西边找。找到以后能带几捆就带几捆,然后从北边爬上山,找棵树系上,另一头丢下来,就这么简单。如果我们没死光的话,就指望你的绳子活命了。”
“如果你们死光了呢?”聪明人不会问这个问题,但我没和他计较。
“那你就把树上的绳子解开,然后自己跑路吧。不解也行,我估摸着尼弗伽德人也懒得专门去抓些漏网的小鱼小虾。”
后手布置完了,能不能起到作用还难说,这里头包含了太多不确定因素,搞不好最后根本派不上用场,还是难逃全军覆没的结局,但不管怎么说,有总比没有好。
就这时候,我久违地想起了家里人的面孔,我的父母,我的兄嫂,我年幼的侄子,以及我让人操心的妹妹,这在我出征这么多天来还是头一次。
很快我们分成了两拨人,其中一百人继续守在东边的阵地里充充样子,只希望那边的尼弗伽德人不会那么快发起下一波进攻。剩下的人掩护女王的人马向外突围,当他们要追击成功突围的女王时,我们就从他们身后发起进攻。
又是一场血战,但今天的血战已经够多了,我们的心早已麻木,因此就直接给出结果吧。士兵们用无数人命从尼弗伽德的阵型中劈开了一道缺口,女王抓住这转瞬即逝的机会,带领剩下的残部冲了出去。而在我们的侵扰下,他们未能在第一时间派出追兵,等他们从混乱中恢复,我们又被逼回了山谷。伟大的胜利,只剩下些等着被甍中捉鳖的散兵游勇。
这些人遍布血污的脸上带着那些殉道者特有的微笑,充满神圣感,毫不在意自己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这时如果有人提议的话,我毫不怀疑他们会手拉着手坐成一圈,用圣歌对抗挥到头上的屠刀。而我,第二步兵团的帕克中士,将残忍地打破这种氛围,并冒昧地临时充当一回救世主。
来到北面的山壁时,我才意识到自己有个巨大的疏忽——我没交代鸡仔怎么给我们打信号。这一片山壁超过四里长,现在太阳即将落山,这种光照下我们根本没法看清哪里有绳子垂下来。
“看那里。”赤脚表现得比我冷静,仔细观察下他指出了山崖上的一点火光。
简直是天才,鸡仔那小子在上头升起了火,可能他顺便还抄上了火折子。我们急忙向那个方向奔去。这时山谷东方响起了喊杀声,尼弗伽德人再次进攻了,而那边的弟兄们不可能挡住他们。只能祝他们好运了。
我们看到了那三根麻绳,沿着绝壁从地上长到八九十尺高的山上,在我眼里跟故事中一路长到云里的碗豆茎没什么区别。
那些受伤较轻的士兵率先爬上去,伤势较重则往后稍稍,这样先上去的人就能帮忙拉上几把。我的伤其实不严重,但手上的骨头出了点问题,比较影响攀爬,所以排在中间位置。
在等待的过程中,远处不合时宜地响起了尼弗伽德语。太快了,他们就像直奔我们这里而来一样。我猛然意识到山上的火并不只对我们来说才算信号。
还在山下的辛特拉士兵们立即变得像被丢进沸锅的活鱼,再也没有什么排队了。我扯过挡住我的一个想抓住绳子的人,给他脸上来了一拳,然后去抓绳子。后背好像被谁来了一下,但我全然不顾,双脚用力踩在岩壁上,手攀着绳子开始往上爬。身下的怒吼、哭号,身后尼弗伽德人的叫喊成了另一个世界的东西,和我完全无关的东西。
爬到一半的时候,我又听见了大声的尼弗伽德语,以及十字弓上弦、击发的声音。随着阵阵破风声,几道黑影撞碎在我上方一些位置的岩壁。这就不是能随随便便忽视的东西了。我连忙低下头,紧接着一些木屑、碎铁和石块就乒呤乓啷砸在我的头盔上。昏暗的天色让他们的准头下降不少,但也有中箭的倒霉蛋。我右前方的弟兄中了三箭,分别命中大腿、脚踝、和后背心。这个硬汉在中了前两箭后依然一声不吭,但最后那箭直接要了他的命,掉下去的时候还砸中了下面的人。
这种时候万万不能慌,慌只会起到反作用,只会害死你。虽然该死的时候不慌也没什么用,但谁会不觉得自己命不该绝呢?我压下加快速度的冲动,努力保持着攀爬节奏,脱臼的右手疼得越来越厉害,但撑到上头肯定没问题。
终于,崖顶近在眼前了,只要再让我走三步,两步,一....
可能是为了抗议超强度的工作压力,我的右手在最后那下没能受住力,抓了个空,这导致我向下滑落了一小截。我惊魂未定地大叫起来。这是我的错,我不该那么大惊小怪的,这不是没掉下去吗?。
“你聋了吗,滚回去!”该死,他没意识到上头有多亮吗。我真想再吼大声点,再给他两耳光。回去,或者趴下,怎么都好,你这蠢货!
鸡仔的话没能说完,因为他中箭了。他茫然地看向我,又看看自己的胸口,嘴唇翁动,看上去还想说些什么,然后一头栽倒,从离我不到一尺的地方坠落下去。
我花了不小力气才终于爬上那块山崖,在我之后陆续只有四个人上来。我在上面等了一会儿,确定再没有自己人,尼弗伽德人也没追上来,就解开树上的绳子,带着他们一头钻进了茫茫群山。
我不喜欢这地方,一直都不喜欢。“这地方”指的不是这片荒郊野岭,而是军队。
由于家里开的酒馆,我在十六岁之前接触过很多有意思的人,包括吟游诗人、歌手、演员、史凯利格的水手(其实是海盗,但是他们自称是普通水手,而父亲会假装不知道)。这些人身上的共同特点就是有很多故事,故事会吸引更多的人买酒,所以哪怕父亲不喜欢这些人,也还是会欢迎这些人的到来。可当我在十六岁宣布要当一名诗人和剧作家时,他的表情就像听到我说想当扒手或是诈骗犯之类的,当即揍了我一顿。没过多久,我贿赂了一个和我关系挺熟的水手,跟他约好第二天出海时把我捎上,但当我前往码头时,发现父亲已经等在那里了。三天后,我被他一脚揣进了军队。
毫无疑问,如果没有他的干预,我说不定能成为出名的诗人,写出在整个世界流传的作品,再要么就是成为王公贵族们的座上宾,而不是在臭烘烘的军营里度过我最珍贵的十几年,在一些地方,连谋杀都判不了这么多年。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努力适应它,就像我们这些活下来的人还要适应这里一样。不得不说我适应军队适应得挺成功,有了不少相熟的伙计,比如赤脚和叮咚,还混了个小头目当当,但喜欢和适应永远都是两码事。
离开山谷的有三十多个人,几乎每个人身上都带着大大小小伤,全身上下仅有的东西只有三张弓,二十支箭,五柄短矛,十二把剑和若干小刀——都是些不能吃不能喝的东西。我们暂时没什么别的目标,可能会往北走,看看能不能回辛特拉城?但当务之急是先把小命保住,然后走一步算一步。
一开始我们想试着打猎,但发现这东西远比想象得难。兔子和野鸡不会好巧不巧地往你脸上撞,恰恰相反,这些畜生听到点风吹草动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们一整天下来就没见过它们几次。听说山里通常会有熊出没,我觉得三十几个手持武器的大汉完全可以考虑猎熊,但很遗憾,熊也没有,在找到熊之前我们肯定会饿死。这一天我们唯一见到的大型猎物是一只受惊的野猪,它从灌木里猛地窜出,想要逃离我们,弓箭手朝它射了一箭,然后它带着那支箭跑了。我们循着血迹一路追踪,在追出两三里后彻底断了线索。
火也是个问题。我们行军时生火用的家伙全留在山谷里,鸡仔倒是记得带上,所以他一死就把我们唯一的生火工具带走了。我听说经验丰富的求生者不需要火绒和火镰,仅凭燧石和木头就能取火,但我们这里全都是城里人和乡下人。我没看到燧石,就用两截看上去比较干燥的树枝尝试了下,一个钟头后我就放弃了。如果能活着回去,我一定要向女王上书提议,考虑一下在她的军队构成中多招募些野人。
第二天的日暮就这么在我们浑然不觉中来临,这一天我这边称得上一无所获。我们找了块相对干燥空旷的空地集合,眼巴巴指望着能看到其他人能带来些什么,就像节日那天的小孩,遗憾的是大家的收获都相差不大。赤脚抱着一大团什么东西走过来,扔到了我们面前。
“蒲公英、车前草和野菊花。”见我们一脸茫然,他又补充了一句:“可以吃。”
如果是赤脚说的,那我相信他。他家是村子里的草药师,从小熟捻于辨认各种杂草、野花和蘑菇之类的东西。按理说这样的人不会来当大头兵,我以前有问过他原因,他给我的回答是“一些复杂的家庭矛盾”,然后这个话题就止步于此。
“这附近好像有些蘑菇,里面难道没有能吃的吗?”有人叹着气问道。
好吧,看来要把火提上紧急日程了。于是在这个晚上,我们可悲地蹲成一圈,啃着乱七八糟的野草充饥。我敢打赌光靠这些东西我们顶不了多久,死的时候胃里还要泛着苦水。如果要找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我会说这是一个充满苦涩的夜晚。
有句史凯利格谚语是这么说的,当命运要捏你的卵蛋时,绝对不会只捏一下。包括我在内,第二天不少人发起了烧,脱下衣服会发现一些伤口附近的皮肤变成了潮红色——这是感染的初期症状,如果不管的话就会发炎,化脓,最后就该入土了。上尉提议在原地继续休息两天,等情况稍好再上路,我想都没想就驳回了,等下去只会越来越糟,我们必须尽快找到干净的水源,生出火,找到真正能吃的食物,如果可能的话再找些草药。
山谷里就有条溪流,但我们不敢回去,只好尽可能往西北方向靠,希望能在地势较低的地方找到那条溪流的上游。这一天我们一边赶路,一边留意路上有没有什么能塞进肚子里的东西。这次除了昨天吃的那些野草外,意外之喜是一片醋栗丛,上头的浆果还没有完全成熟,吃起来酸味很重,但足以把人感动得落泪。
顺便一提,我烧得越来越厉害。上午的时候还只是略带虚弱,下午走路时脚上就像灌了铅,我怀疑再过一天我就得要人扶着才能走了。等到我彻底不能行动时,他们(包括赤脚)迟早会把我留在原地。凭个人交情和救命之恩应该能让他们稍微多犹豫一会儿,但最后的结果不会变。真到了那一步我不会怪他们的,换谁都是一样。
刚刚入秋的天气并不寒冷,但我还是感觉身体一阵阵发冷,鬼使神差下我从滚烫的胸口扯下那块金属,把它攥在手心,这块吸收了足够体温的铁片现在给我的感觉就像温水一样舒服。迷迷糊糊中我好像听见了狼嚎,又听见安娜在酒馆门口跟父亲大吵特吵,我想上去把他们分开,结果一不留神被穿着黑色盔甲的士兵捅了个对穿,于是我朝安娜抱怨:“这下好了,这事完全怪你....”
生病时被叫醒的感受类似于被人从一滩浆糊里提起来,我可能花了好几分钟想起自己在哪,又花了相同的时间把各种光怪陆离的思绪从脑子里清除出去。看到地上的两具狼尸,我怀疑后一步没做彻底。
“这是狼?”我问搀着我的蛋黄,声音比我想象得要沙哑。
“它们昨晚包围了我们,被射死两只后就全逃了,没人受伤。”经历了这么多惨烈的考验活到现在,这个新兵身上已经完全看不到稚嫩的气息。
我之前说我不喜欢军队,但还是得承认,某些时候你再也找不到比这帮人更可靠的存在了。我们把那两具狼尸开膛破肚后放血割肉,分成好多份后让几个人带着,然后继续上路。有两个人怎么也无法叫醒,但还没咽气,在争论了一阵后又找了两个人先背上他们。如果今天能升起火,那我们这么多天来总算能吃上一顿热腾腾的肉食,不到走投无路的地步大家还是不想茹毛饮血,我称其为文明的规训。
或许是梅里泰莉的垂青,我们在中午找到了河流,哗啦啦的流水声比我听过的任何小曲都要动听。这些灰头土脸的野人在河边洗了把脸,清洗了一下身上的伤口,然后饱饮了一顿河水。在河岸上我们还找到了不少燧石,在等它晾干的同时我们去收集了一些枯树叶,铺在木片上。经过两个多钟头的尝试,火星终于在树叶里灼出几个黑点,烟味飘散而出,是希望的味道。某个心急的士兵连忙开始吹气,但因为吹得太急而挨了一巴掌和好几脚。好在火还是成功生了起来,从火星成长成跳动的火苗,然后越来越强壮,散发出振奋人心的光和热。
晚上我们烤熟了狼肉,还配了点之前收集的蘑菇,围坐在篝火边大快朵颐。此刻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没有酒,但若为此抱怨的话未免就有点太不知足了。不知道是谁起了个头,哼起了调子。这首曲子在辛特拉北部的很多地方流传,有人说它是科拉姆二世出征前让宫廷乐师所作,也有人说创造它的只是当时的一名普通士兵,更有甚者说这首歌的作者是酒馆里的吟游诗人,压根没参加那场战斗。学者们为了考据争得不可开交,但我们这些真正唱歌的人很少在乎这个。很快有人唱出了歌词,随着加入的人越来越多,没过多久就变成了合唱。
曲子唱罢,篝火旁传来好几处低沉的抽泣声。玛那达山谷里的尸山血海都没能击垮这些汉子,但一堆火和一首歌竟能让他们掉眼泪。
吃完东西后赤脚又在火上架了块石板,烤上半天后才在上头放上像是某种块茎的黑乎乎的东西,捣出不少汁液。他命令我们这些病号又清洗了一遍伤口,然后涂上了那些汁液。
“这一块我没找到地锦草,只好用它来代替了。能管多少用不好说,总之剩下的看你们的命又多硬了。”
除鸡仔外,赤脚无疑是我们这一行人至今最大的功臣。我向他道过谢后,又在不知不觉中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自那天后我又烧了三天,然后慢慢开始恢复力气,半个月后伤口的痂也终于脱落,露出下面粉色的新皮肤。有一些伙计就没那么好运了,最终我们还是因为伤口感染折了五个人。由于缺少铲子,没办法帮他们入土,为了避免被狼或是别的动物啃食,我们花了一个上午来收集柴火,最后把他们烧成了灰,撒在一颗风景还不错的树下。
后头我们陆陆续续又因为疾病和中毒死了三人,但渐渐地,荒野求生对我们来说变得不那么艰难了,有时我们也能打到一些猎物,诀窍在于别躲在上风口,然后注意脚下,别踩中树枝和易碎的树叶,耐心靠近。如果是一个人想要在荒郊野岭活下去,难度肯定比现在大,而我们是将近三十个手持武器饱经训练的成年男人,有许多来自野外的威胁天然就会远离我们。但老话怎么说的来着?傲慢是招致毁灭的元凶。如果我们能记牢这句话的话,最后活下来的人肯定要多得多。
那天我们发现了一个洞穴,外头看一片漆黑,里头的体积估计不小。
“我敢打赌这就是熊洞。”说这话的是考尔,我们也叫他癞皮狗。“别的动物不会打这么大个洞。”
于是决定就这么定下了,没人反对。一是因为队伍的存粮即将告罄,自从来到这片新的山区后,动物都变得异常狡猾,我们已经两天没打到半点荤腥,不管里面是什么大型动物,杀掉后都能剥皮取肉。二则是因为这件事的危险程度在我们眼里着实不大:一个人打火照明,三个人持矛顶在前面,连冲锋的尼弗伽德骑兵都能挡住,管它是熊还是什么,上来都是死路一条。一支四人小队就这么朝着洞穴内进发,消失在我们视野里。
“有可能这个洞还有别的出口,他们从其他地方出去了。”有人进行猜测,但语气听上去不太自信。一种无言的不安在我们当中蔓延。我站在洞口喊了几遍他们的名字和绰号,但还是没有回应。看不到尽头的洞窟反复回荡着我的声音,剩下的就是一片漆黑。
“多来几个人跟我下去看看,带好武器,弓箭手跟在最后面。”我吩咐道。
这次我们足足出动了九人,并且打起了一万分小心,维持着队形缓缓推进。蛋黄自告奋勇,我把他安排在队伍中间,和另外两人一起负责照明。隧道的岩壁上跳动着我们的影子,靴子和地面轻微的摩擦声被无限放大,一下下拨动每个人心里那根弦。走上一阵后,我示意所有人停下脚步,然后立即把耳朵贴在石壁上屏息静听。前方传来的微弱声音像是某种硬物在刮擦岩石,并且当我们驻足后,那声音很快也停了。我用手势提醒了后头的人。
前方是一个空间巨大的岩窟,当我们涉足其中,立即闻到一恶心的腥臭味,像是粪便、腐败物和血腥味混杂在一起的气味。随着火把照亮更多的地方,无数动物的骸骨映入眼帘,在酒馆里听过的那些有关可怕怪物的故事纷纷闯入我的脑海。几十步后,我们发现了第一批人惨不忍睹的残尸。
现在已经可以确定,某种远比熊要可怕的怪物就住在这里,癞皮狗他们撞上了那东西,没有一个人能成功逃上去。更可怕的问题是:那鬼东西他妈的现在在哪?
我回过头,想要提醒队伍末尾的弓箭手转移到队伍中间,正是在这时,我的余光瞟到岩窟顶端一个巨大的黑影正在缓缓朝我们头顶移动。
立即有人反射性地朝上头举起火把,这时我们看清了怪物的样子。
那是一只巨大的怪鸟,身躯足足有两匹马那么大,夸张的翼展更是相当于三个成年人的身高,长着尺寸恐怖的尖喙。强光似乎刺激到了它,于是它发出了嘹亮的尖啸,然后从上方一跃而下。那名火把手连惨叫都没怎么发出,就被这怪物借着强大的惯性几乎撕成了两截。
这一幕突破了所有人的心理底线,控制不住地尖叫起来。最靠近那畜生的矛手开始狂乱向它刺去,它用羽翼挡了一下,矛几乎把那块地方扎了个对穿,怪物吃痛之下又发出了尖叫,扭身甩出钢鞭一样的尾巴,狠狠抽中了矛手的头,然后带着翅膀上的矛重新逃进了黑暗。
“阵型别乱,弓箭手到中间来!”我终于从恐慌中恢复过来,开始指挥其他人,但还是有三人彻底崩溃,大叫着向洞窟入口处跑去。我骂着喊住他们,但不起作用。没过多久,远处的黑暗中传来惨叫声,然后重新陷入了一片死寂。
我深深吸了几口气,让自己的语气显得更加沉着冷静。“那畜生现在肯定躲在哪块旮旯,等着埋伏我们,所以我们要慢慢往洞口那边走,绝对不能乱。”除掉我,现在只剩下蛋黄和兔嘴两个火把手,再加上弓箭手黑风。“我和蛋黄走在前面,蛋黄给我打火。兔嘴和黑风在我们后面两步位置,兔嘴把上头照亮,黑风盯紧点,有什么动静就射过去。”
按照我计划的那样,我们一步一步地往洞口挪去。期间果然看到那畜生又想故技重施,想从上面爬过来偷袭,结果刚一露头就吃了一箭,立马缩了回去。很好,保持住。我们顺利地再度前进了五六十步,如果能一直顺利下去,没多久就能回到隧道,然后沿着隧道回到洞外。到时候无论是叫来更多的人手来找这畜生的麻烦,还是溜之大吉都不成问题。
正当我这么想的时候,背后一股劲风袭来。该死,这畜生是从哪绕到后面去的?兔嘴和黑风也惊恐地回过头。从理性角度来看,回头看不是这时候最明智的决定,但那种时候人只会做出下意识的动作。于是一个血淋淋巨喙啄断了兔嘴的胳膊,然后巨翼一挥将他拍飞。我箭步冲上前,举枪就要刺,结果和兔嘴撞了个满怀。它一得手立马脱离,我再度扑了个空。
现在只剩下三个人了,并且只剩下一支火把,一旦最后的火把熄灭,所有人都要死无葬身之地。我让蛋黄和黑风靠过来,一边警惕四周,一边对他们讲述我最后的战术。
“我算是看出来了,它不太喜欢拿火把的人。嘿,把它拿好,小子!你要是在这时候手一抖可就把我们都害死了。”我怒斥了蛋黄。“我们假设它一有机会,就会去攻击最后拿火把的人,也就是蛋黄,那与其等它自己找到机会,不如我们卖个机会给它。”
“那我们也死定了,所以这事有赌的成分,但要是不赌这一把,我看能活着出去的希望也不乐观。”
没什么时间细细考虑了,他们很快就决定按我的安排来。
我们调整了队形,继续往前走。这次我和弓箭手走在前面,蛋黄跟在我们身后三步左右的位置。那畜生很聪明,知道评估危险,偷袭取胜,但它有聪明到识破我们的陷阱吗?他会思考为什么火把手看上去比之前更好偷袭了吗?蛋黄的牙齿不住地打颤,他是承受压力最大的环节,没有比等着黑暗中的怪物朝自己扑来更需要勇气的了。他能确保不掉链子吗?
好在事实证明,它不是那种聪明得过了头的怪兽,一旦尝到甜头,在吃亏之前它喜欢一直用那一套。当他再次从蛋黄身后发起袭击时,这小子没让我失望,立马撒开脚往前跑。我则迅速转身,用矛尖迎上了它。它见到这东西立刻止住了冲势,改用翅膀来挡,我则虚晃一枪,跳到它的侧面。
“嗖”的一声,黑风的羽箭钉进它的翅膀,怪物又尖啸了一声,尾巴向右一荡,然后往左用力一抽,甩出可怕的破风声。接下来它又要逃了,这次绝不能再放他走。我握住矛柄前端,用力一跃刺向它的背脊,并作势骑了上去。当即就有大量滚烫的鲜血从伤口喷出,把我的双手和矛柄淋了个透,但我牢牢抓住矛柄,宁死也不肯放手,还不断加大力道往下压。铁尾疯狂地抽打背后的空气,但那里什么也没有。
我和那畜生的搏斗可能总共不到一分钟,但感觉上有一个世纪那么久。它在黑暗中拼命地逃窜,黑风和蛋黄在后面追赶,但没它的速度快。我牢牢占据它背上尾巴和喙都够不到的死角,死命把矛往下按。它在洞里乱撞一通,好几次带着我也撞在石头上,那感觉就像被牛用力一顶,五脏六腑都要被压出来,但我始终没有松手。渐渐的,我身下这头猛兽的动作开始放慢,从狂奔一路降到蹒跚的慢走,那风箱一样的喘息声越来越大,到最后演变成一声哀鸣,然后轰然倒下。
当他们终于找到我时,我已经是一个昏迷的血人,而扎在那畜生背上的短矛据说从它前面破胸而出。下洞的人只剩下我、蛋黄和黑风活了下来,兔嘴当时也没死,但他的伤怎么也止不住血,半个钟头后还是咽了气。在那之后,我们再也没有涉足任何一个洞穴,见到后都会远远绕开,没谁再提猎熊的事了。
在我们徒步北上的途中,基本上都在山旮旯和森林里赶路,见到大路时,我们会躲在附近观察路上飞奔的人马——全是尼弗伽德人。不妙的消息,这意味着我们始终没有离开尼弗伽德的控制区,要么是我们走得比乌龟慢,要么就是尼弗伽德人的地盘长得越来越快,从感情上说我希望是前者。有一次我们经过了一座村庄,远远看不清是哪边的人在里头驻扎,于是我们排了个探子过去看看。两刻钟后,尼弗伽德士兵带着猎狗来搜山,在逃跑的途中我们被射死两个人,最后汇合时又有五人下落不明,再也没人知道他们的去向。这次教训让我们之后都尽量选择远离人烟的地方赶路,除非到达一块没有日轮旗,否则每个人都是潜在的敌人。
关于我们后头又是如何穿越山脉、如何一路避开被尼弗迦德占领的村镇的细节,我已经不想再去描述。当我们从山里走出来时,发现我们的村民几乎把我们认成了野人。从他们那,我们得知自己已经离开了辛特拉境内,来到了布鲁格。这时算上我在内,只剩下十三个人。
驻守当地的士兵收押了我们,这是他们的说法,对我们来说其实是招待。三个多月来,我们终于又吃到了谷物烤成的面包和热汤,有一个遮风避雨的棚子,能睡在温暖的稻草堆里。整座两天,我们没人问到战争的情况,只是像牲口一样不停地重复吃饭、睡觉、排泄,并对此心满意足。第三天,我那颗深深淹没的爱国之心终于浮起来一点,当守卫过来送餐时问了一句;“辛特拉还剩多少人马在抵抗?文斯拉夫是否派了人来支援我们?”
没多久我们就知道了玛那达之战后发生的事:女王的部队成功从山谷撤离到了辛特拉城,但很快再次被尼弗伽德大军包围。围城战中王后英勇指挥,但依然寡不敌众,城破时王后自尽,希瑞菈公主下落不明,整座城市遭到了屠杀。至于现在,北方诸国的军队正集结在索登,马上就要和尼弗伽德进行决战。 一个月后,我们在棚外听到了连绵不绝的欢呼声。索登山之战胜利的消息传来,尼弗伽德大军被阻挡在了南边,人们欢欣鼓舞,在酒馆里为一个个国王、将军、英雄的名字举杯,我在其中没听到辛特拉人的名字。又一个月,北方诸国和尼弗伽德签订了和平条约,战争结束了。
在恩希尔·恩瑞斯签订的诸多条约中,有一条允许了流亡在外的辛特拉人重返故土,我准备搭上一架愿意捎上我的商用马车回去看看。
“头儿,元帅听说了我们的事,愿意把我们收入麾下。”蛋黄还在试图劝说我。
“我知道。”我一边检查行李一边应付他。其实没什么特别好看的,只有一些路上吃的花生、果干,一个水袋,一点零钱,以及一张表明我辛特拉人身份的纸质文件。
我和这些人一一拥抱告别,最后来到蛋黄和赤脚——我原本小队硕果仅存的两人面前。赤脚和我之间不需要太多的话,他轻拍了两下我的肩膀,留下一个复杂的眼神和一声叹息,就转身去做自己的工作了。很久之后我才弄明白其中蕴含的意思。
至于蛋黄,我告诉他,“你已经是一个相当了不起的士兵了,不少老兵现在都比不上你。但是还是那三条,记得吗?服从命令,私人恩怨。”
我又一次来到了辛特拉城。透过碎裂的城墙、烧黑的石砖、残破的大门,我完全可以想象出当时发生在这里的惨烈战斗。带队守门的尼弗迦德军官检查了文件,然后把我放了进去。当我路过他时,我听见他用带点口音的北方语说,“感激皇帝的宽恕吧,辛特拉人。”
在街道上我看到了很多焦黑的建筑残骸,看来城里有过巨大的火灾,以至于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清理干净。数不清的生面孔在街上走来走去,他们由附近几片区域幸存的辛特拉人和尼弗迦德移民组成,只消再过十几年,这座城市就会变成他们的城市,有着新的房屋和新的居民,而我认识的那些人的面孔会飘散在风中。
我逛遍了城市的每个角落,最后才敢来到那家酒馆前——或者说,曾经是酒馆的位置。门外悬挂的招牌还没有被完全烧毁,只是被烟熏得乌黑,隐隐能看到一头熊的轮廓。它上头原本画的是一头醉醺醺的熊,倒在一大杯啤酒旁边。
呃,这下麻烦了,天知道再去哪找他们的下落呢?当我这么想着的时候,我看到巷子尽头有个瘸腿的乞丐,此时他盘坐在墙角,手里拿了个小锤子,痴迷地敲打着地面,行人都远远绕开了他,我却觉得他有点眼熟。
“他们要我给他们打东西,我不肯干,于是他们就抢走了我的铺子,把我赶到了街上。”他说话的时候语气很平静,听不出多少愤怒,让我觉得有些可怕。“但你瞧,只要我还有把锤子在手上,我就还是铁匠。”
“嗯,事情是这样,我路过我家酒馆的时候,看到它的样子比较糟糕,然后也没见着人,如果你....”
“那天尼弗伽德人攻进来以后,闯到了酒馆的里头,对你家里的女人动手动脚。你爸不知道从哪抄出来一把十字弓,射死了一个尼弗伽德兵,然后守住酒馆门口,谁也不敢进去。”他直接把知道的抛给了我,没有任何客套和铺垫,“最后他们在酒馆周围堆上干草,扔了个火把上去。没见到有人逃出来。”
“噢,我早该想到的。只是碰碰运气,但还是谢谢你,迪尔特。”
等到我实在想不到什么能继续下去的话题,就向他道了别。临走前我问有什么能帮他的,他说没有,于是我点点头,快步离开了那里。
我在被摧毁的辛特拉没能找到要找的东西。当我又走近城门时,那个军官已经不在了,换了另一批人值守,因此我耐心地多等了两天。第三天早上,我终于看到他又出现在城门口,于是我选择这时出城。我找到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束口小布袋,略微敞开,让他看到金子的色泽,又掂量了两下,让他听见清脆的碰撞声(其实里头大部分都是铜的),然后凑近低声说:“长官,劳烦您帮点小忙,之后这些都是您的....不耽误什么时间,我们那边说。”说着,我的手指向城门外的不远处。
军官环视四周,其他士兵默契地看向别处,于是咳了一声,领我过去。
“你有什么事?”他双手抱胸,神情倨傲,但目光不时停留在我的口袋上。
“托你带个话,给你们的皇帝。”我看到他神色一变,手想伸向剑柄,但我的动作更快,匕首已经没入他的喉咙。
城门的尼弗迦德士兵发出骚动,我听见利剑出鞘和弩箭装填的声音,于是转身向着一片灌木丛冲去。
如果没有那三个月野外求生的经验,我应该不可能再次活着离开辛特拉。即便如此,我也还是经历了九死一生,靠着不少运气才逃脱了追捕,最终穿过了边境的封锁。回过头来看,我那时的举动实在鲁莽,完全是被激情所支配,缺少计划,如果重来一次的话,我不确定还会不会那么干,好在结果不算太糟,所以没必要后悔了。
我有说我向恩希尔·恩瑞斯宣了战吗?尼弗伽德皇帝和前辛特拉中士,势均力敌的对手,纠缠一生的劲敌。大多数时候我都是一个热爱和平的人,真的,很多人都能作证,只要你不先来推我两把或是朝我吐口水,我也不会动我的拳头,而他先向我宣了战,那我怎么回礼都是合情合理的,这在法律上又叫做防卫权。而且战争又有点像赌桌,按照规矩,要么就别坐上去,否则什么时候才能下来就不是你说了算。现在我们都踏上了战场这张赌桌,压下了各自的筹码,那在我叫停之前,他永远也别想退出去。
让我们再来聊聊“战场”这个词。当我们说到它时,就好像这是一个地点一样,和集市、磨坊、隔壁镇子没什么区别。往北出发走上两里路,到达第一个十字路口,这时左拐继续走,到下一个路口时右拐,再走上三四刻钟,然后你就到目的地了。但这个说法不准确,很多时候,战场只是一个虚构的概念,它的本质其实跟真理、正义这类的词差不多,只有在马上要用到它时,才能把它削成合适的大小和形状,所以也可以把它比喻成木料。如果你要发动一场战争,就得用木料搭建出合适的舞台,否则你要在哪进行它呢?
每一个国家有它自己的语言、风俗、特色民族服装和特色美食。但就理论上说,每一场战争都是不同的,就像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场战争都有催生它的源头,但它将按着自己的天性逐渐成长,并繁衍出自己的后代。当你置身事外观赏战争时,它们看起来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而当你置身其中时,他们又全都不一样。站在两里开外,你视野中的是一个整体,即一支向你行进的军队,一条庞大的巨龙。我们把这整体统称为“敌人”,我们必须杀死这巨龙以获得胜利并成为英雄。但等它来到我们身边时,它就剥落成了个体,变成一个个独立的人,张牙舞爪向我们冲来,试图伤害我们,极其恐怖,就和我们自己一样。不同时代、不同地区肆虐的巨龙显然不是同一条,因为它们连颜色都不一样。有的是尼弗伽德一样的黑色,有的又是灰色或者蓝色。组成巨龙的面孔也完全不同,他们有的是面包师,有的是手艺人,有的年轻,有的垂垂老矣。区别如此明显,什么人才会弄错呢?
以上内容是我从酒馆里的一个吟游诗人那听到的,他自称在牛堡进修过哲学。由于说得很像那么回事,所以当发现他在牌局里出千时,我只折断了他一根手指。但现在我发现并不是这么回事,其实只有一场战争,它永不结束。我们的祖辈、父辈,以及我们这一代,参加的都是同一场战争。当我们踏入战场时,嘴中会给出各种各样高尚的理由,这些理由会随着时代而改变,就像不同的流行趋势一样,但真正的理由其实只有一个。当我十六岁,刚刚参军时,北方军队中流行的剑柄是弯曲的,剑首呈圆形,而现在,士兵们用的大都是垂直十字剑柄和水滴形剑首,但其实它们在一百年前都曾风行一时,就像潮水。流行无处不在,潮水来来去去,但海洋始终是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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