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什么要一次次地进行游戏?”相信每位玩家都会反反复复地询问自己这个亘古不变地问题。(图片来源于网络)
“以直接获得快感为主要目的,且必须有主体参与互动的活动。”
辞海给出了游戏最基本的定义,强调主体以获取快感而参与到游戏当中的作用。游戏作为主体达到目的的形式而被创造出来。在游戏这一过程中,玩家是游戏的主导,脱离了玩家的游戏亦不能称其为游戏。游戏只是作为一种方法,而并不作为独立存在的信息载体。
“游戏是一切幼子生活和能力跳跃需要而产生的有意识的模拟活动。”
柏拉图虽并未改变游戏作为方法的观点,但引入了游戏作为学习活动的内涵。游戏不再是单纯获得快感的途径,而是可以传递知识、经验,并诞生新事物的创造过程。
“游戏是一种自愿参加,介于信与不信之间有意识的自欺,并映射现实生活,跨入了一种短暂但却完全由其主宰的,在某一种时空限制内演出的活动或活动领域。”
胡伊青加大大扩充了游戏的范围,使得游戏不再是有单一或多种明确目的实际活动,具有:不受客观条件限制意识内的预演;既能由玩家定制规则,游戏中又受规则时空限制;参加游戏的自我意识欺骗产生代入感等丰富多彩的特点。
从禽类的印随戏水,幼狮的相互打斗,到围棋、象棋、将棋、花札等传统棋牌类游戏,到由战略沙盘模拟演化出的D&D为代表的桌面游戏,到以电子音像为载体的VedioGame,游戏作为单纯获得快感的实际活动边界越来越模糊。其传达的不再是单一的信息内容,而是将游戏制作人对于事物不同层面的思考、不同文化的内涵、多样的意识形态、复合的七情六欲杂糅成一个整体,通过玩家的互动与体验进一步产生共鸣,使得游戏世界的边界无限延展。
游戏(电子游戏、桌游等,以下皆特指)利用与现实世界截然不同的世界观,佶屈聱牙的文化内涵,跌宕起伏精心铺陈的故事情节,视觉与听觉的刺激,挑逗玩家的冒险心理和对于未知的探索欲望。以潜意识中的自欺为前提,随着冒险的深入,获取的情报与信息的逐渐积累,对游戏领域的融入感与代入感不断增强,之后再进行与现实世界相互映射,通过潜意识的受体原型,让玩家得到基于虚拟的真实感受。每一次游戏,都是在冒险中寻得虚拟的“真实”体验,每一次冒险,都是一次新的六道轮回。而体验中情感素材与理性素材的积累,既是游戏的乐趣,同时也是反作用于游戏的基石。
游戏的特殊点在于载体与方法的结合与统一。在冒险中积累的素材,我们亦能够以游戏的手段作用于游戏。承载着喜怒哀乐、善恶混沌的多结局路线选择,在沙盒类里随心所欲只手遮天游戏,甚至是线性RPG中一步一步培养人物成长,玩家与游戏的互动充分地满足了我们的造物主情节。与只能隔窗赏菊的电影,海底捞月的音乐不同,游戏仿佛静谧的湖面等待着我们手中投下块块卵石,闪动的粼粼波光正是其魅力之一。
然而我认为无论是基于虚拟的冒险体验,还是作为参与者与游戏进行互动都只是我们喜爱游戏的表象。我们在游戏中实际进行的或许是自我探寻、自我认知的过程,得到的大概是名为自我认同的存在感。
在当下的信息洪流中,如何保持住自我,如何维系与外界的联系,都是我们所要面临的挑战。每天重复的生活,每日重复的工作,一成不变的状态,甚至自己在不经意间厌倦了改变。然而透过不断地一遍一遍的游戏,不断地重复信息的吸收与转化的过程,在短短的瞬间我能触碰到一些现实中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不可能发生联系的事物。
就如在度过危机之后,相爱的两人却各自踏上不同的旅途。
一次次地被震撼,一次次地更加了解自己,一次次地以更全面的自我来迎接周边的人,面对未知的生活。对于我来说,游戏就是意识的新陈代谢一般,自然不可获缺。
另一方面,作为万物灵长,我们从来没有放弃过追寻全知全能的努力,无论是科学还是宗教。游戏也是其中一种手段。从被创造伊始,人类就在寻找填补意识空洞的方法,那是未经发现的自我,未能掌握的自我,未能统一的外在与内在。
在游戏的领域里,我的概念被放得无限大。同样的游戏流程,诞生出的是相对于每个人不同自我独一无二的游戏体验。在这里内外的信息相互交流、结合,产生灵肉结合的实感。这些体验一方面填补了意识的空洞,另一方面则诞生出了矛盾的螺旋。而游戏内身首一致的和谐感,与游戏外力所能及的无力感,正是进行游戏源源不绝的动力之一。
在保有自我的条件下,由内在的矛盾提供能源,在不同体验中与外界的信息进行接触,实现自我的更新,同时任由内外的情报相互交换,实现自我的完善,两者共同作用,构成了这一特定空间时间下我的存在。通过游戏,我们既是在与神灵对话,也是在与自己对话,通过达到内在与外在的统一,感受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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