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的女孩子,不太可信。好像一个生离死别的场景里,张无忌的母亲这么嘱咐过他,嗯,确实有她的道理。
比如现在,我就不得不坐在一个暖气不足的酒吧里,一杯杯地往肚子里灌杜松子酒,听屋顶上噼里啪啦的雨声。放我鸽子的女孩认识得不久,彼此都心照不宣地停留在暧昧的阶段。每次和她一起共进晚餐之后,她总是会细致地分析菜色的优劣,然后我们各自回家。她的声音很像汤唯,语调中有那种让人连睫毛都要放松下来的韵律,仿佛是用温暖的手轻握着你小指,然后摇着你的胳膊撒娇。“不好意思,公司有点事。”在微信里她这么说,“能不能等我一会儿?”
所以我到底是在干什么呀?平安夜,不就应该留在家里,翻出一张份量恰如其份的游戏光盘,像是《旺达与巨像》,或者《凯瑟琳》这种,就着一杯红酒,安安静静地打到第二天上班吗?为何我要千里迢迢地来受这个罪呢?要是有可能,我真希望自己是一株海葵,不去经历男男女女这些麻烦,每天只要顺着洋流摇摆,捞一捞身边的鱼虾就好。不过会这么想,大概只是因为我不是海葵:这个世界,各自都有各自的辛苦。
雨越下越大,像是有个人在你头顶上不停地摇晃骰盅,哗哗响个不停。酒吧里放得都是我听不懂的粤语歌,呃哼呃哼地唱得人心累。明天要去交通队认责我的三个超速,拖了一年还没拔掉的智齿挤压得我牙龈出血。我的头开始发晕,等的女孩不接我的电话,手机早在半小时前就提示了低电量。哦对了,进门时我自信满满地向酒保要了两个杯子,现在我为了回避尴尬,只能不断地同时斟满它们,轮流一饮而尽。
糟透了。如果这是在GTA5的游戏世界,我大概会直接抄起身边的板凳,把这这条街上所有脑袋都像核桃一样敲碎吧?不过要人人都这样做,世界必然会乱套。游戏的狡猾就在于其中的世界一切都是以你为中心,而现实生活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恰恰是反过来的。
没有别的事情可做,我开始在脑海中想象那女孩加班时会做什么:大概是在开会吧?她穿着平头的高跟鞋,后跟不多不少正好是7厘米。丝袜的丹尼斯指数就25D好了,隐约间小腿的线条就像春丽一样——当然是2代的。呢子套裙距离膝盖30厘米,包裹得非常紧实,但又不至于影响她猫一样的步子。外套么,大概早已脱下,随随便便搭在椅背,现在她正在幻灯机前踱来踱去,声情并茂地分析着什么很重要的数据,时不时紧蹙眉头,像是她看到餐桌上出现了西兰花时的模样。今天她不小心穿错了一件S号的白色衬衫,纽扣几乎要被崩开,大概有两个纽扣怎么也扣不上,也许是三个……
沉溺在幻想中的我还在琢磨着她的纽扣,一直沉默的酒保突然开口说了话:“今天的雨好大啊。”
“听说今天晚上还有可能结冰呢。客人您今天没有开车吧?”
“没有,否则我也不会坐在这里喝酒啦。我是坐地铁过来的。”
酒保平静地擦着杯子。我看到他的手保养得很好,指甲剪得整整齐齐,白色的衬衫也非常平整,衣领的尖角可以扎起杯子里的橄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一看就是个非常专业的职业人员。以我的生活经验来说,一些小的细节往往才会压死骆驼,那些举足轻重的陷阱反而是人人都容易绕开。生活里没有特工斯奈克,在没人告诉你自己的隐匿度时,一切都要谨小慎微才是。
“其实,冬天最麻烦的还是下雪。”酒保斯奈克一边说,一边稳稳地把伏特加缓缓倒进半杯蔓越莓汁里。
“不,我是本地人啦。只不过觉得一定要从晴天以外的天气中选一个的话,那我不如选下雪吧。”
“也没有什么特殊原因,大概是因为下雪那种慢悠悠的感觉吧。”
“是啊,感觉下雪的时候,一切都变慢了,像是黑客帝国里那样。”
一位客人跑来结账,斯奈克走到收银机那边去核对账单。滴的一声,他又坐了回来。微信支付就是这么静悄悄地干掉钞票的,正如钞票当年一点点干掉了银元。在地铁路口我用它来买烤白薯,让iPhone6p那防抖的摄像头,在烤白薯大爷那焦黑的绒线手套里寻找二维码,滴,完成,欢迎再来,消费这件事,已经变得比眨眼都快。我努力盯着柜台里各种从没见过的万宝路烟盒,认真地思考着自己和汤唯女孩的未来,结果不太让人甘心,于是我赌气似的讨厌起这个困住我的地方。这里酒吧的气息已经根深蒂固,连餐巾纸都渗透出浓重的烟酒味,无可奈何:毕竟这里就是这种所在嘛。
“我呀,关于下雪的记忆,都是不好的。”斯奈克说,“比如,有好几次,我就被大雪困在路上,几天都没动不了一步。”
“具体时间谁记得呢?大部分可能更早一些吧?我老家在更北的北方,家里的水管非常容易冻裂,又找不到别人修理,您能想象自己在零下三十度去修理水管的感觉吗?有时候你还要用冻僵的手在旁边努力生火,把冻结在里边的冰化开,否则到了春天之前就别想喝到水啦。”
“还有,尽管冬天野兽什么的都不出来,但是像是雪怪啦,狂猎什么的,反而更加活跃,下雪时视线又差,根本没法提防。您知道有种症状叫‘雪盲’吗?白色的雪把光线直接反射到你的眼睛里,开始是眼睛痒,之后就是刺痛,最后就什么东西都看不到,得缓上好几天才能见到一点模模糊糊的影子,脑袋像是扎在游泳池里。所以,要是哪天下了大雪,尽管您是我们欢迎的客人,我建议您还是不要出门的好。”
“这样啊。”不想再次抽烟,但已经兴奋起来的鼻子提出了异议,我只好用拇指和食指钳住自己的鼻头,狠狠揉搓了几把——嗯,没有一点儿效果,“我说,能帮我拿包烟吗?Marlboro,那个,黑绿色那种。”
撕开外包装和锡纸,我抽出一棵叼在嘴上,酒保掏出一个骷髅纹饰的Zippo帮我点燃,一股薄荷味道飘散了出来。
Zippo一闪之后消失在他的口袋,斯奈克继续聚精会神地调着一杯龙舌兰日出。
“你是说,不是某种比喻或者是在玩游戏,而是活生生的那种?”
“是呀,不是在形容那些变态或者犯罪分子,也不是在说虚拟世界的事儿。就比如说,狼人,吸血鬼,丧尸,这种东西出现在现实的生活中,这样的事情您相信吗?”
“那如果让您从两者之间选择呢?就像您会在晴天以外的天气中选择下雪,一定要选您的话,二者之间,您是选择相信,还是不信呢?”
我把烟叼在嘴上,努力回忆自己上次吸烟是什么时候,最后暗自决定:是在2008年,我依稀记得那是一个有着重大赛事的年份,在那一年,我和上一任女友分手。那天也喝了很多酒,彼此说了很多无法兑现的话,然后再也不见。我在那天突然有种天启式的预感:就算怎么努力,最终你的人生总是会被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掩埋,无可避免。
“哦。这种的话,大概是有的吧。”我对他努力延续着这次看不到终点的谈话精神钦佩万分。
“按照我的理解,鬼这种概念之所以成立,基本原则就是你看不到它,你只能感受它干涉的现实。”
“所以您觉得,同样是没有见到过的东西,鬼因为本来就不该被看到,所以从合理性来说,更容易得分。”
街上的声音突然大了起来,背后一阵发冷,大概是有人推开了店门。斯奈克只是面无表情地说了句“欢迎光临”,应该不是常客。
“确实,好像是一回事。不过其中还是有微妙差别的,一般人不太容易察觉罢了。”
“的确如此,以客人您的敏锐,更应该能够一眼看穿。”
好麻烦。“其实我作为甘道夫所签的合同,在大学毕业时就已经自动终止了。”
“不,我看人是很准的,在这一点上请一定不要自我怀疑。”
我不太熟练地吐了个烟圈,唉,松松垮垮的不成个样子。
“要说理由其实有很多,不过简单的说,就像您在相信与不相信之间选择了不相信,那我也只是选择了相信而已。”
我摩挲着手机,感觉刚才的话作为交谈的的结尾已经非常圆满,于是无所谓地耸耸肩,又开始想汤唯女孩穿着S号衬衫走来走去的样子,和那些岌岌可危的纽扣。
我把烟夹在左手的食指和中指间,努力透过烟雾,看着酒保斯奈克:他有着一张让人无法记住的平凡面孔,依旧在擦拭着那些一望无际的杯子,一个接一个。
“是那种找到怪物之后,咔嚓一下把脑袋砍下来,然后交给雇主领取赏金,这种?”
“怎么说呢?要我突然相信现实生活中有个猎魔人,实在是有点……”我努力地措辞,最终放弃了。“比如说,我要是告诉你我是什么宗教的前任教主,你也不会马上相信的吧?”
“理解,所以我也没有强求您相信,我只是告诉您,我是个猎魔人,是相信也好,是不相信也好,那是客人您自己的选择。”
“那你有没有战利品?比如鹿精的角,狮鹫的头,或者雪怪的大脚之类的东西,那种挂在墙上留作纪念的战利品?如果你是猎魔人的话,屋里应该摆满了这类东西的吧?”
“没有,那么做的话很不像样。我好歹也是个专业人士,并不是以杀戮怪物来取乐,而是认认真真地在靠这个生活。比如说,那些杀人之后会取走受害人身上器官的人,都会被称作连环杀手或者变态之类的吧?只能说是外行人的行为,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把本来单纯的“行动”扭曲成欲望,糟透了。只有那些半吊子的新手,才会想着在任务结束后给自己留下点报酬和伤痕以外的东西,让带回家过夜的姑娘瞠目结舌一下。”
斯奈克想了想:“一定要说的话,更像是《这个杀手不太冷》里边的让·雷诺那样。荆轲那样可不行啊,一个杀手太有名的话,基本上就可以说这个人的职业生涯很失败。要是再掺和了政治,那简直就是糟糕透顶。”
我附和地点点头,脑子里想的却是娜塔莉·波特曼停留在那部电影里小小的身体,她穿着热裤和低胸T恤,抱着那盆植物和毛绒兔子,跟着里昂走在巴黎的人行道上。“我好像爱上你了,里昂”,她后来在《星球大战》成了帝国女王,在《黑天鹅》里成了芭蕾舞者,然后和编舞老师结婚生子,但只有那个叛逆的女孩让我无法忘怀:在一些镜头里,她未来冷艳的影子在脸上一闪而过。
“做这行多久了,我是说猎魔人?”我忍不住继续问道。
“不太记得,应该比这个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存在的时间都要久些。”
酒保放下了手中的杯子,我想,他已经等待了很久,他一定在很久以前就想告诉别人那个故事了,可是,一直没有找到适当的对象。如果不是在平安夜,如果不是这场恼人的雨,如果不是面对一个不停地用两个杯子喝酒的可怜男人,他是断然不会和一个陌生人讲起那段故事。
“我是怎么做上这一行的呢?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大概是因为天赋:我生来就是比其他人更容易做猎魔人。从一出生开始,我就能看到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那些您所说的本来不该被人看到的东西。对于我来说,这些和乌冬面和马之类的东西没什么区别,都是一种的‘常识’。后来我渐渐长大,也是走了足够多的弯路,才明白了如果是去做自己擅长的事情,人生就会无比的轻松。所以在活到的第三十五个年头的时候,我接受了训练,成为了猎魔人。”
“对我而言就是如此。你也见到过那种随随便便就能把钢琴弹得行云流水的人吧?对于世界上的绝大部分人来说,即使经过很多年的训练,也无法追上霍洛维茨或者塞金·鲁道夫的一截小指,但是就是有那么极少几个人能成为钢琴大师,从不间断。当然也不是说这一切就像喝下一杯酒那样容易,但是至少很快地就能在眼前呈现出清晰的可能性。你明白吗那种感觉吗?就好像突然命运对你有了回应,那种感觉。”
大概明白,我说。我也有这种经验:自我的实现靠鞭策是不行的,无论来自别人还是自己。
他点了点头:“就是如此。总而言之,我成了猎魔人。渐渐地,我终于获得了梦寐以求的东西:那就是‘自由’的实感。在那个年代,做猎魔人是件很轻松的事情,总是有接不完的任务,村口的告示板,城市的公告栏,酒馆的门口,全都贴满了各种怪物的素描,用大大的字标着各种价钱。所以我与其说是在工作,不如说是在旅行,基本上把马腿能跑到的地方都走了个遍,没钱的话,就随手接个任务,砍下一个怪物的脑袋,然后就接着上路。生命变成无限长之后,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目标这种东西再也无所谓了。其实,正常人脑子里那个不断倒计时的沙漏,才是所谓人生目标的本来面目,对我来说就全然不起作用。我就像是一个会骑马的人形记事本,在世界各地走来走去,只是不断地把各种光怪陆离的事情往上填写,但自己从来不去翻看。”
“后来,我渐渐的懒得计算时间:一匹马从壮年到再也驮不动我的时间,这对我来说才有意义。有趣的是,我还记得我每一匹马的名字:因为它们的名字都是萝卜。”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我既不厌烦,也不急躁,远离人群,然后远远地观察他们,这让我得到了很多的乐趣。除了赶路和干活,我几乎都泡在酒馆里喝酒。想获得更多的信息,比酒馆更有效率的场所,我至今没有听说过。”
“有一年,我正在耶路撒冷附近的一个酒馆里,一边喝着麦芽酒,一边在牌桌上偷偷摸摸地换牌,突然出现了一阵骚动:听说有一个偷马贼,同时赶着好几匹马冲出了村子,其中就有萝卜,上边还驮着我的十字弩。”
“那还用说?偷我马的家伙叫但丁,也是个猎魔人,干这行的时间不长,也就一百三十年出头,还是个半吊子,做这件事也无非是寻求刺激。这小子的做派跟我完全不同,怎么说呢?如果我是个‘专家’,那么他就是个十足的‘演员’,无论是穿着、说话方式、表情、动作,还是从他身上所散发的气息,他都表现出一种经过刻意设计的感觉,这其中微妙的差别,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只有猎魔人才能分辨。不过,他的身手确实不赖,我跟他拳脚相加,互相打了个鼻青脸肿,彼此之间都深刻地认可了对方,于是就找了个酒馆继续喝酒,渐渐熟识起来。他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恶魔从不哭泣’,我始终没明白过他是在对死在他剑下的怪物说的这番话,还是对他自己。他是一个非常新派的猎魔人,几乎是这个圈子里第一个使用火枪的家伙,一有机会,他就要对我这种半流浪式生活方式大加讽刺。”
“有一天,但丁搂着两个姑娘闯进酒馆,‘崔西和露西亚,孪生姐妹,机灵又忠诚,你要哪个?’”
“我选了崔西,然后但丁开了个大房间,四个人整整胡闹了一个晚上,然后崔西就成了我的经纪人。但丁说的没错,崔西确实非常机灵,经纪人这种职业简直是为她而设计的。她帮我在罗马买下一所房子,从此我过上了安定的生活,萝卜终于不用四处奔波了,它顶多也就是去一趟阿纳格尼那的菜市场,拉一车真正的萝卜回来。大城市的委托络绎不绝,崔西从中条分缕析,回绝掉那些危险的和不核算的,和那些大客户讨价还价。然后我就像鬣狗一样追踪那些让人看不顺眼的怪物,一枪轰了他们的脑袋,然后回到我们温暖的家,整晚和崔西寻欢作乐。那真是一段黄金岁月啊,仅仅就收入而言,我就在一个月里挣出了过去三年的钱。”
“如果这样持续下去,好像也不错。这种故事应该有个哈姆雷特式的结尾:怪物杀光的时候,我们也都死掉,全剧终。”
他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没有勾兑的伏特加,然后不停用手转着酒杯,陷入短暂的沉默。我知道他的故事并没有结束,所以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静静地等待他继续开口。
“有一天,崔西收钱回来,我买了拉图庄的红酒准备庆祝,却发现她脸色不好。她说自己只是累了,就早早的回房间休息,我自己坐在客厅,就着一块牛肉,慢慢地把一瓶酒喝得一滴不剩。到了半夜,她发作了,把房间里的所有酒砸得稀巴烂,芝华士,威士忌,雪莉酒,赤霞珠,支离破碎的酒瓶在地面上越积越高,然后她就倒在一地的酒水中重重地喘气。”
“至于我,只能站在旁边手足无措,手里还托着刚才喝剩下的一杯红酒。事实上,我被安排在这部剧里的角色,并不是哈姆雷特,而是他的朋友霍拉旭,职责就是生还下来,把故事讲给别人听;而倒霉的崔西扮演的是乔特鲁德,那个喝错了毒酒的皇后,一个可怜的人。”
“是‘魔’。正如客人你所言,世界上确实有种一般人无法看到的东西,但是却能把现实干涉得一塌糊涂。成为猎魔人,就是要和‘魔’融为一体,把这种不可见的毒物化为自己的力量。但是如果是一个普通人,被‘魔’侵蚀,就会变成怪物。这好像是一种残酷的讽刺,由于跟我呆的时间太久,魔性缓缓地注入了她的身体,她即将变成我的同类,但是是极端疯狂的那种。猎魔人和怪物本身是一样的存在,区别只是怪物会猎杀普通人,而我们会猎杀怪物,仅此而已。”
浑身湿漉的客人陆陆续续多了起来,几个歌手模样的年轻人正在给自己的吉他调音。我和酒保在一片嘈杂之中,默默地喝着各自杯中的酒。
“真正的职业人士。”他说,“早就会预见到这种情况,当那个场景出现时,会干脆利索地把剑插进她的下巴,一劳永逸。成了怪物的人,永远都是怪物,没有任何救回来的可能。如果我在训练时稍微有一点点成魔的迹象,那个该死的老头绝对立刻敲碎我的脑袋。但是当时,我却下不了手,当时我以为是因为我跟她上过床,所以在那个时刻甚至没有尝试过,就轻易地认为自己是无法亲手杀掉她是出于怜悯。于是我从衣柜的最底层找出我原来的行头,随意收拾了一下行囊,然后仔细地关上所有的窗户。最后我回到大厅,看着地上不断扭曲的崔西,然后一枪打在地板上,火焰在一地的酒精间起舞,一瞬间就吞没了她的身体,就像是冬天,我在为冻冰的水管解冻。我屏蔽了自己的听觉,一步步走出屋子,骑着萝卜,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罗马。两百年后我故地重游,当地还有人记得那场火灾,说是在里边有一个女人的声音声嘶力竭地在吼叫,那一晚罗马没有一个人能睡着。”
“我漫无目的地游荡了好久,在罗马挣来的钱,很轻易地就被我花光了。我甚至以那段时光为耻,作为猎魔人,囤积金钱这种事毫无意义,金钱这种造物是属于人类的,那是对人类的一种自我价值评估,能让一部分人更加理直气壮地凌驾于他人之上的道具。猎魔人用不上这个,我们完全不同,就像海马与哈雷彗星之间的完全不同一样。”
“总之,我恢复了猎魔人的标准生活,但丁那小子也没再出现过,或许是死了。时间越久,我越觉得自己已经完全不是人类了,背后的那扇门早已在不知不觉间关闭,无法回头。相应的,我的技能愈发熟练,工作也越来越轻松,飞机替代了马匹,我更像是一条大马哈鱼,在世界的南北追逐着温暖的洋流,屠杀怪物对我来说更像是一种健身运动,只是偶尔为之。如果不是出了那档子事,我大概现在应该在里约热内卢的酒馆里打牌,对我来说,罗马的故事像是一场早已结束的噩梦。”
他仿佛在回忆着什么,眼睛盯着门口的圣诞树。回头望去,窗外已是黑夜,经过的雨伞在路灯的照耀下色彩斑斓,像是各种细胞在彼此碰撞。门再次打开,走进来的人远远地张开怀抱,等待着与朋友相拥。
“大约过了有一百年,我再次见到了崔西。”他的声音如常,但里边有一种说不出的空洞的味道,好像讲述的是别人的事,“那是一个没人敢接的活儿,赏金高得离谱,在我前边失败的已经有4个人了,都是一等一的职业人士。猎魔人都是疯子,每到了命悬一线的时刻,身体就越兴奋,有时候甚至兴奋到下体充血,浑身通红,因为只有在这种肾上腺素高速分泌的时刻我们才有一点活着的实感,所以我毫不犹豫地成为了尝试的第五人。那天,在那个充满了血腥味的房间里,我第一眼就认出是她,尽管她已经长出了3米长得膜翼,身上长满了紫色的鳞片,爪子像是剪刀手爱德华一样反射着烛火的光,但是唯有那张脸没有变,依旧是在罗马阳光下熠熠生辉的那副生动面容,甚至带着一丝残酷的笑容。最诡异的是,她的足部裸露,却长了一副高跟鞋的样子,像极了菲拉格斯她最喜欢的那一款。她在那个寂静无声的大厅里,缓缓向我靠近,鞋跟清脆地敲击着地面上的大理石,在屋里激荡出让我心跳不已的回声。”
“我刚刚摆好姿势,她就冲了过来,翅膀像是两道帆,把尘土卷得满天都是。我躲过了她的突袭,尽量只盯着她的利爪和双足。她的动作灵活得像冥界的豹子,时不时从口中吐出足以腐蚀钢铁的酸液,用死亡的风暴把我围在当中。若不是我事先设下了陷阱,恐怕她用不了5秒钟就可以砍下我的脑袋。当她触动了机关,强烈的光芒让她暂时失去了视力,带着护目镜的我下意识地扣动了扳机,精确地命中了她的双翼,她尖叫着被击退5米远,挣扎着想要爬起来,但最终能做到的也只是在地上不停地抽搐。”
“我冷静地把弹壳从枪膛里退出弹壳,换上新的子弹,慢慢地接近了那头美丽的凶兽。她已经动弹不得,浑身血肉模糊,绿色的血从身体上那些数不过来的窟窿中缓缓地流出,正在费力地呼吸。她的头已不能动,瘫软在地板上,眼睛里露出的全是垂死挣扎的凶恶眼神,像是在看着一只等待撕裂自己尸体的秃鹫,跟其他怪物别无二致:她已经完全认不得我了。”
“我当时用枪抵住她的脑袋,心中努力下着决心。杀死她,还是放过她,在那种情况下,我只能选择一种。除此以外别我选择。”
我一点也想不出来。“我猜不到。”我斩钉截铁地回答。
他笑着,眼睛盯住我面前的酒杯。“我收起了我的枪,再一次离开了。说是离开其实并不准确,其实我是逃走,望风鼠窜,恨不得自己逃到天涯海角。这个决定,我早在一百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准备好了。”
“崔西早就杀死了我,当我发现自己爱的人成为怪物的时候,我作为猎魔人的生涯就已经结束了,这一百年的时间,我只是在扮演猎魔人的空壳。职业杀手也好,职业猎魔人也罢,我们从悬赏告示上找到猎杀对象,从委托人口中听到信息,提上自己的枪,砰的一声,一切搞定。怪物只是那个让我们账户上多出一行数字的扳机,除此它们什么也不是,当你爱上了它们中的一个,你就不再是一个猎魔人。如果不是那颗闪光弹,崔西可以轻而易举地把我扯成碎片,因为那正是我日夜所期望的事情。”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崔西,她最终还是死在了别的猎魔人手上。听说这个消息,我没有一点感觉,尽管那一夜我喝了很多酒,但是我怎么着也醉不了。在罗马的那一晚,我身体有什么东西早已破碎,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空洞,我甚至能清晰地听到那碎裂的声音,就像那些被崔西摔碎的酒瓶一样。我用了一百年的时间,徒劳地把那些碎片努力拼合成原来的样子,但是一阵风吹过,它就轰然倒塌,再次随随便便的散落一地。那些甜蜜的回忆就在其中,在那些碎屑中闪烁,但是一切都已经结束了,任由谁也无法再把它恢复原样。”
他闭上眼睛,摇了摇头,喝光了杯子中的酒,然后仔细地擦拭它。
“所以说客人,我刚才说我是猎魔人,其实多少有点言过其实。现在的我只是个酒吧的服务生,给客人调酒,顺便听一听别人的故事,努力地收集,看看有没有哪一个能恰好填补我心中的空洞。至于猎魔人,那只是我之前做过的一个职业而已。我们猎杀怪物,而爱情猎杀我们。”
十五分钟后,我们相互道别,然后我幸运地打到了一辆愿意西行的出租车。路上,汤唯女孩终于打来了电话,用百分百完美的语调优雅地道歉,说太晚了不能前来,我心怀敬畏地听着。
“大概会打打游戏,关于猎魔人的,然后就洗洗睡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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