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阅读本文之前建议先听完重轻老师关于投票的那期节目,这样会获得更好的阅读体验,也能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重轻老师那期节目中所涉及的现象。 二、本文不可避免的会涉及一些数学内容,但引入这些内容是为了证明结论,也就是说能够看懂这些证明自然是好的,但是看不懂也影响不大,笔者会在文字部分有较多的阐述。
三、关于效率和公平是两个问题,并不是可以一概而论的内容,因此笔者会分开进行分析,先谈效率有关的部分,再讨论公平的部分。
四、本文会有不少的学术内容,但并不是一篇学术性文章,仍然会充满不少有笔者个人喜好的内容和表述方式,毕竟无巨魔,不机核。
“把钱和权都交给政府,就如同把威士忌酒和车钥匙都交给小孩子一样”,这句话出自哈维·S·罗森之口,基本每个上过高中的人都知道市场失灵这个名词。的确,尽管市场有时不尽人意,但事实上公共机制失灵也很常见,了解了其决策的形成机制和主体行为之后我们会有更深的认识。
不过已经0202年了,总是有人动不动地就在对西方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都不了解的情况下,一定要给凯恩斯、马克思和哈耶克分个高低,脚踩马歇尔,拳打萨缪尔森,要给诺贝尔经济学奖论论资历,连《国富论》和《资本论》都不一定看过的人聊这些,还挺嗨,给爷整乐了。
事实上从经济学建立之初,即在亚当·斯密之前的重商主义就已经开始研究政府财政决策方面的问题了。而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及之后由于“滞胀”现象的影响,西方经济学发生了较大变革,原来在战后占据主流的凯恩斯主义立不住脚了,许多新的理论学派就站起来了,而公共选择学派也是其中一支。
在多数人心中,世界上最好的大学可能是哈佛,是普林斯顿,是麻省理工,但在学社会科学的人心里,世界上最好的大学无疑是芝加哥大学,因为这个大学诞生的学者真是太牛逼了。
一拨学社会科学的人谈到芝加哥学派可能都会流露出一种“你懂的”这样的眼光,但他们心中想的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几批人,因为仅就社会科学领域,传播学、社会学、经济学都有芝加哥学派,而且影响都很大。斯蒂格勒和科斯是制度经济学和法律经济学的大佬,而公共选择理论的创始人布坎南(“用脚投票”的提出者)正是师从于芝加哥学派的创始人奈特。
所谓公共选择是指投票者以政治选票的方式决定公共产品的需求决策的过程,即投票者依据一定的规则,共同确定集体行动方案的过程。而公共选择学派就是以经济学理论对这类问题做研究。
在传统政治经济理论中,个人在经济市场中是利己的,而在政治市场中是利他的,公共选择理论则不这样认为。在经济学家看来,无论是配置私人产品,还是配置公共产品,参与者的行为动机都是一样的,追逐的都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个人不会因为两种完全不同的行为动机做决策,经济市场中的供求力量在政治市场中同样会发挥相互作用。
不难发现在公共选择这一过程中存在两方面问题,一个是集体中每个成员对公共产品有何评价和如何评价的问题,这被称为偏好显示问题;另一个是当不同成员存在不同观点时,如何在这些观点中做取舍并形成最终决定的问题,这被称为偏好加总问题。
在既有研究中,偏好加总问题的研究成果要明显多于、优于偏好显示问题,这并不是说偏好显示问题不重要,事实上这非常重要,如果有哪个学者能解决这个问题,那他应该拿一切诺贝尔学奖,因为这个问题太困难了,研究也就很有难度了。
一般,人对私人产品的偏好显示很简单,只要买和不买就可以了,但投票可就不是这么有效的的办法了,投票能反映的偏好信息是相当有限的。若仅从经济收益和游玩人数上就能评价游戏的高低,那么全世界最好的游戏一定是《王者荣耀》、《和平精英》或者《刺激战场》之类的,但显然即便是这些游戏的受众都不会认为这些游戏会是世界上最好的游戏,更何况我们在公共决策领域往往采用代议制,那么个人的态度表达就更不充分了。
何况即便人们有机会充分表达自身偏好,你又如何保证偏好的表示是真实的?
当备选的方案越多,人们充分了解选择的信息成本就越大,自然就越不愿意了解;投票人总数越多,单个人也就越不重要,积极性也会下降,这都能导致偏好显示的不真实。
再者,如果人们显示自己的评价本身会对自己产生影响,人们自然要考虑是否隐瞒或宣传自己的选择,这都会影响自身的偏好显示。最极端的就是人们对产品的评价会直接成为人们所要承担该产品的成本本身,比如好评发个红包之类的,政治领域这种选择往往可能人命关天了。
再次,如果人们认为采取某种投票策略有利于自己想要的结果,人们也很有可能隐藏自己的真实偏好。
最后,在公共决策过程中存在利益集团的存在,而个人与利益集团本身之间是不对称、不平衡的,此外组织与组织内部人员,比如政府与官员,都有可能影响个人的偏好显示。
当然,如果涉及语言学和符号学问题,那么偏好显示问题就成了所有学者的噩梦。
相比较偏好显示问题,偏好加总问题显然更容易量化,做研究也就更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君主专制是不存在偏好加总问题的,因为当个人决策可以强迫社会公众服从,那也就不存在现代民主社会下的公共选择了,自然也就不存在偏好加总问题了。
本文接下来的重点就是偏好加总问题的解决方案,即各种投票原则与背后的机制,在此之前,我还要再次提到一个与偏好相关的概念——效用。
如果说现代经济学什么概念最重要,那无可争议的就是效用。与古典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最大的不同就是,现代经济学的价值是主观的,这种价值就是效用,效用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地而异,因年龄而异,因天气是不是好而异。效用既不是无差别的劳动时间,也不是使用价值。关于效用论,能说的太多,这里不多做介绍,那都能单独再写一篇长文了,我想也没有多少人真的感兴趣吧。这里只提到一点,自希克斯(与阿罗同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之后,序数效用论就取代了基数效用论,因为序数效用论显然要比基数效用论完美得多。
基数的优点在于具有周密性、传递性。1与2之间无限可分,不但可以比较,还可以计量,很方便;第一、第二只具备传递性,只能比较,但显然更符合我们现实情况中对于价值的感受。本文所提到的效用也都是基于序数效用论的,之后不再赘述了。
在众多投票规则之中,首先我们要提一个理论上很完美的规则,一致同意原则,这一原则可以实现均衡,但有一个缺点——不存在。
其实这个图很简单,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字母太多了,我们换一种情境,为了便于理解,我在此仍然采用四十二、西蒙和龙马作为样本,与重轻老师的节目一样,但跟真实的他们并没有关系。
假设四十二和西蒙同时管龙马租《生化危机3》来爽爽,我们设横轴为可游玩时长,纵轴自下而上为四十二承担的花费份额(a),自上而下为西蒙承担的份额(b)。假如二人支付龙马的份额分别为t1(四十二)和1-t1(西蒙),很明显此时,四十二要求的游玩时长是G1,而西蒙要求的是G2,很明显要求不一致,无法达成均衡,那么也就无法完成这场三方交易。那么龙马自然可以提出动议,调整双方份额,调低四十二的支出以提高其需求,提高西蒙的份额以降低其需求,直到双方对可游玩时长达到相同的需求为止,而E点所对应的游玩时长G*和相应的份额结构(t0,1-t0),这就是林达尔均衡。
我想上述内容是很好理解的,也很生动形象,林达尔均衡表明,公共产品存在着每个人都同意的份额与供给方案,这与市场是一样一样的,其结果也是帕累托最优的。
当然也可以做一个纯数学表达,假定公共产品价格为P,则MBa=hp,MBb=(1-h)p,MB表示边际收益,故MBa+MBb=P,而P也代表MSC(边际社会成本),因此MBa+MBb=MSB=MSC,也就是说边际社会收益等于边际社会成本。如果觉得边际这个词比较陌生,那么换成导数或者斜率就不陌生了吧。总之实现这个条件同时表明了两种情况,在成本既定的前提下,收益是最大的,或者收益既定的前提下,成本是最小的,很明显是最优的。
现代经济学的研究在方法上,高度依赖于数学,因为数学确实可以给一切实证研究披上一层科学的外衣,而当这层外衣披上的时候,研究也就成了真的科学。不过,要指出的是,社会科学研究是要着眼于现实问题的,有许多研究者过于迷信于方法,成为了工具主义者,这就是不应该了。当代经济学研究中过于重视数学的这种舍本逐末的现象也是被很多学者所批评的,这不仅仅是我这种人微言轻的人说的,像计量经济学的大佬萨金特也曾用他委婉且文雅的方式公开表达过,只会搞、只能搞、只想搞计量研究的全都是sb。
就林达尔均衡而言,数学表述表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这种均衡是存在的,而且很明显是符合帕累托效率的。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假如四十二认为龙马的动议不够扎实,西蒙认为龙马的动议不够性感,那么龙马首先就要解决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是性感,什么是扎实(偏好显示问题)。即便龙马理解了性感与扎实,他仍然要花费大量时间去跟双方商议、决策,很有可能等到他们商议完的时候,steam已经圣诞半价了。
尽管一致同意原则能够实现最优并且保证了大家的自愿性,但是决策成本过高的问题却决定了其应用场景相当有限并经常无法作出决策,不过在复选制中,我们可以先用一致同意原则排除所有人都反对的方案,毕竟我们很难清楚自己到底喜欢什么,但是我们烦什么,我们往往都清楚得很,而在这之后我们则可以采取接下来要讲到的简单多数规则来决策。
由于一致同意规则在现实生活中的实施困难,多数情况下我们采用的都是多数同意规则,有3/4多数,有2/3多数,最常见的是1/2多数,超于1/2的被称为简单多数规则,小于1/2则被称为相对多数规则。
但是多数规则下的投票是不存在能达成均衡的机制的,即便是在相当弱的条件下也是如此,阿罗为此在孔多塞“投票悖论”的前提下提出了一个一般性命题,即“阿罗不可能性定理”,该定理包括5个条件:
个人理性条件:每个成员不会同时存在互斥的方案倾向。
无限制领域条件:成员的选择不受限制,每个成员拥有任何可能偏好的自由。
帕累托条件:个体选择的加总与公共选择的结果保持一致,若每一成员都认为x>y,则公共选择也是x大于y。
无关备选方案的独立性:两个方案之间的选择仅售成员的偏好影响,不受第三种方案的影响,不存在外部性。
非独裁性:投票结果由多人决定。
以上这些条件是民主社会所普遍接受的条件,也就是合理的,而阿罗不可能定理表明,只要存在三个方案,任何集体决策过程都无法保证能够满足上面所有的合理条件,下面我们来举例说明。
假设机核要搞一个GGA2019年度游戏评选,我们仍然采用四十二、西蒙和龙马三个样本作为评委,提案分别为《只狼》、《控制》和《死亡搁浅》,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出有些结论和看到一些状况。
四十二觉得《只狼》真是太扎实了,列为第一;《控制》还可以吧,列为第二;《死亡搁浅》什么玩意,列为第三;
西蒙觉得《只狼》一般,列为第三;《控制》还挺性感,列为第二;《死亡搁浅》牛逼疯了,列为第一;
龙马觉得《只狼》还挺欢乐,列为第二;《control》很臭,列为第三;,《死亡搁浅》这tm才叫游戏,列为第一;
那我们会发现《死亡搁浅》就成了年度最佳游戏。在《只狼》和《控制》之间选,由于四十二和龙马选择了《只狼》,《只狼》胜;而在《控制》和《死亡搁浅》里,同样地,《死亡搁浅》胜;《死亡搁浅》和《只狼》,自然也是《死亡搁浅》2:1胜了,而且可以看出《死亡搁浅》的胜利与投票顺序无关。
但是如果我们换一种情况呢?假如西蒙过度折叠被加强过了,觉得什么《死亡搁浅》,就是凉拌方便面,《控制》那才是真的香,嫩牛逼呢,于是他把《控制》列为第一,《死亡搁浅》列为第二,《只狼》仍是第三,我们发现情况就有变化了。
还是刚才的分析方法,在《只狼》和《控制》之间,《只狼》胜,而《控制》和《死亡搁浅》之间《控制》胜,但是在《只狼》和《死亡搁浅》之间,《死亡搁浅》胜,x大于y,y大于z,而z>x,这显然违背了传递性,也就没有任何提案能够赢得超过其他提案的多数票,即均衡不存在,这就被称为投票悖论。
而且不止于此,我们还可以发现投票的最终结果是与投票顺序有关的,如果投票是先在《只狼》和《控制》中选,然后再与《死亡搁浅》比,那么《死亡搁浅》将中选;如果先在《控制》和《死亡搁浅》中选,然后再与《只狼》比,那么《只狼》将获胜;如果先在《只狼》和《死亡搁浅》中选择,之后再与《控制》比较,那么《控制》才是GGA年度游戏!
我们发现投票结果竟然与投票顺序直接相关,可以想象,人们为了最终的结果对自己有利将会在表决程序上竞争多么激烈,乃至于大打出手!
想必学过博弈论和统计学的人已经按捺不住了,事实上早有学者有了相关研究。
早在1993年,德尔和维尔瑟芬就做了相关研究,他们对投票人数为3、7、19和无穷多时做了计算,当有3个备选方案时,出现投票悖论的概率分别为5.6%、7.5%、8.4%、8.8%;4个方案时增加为11.1%、15.0%、16.6%、17.5%;如果有5个备选方案,则会进一步增加为16.0%、21.5%、24.9%、25.1%;而在有15个备选方案时,投票人数为无穷多的情况下,则会达到惊人的60.9%,可见人越多、提案越多,投票悖论就越容易出现,而联想到现实,提案和投票人双多的情况还少吗?
之所以存在投票悖论是因为存在多峰偏好,所谓峰是指效用曲线上的某一点,类似于驻点,该点所有的相邻点的效用都低于它,而当投票者从自己最偏好的结果向其他方向偏离后,他的效用都会下降,那么就是具备单峰偏好。而如果偏离自己最偏好的结果后,效用先降后升,则称为双峰(或多峰)偏好,比如将下图中x、y、z当成《只狼》、《控制》、《死亡搁浅》,将张三、李四、(李四)、王五当成四十二、西蒙、西蒙速滑版、龙马,那么就构成了之前我们分析的两种情况,而显然,龙马具有双峰偏好。
上图确实不够生动形象,不过再画张图就太麻烦了,何况还是会很抽象。
要指出的是,多峰偏好是产生投票悖论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出现投票悖论必然存在多峰偏好,但反之则不然。下面有道题就是这种情况,有兴趣的可以去解一下。
为了在理论中解决这一问题,经济学家引入了中间投票人定理来建模,有兴趣的可以去了解一下。而关于投票人,我更想介绍一下唐斯的理性选民假说。
唐斯认为选民在投票过程中追求的是自身利益最大化,选民只会选择那些给自己带来最大利益的方案或被选举人。但由于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完备性,选民需要斟酌其投票对最终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是否够大,进而追求预期效用的最大化,可以写为:
EU=pU(x)-C
EU表示选民的预期效用,x表示选民所偏好的结果,p代表选民投票对投票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的概率大小,C为选民投票的成本,很显然只有当预期效用大于0,即EU>0,也就是pU(x)>C的情况下,选民才有意愿投票。当选民总数和候选人数特别多时,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每个选民的投票都变得不重要,谁当选对选民而言也越不重要,二是选民了解相关信息的成本却会大大增加,这还不涉及利益集团的问题,C的值就已经很高了。当成本大于或等于预期效用的时候,选民都有可能选择放弃投票乃至于抵制投票,这就是政治冷漠了。
其实这里也能看出效用是主观的意义,因为很多时候很多选择对我们影响很大。但仅仅因为我们不想向别人询问相关信息,我们就会放弃做选择,在事后又后悔,可见效用非常主观,因时而异。
当然这一模型不够完善,因为确实存在一种情况,就是在现实中,即便有些人明知自己的投票无足轻重,但还是乐于投票。有的可能是因为把投票当成一种娱乐或者消费活动,有些则可能是因为把投票当做是一种责任,不投会有心理负担。无论是哪种情况,投票都确实会产生心理收益,于是可以把上述模型改为:
EU=pU(x)-C+D
其中D表示心理收益,这样只要pU(x)+D>C,选民就会参加选民选票。
除此之外还有另一种分析方法——最小最大遗憾策略,这里我们可以列一个“遗憾矩阵”:
为了方便描述和理解,我们假设D为0,那么就有一下情况:
假如个人参与投票对于结果没影响,就有遗憾,其大小为C;假如有影响,则没有遗憾。
假如个人不投票对结果没有影响,没有遗憾;如果有影响,就有遗憾,其大小为U(x)-C。
显然,只要C<U(x)-C,即C<U(x)/2,个人参与投票就是理性的,而很明显,在多数情况下,个人投票的影响概率远远小于1/2,即p<1/2,那么相对于原本C<pU(x),C<U(x)/2显然要宽松多了,也就是说选民参与选票的可能性大多了。
除去关于选民的部分,关于利益集团、政治家、政党和官员,还有很多可以说的,唐斯、尼斯卡宁等学者都有不少论述。正好之前看sinbasara直播了《枯棋录》这个游戏,这部以晚明末期为舞台的游戏很好的涉及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等问题,我将在过一段时间之后结合这个游戏和一些史实再写一篇文章,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效率和公平是两个问题,二者存在一定的冲突,甚至有替代关系,但是二者并不是互斥的。
根据威廉姆斯的倒U模型,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关于效率和公平的模型:
根据这一简单模型我们可以看出,首先无论经济在什么阶段, 经济增长总会带来一定的不均衡;其次,二者的替代关系是非线性的,同样的经济增长速度可以对应两种不同的不均衡程度。如不均衡在d和e点都可以实现10%的增长,但在d点显然要比e点更好,能够在较低的不均衡状态下实现较高幅度的增长,那么我们显然可以在较低的不均衡下实现较高幅度的增长 ,而不是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率。
如上图所示对角线为收入绝对平等线,即每个人都等到等同的收入,直角折线代表绝对不平等线,即一个人得到了全部收入(刘慈欣《赡养人类》)。一般情形为那条凸向横轴的曲线,而其包围的图形A面积与图形A+B的比值就是基尼系数,基尼系数介于0到1之间,越小就越平等。
使用指数是个好的习惯,因为指数是基数了,那就是无量纲,没有单位,而且不但可以比较,还可以计算,方便又清晰,多好啊。
再来说说帕累托最优,谈帕累托效率就一定要先说明帕累托改善。所谓帕累托改善是指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通过资源的重新配置,使得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 ,而只要能发生帕累托改善,就不是帕累托最优,反之就是帕累托最优,也就是说不能发生帕累托改善就是帕累托最优了。换而言之,帕累托最优只是资源配置最有效率的情况,这种状况并不是唯一的,如下图(埃奇沃斯框图)所示,曲线VV'上所有的点都是帕累托最优的,这条曲线也被称为交换契约曲线。帕累托最优关注的效率问题,而不是公平问题,那么在所有人都同样喜欢吃面包的前提下,假设世界上只有一块面包,那么平均分配给所有人和只给一个人都是帕累托最优的,但这显然不意味着公平。
相比较而言,e点显然比f点要有效率,但f点对于商品Y和X的分配却可能更为公平,而d点也是不效率的。但相对于f点而言,很明显更效率,而且也相对公平,所以经济学给我们提供的视角是在发生帕累托改进的情况下去追求更公平的分配方式,效率与公平并非不能得兼,那种认为经济学追求的只是效率的,显然是对经济学一无所知。而了解了帕累托最优和帕累托改进,也让我们明白,当我们听到某人声称某部门或某公司通过改革实现了多大的增长,这既不能说明这个部门或者公司有多么优秀,也不能说明不能再改革了,而往往改革的成效越大,越能说明此前是多么没效率。
其实上面这个图能讲的东西很多,但要想把与帕累托效率相关的知识全部讲完,那就要讲完效用论,而上文已经说过这一内容过多,至少可以再写一篇文章了,所以不再赘述。
我们可以看出,相比较而言,效率可以是绝对的,公平则是相对的,最后我再介绍几种公平的准则及相关学说。
首先介绍一下社会福利函数,其表达为W = f(U1,U2,...,Un) ,n表示成员总数,Ui表示第i个成员的效用。在功利主义眼中,这一函数被表达为全部成员效用的简单加总,这也被称为边沁主义社会福利函数。这种观点符合帕累托条件,只要发生帕累托改善,那么整体成员的社会福利就会增加,但同样这一模型不关注分配问题;而在罗尔斯看来,这一函数表达为成员效用中的最小值,即社会福利的高低水平取决于社会上境况最差的那个人的效用,罗尔斯提出了一个著名的思想实验:无知之幕。罗尔斯设想当人们只具备一定常识的前提下,处于不具备任何关于个人的特殊信息(如种族、智力和财富)的原初状态,那么在这种状态下,人们对于公正的主张首先是公正的。其次,人们由于不清楚自身的生活处境,出于忧虑会规避未来生活的危险,因此人们会特别关注处于收入分配最底层的效用,因此致力于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政策应该实现最小效用的最大化,这也被称为最小最大化原则。
这里要说明,许多文学创作追求的是戏剧性,是不能经受社会科学的谨慎思考的,罗尔斯主义强调的是财富分配与转移,但他们并不追求收入的完全平等化的,因为收入完全平等会打消工作激情,这将会导致社会总收入的减少,也会导致最不幸者更为不幸,这两者显然都会导致社会总福利的下降,实际上罗尔斯主义和边沁主义一样都允许一定程度上的收入不平等,但是如曼昆所说,“罗尔斯主义只重视最不幸的社会成员,因此它所要求的收入再分配行动比功利主义更多。”
除了这两种函数,还有与罗尔斯主义完全相反的精英主义社会福利函数,即以社会中最顶尖的人来评价社会福利,这显然不符合绝大多数人对于公平的判断,自然影响也不大,引起了广泛的批评;而著名的“纳什均衡”提出者、诺贝尔奖获得者约翰·纳什则提出了一种不同于以上几种的社会福利函数,他把这种函数定为全部成员效用的乘积,这种评价方法更关注于不同社会群体和阶级的关系与综合影响。但容易放大某一极值的影响,比如当某一个体的社会效用为负,而其他成员的社会效用为正的时候,那么社会总体福利就成了负数。
关于社会福利函数,还有不少观点,这里不再赘述,有兴趣的可以自己了解一下,除去社会福利是个人效用函数的看法,还存在非社会福利主义的公平准则, 这里着重介绍一下诺齐克的自由至上主义理论和森的公平理论。
诺齐克认为,衡量公平的标准不是个人效用,而是权利的行使与对权利的尊重。他强调在不考虑个人效用水平和差别的情况下,生存权、财产权和自由选择权是基本的、绝对的和不可剥夺的,除了有义务尊重他人的基本权利外不受任何其他的约束,并且与社会组织形式无关。人们通过行使基本权利而享有权益,不能因为最终结果而被否定,哪怕最终结果极其糟糕。政府的作用在于保障个人自由与权利的行使,在确立了游戏规则后,每个成员都有机会发挥自己的才能并获得的成功,而政府没有理由去改变和干涉符合这种条件的分配格局。可以看出,相比较而言,诺齐克的理论认为过程公平要比结果公平更重要,这也是该理论区别于社会福利主义的显著特征。
森则将功利主义、自由至上主义与罗尔斯主义相结合,既关注个人结果的考察,也关注权利和自由的考察,被安南称为是迄今为止最为“明智和健全”的公平理论,森认为产品数量和效用无法准确衡量社会福利的高低,将之作为福利的评价基础并不健全。森更看重人们认为值得去做的事情或想要达到的状态,他把这称为功能性活动,这既包含如温饱与健康这种初级要求,也包含如受人尊重和参与社群活动的复杂要求,实现这些功能性活动标志人们具备实质自由,即人们实现不同生活方式的自由。而其重要的不仅仅是能否有效实现这些功能性活动,还包括实现这些功能性活动的可能性,比如一个人不只要具备迁移的能力,还要拥有自由迁移的权利,不仅要考虑物质上是否存在障碍,法律上的障碍也要考虑。
因此,在评价个人福利时,既要考虑一个人实际能做到的事,还要会考虑一个人拥有各种可能的机会,这二者综合被称为可行能力集,这种注重实现各种可能的工能性活动组合的实质自由显然是一种更全面的价值标准,当然这就存在了另一个问题,可行能力集的清单是什么呢?事实上,自1990年以来每年联合国发表的《人类发展报告》都包含森帮助设计的用以评价各国发展状况的、内容十分广泛的指标体系,森的思想已经在贫困和人类发展指标的研究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而且仍然需要进一步的根据实际状况做调整以及应用。
在本文的末尾再次强调,社会科学的理论是为了研究现实问题的,规范研究的意义在于改变世界,学术研究是为了人类文明往外踏出一步而存在的,这一步无论多小都有意义,而对于个人而言,了解和理解学术理论而言也很有意义。
我个人虽然学过经济专业,但所在的学术研究领域是艺术方面的,那么对于我而言,继续学习经济学确实已经没什么功利性价值,既不能增加我的学术声誉,也不能帮我制造财富,也就是很多人眼里的没用。但研究学术和阅读著作本身能给我们带来快乐,加深对于这个世界的理解,了解更多新奇的知识,那么自然带来了效用。
正如林毅夫老师在他的课上所讲的那样,无论是个人问题,还是社会问题,无论是量化,还是质化,经济学理论都是为了我们反思和理解现实世界的,而林毅夫的老师正是芝加哥大学的、在数学领域造诣极深的诺贝尔奖获得者舒尔茨。
作为一个有常识的且有知识的当代人,我们不应该成为一个工具主义者,更不能成为一个反智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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