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我四五年前写的老文了,算是一篇克苏鲁风格的同人文,但也只是借了点设定,我想讲的不是恐怖与怪异,而是漂泊游子的思乡之情。还掺杂了一点型月的设定,比如“魔术师”这个概念。还致敬了我最爱的钱德勒,以及加了一点美国南方文学的味道,算是个大杂烩,是我那时业余阅读的小小展示。
我的名字叫“小Q”,大洋城的人都这么叫我。至于我的本名叫什么这件事,倒没有多重要。你们未必感兴趣,我也不打算告诉你们。总之,自我十三岁那年来到大洋城,成为“白堡”的一名再普通不过的学生以来,这里的人就都叫我“小Q”。我也搞不清楚为什么大家这样叫我,但既然他们都这么叫了,那你们也这么叫就好了。总之我并非是什么紧要的人物。
我出生在塞尔维亚国最偏僻的桑落地区,来自当地的一个魔术师世家。我祖上并未出过什么声名显赫的魔术师,而且至少到了我父亲这一代,家族已经十分衰败了,所以我没什么深厚的背景和家学,也没有人指望我未来能有个什么好前程。
但是我的运气也不算坏。你们一定还记得七十年多前的那场世界大战吧,那个时候,我的祖先和其他一些当地的乡下家族为外国的那些贵族老爷们做了一点点贡献——不过是些提供补给、兵员之类微不足道的事情。战争结束后,他们决定奖赏我们,于是他们把早餐上用来吃培根的钱省下来,组建了一个什么基金会,每隔几年便到桑落挑选出几个魔术师家族的子弟,出一笔钱供出洋深造。我十三岁那年,因为我在学校的成绩一直很好,又通过了点家里的关系,所以终于被他们选上了。我这才有了机会离开了桑落那个穷地方,去远东大洋城这个伟大的魔术之都见见世面。
我在大洋城最知名的魔术学校“白堡”那里学习了五年,成绩既不好也不坏,也没好运能够结识到高门大族的子弟,只不过凭着一点点狗屎运,毕业后竟在大洋城留了下来,到城里的魔术机关六局任职。一开始我被分配在秘书处做文案工作,没过几个月就调到刑侦科,派给闻名遐迩的“魔术侦探”高山流,做他的刑侦助理。就这也已经是五年前的事了。
今年十一月的某一天,就在前不久,在高山流刚刚破获那场震惊整个大洋城的“流星街食心案”的那个夜晚,凌晨三点,我在局子里给嫌犯做完了口供(那家伙真是个硬汉,一条腿都快被我们卸了,愣是一声不啃),然后托着一身的疲惫回家。不远,我地走二十分钟就到。
我从明亮入白昼的闹市区走入无人的巷道,深秋里路旁的干枯的树影像是鬼魅,一阵冷风后,在更黑的巷口、地上、两边的矮楼上摇摆。小巷的深处有我居住的公寓,是一栋独栋的建筑,上个世纪建筑的流行风格,且破旧,当然,租金是附近最便宜的。我掏出钥匙插入大门顶下的锁眼,用力拽开生锈失灵的大门,走进昏暗的有股消毒水味道的公寓大厅,转入电梯门前等候。电梯口前天花板上的双管荧光灯坏了一截,正忽明忽暗地吱吱作响。我看着电梯电钮上的电子数字从“18”变为“1”,电梯门开。我正要抬腿进入,却被一个声音从背后叫住。那个声音老的像是从坟墓里传出来的。它正在呼唤我的名字,我是说我真正的名字,不是什么“小Q”。
我转过头去,看见大门后面藏着一个不起眼的小人儿。那是一个近乎侏儒一般的小老头,他像是非常怕冷,全身裹着皮衣、皮帽、皮靴之类仍然缩手缩脚嘴唇抽动着,他背后背着的是一个臃肿且肮脏的蓝布包袱,整个人厚实的像是某种皮毛肥厚的獾类小动物。
我认得他,他是我家的男仆,名字我向来不知道,反正大家都喊他“老赵头儿”,所以大概姓赵。小时候他曾带我去我家庄园的后山上打山鸡和野兔。他见我回头,就朝我微笑,唤我“少爷”,又唤了声我儿时的乳名。他告诉我说他在此已经等了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我问他为何不远千里地来大洋城找我,又为何不直接去机关局找我,我在寄给家里的信中是将局子的地址写了清楚的。赵老头搓了搓冻得红肿的鼻头,用乡下人特有的那种笑对我说这是老爷特地吩咐的,让他一定要在私密的地方见我。
“终于等着了,老爷要我把这个交给你。”他对我说,边解下皮衣的中间一个纽扣,从怀里掏出一封牛皮纸信封,双手不知是否因寒冷而不停地抖动着。他将信封加在双手中间,把有些褶皱的地方搓平,再捧住信封的两角,将它郑重地递交至我的手里。
我一只手扭住信,另一只手抵住电梯门,唤他同我一道上楼。他摆了摆手,说庄园里的毛山蒟已经熟了,再不摘就要烂在地里,他必须算着日子尽快回去。他转身就要走,我下意识把他叫住,迟疑了一下,从裤子口袋里掏出香烟和打火机。
我将火递至他嘴边时他看上去有些诧异,想必是无法想象上一次见面时还还不过是个十三岁的少年,现在已经敢在人前抽烟了。他深吸了一两口烟,吐出灰色的烟雾,干咳了两声,用干裂且皴的手的两个指头夹紧香烟屁股,接着对我又说了一句话,再对我道声“少爷万福”后便转身离开了。我仍在电梯口处呆了许久,身体一侧抵住了电梯门,手上紧攥着信,头上是忽明忽暗的白色的荧光灯。
我回到家中,脱下夹克和皮靴,抽出皮带扔在沙发的另一头,把衬衫下摆拽出来。我昂头躺下,身子深陷入沙发,从屁股处的口袋里拽出皱巴巴的信,将信举过眼上。棕色的牛皮纸信封,上面有桑落地区的邮戳和父亲的字迹,那字真是丑。我将信举在我眼上,一瞬间,几乎就快要把信口撕开。虽然我想立刻马上看到“那个魔法”,但我不敢相信它来得这么容易。我很失望它竟来得这么容易。
终于,我打开了信,看见了父亲在家中用自制的紫罗兰色墨水写下的将要在现在通知我的东西。在信的开头,他是这样说的:
“我的儿子,就在今天,我从《观察家日报》上看了报道你的新闻,说你在燕北城办了大案子,成了国家的大英雄。报上说罪犯用爆炸魔法炸死了两百多人,在你们抓获他中途,他还在策划实施另一起爆炸,要不是你们的及时制止,真不知道又得死多少人了。你为社会和国家除了大害,真是了不起。”
他说的是高山流破获“燕北城连环爆炸案”的事,这个案子的主犯外号叫“阳炎之主”,当时这个名号在燕北城几乎无人不晓,他专挑魔法师集会的地方搞爆炸,炸死了三十多个当地的贵族,搞得那段时间大洋城的贵族们也人人自危。燕北城的当局对案子一筹莫展,只得请大名鼎鼎的高山流北上,结果一个星期后他就破了案。而我只不过是作为高山流的助理才和他一同北上的,又因为新闻叙事的需要才把我的名字也一并印上了去。
就这,也已经是一年前的旧闻了。我知道他一定是偶然间在用来裹熏猪肉之类的废报纸上瞥见这则过气新闻的,因为他是从不看报纸的,他的那些不识字的大老粗朋友和仆人们更不可能比他先知道。
我看着信,想象着那时他正坐在阴暗潮湿堆满发臭了的腌鱼和腌羊排的厨房一角,用肮脏的手在废报纸上油腻的熏猪肉块上抓下一团肉来,三只指甲又黑又长的手指将肉糜捏成一个易于入口的小肉球,再送入因常年酗酒而牙齿黑黄舌苔肥厚的口中。那时,身上满是油腥味的胖阿莲(她是我家的厨娘)端着脏盘子走进来,一定会在指着鼻子骂他,说他挡了道。他自然不会理会,一定又是哈哈大笑,接着伸手去掐阿莲的肥屁股。
我的父亲是个高大、肥壮且凶恶的人。他在家乡里的外号是“公熊”。我少时与他争执时也这么喊他,我是说我很小的时候只敢背后里这样小声嘟哝,直到我稍长一点的时候,我才敢当面这样喊,尤其是在我得知自己获得恩准可以去大洋城之后。
和平时一样,他喝醉了酒,脸像是一颗腐坏的葡萄,身体不住地左右摇晃。听到我喊他“公熊”,他和往常一样震怒,吼声像打雷一般,他骂我“杂种”、“私生子”、“狗肏生的”。我一两岁的时候母亲和别人私奔了,从那以后他就经常用这些词骂我,后来他又变了点新花样,骂我“瘦狗”、“白痴”、“娘们唧唧”,但并不如先前那些频繁常用。和平时一样,他骂了一会儿后就不骂了,他哈哈大笑起来,说我有出息了,敢和老子干了,然后一只手像抓小鸡子一般一把将我提起。他并不打我,或者说他很少打我,他扇了我两个嘴巴,命令我不准再这样喊他后就把我放了下来,眼看着我跑了出去。
我注意到信纸上有一两处字迹模糊像是被水晕过的地方,我知道那是他在写信时口水滴在了上面。他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因为酗酒而中风过一次,从此左边的嘴角就一直向下歪着,经常控制不住流口水。我还记得,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母亲那时还未离开我们,她就经常骂父亲是“歪嘴”,当然,母亲和别人一样基本上还是骂他“公熊”。母亲这样骂时,他便一巴掌将母亲打翻在床,然后压在母亲身上,对她又打又掐,扯她的头发。
我还记得,在母亲出走后的第一天晚上,那天天很黑,屋子里的所有电灯都开着,整个空间亮的几乎发白,非常白。我就在家里一楼的客厅里独自一人,屋子里一个人都没有,我也不怕,我自己和自己玩,玩我的玩具,两个龙和魔术师的布偶。我一只手拿一个,让它们打架,最后魔术师赢了,他骑在恶龙的身上,用剑刺死了它。不知过了多久,突然,父亲从外面闯了进来,他的手里拿着空了的酒瓶,醉得比平时还要厉害,眼睛红肿像是麻风病人。他跪在我面前,对我不怀好意地大笑,扯着我的两只手荡来荡去得。
他说我惹着他了,问我为什么不老实呆着,为什么不听他的话。然后他就哭了起来,朝我嚷嚷着,说“你也想杀了我吧,狗杂种,我看你干脆杀了我得啦。我说,算我求你啦!杀了我吧。”他又突然大笑,笑得比之前还凶。
我吓坏了,往餐桌下钻。他一把拽住我的小腿,将我拽了出来,紧紧捂在他怀里。他又哭了一会儿,然后就不哭了,又对我讲话,但含含糊糊已经听不清说什么了,最后他睡着了。我在他的怀里不敢动弹一下。我保持着极其难受的姿势困在他的怀里,胳膊和脖颈都酸疼的要命,但我不敢动一下。
最后我睡着了,那是我第一次梦到父亲,今晚我又将做那个梦。在梦中,父亲已经老的不像话了,我则还是个小孩子。父亲的身边有一只瘸腿的老狗,狗正用舌头舔父亲卷起裤脚露出的苍白小腿。我用脚踹那只老狗,让它离父亲远点。父亲阻止我,不让我这样做,他说:“让它舔吧,我喜欢这样。”
但那是一个多小时以后的事情了。那时我已放下书信,回卧室躺在床上,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青年万卡》看,那本书是大作家契诃夫于去年出版的畅销小说,讲的是小万卡长大后的故事。我只翻了几页就不知不觉地就睡着了。
我接着读:“你有出息了,我做梦也想不到,你能在‘机关六局’这样有名的地方工作,还能成为大名鼎鼎的高侦探的搭档,好样的!你在大城市混出了模样,为祖先增了光,我为你感到骄傲。我要在家里摆酒席为你庆祝,这两天就办,把乡亲朋友们都叫来,摆上个三十大桌,为你大大地庆祝一下。”
我猜他未必真的知道高山流是谁,或者“机关六局”又是个什么单位组织,而且我不过是高山流的助理,平时帮他做些琐碎的工作,并不是他的搭档。但他一定认定我在大洋城成了大人物,而且也愿意随便找个由头和那些他的狐朋狗友们大吃大喝。那些人都是当地或塞尔维亚其他穷地方来的乡下魔术师。他们和父亲一样大多肥胖且高大,酗酒且贪食,喜欢大声笑或大声地哭,抱怨自己有个歇斯底里的老婆或者薪水极少的差事。我还记得父亲为这些人所办的那些宴会,那是在我儿时记忆中常出现的场面:熏猪肉和牛腿、烤野鸡和山药烩、一片狼藉、吵吵嚷嚷,圆形的小酒桶、倒掉的酒瓶子酒液“咕咕”倒出弄湿了地毯,汗津津的气味、呕吐物的气味,红肿且明亮的眼睛,散落一地的纸牌、躺在地上呼呼大睡的人。
父亲把我从阿莲的屋子里唤来,他举办家宴时,我就在阿莲这里吃晚饭。他向众人介绍我,说我长得和他一点都不像,“尽像他那个狗日的娘”。他们把我抱在桌子上,掐我的脸、拍我的脑袋。他们拿小勺子挖玉米酒让我喝,我喝了后“咔咔”地不住咳嗽,他们便大笑不止,父亲也大笑不止。他们又让我脱裤子,我急得红了眼睛却不敢动弹。一个人把我的裤子扒了下来,用手指弹我的鸡鸡,嘴里说着秽言秽语。他们笑得更凶了。我眼看着父亲,他只是大笑。他们过了很长时间后才肯放我走。
我有些不耐烦,就起身去厨房冰箱那拿出一瓶吉尼斯黑啤。我用嘴要开瓶盖,“咕咕”一口气喝下一大半,觉得舒服一些了。我回到客厅沙发上。我太疲惫了,再次躺在沙发里竟有了困意,我赶紧起身,弓着腰正坐在沙发上,将信和啤酒放在茶几上,再点上一支烟,抽了两口后,觉得有些精神了后才继续看信。
接着他说:“你寄来的信和照片我都收到了。你看起来比以前壮实多了,肩膀又宽又厚,不愧是我的儿子,像我。个子一定也长了不少吧,从照片上你有一米八了吧。你小的时候身子一直很弱,瘦的跟个麻杆一样,还经常生病。那时我还怕你夭折,现在你竟张成了一个强壮的男子汉。你是我的好儿子。对了,山鲁托我替他向你问好。”
那是五年前我从白堡毕业时寄给家里的信。那个学校每年都会替应届毕业生给家里发一封祝贺信,其中附上一张学生的毕业照、一张魔术师入行牌照的复印件,还有印有学校校徽的一次性相框、钥匙扣之类的纪念品。毕业照里的我穿着远东塾的校服,中等身高,皮肤白的像个女人。现在的我又高了差不多五厘米,体重增加了十五公斤,脸上多了两道疤。一道是肉色的,窄窄地从左眉的眉峰处劈下来,穿过上下眼皮至眼窝。另一道是褐色的,从嘴角边上绕过下唇到下巴磕,又粗又短,趴在右半边脸像只苍蝇的蛹。前一道是三年前在突袭邪教组织“真理之环”大本营的时候,被一个教徒用白银做的匕首划拉出来的,为这个我的左眼差点瞎掉。后一道是因为一年半前在和一个外号叫“毒犬”的魔术盗贼的搏斗中,被他用枪托砸烂了下巴。
“山鲁托我替他向你问好”这一行的字迹小且拥挤,我知道一定是他后加的,山鲁未必知道他给我写了信,即便他知道也未必会向我问好。父亲想象我俩小时候关系很好,其实并不是。我小时候确实有段时间里我与他经常混在一起,父亲便以为我俩关系很好。那个时候我已长大了一点,不像以前那么听话了。
山鲁是老管家的小儿子,比我大上两岁,抽烟和生火的魔术都是他教会我的。他还教会我用炸药炸鱼和往女仆阿姆的饭碗里撒尿,她已经老得没人知道她的确切岁数了。有一次他与我一起偷庄园里的烟叶子和石榴,结果被父亲发现。他把我俩拽入地窖,将我们扒了个精光、反手绑在榨汁机的木架子上,用沾了水的皮鞭子抽我们。我当时就知道,他对我是手下留情了的,他只把山鲁抽的皮开肉绽,疼得他像个女人一样地哇哇大哭。父亲笑他没出息,还用穿着皮靴的脚朝他小腹处跺。山鲁朝他脸上啐吐沫,骂他“公熊”。他怒不可遏,甩下皮鞭在地窖里到处翻找,嘴里不住骂。他只找到了一根用来捅火炉子柴火灰的铁棍子,就用它往山鲁的脸上抡。山鲁的鼻子、右耳出了血,昏了过去。父亲慌了,酒似乎也醒了大半,他扔掉铁棍把腿逃出地窖找人求救。后来救我们的,是庄园里几个短工和管家,父亲只在不远处偷偷看着。他们把我和山鲁从榨汁机上解下,用家里拉葡萄的小卡车送进了十里地外的诊所,在车上老管家的嘴里一直念叨着“上帝啊,救救山鲁吧”之类的话。最后山鲁被医生救了下来,但他的右耳聋了,俩眼一到晚上基本上就是瞎的。
父亲一定以为因为这件事我一直在恨他,但事实上我并不在意,我想山鲁一定也是。也许我确实曾经恨过他,但自从我看见了“那个”魔术后,我便没法恨他了。我怎么能恨拥有它并把它施展给我看的这个人呢?我是说,那时我还在桑落呀!我又有什么办法见识些别的什么神奇之事呢?我看过它后,就什么也没法想了,我天天想着那个奇迹——它叫“黄衣之王”。
它是那么的让人震撼,那么的纯粹,那么的美。我是说,自我来到大洋城,见识了各种流派的魔术,但哪个又能与它相比呢?它们要么简单粗暴——爆炸、杀人、制造混乱;要么就是一大堆五花八门的摄心术,洗脑、精神控制、蛊惑人心,把人变成傻子、疯子。只有父亲的那个魔术才称得上真正的魔术,它让我以为看见了神自己。
我还记得,我是在家族的一次祭典上第一次见到它的。那时我出走大洋城留学的事情已经定了下来,又恰逢祖先的四百年大祭。父亲很高兴,下决心在宗祠前摆下为期十五天的宴席,并决定施展那个魔术。终于,十五天后的那个深夜,在外人都走后,他带领宗族和奴仆们回到家中,在家中施展了那个魔术。他是在大屋一楼的客厅里举行那个名为“黄衣之王”的召唤仪式的,那时只有宗族的三个长老在现场。赵老头和管家以及其他几个仆人们带着我在屋外等候。他们再次叮嘱我说这是祖传的秘术,其施法过程绝不能由家族族长和长老们以外的人知晓。当然不用他们告诉我,自我很小的时候我就从母亲那里得知了这个秘术的消息,从我一点点长大以来,就屡次由赵老头、园丁、管家、父亲的朋友们以及其他所有的人告知:“黄衣之王”决不能由外人知晓。
在我听到屋内传来的几声古怪的声响后,秘术便开始了。村子上我家的佃户们早已在大屋前庭的园子里等候,他们把身子背过去。赵老头也让我把身子背过去。我偷偷地转过脸,看见屋子的大门从缝隙里泛出了黄色的光芒,但只看了一眼就赶紧转回头。我感到自己犯了罪,连忙闭上眼睛默默祈求神的宽恕。
三分钟或者一个世纪之后,门终于开了。仆人和佃户们转过身子,低下腰,倒着步开始向后退,他们跪伏到园子栅栏后的大路上。赵老头也摁住我的头,让我跪下。我抬起眼睛,看见父亲从屋内走了出来,身上披了一件黄色的斗篷。他身后屋内的那三个长老,则以一种极其奇怪别扭的姿势跪伏在地,身体平躺,双手双脚却尽力向后扭,他们将头高高昂起,嘴里吟唱的是《死灵之书》里《征伊思记》的片段。
父亲的身形变得很大,当他还在大门前的时候,他几乎是个巨人,头顶到了苍穹;但当他向我走来时,他的身形便逐渐缩小,当他走下台阶时,只有身后的宅子那样高了;当他走到园子中央时,只有他身边的葡萄藤架子一般高了;当他走到我面前时,他的身高恢复了正常。但当他从我身边走过,走向栅栏处时,他又开始变大。等他走到大路上,走到人群中间时,他又变得像山一样高大。
仆人们用膝盖拖着地往前走,依次涌向前去,扑倒在父亲的面前和身后,亲吻他的脚。我本也想这么做,但被赵老头阻止了,他命我站起,勇敢地向父亲走去。他拉着我快步跑至他面前,接受他的祝福。父亲把右手摁在我的头顶,对我说,“当你长大后,我老后,你将继承我,成为新的黄衣之王。”
说完他就继续朝前走,满天星辰下,他的身影像一大块浓重的阴影,贴在紫罗兰色的地平线上,直到第二天清晨,太阳升起时,那阴影才逐渐变小、消失。第三天的傍晚,父亲回来了,他的身高恢复了正常,不再忽大忽小。他还披着那件黄衣,神态疲惫,走路踉踉跄跄。他一进家门就倒在客厅的沙发上,昏睡过去,仆人们把他抬到二楼的主卧房里,他在那里睡了三天三夜才醒过来。
现在,父亲把他的决定告知于我:“你已经长大了,我老了,所以你必须继承家业,成为家主,代替我为祖先举行祭祀。你必须继承那个魔术,它从我们的第一代祖先那里到我这里,已经传承了共十四代,现在我要把它传授于你。”
在看这段内容时我感到十分滑稽可笑,继而愤怒。我想立刻就把信撕碎,并坚信自己绝不会再往下看。
“父亲!你!你不能这么轻易就把它传给我。我不许你这样做。你不能!因为我根本不够格!”
我差点相信自己是一个意志坚定的人了。我是说,我不在乎什么家业,也不在乎当不当王,但我太想要那个魔术了,我太想从父亲的手里得到它了。眼下它就近在眼前,我怎能有勇气不去得到它呢?于是我继续往下看。
在信的最后,父亲把施展“黄衣之王”这个魔术的程序按条目依次写下来,总共十九条,十分复杂繁琐,看得我屡屡走神。信的最后一行,是这个魔术的核心咒语。为了安全起见,他用的是优格索托斯文。这种文字十分古老,早已经过时,它曾是南太平洋某个小岛上的纽埃祭司们为召唤阿撒托斯所使用的一种象形文字,现在只有像桑落这种偏僻地区的魔术师们还在用它写机密信函。好在这段文字并不长,用的词也很简单,我凭着儿时学习的记忆,几分钟后就把它破译出来了。
我在心中默念了三遍,发现它和白堡里的咒文老师曾教我们的那段阿赖耶咒一模一样,我在白堡第一学年的基础咒文课上就学到它了。原理很简单,你们知道,人的视觉总是习惯于近大远小,习惯于把大的东西当做是近在眼前的,把小的东西当做离观看者的距离很远。这个魔术欺骗了人的眼睛,打破了人的这种习惯,它让施法者的身形无论从多远的距离观看,都和在近处看上去的大小保持一致,所以如果有人看到施法者在向远处走,就会觉得他的身形在不断变大,反之则变小。在一些大型魔术阵图中,这个魔术经常被当做辅助用的魔术机关,制造一些吓唬人的幻觉,但除了这个,其实也没别得什么用处。
我知道你们这个时候一定要说了,儿时的记忆总是靠不住的,成年人总是有意无意地被它所欺骗。它要么被撒上了一圈的光晕,变得甜蜜温馨;要么变成骇人恐怖的景象,所有的人和事都朝着邪恶的方向被扭曲、夸张。所以事实上我是被儿时关于父亲的记忆欺骗了,让我看不清它的本质;或者其实我老早就知道父亲的魔术不值一提了,只不过我自己在潜意识里不愿承认,自欺欺人罢了。
但是我并不想谈论这个,我想说的是,你们看,我的父亲、家族,我的家乡,就是这样一代一代又一代地传续着这样一个简单无用、在文明昌盛的大洋城里几乎是常识的小玩意儿。这一传就是一代一代又一代,没完没了,终于传给了我的父亲。现在父亲又把它传给了我。
我感到一阵从未有过的轻松,并保持着这种心情直到将信叠好塞入信封,捋平信封,郑重地放回茶几上。我为自己点上一支烟,却一口也没抽,它在我手指间自己变成灰黑色的烟灰和一团烟雾。我感到手指有些疼,就歪头瞥过去,烟火烫着了我的食指指尖,烫白了一层皮。我把烟蒂摁入茶几上的烟灰缸里后,就起身回卧室了。虽然已经疲倦到不行,但我仍然不想睡觉。那时天已经蒙蒙亮了,我瞥见窗户外公寓下的路灯已经熄灭,听见屋外一两声鸟鸣和汽车轰油门的声音。我躺在床上,虽然知道自己睡不到两个小时就要起来去局子上班,但仍随手从床头柜上拿起了契诃夫的《青年万卡》。这本小说我已经买回来好几个月了,但阅读进度仍然没什么进展。
在我翻开《青年万卡》的那一刻,我将知道,在我这个很短的睡眠中,我将再次梦到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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