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做克罗斯•雷德菲尔德。今天,我的身份是一名侦探。
我这次的任务,是询问那起被好事聒噪的媒体称之为“草莓地连环凶杀案”中,一位可能的目击者。
说到这起凶杀案,最可笑的似乎就是它名字。关于它的来源,我想可能是出于两个原因:一个是因为目前为止,这起连环凶杀案的案发现场中,一定会发现有播放The Beatles乐队的《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永远的草莓地)》这首歌。有些讽刺却与之相对应的另一个原因是,被杀害的四名受害者,全部为红发女性。由此,这起连环凶杀案的凶手,也在媒体毫无根据的揣测和博人眼球的言论下,被称之为“草莓杀手”。
对于警方来说,这起案件可以说是十分棘手。从第一个受害者被发现,到前天夜里第四个女性被杀害,期间经过了漫长的三个月。而这段时间以来,除了现场的歌曲和被害人均为红发女性,且都是被绳索绞杀之外,警方没有找到四名被害者之间的联系,也几乎没有找到任何可以用来对凶手身份进行推断的线索。所以,虽然没有明确说明,但是这个“草莓杀手”已被认为是个会随机挑选红发女性作为目标的杀人狂。
各家社会媒体也都大篇幅地报道了这起连环凶杀案,甚至还煞有介事地对凶手的身份和案情做出分析,但是在我看来,大多都是不靠谱的无稽之谈。而我也是在某个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的情况下得知,在最后一起凶案中,可能出现了一位目击者……这位潜在的目击者可能会彻底改变案件的走向。对我而言,这绝对是不能坐视不理的,所以我凭借着某些线索,终于找到了这位目击者……
我知道对于一起凶杀案来说存在一位目击者的意义,可是假如这名“目击者”是一位盲人,那么情况就可能有所不同。所以,当我在离最后一起凶案现场两条街外的公寓里找到这个“目击者”的住处,按响门铃时,我还是感到一丝犹豫和疑惑。
“私人侦探?”她有些疑惑地隔着半开的房门,露出半截身子问我。
“是的,我受雇正在调查那起连环凶杀案,我想你也听说了,就是那个……”
“我当然‘听’说了”,她抢着说道,“毕竟,我也看不到不是吗?”
我分不清她这么说,是自嘲,还是因为我用了哪个可能让她产生误会的词。
“抱歉,我是想说……”我斟酌着我的用词,“这起连环凶杀案影响非常恶劣,想必你也知道,这个凶手——就是被媒体称之为‘草莓杀手’的这个家伙——已经杀害了四名女性了。而最近的一起案件,就发生在离您的公寓两条街的地方。”
“好了好了,不用吓唬我,我当然知道你说的这些,我每天都会用收音机和手机收听新闻。”她有些不屑的说着,“可是据我所知,”她接着又说,“目前这个事儿是由本地的警察负责的,你这个私人侦探为什么会参与调查?”
“当然不是。”我果断否定着,“但是鉴于职业守则,我无权透露我的雇主的名字和身份,不过……”我降低了我说话的音量,小声地继续道,“我只能告诉您,并不是所有市民都相信警方真的能侦破这个案件,其中也包括某些被害人的家属。而恰好……”我恢复了语调,“我在我的行业中,还有点小名声。”
女人沉吟了一会儿,问道:“你刚刚说你叫什么名字?”
“抱歉,我没有听说过你。”女人的态度似乎有些改善。
“这很正常。”我解释道,“我们的名声,通常只有业内人士才会有所了解,而我们解决的案件,最后也会变成本地警察的功劳,这是不成文的行规,也是警察能容忍我们存在的方式。我们解决了案件,帮助了雇主,也让警察领走了功劳,所谓的双赢。”
“是这样的,我之前一直在最后一起案件的现场调查,就是离这儿两条街外的那个。我发现那个地方非常隐蔽,是一个阴暗的小巷子,平常没什么人经过。而巷子周围也正好都没有窗户正对它的建筑物,也就意味着不会有人从那些建筑物里看到任何东西。”
女人又点了点头,我继续说道:“于是,我在巷子的周边继续寻找着可能的目击者,一直都没有收获,直到我在一条街外找到一个流浪汉。”
“是的,一个流浪汉。我向他询问有没有目击到案发的情况,他自然也是否定了我的问题。但是,他暗示我,假如我肯为他买一瓶酒,他就可以告诉我一个可能的线索。我自然不会放过任何机会,所以我掏出了钱包,给了他足够的钱,让他自己去买一瓶酒。这时,他才跟我说,那天晚上,他也是在案发现场一条街外的地方,看见一个从那个现场方向走过来的女人。但是他很明确地告诉我,就算他喝了两瓶半的威士忌,他还是能确定那个女人是个盲人。无意冒犯,但是,正当我开始为我掏出的酒钱感到不值时,这个流浪汉又对我说,案发的那个巷子那么暗,况且当时是夜里,即使是眼神很好的人也未必看得见什么,但是盲人就不一样了,因为他们的听力异常灵敏,如果没人‘看’见,也许有人能‘听’见。”
我顿了顿,观察着眼前的女人,她似乎并不想说什么,于是我接着说:“我突然被这个提示震惊了,也许这确实是个有趣的思路,于是我丢下了那个流浪汉,在附近寻找起一位失明的女士。在询问了很多人之后,某位好心人士告诉我,这附近确实有一位这样的女性,所以,我就按照这个人给我的地址,找到了这里。”
我有些尴尬地看着她,而这尴尬慢慢地开始让我不耐烦起来。
“接下来,我想请问,在前天夜里,你是否有经过两条街外的凶案现场?是否有听到什么声音?”
她微微低了一下头,随后突然抬起头来问我:“提供线索有报酬吗?”
她低头沉思了一下,接着很快侧身将房门完全打开,示意我进门。我一边回了句感谢,一边迈进了屋内。
“我说我……唉,”她叹了口气,接着说,“事情是这样的,前天晚上我正从外面回来……”
“我说了,我要给你点好处,但是我得知道我的钱花的值不值。”
她犹豫了一下,接着说:“从戒酒互助会上……好了!虽然我看不见,但是我知道你在用什么眼神看我,混蛋。这下你可涨知识了吧,盲人也是会酗酒的!”
我其实并不在意这个无伤大雅的细节,于是淡淡的说:“好吧,请继续。”
女人“哼”了一声,继续道:“那时候已经很晚了,因为某个新来的酗酒的口吃患者,我比平常从互助会出来的时间都晚。”
“那么晚了,就没人送你回家吗?恕我直言,毕竟你回家也不方便。”我问道。
“本来有个互助会上的朋友打算送我回来,我拒绝了。我说你到底打不打算让我说完?”
她接着说:“回来的路上,确实经过了那个巷子,这条路我基本每天都要走上一个来回,所以绝对不会错。本来一开始我没太在意,但是你刚刚那么一说,我觉得我可能在经过巷子的时候,听到了不得了的线索。”
“一个名字?”我其实快被她自带悬疑效果的回答逼疯了,但为了得到答案,还是得忍着迎合的回问着。
“对,我当时听到一个女人在用有些害怕的语调说‘不要这样,约翰,别……’”
听到这里,我终于开始有些激动了,但还是尽量保持镇定的语气问道:“是吗?后来呢?”
“后来,因为我以为是哪个倒霉男的跟女孩儿调情被拒,所以并没有太在意,就直接走了,然后过了一会儿,我隐约觉得好像后面有人跟着我。”
她摇摇头:“只是一种感觉,可能是我当时神经过敏吧,我也不确定。”
“那么关于那个名字,”我接着问,“你确定听到的是‘约翰’吗?”
“当然。你刚刚是怎么说来着,我们虽然瞎,但是耳朵可好着呢。”她显得有些自豪的回答着。
“女士,我再问你一遍,你确定你听到的是‘约翰’?那可是前天发生的事情,你确定你没记错?”我语气变的严肃起来。
“……应该是不会错吧。”她自豪的态度在我的逼问下,似乎变得犹豫了起来。
我没有说话。安静了几秒之后她才又开口说道:“好吧,名字可能不太对,你也说了那是前天发生的事,要不是你今天来问我,我没准随后就忘了这事儿了。但是,”她突然又回到一副自信的样子,“我十分确定的听到了一个女人说‘不要这样,别’,而且肯定说了个名字,只是可能不是约翰……”
我缓和了一下态度,对她说:“如果名字没有听到,那这线索的价值就得大打折扣了。”
听到我这么一说,她立刻着急起来:“不不不,听我说完,我向你保证,这线索价值连城。”
女人沉吟了一下,调整了一下呼吸,开始说道:“我刚刚说了,我可以向你保证,我确实听到了女人说了个名字,虽然我可能没记住到底是什么名字,不过,这也说明了另一个问题。”
她停顿了一下,似乎是在等我反问,但我没有。等待片刻后,她无趣的继续说道:“这说明,被害者认识凶手。”
“嗯……继续。”我点着头——虽然她也看不见——聊表鼓励的说着。
“回想一下这起轰动社会的连环凶杀案,”她接着说,“四起谋杀,四个红发女人,经历了三个月的漫长时间,警察却没有找到这四个女人之间的任何联系,如果不是我们的警察太蠢,那就只能是这四个女人之间根本就不存在任何联系。你懂我的意思吗,侦探先生?”
“我不确定你想要表达什么。凶手会随机挑选红发女性作为目标这一点如今似乎并不需要你再来证明吧?”我挑衅般的说道。
“我想说的不是这个,”她急忙纠正我的想法,“我的意思是,假如四个被害人都认识凶手,那么警察一定会根据这样的联系,找到凶手。可是事实上,警察并没有找到这样的联系,也就是说,我们的‘草莓杀手’只认识第四个被害人,并不认识之前的三个女人。”
我下意识的摇了摇头,说:“我还是不知道你想要说什么。”
她叹了叹气,对我说:“侦探先生,你知道ABC谋杀案吗?”
我先是一愣,然后立刻低声对她说:“你是想说,凶手只认识第四个女人,不认识其他三个女人,是因为从头到尾,凶手真正想杀的,只有第四个女人?”
“没错。”她认同的点了点头,“我猜凶手一开始只想杀死第四个女人,但是基于某个原因,如果杀死她那就会让自己变成最有嫌疑的人,于是凶手打算在此之前先杀死其他人,并利用一些第四个女人的特征——比如红头发——来让整个事件看起来像是一场基于这个共同特质而产生的连环谋杀。”
“看来你的理论果然很有价值,对我也很有帮助,但是我需要证明这一点,如果确实如此,那你的这个猜想可能值得我给你开出一张支票了。”
我看到她露出了十分高兴且期待的表情,于是我接着说:“但是另外一个线索也可能会打破你的理论,我想你一定听说了案发现场都会播放一首歌曲吧,就是甲壳虫乐队的《永远的草莓地》。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凶手是基于第四个女人的某些特征而展开所谓的连环凶杀,那么这首歌要怎么解释?”
“不,应该不是这样,”我否定道,“毕竟‘某人喜欢某件事’不像‘红头发’这样的外貌特征一般明显,为了避免麻烦,凶手甚至可以不选择这个特质,不是吗?”
“似乎……是这样的。”她思考了一下,“对了!”她突然说道,“也许可以反过来想:并不是因为第四个女人喜欢这首歌,才用这个特质,而是因为杀第一个女人时,正好在播放这个音乐,凶手觉得可以用来做个象征和误导线索,才在后面的案件里都用上这个歌。你觉得这个解释怎么样。”
“合乎逻辑。”我赞赏般的说道,而且我有一个想法,也许可以证明你的理论。你注意这首歌的歌词,它其实暗自契合了你的线索……该死,我的手机放在哪里了。我得找个东西播放一下这首歌曲。能用你的手机吗?”
女人说了声“好”,随后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了手机,用语音操作播放了《永远的草莓地》,在这期间,我也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一副手套,戴在手上。
“对了,虽然你看不见,但是你知道吗?”我低声对她说着,音乐的声音似乎掩盖了我的话语。
我把领带拉直,反握在两只手上,各缠了一圈,紧紧的拉住,缓慢的将它靠近她的脖颈。
“你也有着一头漂亮的红头发……”我对她说着,随后把领带套住她的脖子,双手用力的交叉……
离开“目击者”的房间后,我擦掉了门铃上的指纹,确定没人看见我后,逃离了这所公寓。
我的名字叫做约翰•斯图尔特,今天,我的身份是一名侦探。但是在此之前,人们喜欢称之我为“草莓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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