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堂堂。今天依然为大家带来堪比小说般精彩的真实历史。自古“玛丽苏”与“杰克苏”并称小说主角的两大流派,虽性别不同,却都以“光环”著称于世。
纵然情节中多离奇的阻碍、多坎坷的身世,在上述两派主角面前,不过是功成名就前可以轻松迈过的“垫脚石”;纵然多强大的敌手、多狡诈的对头,遇到主角,这些强大和狡诈也不过是他们自己破灭的FLAG。
可是,如果身为主角的对手,如何拔除满身的FLAG,如何逃脱避无可避的BAD END呢?
新番《转生成为了只有乙女游戏破灭Flag的邪恶大小姐》,和网剧《传闻中的陈芊芊》,都不约而同地“瞄准”了这一话题:身为反派的主角,面对可能被王子“击杀”的未来,提前洞悉王子弱点以保全性命;面对仅有的流放或死亡两个结局,苦练种田本领,以备不时之需……
暂且不提谁先开创了这样的写作思路,堂堂的一贯态度还是那句老话:“太阳底下绝无新事”。因为今天要说的这位历史人物便是“FLAG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前辈。
他生为次子,却被亲生父亲送入敌营,三遭索命;被遣海外学艺,冲锋陷阵,却反遭冷遇;参与比武,却连战马都没有……纵使后来他破除万难,位极人臣,却又频频卷入政局阴谋,遭遇功高震主的境遇。
这位“满身FLAG”的前辈,名为威廉·马歇尔(William Marshal)。
他不但无数次地从命运的死局中逃脱,更是勇夺欧洲骑士比武冠军,辅佐5位英国君主,甚至作为王室代表与英国贵族订立了历史上第一份“权利法案”——《大宪章》。他的英名广为流传,甚至民间竟有传言,英语“元帅”(Marshal)一词与“马歇尔”通用便始于他。
闲言少叙,下面就聊聊杰克“马”——马歇尔的传奇故事。
英国CBBC有一档儿童向历史节目——《糟糕历史》,在IMBD与豆瓣都取得了“破9”的高分。该节目中曾向观众发出这样一个“灵魂拷问”:“如果一位骑士想让儿子也称为骑士,他应该做什么?
A.给他一只可爱的玩具龙
B.用剑尖喂他吃东西
C.带他上战场“
在马爷5岁的时候,他的父亲,约翰·马歇尔与当时的英王斯蒂芬交恶,导致国王军大军压境。为拖延战局,解除围困,马爹将自己5岁的儿子送入敌营作为投降和议的人质。
在战乱年代,“质子”现象可谓司空见惯。可是马爹刚把小威廉送入敌营,便重新布置防守,摆出一副“与要塞共存亡”的架势。不仅如此,当有人鼓动英王吊死“质子”威廉,以示惩戒时,马爹却表示他“还有锤子、铁砧,能造出甚至更好的货色来。”
以儿子换取短暂的军事优势,这样的操作秀得英王勃然大怒。于是,小威廉在接下来的几天中,面对了三次死亡威胁。先是被威胁吊死,接着差点被装入投石机抛进要塞以恐吓守城军民,第三次差点被当作正面攻城的人盾。
当然,“有其父必有其子”,小威廉死里逃生的经过更为传奇:他先是在绞刑架上向守卫要长矛玩;后来又开心地跳进投石机的投石索中,以为是秋千。小威廉的天真无邪不仅让国王斯蒂芬下不了手杀他,反而和他玩起了用“假宝剑”相互比划的骑士游戏。
就这样,小威廉在国王手上做了近一年的人质,直至交战双方和谈时,毫发无损地回到家人身边。相较于小威廉母亲的兴高采烈,马爹似乎毫无反应。正如父亲的“波澜不惊”一样,传奇的脱险经历并没有对马爷的早年生活有实质上的改变。
作为次子,马爷在家族内部的等级很低。热闹和钱财都是哥哥们的,小威廉什么也没有。马爷“唯二”继承来的,是“大元帅”的头衔(当然此时正式继承者还是他哥哥约翰)与“马歇尔”这个称谓。
那么“马歇尔”是不是马爷的“姓氏”呢?可以是,但不严格。
在12世纪的欧洲,大多数人以出生地、驻跸地或者爵位来标识个人的身份,比如以剃刀“刀法”闻明的哲学家奥坎的威廉。
另外,众所周知,英国国王大多叫亨利。其中,亨利二世的名字叫“亨利·菲茨皇后”,意为“皇后之子”,以体现其与母亲的关系。还有一些称谓则取自“体态特征”,例如胖出名的法兰西国王路易六世被人称为“胖子”路易。
而在这里,“马歇尔”(Marshal)其实来自马爹的头衔——王室大元帅(royal master-mashal)。正如我们前面说的,马爷是次子,事实上并没有资格继承元帅头衔。但罕见地使用了“马歇尔”这一称谓,所以不严格地说,这也可以被称为“姓氏”的雏形。
事实上,这个头衔也没有很多人想象的那么风光无限——它起初负责照顾看护国王的马匹,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成为一个行政职位,负责宫廷的日常运转。到了马爹的时代,“大元帅”只是一个荣誉头衔,并无实权,宫廷中的实际工作是由一位领取薪俸的管理员完成的。
因此,不论头衔还是姓氏,都无法为威廉·马歇尔带来真正的荣誉和财富。他的人生本该庸碌而舒适,但是新的FLAG又接踵而至——他,要成为一名骑士。
虽然威廉·马歇尔一生功勋彪炳,妇孺皆知,但在19世纪末以前,他的历史形象都模糊不清。我们今天所以能知道马爷的具体事迹,得益于保罗·梅耶尔对写于13世纪的《威廉·马歇尔传》唯一手抄本的发现。而在2014年,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的中世纪史专家,托马斯·阿斯布里奇写就了《最伟大的骑士》(The Greatest Knight)。
该书不但还原了威廉传奇的一生,更结合最新研究成果,将那个骑士阶层诞生、英吉利民族形成的时代呈现在读者面前。
出身次子的威廉本来没有机会改变自己的命运。马爹一贯对威廉爱搭不理,但凭借母亲家族的关系,小威廉被送去了诺曼底著名贵族——唐卡维尔的威廉处接受教育,以成为一名骑士。正是这段经历,成为了马爷“最伟大的骑士”之路的开端。
而在唐卡维尔城堡,13岁的威廉将学习关于战争的一切事物,通过成为一名骑士,跻身欧洲新兴的军事精英行列。
在威廉·马歇尔生活的时代,骑士制度正处在形成阶段,理念、仪式和习俗渐趋融合。
中世纪的骑士简单说就是骑着马的战士。但从中世纪早期到12世纪,骑士渐渐具有了贵族与军事精英两层含义。公元1000年以后,骑马士兵的速度和机动性开始在战斗中发挥越来越大的决定性作用,这催生了骑兵这一兵种的独立。
最初,这些军事随从只是被国王、伯爵等人雇佣,收钱办事,身份低微。但随着封建制的展开,一方面,军事随从通过获得封土,与雇主缔结“封君-封臣”的关系,成为自由人;另一方面,小贵族成为大贵族的封臣,大贵族又成为国王的封臣。水涨船高,贵族骑士与骑马武士的概念就融合了。
在威廉接受骑士教育的12世纪早期,骑士身份的基本标志很实际——武器装备。因此,为了成为一名骑士,威廉首先要购买骑士的基本装备,一匹马和一把剑。
战马相当昂贵,按照12世纪的价格计算,威廉用1匹战马的均价可以购买40匹轻型马、200匹驮运马、500头公牛,或者是数量惊人的4500只羊。
骑士最具代表性的武器就是剑。在威廉生活的时代,典型的单手剑,双刃剑身约34 英寸长,剑尾有圆头,总重约1.13公斤。最好的剑是冶金和锻造工艺的杰作:由钢与铁精确混合而成,达到力量和灵活性的完美融合,锋利的刀刃只需一划就能切下没有盔甲保护的四肢。
12世纪的骑士还有一个常见武器——长枪。这种长枪简陋且脆弱:这根10-12英寸的木棒往往在使用一两次后就折断了,但凭借骑士的冲击力,命中的长枪一样是致命的。
除了武器,护甲也必不可少。在12世纪,骑士要穿着由3万个铁环编成、重达16公斤的锁子甲和用来吸收钝器伤害的软垫上衣(aketon)。在13世纪初,部分的金属板甲会被穿在锁子甲外面。
而人们在“中世纪古堡”中常见那种金属板甲,还要过200年才会出现。
再加上头盔、木盾等等装备,一个骑士要在战场掌控这具全副武装的身体,需要多年的训练。而这对年轻的马爷来说,都只是“准备阶段”。
1166年,诺曼底公国与近邻爆发冲突,20岁的马歇尔初登战场。出于兴奋或紧张,一个“英勇牺牲”的FLAG悄然立下:行军时,马歇尔试图挤到队伍的前排,但指挥官喝止了激动的年轻骑士。
果然,在接下来的战斗中,马爷不可谓不勇猛,数次突入敌阵。但在战斗结尾时,他的“突入”导致自己被敌人的步兵包围。
最终,他以肩膀上一处深深的伤口和自己价值不菲的战马为代价,逃出生天。
以往对此处的叙述经常侧重马爷的首战功绩和不知掠夺战利品的青涩,但这场战斗最直接也是对他冲击最大的,是战马的死亡。还未来得及沉浸于自己的首战告捷,马歇尔就收获了“衣锦还乡”的FLAG。
勇敢的马歇尔并没有得到重用或提拔,相反,备受主君冷落。最麻烦的是,唐卡维尔拒绝为他提供一匹新的战马。这对骑士而言,可谓“釜底抽薪”的打击。
此时的威廉,只剩一匹日常骑乘或游玩用的轻型马和一个愿意跟随他的仆人。
欧洲中世纪的比武大会,更像是实战演习。虽然被称为演习,但武器方面与战场并无不同,因此,受伤家常便饭,死亡也司空见惯。而马爷还要面对另一个问题:虽然他加入了唐卡维尔的比武队伍,但还是没有战马。骑乘没有经过训练的轻型马上战场,后果不堪设想。
可能是不想让这位“轻型马”骑士影响队伍的形象,唐卡维尔的财政总管最终还是为马爷配备了一匹战马。然而,耳熟能详的情节出现了:这匹战马虽然“强壮、漂亮、身材匀称”,但同时“性情极为狂野,无法驯服”,以至于绝大多数人认为无法骑乘。这倒像是一位“杰克苏”的标配了。
但根据《威廉·马歇尔传》记载,这场比武还有一位看起来更像主角的存在:被形容为“最英俊的骑士”,受人尊敬的瓦洛涅的腓力(Philip of Valognes)。
很遗憾,并没有两位骑士,两脚磕镫,镫带镫绳,两骑交错,胜负已分的场景。这场景的确存在,但充其量是余兴节目,并非“比武”的主要内容。真正的骑士“比武”,是两大阵营的较量。骑士结成紧密有序的阵型,旗帜鲜艳且夺目,诺曼底-英格兰的旗帜上,两头金狮在红色背景的衬托下显得格外耀眼。
突然,呐喊声打破了死寂。两支钢铁洪流以令大地颤抖的力量撞在一起,眼花缭乱的颜色和震耳欲聋的声响炸裂开来。
要取得胜利,光靠蛮力冲锋是不够的。马爷深知,混合使用军事技能、力量和狡诈手段才能取得胜利。
混战刚一开始,马爷策马向前,干净利落地拿下了当日的大奖——瓦洛涅的腓力。
这还要归结为马爷的“两快”。先是马快,这马不负性如烈火,速度也是一流,对方还未反应过来,马爷已经到他面前了;再是手快,马爷出手稳准狠,一把抢下腓力坐骑的辔头,这招极难完成,却相当于抢了对手的方向盘,有效控制了对手的马,使他能“把腓力拖离赛场”。而腓力动弹不得,只得屈服,并答应支付赎金。
马爷不但赢下这场比赛,更改变了自己的命运。要知道比武不仅能得到名声和荣誉,还有物质上的收获,因为被俘获的骑士通常会支付赎金——通常是现金——来换取自由,而俘虏的马匹、武器和盔甲也可能就此归胜利者所有。
所以,来时,马爷是个穷人,没有财产也没有马匹;而走时,他带着 4 匹战马,还有役马、轻型马、驮运马和马具离开了。
在比武之后,唐卡维尔家户对他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他们对他大为尊敬,极有礼貌,与往昔颇为不同”。
事实上,骑马比武给了中世纪的骑士和他们的领主们一个完美的机会来展示他们的品质:通过武艺来展示他们的能力,通过尊重游戏规则来证明一个人的荣誉,通过组织赛事或武装自己的随行人员来展示慷慨,或者是在一大群装备精良的扈从中被人看到(在队伍的前面被看到则更好)来确认地位。
这也揭示了骑士的另一层含义,他被称为“preudhomme”,意为“最好的一类人”。这是理想的武士,他令人钦佩、受人尊敬、能征善战,同时还足够勇敢、忠诚、聪明,善提建议,精明干练。有其区别于那些口出恶言的骗子。
这种理想人格此时正逐渐形成并发挥作用。而马爷的一生,既是受该人格影响的历程,又反过来不断定义着这种典范。
多次夺得全欧比武冠军;战胜狮心王理查一世的唯一者;位极王国摄政;辅佐英格兰安茹帝国五位君主;签订《大宪章》……这些功绩述说着骑士观念与威廉·马歇尔人生相互造就的传奇,而《最伟大的骑士》一书,更借此揭示出中世纪欧洲复杂却又精彩纷呈的政局风云与历史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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