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幻小说《弗兰肯斯坦在巴格达》代表了伊拉克文坛进入新世纪以来的最高成就。该小说在荣膺2014年阿拉伯布克奖之后引来世界性关注,被译成包括中文在内的多种语言,2018年英文版问世后,又迅速入选国际布克奖短名单。
作为“阿拉伯之春”之后的一部力作,该作的成功既托庇于作者对衍自哥特小说的怪物形象的深入塑造,也归功于作者对战火纷飞中城市万象鞭辟入里的呈现。
一定意义上看,这部作品可以被视为一部反乌托邦小说,即对美国“大中东计划”的反讽。其中的怪物是旧货贩子哈迪·阿塔克用巴格达大街上爆炸事件遇难尸体的碎片缝合而成、又被借尸还魂而复活的产物。他一开始便以复仇者的形象出现,并且是为正义而战的复仇者。
怪物“无名氏”其实是有名字的。在多数场合下,人们用伊拉克俚语称之为“希斯迈”,意为“那叫啥”,来自其创造者哈迪的命名。在发现怪物四下作案却无处寻踪后,美国和伊拉克官方正式立案,命名其为“罪犯X”。新闻界为吸引受众眼球,在刊文报道时干脆称之为“弗兰肯斯坦”。而怪物复活后见到的第一个人类是哈迪的老邻居伊利希娃,老妪以为自己在两伊战争中失踪20多年的儿子丹尼尔回来了,遂唤他为“丹尼尔”。
“无名氏”是打不死的怪物。他穿上丹尼尔的旧衣着,首先就想着去为丹尼尔复仇。而组成其身体的碎片各有其主,也似乎各有记忆,按秩序一一指挥着“无名氏”的复仇历程。在这些复仇对象中,有在两伊战争中非法征兵的前复兴党党员、在街头自相残杀且伤及无辜的逊尼派、什叶派武装人员以及基地组织成员、为战争提供军火的外国商人等,甚至包括创造者哈迪本人。
在众人口中,他日益成为“巴格达街头的都市传说”,各街区依据不同的政治立场或将其描绘为本派系的大英雄,或为敌方的大恶棍。屡屡得手的“无名氏”逐渐获得某种成就感,开始试图寻求自我定位。他从下属之一“小疯子”的话语中找到了答案:
“小疯相信我是模范公民,他认为,从费萨尔一世国王到美军占领以来,从来没人能建立像我这样的典范。正因为我身体的组成涵盖了不同血缘、不同部族、不同国籍、不同社会背景的人,我象征一个从未实现过的超级混合体。我是伊拉克一号公民,他是这么认为的。”
“无名氏”屡战屡胜,却面临着一个大问题:每次复仇都有时限,若逾期未完成,他身上的相应器官就会腐烂并消解。他不得不寻找新的器官来替换,以便继续完成使命。此外,一旦任务全部完成,他也将自动溶化。
而更大的问题是他只能索取无辜者的器官,以维护其复仇任务的纯洁性。但一切很快便失控了,他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为了维持活着的状态,他不得不去杀害无辜的人,或者用犯罪者的器官,以免自己的身体零件来不及被替换就已溶化。结果是,他发现自己已无法辨别身上的器官哪个是出自无辜者,哪个是出自犯罪者的。他的复仇行动起初是正义的,但很快就陷入了伦理困境,变成了战争机器和真正的怪物,完全违背了自己“完成任务并迅速消失”的初衷。因此他开始弄不清自己究竟是“救世者”还是“毁灭者”?他为自己辩解,引用手下“大巫师”所开导他的充满哲学色彩的座右铭:“没有百分之百的受害者,也没有绝对的犯罪者。”
在“无名氏”最辉煌的时候,周围曾有一大帮信徒。当他的身体在消解时,小喽啰主动提出为他献身,因为“救世者”是永生的。集权主义和为之献身的狂热在这里遭到批判,作者指出它并未随着萨达姆政权的倒台而消亡。集权主义作为阿拉伯社会的一个政治传统,至今依然有其存在的必然性。由于工业化、现代化进展迟缓,现代阿拉伯民族未能得到充分发展,因而缺乏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取而代之的是其他属性的凝聚力。首先是部落和部族属性,在此基础上,族裔、宗教、阶级等其他宗派属性相继产生,如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分、逊尼派与什叶派之分、阿拉伯人与非阿拉伯人之分等。它们相互交织,又与总的阿拉伯民族意识构成纵横关系,在马赛克式的社会结构中形成显在的和潜在的矛盾冲突。这种结构在客观上强化了执政者的集权主义需求意识,从而为专制、世袭和腐败埋下了根源,带来一系列不良的连锁反应。
“无名氏”选择为了生存而杀戮,在根本上是源于对“溶化”的恐惧,“对他而言,除了生存的欲望,没有什么是永远不变的”。其实,被恐惧心理征服的何止是“无名氏”自身,在作者笔下,美军占领期间整个巴格达城也像一个大怪物一样,为恐惧和恐怖的阴霾所笼罩。
巴格达曾经是中世纪阿拉伯著名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大都会,有“和平城”的美誉,城里各个种族、族裔和教派杂居共处,在不同时期留下了丰富的历史遗迹,从古代巴比伦文明遗址到阿拉伯帝国最强盛时期的清真寺,从早期的基督教堂到数量众多的犹太会堂,以阿拔斯王朝时期著名诗人命名的穆太奈比大街彰显了伊拉克悠久丰饶的文学遗产及其开放兼容的文化精神。但在接连经历了两伊战争、海湾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的打击之后,当代巴格达早已风光不再,经济凋敝,民生艰难,政治权力的陡然失衡使派系冲突频繁,种族清洗加剧,昔日文化多元色彩斑斓的“和平城”蜕变成了名副其实的“恐怖之都”。
故事发生于2005年冬天至2006年期间,作者描绘了巴格达城在美军占领时期的混乱,记录了一座城市的创伤现实。
“有些人在独裁年代经历了九死一生,到了新的‘民主时代’却死得一钱不值,比如死于大街上突如其来的炸弹袭击。”
作者有意向巴格达自古以来开放兼容的文化精神致敬,这从故事的发生地可以看出。作者选取了巴格达市中心的拜塔温区为故事的主要发生地点。拜塔温区历史悠久,20世纪初曾是犹太富人云集的街区。它最终未能躲过乱世的劫难,象征着文化多元的巴格达精神的夭折。而以开放兼容为特征的历史文化精神的失却,正是日常族群间冲突频仍,从而导致民众缺乏安全感而人人自危的重要因素之一。
实际上,在“无名氏”发现自己的身体组成“涵盖了不同血缘、不同部族、不同国籍、不同社会背景的人”,因而“象征一个从未实现过的超级混合体”的时候,作者已借人物之口道出了伊拉克乃至整个阿拉伯世界多元化的结构特性。
“阿拉伯之春”以来,在波诡云谲的社会现实面前,阿拉伯文学与政治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小说《弗兰肯斯坦在巴格达》通过挪用西方文学中的一个经典形象并予以深度再创造,尤其是将其与发生的现实土壤密切沟通,对满目疮痍的社会现状及传统积弊进行了有力批判。这是一个让怪物瑟瑟发抖的世界,融合的终被消解,拼凑的终会溶化,伟大的理想只能屈从于死无葬身之地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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