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朋友的建议,笔者尝试将这篇文章分为两个部分,前半部分不涉及剧透,仅仅是粗略的讲一讲笔者的理解:对于所学的从“无政府”到“社会契约”的状态的转移,以及在这个过程中“权力”这个概念的产生。后半段涉及剧透的部分,是笔者尝试用更具体的描述,让读者们能够不那么抽象地对上文提到的概念进行理解,以及进行一个对比,当然,怕剧透的朋友们可以只考虑前半部分,也非常欢迎各位在评论区指出笔者理解的不足和谬误。
按照笔者所学的这门通常被称为“西方”政治思想史的学科里,两(三)位最开始的政治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将讨论的一个重点放在了“城邦”这个概念上,而讨论的范围则涉及从“正义”到“好生活”等一系列问题。但是,对于这些认为历史同神话是密不可分的,而城市可能在一夜之间建成的人们来说,“国家”和“城市”是如何形成的似乎没有太多的讨论。的确,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城邦比起一个地理概念更像是一个政治和生活概念:家庭,村庄和城市这三个不同的政治组织是“为了不同的目的而创立的”。我们在这儿抛开他的目的论(teleology)不谈,姑且就认为他觉得这三种政治组织具有不同的作用:家庭是为了生产,村庄是为了保存(必要的生存资料)和除了生存之外的东西(他没有对此太明确的说明),而想要获得一个“好生活(Eudaimonia)的人则会选择进入城邦。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他讨论的是城邦存在的“意义”或者目的,而非它产生的过程,就像之前说的一样,这些古典政治哲学家认为,城市和国家作为一个政治概念,是这么自然而然地产生的。
古典和近代政治哲学一个明显的分界线就在于此。封建体制的一步步瓦解和中央集权在西欧社会的逐渐形成令一批16世纪的思想家们开始为特定范围内至高权力的统治提供一个法理性基础,也以此尝试规范并限制这个权力。其中,笔者将重点关注于“社会契约”这个概念对于权力的影响,并通过对比几位这个理论派系的杰出人物的观点来谈谈这个概念是如何发展的。
在讨论社会契约的概念之前,我们不妨先关注一下亚里士多德他们忽略的问题:在国家(城邦/政治体制)形成之前,人们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霍布斯先生的答案是一个假想的“自然状态(state of nature)”。
首先,在《利维坦》里,他抛弃了古典时代里常见的将人们氛围不同档次,拥有不同能力的做法,强调每一个人都只不过是“运动中的物质(matter in motion)”,没有哪个人或哪些人是先天高人一等的。而这种相似性意味着人们的欲望和能力都是相似的。换言之,人们都对同一件事物有所渴望,也都有着为了获得这件事物杀死竞争对手的能力。有了这个前提,霍布斯眼中每个人的生活就是短暂而悲惨的了,因为得不到一样东西的人会谋划着如何干掉拥有这样东西的人,而任何人每天则都要担忧被他人杀死。这种每个“可以实施暴力”的个体并存而缺乏一个中央管控的情况就被这一类政治学者称为“无政府状态(Anarchy)”。
当然,这是一个纯粹理论假想,如果各位想要在现实生活中找到能与之相对的情况,不妨看看现代的国际社会——基于“平等主权”概念的国家并存于一个没有世界政府的国际环境中——这也是为什么结构现实主义(structural realist)国际关系学者华尔兹(Kenneth Waltz)会指明该种“自然状态”是“缺少一个合法垄断权力的中心单位” (1988)的情况。·他还同时深化了这个理论,认为这并不仅仅是一个当下大家都因为缺乏安全感而彼此敌视的状态,而是一个固定的结构。
想活着多玩儿玩儿游戏的人们自然对这个现状有所不满,因此,他们必须想出一种能让自己和他人不要每天生活在恐惧和不安定中的办法,而不同种类的“社会契约”也就这么诞生了。
由于存在之前提到的猜想,霍布斯认为人们所处的环境是一个人人由于缺乏安全感而不得不彼此敌视的状态(everyone against everyone else),即便有人厌倦了这种生活,声称不愿伤害他人也不希望被他人伤害,也无法获得他人的信任。在这种情况下,制约力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对彼此不伤害的承诺很可能只是让对方放下警惕伺机进攻的借口,必须有一个第三方监管人来确保条约的执行,虽然一个人不能时时刻刻监视着每个人,但只要确保有足够强大的力量能够惩罚那个破坏契约伤害他人的人,每个人不伤害他人的承诺就是有效的,而面对那些承诺了不伤害他人的人,人们也就可以放下戒心,进行交流合作。而这个被选中的人,通常力量强大到可以确保他人遵守约定,在这种情况下就将他的力量(power)变成了合法合理的权力(authority),他本身也就成为了“主权者sovereign”。
可见,霍布斯的社会契约并不是民众和政府的契约,而是每个人和每个人的契约,政府,君主,或者说这个主权者,仅仅是人们之间契约的监管人。但是,从另一个层面上,霍布斯也表明这个“利维坦(Leviathan)”可以在保证他人之间的社会契约不被打破的前提下肆意妄为——由于他保证了民众的生命安全,因此只要他不做伤害人们性命的事情,民众则都不应该进行反抗。
笔者个人认为这个推理过程漏洞百出,在课上也质疑过一些前提,比如按照现实主义学者们的想法越相当的力量就越不容易发生战斗(不管是组织/国家层面还是个人层面),为什么霍布斯笔下的自然状态中却还是杀伐不止,再比如即便人们有想要的东西,人们是否会冒着可能被反杀的风险前去抢夺等等。对霍布斯有研究的朋友们欢迎在评论区和笔者讨论,当然,这时候我们不妨就看看别人的社会契约了。
不同于生活在英国内战里的霍布斯,洛克非常受美洲的发现的鼓舞,在他带有浓重新教色彩的猜想里,每个人都是上帝的造物,每个人都应当践行上帝的意志——即保护其他上帝的造物(尤其是人)并努力地提升改造这个世界。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尝试损坏/毁灭世上的东西的行为都是不能被容忍的,而杀人则更是罪大恶极。因此,不是出于自我保护的角度,而是从保护上帝造物的角度出发,在洛克的自然状态里,任何人都可以对杀人犯处以私刑,因为后者毁灭了上帝的造物还违背了上帝的旨意,不论是正当防卫还是事后报复,人们对于谋杀犯都有着“天然的处决权”。
当然,不像霍布斯认为的那样,世界上的大部分事情并不是你死我活的,哪怕拥有无限的土地资源,人们也会因为各种琐事而争吵。而对于人们之间的争端,虽然洛克已经默认了每个人会用最大的善意对待同为基督徒的他人,他也意识到人并不是拥有公正理性的物种,每个人都会做更有利于自己的判断,而明显这么下去带来的就是无尽的争吵,所以人们就需要作为一个法官的政府出现来对人们之间的争端进行判断。
在此,洛克明确地强调了政府的职能,也直接把政府和“公正”挂上了钩。很明显,在他认知中的政府并没有霍布斯眼中的那么重要,尤其是目的方面:洛克明确地表述了政府的出现是为了保护私人财产之间并给予纠纷一个公正的判决,而非把人们从无尽战争中解救。
这里有必要强调的一点是,洛克眼中的自然状态和“战争状态”是区分开的,只有当面对类似杀人犯这种违背了上帝的意志,毁灭了上帝的造物,人类的同族的时候,人们和这名杀人犯之间的状态才从平常和平而互相尊重的自然状态进入了战争状态,也就不存在霍布斯口中的“everyone against everyone”了。况且,他也认为一个没有政府的自然状态(对人们的危险就像“狐狸”)比一个会侵犯人们财产的政府(对人们的危险就像“狮子”)要好得多。
很明显,从他的几个前提条件我们能看出来,洛克天真地认为资源是无穷无尽的,因此面对着这样的情况对于政府的需求也就少了很多。在他的世界里,比起外敌入侵或者社会福利等等各类问题,(殖民地)政府最需要去解决的是类似于“你家的牛踩了我家的南瓜”这种由私人财产引起的个人间的争端。当然,笔者对于洛克个人财产的内容在这里仅仅做简化介绍,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读读《论政府》第二部分的1到7章。
大部分人了解这位日内瓦朋友应该都是由于他的那本《社会契约论》,但作为社会批评家的先驱,这本书里所提供的方案的初衷是针对他的另一篇论文的,即《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笔者对这篇文章未作详细了解,只记得卢梭认为的自然状态并不太涉及物质世界,而世上的一切不平等可以被归咎于在林中漫步的人们遇见了彼此,他们的自恋之情和对他人的羡慕在比较中进行了碰撞,让他们意识到自己和他人是有差异,因而“不平等的”。不过说实话笔者自己没有弄懂他是怎么尝试用一个社会契约来应对消费主义的,有学的好的朋友欢迎在评论区给笔者补补课。按照笔者的猜测,因为他的不平等概念更多的涉及的是私人的想法和选择而非物质或财产,而卢梭本人又是对于奢靡之风的批判先驱,因此他用来解决这种“心灵上的不平等”的社会契约也就带着极强的集体主义色彩了。
抛开笔者自己的猜测,目前认为卢梭的社会契约主要还是出于对民主的考虑,如果说洛克提出用议会来传达人民的声音并制衡霍布斯所推崇的单一强力君主的独裁统治,卢梭则选择了更为激进的一条路——将每一个人化为了主权的一部分。社会契约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按照卢梭的话来说,就是
“创建一种能 以全部共同的力量 来 维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产 的结合形式,使每一个在这种结合形式下与 全体相联合的人所服从的不过是他本人 ,而且 同以往一样的自由 ”。
可见卢梭关注的不仅仅是人身财产安全和自由,还有“服从”的问题,如果说洛克时代的自由主义还带着非常“普世适用”的特性,卢梭时代势头渐起的欧陆民族主义让他认为每个民族(与今天的民族概念不同,切不可混淆)有自己独特的“正义”,因此,并不是说只要政府的决断比自己的更加“公正”就应该服从政府,相应的,人们应该建立的是一个会做出让“本民族”的人都认为“公正”的判断的政府。
因此,他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公意”(general will),即当每个人都为了社会和全体(本民族的)人们考虑时,他们所创立的法律就是对他们这个群体最好的,服从他们自己制定的法律,也就没有屈服于除了他们自己的任何人了。这种情况相当于每个人都和其他所有人签订了契约,为政体订立了宪法,与此同时把自己的一切权利都奉献给了整个集体,以天然的自由换取了契约下同等的自由,而更重要的是,人们获得了一并支配一个比个人更强大的集体的能力,也就因此成为了“主权者”的一部分。
最后笔者还想在这里提一下康德,作为一个大陆体系的政治哲学家,他的著作里承袭了很多卢梭的思想,比如国家是人民的公意的表现而非人民的监管者;但同时他也像洛克一样强调了政府的法官职能,指明了“低等”(inferior)的人民必须服从于更“高等”(superior)的法律执行者,或者说,由于有前一点——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作为前提,后一点——人民应当服从这样的“权力”——才能成立。他的著作实在不少,笔者仅仅在课上看了一部分《永久和平论》,有兴趣了解的朋友可以去找找《形而上学的道德》或者Katrin教授的《Kant‘s sovereignty dilemma》读读。当然,若是想要带进一些政治经济学的思考《资本论》是必不可少的,遗憾的是讲到老年马克思的那一周正好在闹疫情,笔者被日常生活的困难绑住了脑子。
至此朋友们应该发现了社会契约的一个核心就是“合法化(Legitimacy)”这个概念,即如何将力量(power),或者说在无政府状态(自然状态)中行使暴力(violence)的能力规范化,通过一份契约将其变成一种使他人(包括力量的行使对象)同意的,合法的权力(authority)。
第二部分,笔者会尝试通过电影里的一些设定和剧情来聊聊这个概念,从这里开始就涉及严重剧透了。
对这部片子笔者百感交集,也不知道是否该推荐给各位,对自己的时间安排不是特别在意的朋友倒是可以看看,说不定你回来再读这下半部分能有“哈哈,好啊”的感觉,当然,如果不介意一个简化的剧情版本,我也很欢迎直接阅读的朋友们。
从13年开始,某类“限制在特定空间内表现阶级冲突”的电影似乎备受导演们青睐,从《雪国列车》到《摩天大楼》,以及今天要说的这部“饥饿站台”都以这个概念为核心,不过,和另外两部相比,导演乌鲁蒂亚对于环境给的限制更多,比如把平行的交流转变为立体的,双向的交流转变为单向的,让以往故事里那种两伙人直接的大规模暴力冲突不再容易实现,因此“类《蝇王》”的感觉也就没那么重。
故事的大背景没有透露给观众,但剧情的起因非常简单,男主为了一份文凭参加了一个社会实验,要去“坑”这个影片里几乎唯一出现的地点待上六个月。这个地点呢,是一个几百层的垂直巨型建筑,每层是一个差不多全封闭的房间,两个人,没有楼梯上下(尝试跳下来的基本都摔死了),只有中间一个餐桌大小的洞。
每天呢,洞里会从上往下降下一桌食物,停一段足够每层吃撑的时间,然后再降下去,直到下到最底层再按照能砸烂你脑壳的速度飞上来,当然,如果有人尝试把食物囤积起来攒到下一顿,“管理局”就会改变温度冻死你或者烤了你。按照官方的说法,如果每个人只拿自己必须的,那么餐桌上的食物是足够每一层的人吃的,问题是按照每个月随机换一次楼层的机制,上个月吃不饱甚至没得吃的人(按照电影里的说法只喝无限供应的水也是能活下来的)很难说这次不会暴饮暴食。因此,每次超过百层基本也就不剩什么食物了,也就是说,如果剩下的几百号人不能或不打算靠喝水活下去,就只能靠自己被允许带进来的一件东西,把目光投向舍友。
本文不打算把目光放在这种作为影片核心讨论点之一的汉尼拔行为上,而是仅仅聊聊这一部的设定为什么和别的作品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以及为什么这样的情况下权力这个概念会有怎样的变动。
虽然《摩天大楼》和《》雪国列车》里也缺少一个“暴力的垄断者”,但一伙人相对而言持有更大程度的暴力,也就是扮演了一部分统治者的角色,这更像是一个团结起来的社会群体压迫另一个社会群体,而非真正的自然状态或者无政府。与此同时,这种压迫和被压迫的关系不像《饥饿站台》里一样是一段时间内随机分配的,而更像是已经被人为设定好的,而从空间层面又缺乏任何物理或自然的界限去阻止人群自然流动。人们自发的由于他们的身份认同团结在一起,最后发展为两支社会群体的暴力对抗也就不稀奇了。
相反,虽然《饥饿站台》影片背景里存在一个管理局,但基本不会插手任何坑内的事物,也就是说,不管你在坑内杀人还是吃人,抑或是把给下层人的食物都毁掉,也没有一个中央权力会站出来制止你。与此同时,每一层只有两个人的规定以及无法自由上下的物理限制阻止了“能吃到群体”和“吃不到群体”之间的组织形成,更是让情况不管是在横向还是纵向上都更接近这种“力量平等的自然状态”:横向上每一层的两个人都有杀死对方吃肉的能力——片中的男主就被身体力量远不如他的老头暗算,绑起来做储备粮;纵向上这个餐桌大小的电梯基本只能容纳两个成年人,不管你想上还是下都无法纠结一只数量上占优的军队来武力胁迫其他楼层的人。这种状态自然是更接近于霍布斯的设想。
在这种力量平均的前提下,“权力”的产生就显得甚为有意思。
作为曾经的内部人员,知道食物的分量实际上是足够每个人的舍友一直在身体力行并向下层请求让人们只吃自己必要的份额,在目睹了舍友呼吁的“自发性团结”已经十几天丝毫不受人重视之后,男主选择了用自己的用自己的力量进行威慑——如果下层人不“团结”,就在每一道菜里拌屎。
这种讽刺意味浓厚的胁迫,虽然嘲弄了那些期待人们全凭同理心自发进行利他主义行为的乌托邦空想,却也暴露了自己的局限——既无法逼迫自己上层的人照办,也无法更为有效的监管自己往下十层以后的楼层是否如此,毕竟并不是接下来的每个人都认同这种“拌了屎的团结”。
于是乎男主采取了更为激进的暴力,拆了床,抄起两根铁管儿,跟舍友一块儿坐电梯杀下去,自己来决定每个人的分配额度。
至此,我们就可以回头看看之前提到的第二个概念了:社会契约
回顾完的朋友们不妨继续看看电影,上回书说到男主大手一挥抄起两根铁管就跟舍友一块儿坐着餐桌电梯杀下楼去,他们决定自己分配食物并通过武力胁迫的方式阻止别人多拿,以此确保每一层的人都有东西可以吃。表面上说,人们虽然在大部分情况下未被他人直接威胁性命(坐着电梯下楼砍人的情况还是不多见的),但从长期来看始终处于一个会被他人威胁的状态,毕竟人们都不知道自己下个月会被分到哪个楼层,也就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会由于上层人的贪得无厌而吃不到东西。因此,一个终结这种始终被他人威胁的状态的契约就迫在眉睫了。
我们看到男主和舍友似乎扮演了这个主权者的角色,两位钢管儿君主通过砸烂只想吃一口饭的老头老太太的脑袋“帮助”人们为彼此订立了契约,并自发地任命自己为这个契约的监管者,如同霍布斯设想的强力君主一样,这两位和手中的床腿儿也挺过了包括武士刀在内的所有对他们权威性的挑战,成为了对这份契约最合格的监管者。
若是导演在此打住,或许我会拍手称赞乌鲁蒂亚是这么些年来难得我见过的对于现实主义政治了解得这么透彻的导演,但很快,他的另一个概念让我想夺过床腿儿给主角来一下子。
在霍布斯的概念里,政府的意义在于“在混乱中设立秩序”,而这一目标是压倒别的一切需求的。与之对立的,便是古典时代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所追求的“正义”,即“给予一个人他应得的”(虽然在《理想国》,苏格拉底/柏拉图一直在用类比来逃避给“应得”这个概念一个明确的定义)和洛克/卢梭/康德追求的权利保障以及法制“公正”(含义和古典时代的正义不同,与法律内容更密切相关)。很明显,这里出现的就是一个关于各个社会单位的统治者的职能的经典辩论了,从老师究竟应不应该把打架的学生不分青红皂白各打五十大板,到资源分配应当遵循何种原则。当然,在某位纯虚构的英国公务员眼里,本着能偷懒就偷懒的底线,自然是选择了霍布斯的定义。
但是,当我们回归《饥饿站台》,男主在创立并维持一个霍布斯式的契约之外,还做了一件事,即按照自己的意愿再分配食物。他觉得接近地面的五十层的人前几天一直是有的吃的,因此决定在这一天禁止这些人吃东西,当然,主要就是利用肌肉力量以一只手为支点使用杠杆原理使得铁管可以在零距离上以开启对方脑壳的方式进行说服。那么,首先抛开制宪之后的法律正义不谈,这种将一个人的口粮剥夺的行为等同于了在前社会契约的无政府自然状态下的潜在杀戮,也就是说这个主权者没有尽到对人们“不伤害彼此”这个契约的监管,反而相当于是将一部分人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并宣称他们可以合法地随机杀掉一个不属于这个圈子里的人。再者,按照霍布斯的说法,哪怕是在一个社会契约已经形成的社会里,统治者的合法地位的唯一来源就是他对于民众生命的保护,而一旦他把刀(或者床腿儿)指向他的臣民(还一边大喊大叫),这份社会契约便就此破裂。
显然,电影男主的行为,和霍布斯认同的强权君主相去甚远。
其次,再让我们看看另一部分,如果说霍布斯对于自然状态的解决方案是设立一个单向的纯粹的,对于力量进行的权力监管,那么另一派则要求这个监管者听一听被监管者的声音,并对于被监管者之间的争端做一个“公正”的裁决。那么我们的男主做了什么事儿呢,简单来说,在笔者的视角里,就是“因为饥饿过度又吃了人肉,在朊病毒和神棍舍友的不断吹耳边风下,坚信自己是解放全坑的弥赛亚”。当然,托导演意向化表达的福,以上几点先决条件我们唯一能确定的只有舍友在不断暗示男主与众不同的身份:唯一一个随身物品选了本书的人,带的是《唐吉可德》,第一个让“自发团结“实现的人,以及“食我之肉,可得重生”的宗教暗示, 所有这些都把这顶先知的桂冠定在了男主头上,也让男主成为了“上帝在人间的代理人”。
跟笔者一样读过中世纪pop history的人应该对这个词不陌生,这是“社会契约”这个概念出现以前用来给欧洲中世纪的王权统治正名的说法,即接受教宗加冕的君主之所以站在一个高位对“低等”的臣民有统治的权力是因为他在代行上帝的权力,而民众服从君主并不违反众生平等的概念,因为他们实际上只是在服从上帝。
在这个背景下,男主也做了差不多同样的事情。表面上看,男主既是设立了一个每个人都无法伤害其他人的体制,让坑里的人们走出了彼此敌视的“自然状态”,同时又按照更为“公平”的方式再分配了资源,确保每个人能够拿到他“应得”的部分;但实际上,我们换一个角度,第一,男主在做的事情是禁止一部分人获得他们应得的部分,他不但没有听从或参考被他夺走食物的人们的意见,甚至凭借完全的一己之见武断的判断谁应该吃,谁应该吃多少,第二,这种夺走他人食物的行为本身导致了这个社会契约的悖论:他获得阻止人们互相伤害的权力,却要用这份权力屠戮违背他意志的人——男主没有获得任何类型的社会契约所赋予他的权力,他在做的仅仅是以一个被扭曲了的断章取义的宗教概念为依据,来施行独裁和对人们使用暴力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在对于导演所要传达的意图上,笔者和父亲产生了分歧,笔者认为导演对西班牙内战中的国际纵队和安那齐主义思想进行了大量的讽刺,与此同时却将一个被曲解的宗教概念作为代替的解决方案,而一个充满了浪漫主义悲剧英雄色彩的结尾仿佛是将对堂·吉诃德的讽刺进行了歌颂,这种带着“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完了。至此,有公义的冠冕为你留存”就甩手离开的心理,着实无法让笔者认同。毕竟只要看看隔壁的国家在新冠疫情时期的表现,就能知道被冠上“先知”或者“某位重要宗教人士转世”的人会创造怎样的邪教,以及带来怎样恶劣的公共影响,笔者对于这种自认承载“天命”的行为,抱着一种混杂了不屑,恐惧,和敌视的态度。
作为一个西班牙导演,更大的可能性是对于乌鲁蒂亚对于西班牙内战和更长时间的历史有着比笔者深刻得多的了解,这篇文章主要还是借这么一个独特的,不同于《蝇王》,《雪国列车》还有《摩天大楼》的背景设定讨论讨论无政府状态,权力产生和分配,以及社会契约这个概念的。
讲得比较糙,还欢迎各位朋友多多指点,至于影片本身,也想听听各位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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