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我停下目前手头在写的文字,转而要启这一封,是因为故事的原创不是我,如果因为我一时偷懒没有记录下来,最后把故事丢了,那便是损失。
三则故事都是在与朋友夜宵席间听来的,也都出于一人之口。至于故事的真实性,我在写下时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有些他宣称的事实有待考据,有些我自己没有记得清晰,所以如果查证显示前后有所出入,也可以被原谅。
我初二时所在的教室,二楼窗外正对着学校的操场,夏天烈日直射,夜晚也很凉爽,一直有微风。那时在我看来,晚上的操场很浪漫,适合谈恋爱。恋爱当然是禁止的。
操场不大,中间是四个篮球全场排列在一起,围上400米鲜红的发散着刺鼻气味的胶跑道。这么点大的操场,实际上站不下多少人,所以做课间操的时候,所有班级的人都会塞满在学校的各个角落,严丝合缝,被分在食堂门口的最幸福。
我初中一直喜欢一个女孩子,她在我走廊对面的隔壁班。我记得她总是有一头长长的黑头发,眼睛不大,眼角柔柔长长的,身形很瘦。我偶尔午休时经过她教室的门口,可以看见她坐在教室里趴着睡觉,树荫后的银光扫在她的睫毛上,随着她的鼻息缓缓游晃。时隔多年,我已经不再能详细记起她的容貌,我只记得我会趁老师不在教室管班的午休时间在走廊上假装不经意地晃荡,悄悄经过她的门口,偷偷看她睡着的样子。当然那时候我们彼此认识,要是她中午没睡觉在写作业,我就会冲上去靠在教室门框上和她打个招呼,如果她被我突然的一吓惊住,随即张开柔润匀称的嘴巴甜甜地笑,回我一个开心的表情,我便会开心一整个下午。
这都是故事的某些前提,或者和故事本身是无关的。这个故事的另一个主人公在我们班,她大概是在入学那一天成为了我们这个学校的新恶霸。这种人设不需要通过事例证明,也不需要特殊介绍,只需她带着自己的身份和神态缓步走进校园,走进教学楼,走进班级,带着某种锐利而友好的眼神瞥班上已经到了的学生一眼,这种地位就已确定,在未来三年内,十年内和以后所有人遥远的回忆中都不会改变。
我记得她总梳干练的短辫,脸稍微又些黑,看上去第一感觉是脏脏的,但如果仔细看,就可以发现那黑色的部分其实是一道颜色极淡的、已经完全愈合的伤疤的留痕,没人敢问那道伤疤的来历。或许有人曾问过,但应该没有得到答案。不过因为脸比较黑,所以无论上校内校外的的小混混,还是她日常的同学,都几乎叫她“黑姐”,她自己也对“黑”这个特征完全不排斥,反倒是当成了一种工具来使用。我不知道你们以前读书的时候学校里的学生对混混们都是什么态度,我听说过害怕的,也有瞧不起的。害怕的那个,是因为自己曾经目睹过学校里的小混混曾经在放学时在拥挤的校门口,将一辆自行车高高举起,重重砸到自行车车主身上,从那天开始算往后半个月,他上学的时候书包里一直放着一个大大的白色信封,信封里装着一把锈到裂齿的大菜刀。
我们学校算是奇怪的,也不能算奇怪,只是在我们那,混混学生和普通学生们的相处相对来说平和许多,他们白天在学校里会规规矩矩的,从来不会找普通学生们的麻烦,甚至会与我们交点朋友。去食堂排队吃饭,按时早读和放学,和普通无异。顶多,我记得,也就是有时会突然消失一两节课,大多数时候还是趁班主任不在。他们一般都会在班主任查班前回到座位上,低头玩自己脏兮兮的手,或是悄声和周围的人说些好玩的混账话。班主任有时会进来直接大骂他们旷课的行为,他们倒也不会反抗,就是嬉皮笑脸地道歉,然后依旧,班主任也不会有什么叫家长之类的后续。这使得班主任和混混学生之间的互动看上去更像是一种课余生活的调剂,在班主任走之后,我们都会把这件事情当作玩笑和混混学生们互相调侃,他们也不会介意。包括黑姐。
我和黑姐还算比较熟,只是相对来说。因为她的成绩和身份,她一直属于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后面一排的位置,这个位置之所以不算在最后一排,是因为我们的班主任在某一次安排完座位后宣布,教室里总共分三个大组和九个小组,每周三个大组会轮换一次位置,从左往右移一大格。除了教室靠墙那一排。她在宣布这个决定的时候特地注明了那一排叫作“教室靠墙那一排”而不是最后一排,展现了其无与伦比的特殊性和地位。教室靠墙那一排只有六个人,三三分坐在教室左右两边,中间空出来做走道。那六个人里,有四个混混,其中一个是黑姐,其他三个都是她的小弟;另外两个人一个是智力障碍的孩子,父母好像花了一通力才将他送进来读书,一个曾经在百度贴吧里辱骂过我们班的班主任,说她是戴着眼镜的金皮龅牙,于是便得到了代价。
我是高个子,自然分在最后一排,在上课时的无聊的日子里,我和黑姐经常会说上一两回话。那时我还性格开朗,乐于交朋友,学校里不管哪个班,我基本上都认识一两个人,自然而然知道的屁事八卦都要比别人要多些。让我感到惊讶的是,黑姐竟然对这些八卦会感兴趣。于是在我轮换到她前面的那一周,我们会交换关于这半个月的各种情报。我会向她透露年级里现在又多了哪些情侣,哪些分手了,哪些相传在三角恋境地中。黑姐听得津津有味,而且会仔细询问各种狗血事件的前因后果,甚至会一反寡言的常态,开一两个关于当事人的小小玩笑。
她也会告诉我关于在我们这一片当混混头子的各种经历:那时候我才意识到原来她不是我们片区的老大,她在学校外还有大哥罩着,现在想想那时候我真是太幼稚了。她的老大是个开水果摊的,每年的五月份到十月份,除非突然降温,否则都以赤膊出街,无论是开摊还是收保护费、打架。据黑姐描述,那个男人脸上也有一道黑痕,只不过比黑姐的要重很多,从右边下巴剌到左眼眼角,是无法完全愈合的伤疤。正是因为他们脸上都有这道无法抹去的阴影,所以大哥才一眼看中她,着重培养。
她还向我介绍他们作为混混的日常工作范畴,远没有我想象中那样帅气,大多数时候都是帮大哥跑腿拿些附近街里店铺已经准备好的钱,或者是去菜市场拿些也被准备好的肉和蔬菜。我问她是否参与过在我印象里很帅的夜架,在学校后街某个深巷中与另一个我想象中的敌对帮派对立站好,手里拿着裂开的半块砖头,或是充满死气的铁红色钉耙,随着老大在静寂中的一声喝令杀气腾腾的乱步上前,血战成一片。她听完我的描述后爆发出大笑,无视正在吵闹的课堂中还在辛苦讲解试卷的英语老师,甚至一度有点喘不上气。末了她告诉我如果有这种经历后她一定会第一个告诉我。
故事?故事就是这里开始的,不过讲完了前面这些讲故事就很简单了。有一天,那一周我正好还坐在黑姐前面。早上我刚到教室的时候,那时她已经坐在了位置上,我略略惊讶于她这么早来,便与她打了个招呼。等我坐下之后,她主动身子往前靠,拍了拍我的肩膀,从后面递给我一封信。信封很大,应该就是从学校后街那个破烂文具店里拿的,但是很新。我疑惑地看着她,她说:
“不认识,听说过,知道有这么个人。”我回答,心里大概猜到了她要干什么。她的眼睛里露出了一种我熟悉的情绪——一种带着谨慎而狂热的喜欢,或者说是爱恋。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看见了每天晚上都会坐在寝室的桌前或是躺在床上一个人沉默地听着室友的呼吸声想象着自己几乎每个白天看向我喜欢的女孩子时的眼神,那目光把我轻轻拨响,与我共振。李丁和我喜欢的女孩子一个班。
“帮我个忙,把这个给他。”黑姐说,我觉得她有些紧张。
我自然答应下来,帮黑姐做事总没什么坏处,反正也就是送个情书或者是小纸条,我还能借着这个机会去找我喜欢的那个女孩子说说话。我当即拿了信,走出教室,去到李丁班门口,不出所料,她已经坐在位置上看书了。我悄声叫她,心跳顺理成章地加快。她发觉了我的喊声,抬头看到我,又露出往常一样甜蜜的微笑,起身走出教室。
“早,找我吗?”她问,声音轻柔和美。她那天梳了一个在末尾处微微分开的辫子,懒懒地垂在她的背后,拉住她瘦薄的身体。我笑着摇摇头,说我确实是想找她说说话,但还有一件事,就是找李丁。我抬起手摇了摇信,信封发出卡片和信封内侧摩擦的沙声。
我喜欢的女孩子发觉这封信是给李丁的,突然沉默了一点,像是突然开始思考些什么,不过很快她便恢复了往常的开心,没有再理会我,回头朝教室的末尾喊了一句李丁。李丁便走了出来。我不记得李丁什么样子了,只记得他很高很瘦,脸上的皮肤貌似很好。他在这个故事中并不重要,所以唯一值得提的事是他对那封信并没展露出太多惊讶,哪怕那是来自于我们学校混混老大的一封信。他说了声谢便拿着信回去了,我也准备和我喜欢的女孩子道别。但故事在这里开始走向另一种可能,我喜欢的女孩子拉住我,问我这是什么情况。她的声音充满一种喜悦的好奇,就是世界上所有人开始聊八卦的标志性语气。我迎合着她也压低声音:
“这还能是啥,肯定是喜欢呀。今天早上一来黑姐就叫我送这封信。”我凑近她的耳朵说,她身上有一股好闻的沐浴露气味。
她的脸上再次闪现思考的表情,不过也很快恢复了原有的状态。随后她再一次露出开心的笑同我告别。我怀着两份心满意足回到班上,告诉黑姐我已圆满完成了任务。
故事的高潮在那一天中午开启。我从未想过黑姐和我喜欢的女孩子同时喜欢一个男孩子的可能性,在我认知的宇宙里,她们至死应该都不会有任何交集。任何一个正常人也不会将一位逢人便露出甜美微笑的人和某种恶毒行为联系在一起。但我真实地经历了这一切。
那天中午午休结束后,难得在午休时睡觉的我醒来后觉得口渴,便跑去学校食堂去买水,食堂里我们班有一段距离,来回花了我大概十分钟不到。在我回来的时候,我发现所有人都围在我坐的座位附近,有人占了我的位置,一条腿半跪支撑在我凳子上,面对着黑姐。我靠近后看清楚那是我们班的混混之一。我过去拍了拍他的肩,他自然而然回头让开,露出坐着的黑姐和黑姐的桌子,接下来我看到的东西让我差点把嘴里的冰棍整个吐出来——黑姐的桌上摆了一个信封,信封上写着“你的”,信封口已经被打开,伸出来的,是一块浸满了黑红色的卫生巾——那是我从未想象过的模样,我连续做了一个月的梦,每天晚上那片卫生巾都会出现在梦里。黑姐显然也被吓到了,坐在座位上上微微打抖。
不用想那红色也是血,一定不会有红色的颜料在干涸之后呈现那样恐怖的灰黑色,也不会在发裂之后沾上不知从哪里来的弯折皮毛。我随即意识到一个可怕的事实——那两个字的笔迹,是我喜欢的女孩子的笔迹。我经常会因为忘记带书而厚着脸皮去找她借书,我熟悉那个字体,清秀,但并不好看。我直到今天都无法理解为什么她要将一块用过的卫生巾放进信封交给黑姐,也无法理解她对那个李丁究竟怀有一种怎样的爱。在那个下午,我没敢再假装不经意间路过她的班级,一直待在教室里,努力说服自己那可能并不是她的所作所为,事实上也确实如此,除了那个我认识的笔迹,并没有其他证据表明她就是这个信封的寄送者。据其中一个混混所说他们下午随黑姐到教室的时候那个信封就已经静静地躺在黑姐课桌上了,所以暂时没人找到送这封信的人。我稍微放下心来,心里已经做好了把一个秘密一直藏起的准备。
但事情在下午放学时反转,一位坐在教室前排的小个子男生知道了这件事情(这事情一下便传开了),过来找到黑姐,战战兢兢地说这封信是隔壁两个班一个女孩子交给他,让他放在黑姐桌上的。他不认识那个女孩子,但知道她就坐在教室门口正对着的第一排位置。
秘密不再存在,黑姐知道了这件事情后向小个子男生非常有礼貌地道谢,随后便带着小混混们一声不响地离开了学校。我预感到有什么事情将会来临,便趁着他们离开之后赶紧到我喜欢的女生班上去找她。她放学之后没离开教室去吃饭,一如既往坐在那里看书,她看见我的时候还是露出那种和煦的微笑,可那时我已经开始感觉到了一种害怕。我不顾他们班已经拖干净的地板,径直走进去问她那封信是不是她送给黑姐的。她听到了我说的话后微笑瞬间消失,低下头去沉默不语。我蹲下来,靠着她的课桌,问了她一遍同样的问题。我盯着她垂下的眼帘,陪着她一起沉默。门外传来不知道哪里的低年级学生追逐打闹的欢叫。许久之后,她点了点头。
我满头大汗,泄气地向后仰坐在地上。我证明了我的猜想,来到了一片迷茫的荒地。现在该怎么办?你知道那时候我的心情吗?我既了解了整件事情的经过,但我实在无法帮到她,那一个瞬间我发现我根本不了解我喜欢的女孩子,在我心里本永远都会占据着某一种美好的女孩子,我幻想过和她一起长大,一起读书,一起生活,一起发愁家里还没交的水电费,或许我们会有个孩子。但那一刻这些事情全都像烟火的尾烟一样快速四散,只留下震耳的回声,作涟漪状消散。
很多年之后我突然想起来,当时我是问了她为什么要这么做的,但后来不知为何我逐渐淡忘了她那样做的原因,因为当时在那样的情况下,无论她说了什么样的理由,我都无法给予她哪怕一点出于道义上的理解。总之我唯一还能记起来的画面是我从地面上狼狈地爬起来,离开了那个沉默的教室。
故事在晚上结束。晚自习很快来临,所有人都心照不宣地保持一种安静的狂躁。我在晚自习开始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黑姐,她低头拿着一把锉刀慢慢地磨自己的手,她在下午放学的这段时间里,去做了一个纯黑的指甲,在教室氲白的日光灯下闪闪发亮。在第二节课上课后十分钟左右,窗外漆黑的广场上突然开始闪烁起微弱的光,车辆和人群嘈杂的声音突然出现,几乎是在一瞬间内引起我们的注意,随班的老师也从讲台上的无数本练习册里抬起头,远远向外探视。无数目光随着老师看向窗外,篮球场上已经聚集起了一支摩托车队,车灯直直地向前整齐地打出一道灯墙,照进初一学生们的教室。灯影中隐约有人在晃动,我记忆中算了一下,大约有四十个人左右。他们对着我们的教室,在黑夜中看着黑姐。
黑姐站起来,用力地打开窗户,光滑的滚轮划过轨道,撞到窗框的另外一边,发出恐怖的巨响,将所有人全部吓住,她向外招了招手,大声喊了一句:
随后她站上桌子,从自己狭小的座位里跳出来,沉重而坚定地当着所有人的面走出教室。随班老师目瞪口呆,却没有起身阻止。几秒之后走廊里传来门被砸开的轰叫声,随后是一片静寂。几分钟之后,我看见她牵着我喜欢的女孩子的手,出现在那道灯墙前,她们渺小的身影遮住了一部分灯光,在红色的胶跑道上留下柔软的痕迹。
车队带着两个女孩子离开,我从此再也没有见过黑姐。五天之后我喜欢的女孩子回到学校,完好无损,但在我剩下的记忆里,她再也没有笑过。
第二个故事发生在我高中的时候,那时我的父母刚刚离婚,家里条件不好,我便在学校篮球场入口处的小摊上找了份卖水的零活干,活很简单,只要中午放学之后带着盒饭过来,坐在这里看摊,有人来买冷饮或是冰棍的话便招待一下。起初老板还有所考虑要不要提供给我这么一份工作,但入夏之后天气太热,我要的工资又低,一个中午只要五块钱,他最后还是答应了来让我看摊。
那时候卖的水便宜,几乎都是一块钱一瓶,听装可乐是两块钱一罐,冰棍五花八门,基本上都是五角到两块钱不等的各类色素果冰。最受小孩子喜欢的是五角钱的老冰棍,或是一块钱一袋,里面装了十个,算是最早的分享装的可乐冰,含下去有甘甜的可乐药味,但没有气泡。我很喜欢可乐冰,所以这样算下来,我每天的工资也就是四块钱,因为一块钱用来买解暑的冰水,或是可乐冰。
故事和我的工作没什么关联。六月高考结束后,临近我们高一期末考试的一天,我照例在摊上照看。天上有惨烈的白云遮住了阳光,难得不热。我躲在摊旁的大太阳伞底下一边吃一袋可乐冰一边看书。远处有九个我同年级的同学,三人一队打三边,半场。他们几乎是每天都来,为首的是我们年纪里一个成绩不错的男生,皮肤黝黑,长相帅气,为人和善,听说家里条件不错。父母是本地的商人,卖消防用品的。那几个男生不全是和他来自同一个班,但都是他好朋友,他每天中午打完球之后,会请他们喝饮料。后来我听同学说不只是他一个人请,好像是其中几个人轮流出钱。我不太记得了。
那天他们打到一半,球场来了一队我之前从未遇到过的人,他们穿着校服,看着应该是高年级的几个学生,四个人。他们都留了学校不允许的长发,其中一个头发深处隐约挂了一丝红色;他们的耳垂都扎了小巧的耳钉,在我记忆里一直都有些晶莹;他们的鞋是那种尖头的软皮鞋,据我所知,那不适合用来打球。他们没直接去打球,而是到我这里买了四瓶水,而且是两块钱的那种水,很贵,那个年代只有老师或者是一些家境很优渥的学生才会买。他们付了我一张罕见的十块,他们的老大说,找钱先留着,待会可能还得继续买水。于是我便给他们从冰箱最下面——现在我们管那个叫冰柜——拿了4瓶最冰的水,其中有一瓶甚至结了冰。老大对这些水的卖相很满意。他们都打开水喝了一口,之后便向球场上那帮一直在打球的和我同级的学生走去,我的好奇心被唤起,于是便竖起耳朵听。
“喂,同学,组个队?”老大一边把自己手里的水递给后面的小弟,一边开始摆弄自己手里破了一些外皮的掉色篮球,对着那九个人说,语气不能说是友好,但至少和气。
先来的众人停下手中的动作,全部对向老大。那个为首的男生,那个皮肤黝黑的,那时他手里正拿着篮球,上前一步,对着老大说:
我如今向你保证,他的语气里也没有任何挑衅或是害怕的意味。但不知道为何,那个老大就像是听到了一句无比冒犯自己的话一样,突然陷入一种愤怒的情绪。但他倒没有直接动手或是暴怒,而是露出了一幅很不耐烦的表情:
我高中的那几年,一直喜欢读武侠和盗墓一类的小说,如果按照那时候自己的感觉来讲的话,可以说我直接在那个炎热的时刻感受到了一丝寒意,一丝冷冽,一丝严酷。球场上的气氛一瞬间变得紧张,两个小团队的头头互相平视,彼此试探,那一刻可能只有几秒钟,但也可能过了很久。
终于,我同级的男生选择避开老大的锋芒,他带着沮丧但又强行鼓气的语气回头向朋友们宣布他们换个场玩。故事在这里走向不同的道路,他们团队中的一个高个子,中锋,听到这个消息后有些不服气,便在离开场地的时候举起手中的篮球,重重地向篮球板砸去,篮球和篮板猛烈地发生撞击,发出胆战的巨响,篮球架也随着声音疯狂摇晃,危危欲坠。其中一位老大的小弟瞬间露出凶相,一个跨步上前抬手揪住那个中锋的衣领。
“找死是吧!”他远没有中锋健壮,瘦弱的手臂微微颤抖。
中锋沉默地推开他,不屑地回头跟上自己的朋友。小弟们和老大都没有跟上去。两拨人分成球场两头,都不说话,只是玩球。我看得出来老大那帮人压根就不怎么会打球,运球,上篮,中投什么的连一点基本功都没有,现在想想,我怀疑他们连球都是抢了哪个可怜学生的。
故事在这里,我所经历的部分就已经结束了。接下来是我听说的部分。那天晚上放了晚自习,我回到寝室,室友和我说他晚上去参加田径队训练的时候,发现篮球场那边聚了乌压压的人影,据他听高年级的学长说,那是我们学校几乎所有高三的混混,他们那天都没去上晚自习,就是为了去教训几个高一的小崽子。听说那几个小崽子中午的时候在混混老大的球场上把球往篮板上砸,故意挑衅他。我追问室友给到教训的方式。
“扇耳光。一般都是这样,所有被教训的人站成一排,每一个老大的小弟上去扇一巴掌,左右随意,要是扇得响,还可以往脸上吐痰。”室友压低声音说,津津有味,“老大自己是不扇的,最后上去摸一下他们的脸。是不是很港片范?我保证,我听到了扇耳光的声音,此起彼伏的。”
我觉得他说的是真的,因为第二天下午学校里出现了几个脸上缠着纱布的人,我一下就认出了那个中锋和皮肤黝黑的男生。
开始讲第三个故事前,夜宵的进度已经过半,炭烤牛蛙底下的酒精灯已经昏昏欲睡,不再让已经咸得发苦的牛蛙腿继续翻腾。外面还是有货车的声音,现在是凌晨的上海,有人开始忙碌。讲故事的人低着头,看着杯子里的酒。
第三个故事关于我自己。我高中的时候父母离婚了,后来我爸又找了个女朋友,不能叫女朋友,就是个和自己搭伙过日子的。我很抗拒。不是因为她对我不好,而是她自己也带了个小孩,7岁,熊孩子,我高中头一回和他们吃饭的时候,那个小孩把一大盆梅菜扣肉翻得满桌都是,吃饭的时候还会哇哇大叫,又哭又闹。我当时就和我爸说,这要是组成了一个家庭,我是没法待下去的。我爸和我聊了一晚上,告诉我他很想念妈妈,也很想重新找回她,但他告诉我,他们之间已不再有爱作媒介,彼此理解和共勉了。那是我头一回和我爸谈论爱这件事,也是唯一一次,那一夜之后到现在,我们之间都很少说话了。我依然抗拒他带回家的那个女人,哪怕她经常讨好我,特意来学校看我,带我出去吃饭,我都很讨厌她,讨厌她带到我家来的那个小孩。我的内心永远无法有一片地方属于他们,我内心里的家也是。最后,在无数次周末回家都会爆发的争吵后,在我爸有一次因为我在厨房里无理取闹不让她做梅菜扣肉这道菜而暴打我后,她带着她的儿子连夜离开了这个家。这个家再一次只剩下我和我爸,不,周日下午我也继续回学校上课,只留下我的父亲守在那个空空如也的房子里。现在回想,也许那时候我就离开家,再也没有真正回去过了。
高考结束之后,我爸突然有一天叫我出去吃饭,基本都是我家里的亲戚,说是为了庆祝我高考结束。落座之后我发现,我爸旁边坐了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女人,不怎么好看,但谈吐素养很好。吃完饭后我回我自己住的地方,收到了我爸的电话,说刚刚那个坐他身边的阿姨是他最近认识的,两个人聊得很来,对他也很好,希望我能支持他。我当时想都没想就挂了电话。不过之后他再叫我去家里吃饭时,我并没有拒绝。那个阿姨没有小孩,也不怎么喜欢小孩,对我也冷冷的,只是保持基本的礼貌,和前一个那样刻意讨好我的很不一样。说实话这样反倒能让我松一口气,让我自己能过自己的生活就行。
故事和这些或多或少都有些联系。自从我爸离婚之后,我从一个开朗的人,变得慢慢寡言而敏感了起来,尤其是在高中毕业,知道他又有了新生活,我又匆匆忙忙离开家去另一个城市上大学后,我的情绪越来越脆弱,越来越易怒。你知道那种感觉吗?就是我眼睁睁看着我爸在努力地寻找自己的爱,努力开始新的生活,而我就被他这样抛下,被他扔在学校里。我来到了新的城市,可我带着的是苍老的回忆和疲惫的心情,我的生活没有开始,反而早早地结束了。
是我认识的一个朋友拯救了我。现在还算不算朋友呢?我不知道。
成为朋友的过程倒没什么大不了:开学报道那天第一堂大学生素质教育课,他坐我前面,当时礼堂里喧闹嘈杂,要讲课的教授还没有到。我静静地坐在那里望着讲台上五个空空的椅子发呆。他那时回过头,问我:
也不知道是他简单到和煦的微笑打动了我,还是我正好饿了想吃点东西,反正我点了点头,跟着他跑出礼堂,乱步穿过礼堂外的林荫路,穿过一条宽阔的主干道,跑进食堂,早餐还没有收,午餐也陆续正在摆出,我买了两大碗面和四个鸡腿,他去小卖部拿了两瓶可乐,我们坐在空无一人的食堂里狼吞虎咽,大快朵颐。我问他的名字,知道他和我一个班。
自此之后,我们经常这样在上课前跑出来大吃一顿,在学校附近新开了一家网吧之后,我们的去处就又多了一个。但,虽然我们经常在一块鬼混、玩乐,我起码还会去上一些重要的课,还会去一些我想去的学校活动,总结来说,就是没有特别颓废。但他不一样,他好像自从上了大学以后,就成了实实在在、彻彻底底的废人,平时几乎不怎么上课,作业也从来不写,草草抄抄别人的实验报告就糊弄了事。可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很好的朋友,在我保持学习状态的底线上。
我们几乎无话不说。我告诉他我家里曾经发生过的故事,他告诉我他在学校外社会上认识的大哥;我向他诉说我孤身异乡的苦闷,和一位女生约我一起去图书馆自习的喜讯,后来我爱上了那个女孩子,后来我们分手了;他告诉我他大哥认识很多人,以后可以带他一起去做生意,还告诉我他大哥带他去城市里最新开的KTV玩耍的经历,女孩子很多,包厢里烟雾也很重。我答应他放了暑假留在这座城市和他一起打工,也一起去见他的大哥一次。
故事要从大一期末前说起。虽然临近期末,各门课都开始复习,可是依然还是有没结课的情况出现。一般出现这种情况都是因为之前有那么几位老师临时调课,把课硬生生换到了期末上,所以课业任务越来越重,宿舍里的气氛也越来越压抑。在经历连续几天的熬夜并且发现自己无法再一段较长的时间内集中注意力之后,我决定在某一天中午睡一次午觉,来缓解一下自己的精神压力。
我现在说这个,不是为了给待会我要说的故事找一个合理的借口。但我在这里必须承认,我从小就是一个会比较容易暴躁的人——为了缓解我暴躁易怒的情绪,我爸妈小时候还专门送我去学了吉他,到大学的时候我已经是一个很不错的吉他手了,所以去学校旁边的吉他店找了个兼职,顺带赚点生活费。我的暴躁和易怒往往不会体现在与人交往上,你看我平时也是一个很少会激动的人,但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我的情绪会极其不稳定,例如,我有起床气。
那天我午睡结束后,起床气就再次发作了。我在一个阴湿的雨中午后醒来,窗外是密密麻麻的水滴打中各种各样物品的嘈杂声,声音顺着耳朵阴险地摸入,灌进我本就缭乱的脑袋。就在我坐在狭小坚硬的床板上静静地等待起床气慢慢消除时,我的那位朋友突然闯进来,兴奋而疯狂地开始摇我的床,催促我赶紧清醒,和他晚上赴他老大的一个饭局。他说他的老大今天过生日,准备在这附近做个宴会,今天很多人会去,老板也会请客,鼓励大家喝到横在地上爬回去。
我当时的头真的很疼,脑海里满是自己以前喝醉酒和我妈喝醉酒时的样子,心情瞬间糟糕,于是摆出不好看的脸色。他没看出我的异状,还是一直在摇我的床,嘴里的催促逐渐变成了嘻骂。但我还是没有回应他,一直处于努力化解自己情绪的状态。最后,他先不耐烦了。
“起来啊你!还迷糊啥呢!打起精神,今天是大日子!”他一只手往上一戳,我感觉到他用力地拍了一下我的腰,疼痛随即从腰部传来。我压抑在心里深处的愤怒一下子被激起,连带着脑中所有的画面,在那一刻喷泻而出。
“要去你自己去,我才不想当个混混。”我下意识说出了这句话,但这句话很显然会触犯到他。他在我的眼角里后退两步,指着我。
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我继续躺下,再次陷入无边无际的梦境里。
故事在晚上迎来结局。晚上熄灯之后,我点开了一个小手电筒,顺着光准备再学习一会,突然听见走廊里传来了一串纷乱的脚步声,那些脚步声由远及近,将一扇扇已经锁好的门踹开,并且从门里传来一阵带着醉意的审问。隐约间我听见了我的名字。声音慢慢接近,想要这时候跑掉已经来不及了。一会儿之后脚步声就来到了我寝室的门外。
门照例被一脚猛烈的踢击炸开,一群人闯进寝室。我惊得回头,接着寝室外的灯光看见一把明晃晃的水果刀抵着我邻床室友的脖颈,我的室友双手向后撑着自己的桌子,不敢动弹。那些人身上有很重的酒气,其中一个人刚刚肯定吐了。
“我不是陈默。”我室友说,时至今日我都记得他当时没有直接把我出卖。我转过身去,用了一种在现在看来难以置信地平静说:
话音刚落,我就感觉到一股凉意从大腿上袭来,在我说完话的刹那间他的水果刀扎进了我的右侧大腿,留下了一个不大不小但是很深的伤口,现在那里有一道永远无法复原的灰黑色伤疤。之后他们放倒我,一顿拳打脚踢,将我桌上所有的书和台灯全部抱起,狠狠地砸到我的头上,身上,还插在我大腿里的刀柄上,我痛得尖刻大叫,不断喊饶命,不断向他们抱歉。不过一切都无济于事,他们喝醉了酒,不会听一个清醒的人任何建议。我只能任由他们将我一步步踹到阳台上。大约过了十分钟,我猜,也许是五分钟,或是十五分钟,他们终于停手。我躺倒在阳台上,全身上下血迹斑斑,不知道哪里有多少处伤口,小弟给那个扎水果刀的人搬了一把椅子,坐在我面前。他慢条斯理地点了一根烟,火是小弟适时送上的。所有人默默地等他抽完。抽完之后他把烟蒂往地上一扔,开始说话。令我意外的是,他的声音竟然尖尖的,用那个年代的话来说叫娘娘的。
“是,他陪老大喝酒去了,我们老大派我来管管你,说你让他不开心了。”
我发现站在他身后的那个人是我吉他课的学生,开始难过起来。
“我不是故意的,我们也是朋友,今天一下子没注意,你让他别生气。”
“行,你也是聪明人。打扰了。这点钱拿去,医药费,吃顿好的。”他往地上吐了一口痰,扔了两张钞票给我,两百块。随后他们快速离开。
那天之后,我那位朋友就再也没来上过课,在我的大学生涯里就这样消失了。那天晚上我三个室友把我抬到校医室包扎,校医说那把刀再扎深一点就不是送到这里来,而是直接送去ICU。我深以为然,从此再也不管随便结交朋友。
吉他课的那个学生那天晚些时候发短信给我道歉,说没想到竟然是我,但也没什么办法,他劝不住。两年前我那个朋友不知道怎样竟然弄到了我联系方式,和我发消息为当年的事情道歉,说当时所有人都喝醉了,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得那么严重。我了他一句没事的,下次回母校请他吃饭。
“后来黑姐,那几个混混,还有你那朋友和朋友的老大,现在都在干嘛?”天已经亮了,这顿夜宵随时都有可能结束,我急匆匆地问。
“你这么在意这些人干嘛?你为什么不问我曾经喜欢过的那个女孩子,那几个被扇耳光的学生,以及被水果刀抵住脖子的人现在在干嘛?”
我一下子愣住了。过了好一会我才反应过来,于是说:“对,那你告诉我你知道他们现在在做什么吗?”
“是啊,疯狂的上海。回去吧。”他应和我,起身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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