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属于《丝佩瑞尔年代记》系列的短篇故事。全文约为1万5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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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我悲惨的故事,骷髅老大笑得直不起腰。他笑得前仰后合,震用力太猛以至下颚砸在地上。其他骷髅手忙脚乱,花了许多时间为他重新安装下巴。也难怪,镶那么多金牙肯定是个沉重的负担。
“致你死亡的故事发生在一年前,浩浩荡荡排着队来送死的场面非常壮观。”
“已经很多年没瞅见过大阵仗了,登门寻宝的人山人海。”骷髅老大说话时空洞眼窝里射出几道兴奋的磷火,他指着空荡荡的脑壳说:“打架需要这个,要考虑损耗和折旧的问题。硬挺着没替换零件可就交代在门口了。所以我们这一队老哥儿几个打了几轮,索性装死躲过去啦。”
“我们跑山顶躲清闲去,主人玩了好多天才消停,你以后跟着我们慢慢就会习惯。”
“山洞里真的有宝藏吗?”我好奇的问道。倒不是说我如今还窥觊巨龙的财宝,只是单纯的想满足一下人为财死的临终夙愿。
“有,当然有。全是主人从各地收集来的奇珍异宝,甚至包括众神遗落在地间的圣器。”
听到骷髅老大这么坦诚,我着实有些错愕,想都没想便问道:“你对我说这么多,就不怕我去偷点什么?”
骷髅老大双手抱着肋骨的模样可笑,其他骷髅早早收工坐在庇荫的地方休息,只有他站在太阳地下,满口金牙烁烁放光。
“我们能活过来你以为靠的是什么。”他指了指引以为傲的金牙说,“是主人的龙牙。你醒来的时候是不是觉得钻心的疼痛,那是因为我们挖你之前先把龙牙种下去的关系。”
基于我对魔法的理解,我推测这可能是一种具有点对点、分布式、共识机制的古老法术。我亲眼见过那头霸主的身姿,可以断定他绝非凡子可以战胜的亚种灰龙,相传从月面来到地间的巨龙拥有超越凡子想象的魔法造诣,创造限制造物行为的法术简直信手拈来。
“你可以试试。”骷髅老大仿佛读懂了我的心思,“主人复活我们,却没有任何限制自由的要求,包括去偷他老人家的宝贝。只不过,要先能打得过看守宝藏的龙牙卫兵,他们是主人的龙牙直接蜕变而成,目前击杀来犯之敌的成功率是百分之百。”
周围的骷髅同僚们发出阵阵瘆人的笑声,似乎早就料到我会提出如此愚蠢的问题。
“你的故事我们都知道了。我这人生平最讨厌背信弃义之辈。如果让我看到害死你的那帮孙子,一定会用这镶满金牙的大下巴敲碎他们的脑壳!”
骷髅老大说完,跳上树墩大声召集其余的同伴,兴致满满对所有骷髅说:“时候不早了,是鸟也开唱了,花也舒展了,咱们该收拾收拾回家了。今天有位新伙伴加入,根据他自己所说,生前是位小有名气的法师。法师!你们明白法师的重要意义吗?”
他身上每一处龟裂的缝隙里注满闪烁兴奋的磷光,“身经百战”四个字迸出几许骄傲的火花。他环视自己的手下继续说道:“我们以后再也不用靠丢石头来弥补远程单位不足的劣势啦!作为毁灭领主大人的骷髅卫兵,我们无愧于‘精锐’二字!”
简陋看台下欢呼声此起彼伏,我突然感觉做个骷髅的死后余生或许没那么糟。
此言不虚。只花一周左右的时间,我便完全融入了骷髅大家庭。在这个世界上骷髅其实是稀缺资源,卫兵更是其中的热门职业。天底下哪有那么多宝藏需要镇守,又有多少恪尽职守的骷髅守卫把门站岗,防止他人非法侵占宝藏。相比毁灭法师驱使的骷髅杂役,守卫财宝简直是每个身为骷髅的骷髅都梦寐以求的崇高职业。
如今我的伙伴对我尊敬程度远超曾经名义上一同屠龙的家伙们,当中不乏令人……令髅印象深刻的角色。
他身染恶疾,得了一种名曰“话痨”的不治之症。发病时我们不得不把他的下巴藏起来,以期耳根子能偷得半日清闲。而且这家伙洁癖程度超乎想象,身为骷髅的梦想居然是攒钱卖高级亮光蜡为自己做全身美容。
诗人从石头缝里的泥水中捞出我们精心掩藏的下巴,聒噪不幸成为今天午后的主旋律。他认为每天和其他人聊天是至高无上的工作,当念出开场白的时候注定在场某人要遭殃。
诗人不在乎谈话对象究竟是谁,只要有人与他四目相交,就会自动绑定成为他的热心听众。每当此时,其他骷髅会露出放心的神情,低头忙着各自分内的工作。
近期的受害者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我。谁让我初来乍到又充满好奇心,只要周围有人开腔说话,我准保顺着声音望过去。
诗人乐滋滋走过来对我说:“我们每个人生前都有非常有趣的故事,有的是身世离奇、有的死因离奇,还有些家伙的人生就是段传奇……嗯,死在毁灭领主大人的地盘里谁还没点故事。如果你想听,我可以慢慢跟你讲。”
我对他报以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继续低头垒石头。身为骷髅学会的第一个表情就是微笑,其实很简单,不需要精细的面部肌肉控制,只需要想象着“笑”,然后裂开嘴让对方看到后槽牙就可以。
我生前十分清楚吟游诗人口若悬河的本事,也曾亲眼见过几位偷情的倒霉蛋在某些王公城堡外公开展示何为“悬”的艺术。但我从没有料到他们死后话痨和自来熟的程度与日俱增。于是今天余下的时间里,诗人一直都在对我滔滔不绝。具体说了什么我已经记不大清,跟他相处要学会充耳不闻的同时保障工作进度不至于拖其他人后腿。
别看死亡截断了我们的生命线,就算身为骷髅,还是需要劳动。可以说劳动是区分“活着”与“死掉”的分水岭,所有骷髅一致认为劳动是这世上的所有活物的天然属性,不可剥夺,是存在于世的最好证明。每天有许多工作排着队等待我们去完成,诸如挖掘新的陷阱、加深壕沟、削好木刺、定时巡逻、清扫巨龙巢穴、盘点宝物库存等等。赶上加急工作,不眠不休忙忙到次日天亮是家常便饭。
一阵大呼小叫的叫骂声打断我们的工作,诗人闭紧嘴巴好奇的循声望去。半山坡草丛后闪出一副破烂不堪的担架,上面躺着一副骷髅骂骂咧咧叫嚷个不停。
“真是可恶,呸!这年头什么东西都有人抢,什么人都可以抢!”
等担架来到洞穴前我才认出说话的是“大个儿”,前哨精锐队伍里脾气最火暴的家伙。他手中那柄卷了刃、散发黄色锈迹的大砍刀和他本人同样出名。据诗人说,他用这把大刀一刀劈开过来自北地的狂战士野人。
“哎呦,一夫当关,万夫莫抬。大英雄你是怎么了?”诗人像阵旋风似的飞到大个儿的担架前,他掀开床单仔细打量,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诗人一改聒噪的油腔滑调,两条细且高的眉骨咯咯作响,好像正努力想要表达“拧在一处”的表情。
大个儿羞愧难当,他拉起拼贴得极富艺术感的床单盖住脑袋,发出闷声闷气的悔恨声音。
“今天轮到我负责把迷路的冒险家引过来。现在那些挂名的豪杰越来越不像话,必须有人引路才不至于迷失在山脚下的碎石滩迷宫里。”他猛一下掀起被单,激动的从担架上坐起扯开嗓门吼道:“可谁知道,今天来的冒险家居然还带着狗!狗对于咱们来说多可怕,就不用再多说了吧。”
大个儿提到到狗的时候,顿时周围的空气紧张起来,隐约听见骨片发出瑟瑟颤抖的声音,想来狗是身为骷髅的一生大敌。
“然后呢?”或许是听到了足以作为段子创作的素材,诗人催促大个儿赶紧说下去。“你英勇的同那如同恶魔的小畜生殊死搏斗,终于得以保全性命,胜利的负伤而归。对不对,对不对?”
“胜利!胜他个蛋利!对方可是狗啊!那些会汪汪叫,看见骨头就流哈喇子的小畜生。我根本没办法集中注意力,幸好它只叼走了我的大腿骨,而不是头骨、手骨或骨盆什么的重要部位。”
诗人点点头。可能是因为狗的淫威,他没有再挖苦大个儿的窘态。处于职业习惯,诗人顺势从盆骨里掏出一把小巧的木弦琴,拨动琴弦发出凄厉的惨叫。
“能活下来就好。你比咱们队里的狂战士强。你还记得他吗,孤身诱敌深入,而后一去不复返。第二天我们才在山脚下的冒险家宿营地附近发现了半截脚趾骨。可怜的狂战士赶上城里宠物俱乐部一年一度的团建大会,相比之下你是个幸运儿。”
“可我的腿骨怎么办,我是个废人了!让我以后还怎么战斗!”大个儿说到动情之处,竟然裹着床单子呜咽起来。
“哭嘛呢,跟个娘们儿似的。用这个吧。”骷髅老大分开群走进来,他抬手扔给大个儿一根发黄的粗壮腿骨。空洞的眼窝里注满对大个儿英勇作战不畏牺牲的表彰。“是你劈死的狂战士身上的零件,其他部分我拿去装饰山洞了。一直留着它作为备件,看来保存下来是对的。”
在众人的赞叹声中,大个儿手捧大腿骨,仿佛手持神圣法器的勇士。众人手忙脚乱,过了好阵子才把它接到正确的部位。
大腿骨风波就这样过去了。打这以后,大个儿变成个跛子。他的岗位随之发生了些许小小的变化——由冲锋陷阵的战士变成了躲在暗处突发冷箭的弓箭手。他正慢慢熟悉手里的那件只有他能拉得动弦的重弩,爬树和躲藏的本事也需要精进。
光阴一刻不停的流逝,龙穴门口剑拔弩张的前哨阵地逐渐变成安逸的大后方。
自打我在极北之地听到巨龙宝藏传说起,不到两年的时间,慕名而来的冒险家和自称勇者的投机分子络绎不绝。为了更好的控制进入山洞的名额,我们——外界把我们称作黑龙的骷髅军团——不得不决定将允许进入龙穴深处的海选初赛放到山脚下临时搭起的迷宫门外进行。
我曾斗胆陈词,在每周的龙穴例会上建议毁灭领主大人隐匿踪迹,或是干脆搬家。巨龙挑起骄傲的眉骨,喷出的龙息仍让我想起临终前恐怖的感受。他说生而为龙,在漫长的龙生岁月里总要找点乐子。不主动找乐子,就要考虑如何让乐子自己送上门来。
那一刻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放出宝藏消息的竟然是巨龙本龙。
我们的头儿私下对我说,是我死得太年轻,他们这些死得早的骷髅已经经历过好几次类似的事情。巨龙偶尔会外出,呆在洞里的时候烦闷了就会找点娱乐活动打发时间。散播谣传说此地有龙和宝藏是通常的操作手法,等他玩够了自然会办法让传闻偃旗息鼓。
当务之急是拓展防线纵深。越来越多的骷髅派到远离龙穴的山下安营扎寨。他们层层设卡,处处埋伏。而守在龙穴门前的我们每天的任务从布置陷阱、引诱冒险者变成例行的望风巡逻,白天多数时候巡逻的意义无非是坐在山洞前唠家常打发时间。偶尔有迷路,或选择从天而降的莽夫出现,还没来得及我们抄起家伙,暗处准保会传来一声弓弦弹射的颤音,势大力沉的弩箭带着倒霉蛋尸体划出一道抛物线直直坠入山涧。
转眼到了春夏交替之际,巨龙说他过阵子要出远门,叫我们最近不要松懈,守好最后一班岗。看着漫山遍野的树木堆出调色板般绚烂的色彩,我们懒散聚在龙穴前,照例晒起了太阳。
按照惯例,诗人是话题发起人,没人愿意和他争。只见诗人站在树桩上,手拨木弦琴侃侃而谈:“我认识领头的,原本是这附近一帮小贼的匪首,还算有点本事。老大把他挖出来原想放在迷宫里当个专门刺杀冒险家的斥候,可没想到他上班第一天就遇到了群绿林好汉公会的矮巨人。冲进迷宫也不找路,拿着铁棒抡圆了就直着往前走。把垒好的墙全打碎了。他躲在必经之路的拐角后面连跑的机会都没有,最后发现他的时候只剩一只手了。”
如果他不出声,我们根本找不到他今天放哨的位置。大个儿早已练就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事,此刻他瞥见山下尘土滚滚,判断今天来的冒险家实力不容小觑。如今他完全适应了树上的生活,让他双脚踩到地面仿佛要杀了他似的。
大个儿说:“和他同一天出土的德尼尔人前几天工休的时候在森林里闲逛,谁想到遭遇偷袭。最后只剩下个脑袋咬着同伴的盆骨逃回来。守迷宫的家伙把他插在军旗上,权当会说话的瞭望哨。”
“哦,那老小子我见过。眼眶的窟窿大得可以塞下个拳头,能当个好瞭望。”
骷髅老大说道。他斜倚着龙穴前一块摩得发亮的花岗岩,张开镶嵌金牙的嘴打了个酒隔。喝酒是他从生前带到生后的习惯,为了能喝到酒他可谓煞费苦心。不仅在山洞侧面靠近林间溪水的地方开垦出一块规模不小的五谷良田,还背着巨龙偷偷拿了个金罐子用来蒸馏。
此时他口齿含混,仿佛灵魂已升华到微醺的程度。他朝嘴里倒了口酒,浓烈酒香随着飞散的液体弥漫开来。他说:“虽然是瞭望哨,但他现在只会瞎哼哼。下巴让他们的队长给搞碎了,一时半会儿还找不到个替代品。天天在杆子上风餐露宿,也怪可怜的。”
“头儿!我对您说过很多次了!”有洁癖的诗人跳得远远的,对骷髅老大抱怨起来。他用不知从身体的什么地方抽出丝巾手帕一个劲儿擦拭自己洁白如玉的骨盆。“您别老在我面前喝酒,哎呀,泥巴都溅起来了。”
蒸馏过的液体从骷髅老大的腔子里窜出,顺脊椎和肋骨飞流直下,洒得满地都是。诗人经常抱怨含有杂质的私酿米酒总会把身体搞的黏答答,可骷髅老大此毫不在意。按照他的观点,喝酒是刻在骨子里的习惯,是灵魂的刚需陪伴。
他故意朝诗人的方向呕出一团浓烈酒气,落在地上的液体经过了一条旁人看不见的神奇管道,滤走全部酒精。骷髅老大对诗人说:“哎呀,生为骷髅,得有一点情趣调剂才行。”说完他忽然扭过头,对我咧嘴笑道,“酒是好东西,来一口?”
我不知道骷髅是否真的具有品尝百味的功能,但我是生前对酒精过敏,所以难以理解那些嗜酒如命的生物面对容易挥发的液体时所流露出的真情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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