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注:这篇文章中记录了笔者作为一个从业者,自身关于建筑设计方法论的一种反思。是一种很广泛的质疑,其实说来是有点大胆的。请各位批判性地参考。
笔者从本科开始一头扎进数字化建筑设计的方向走了8年,后来有一阵子,笔者惊觉那些以前被年轻气傲的自己完全划入“无病呻吟”的建筑设计理论内容里面其实并非全是无用之物,于是开始试着读关于建筑理论的著作,一头扎进“建筑现象学”“建筑类型学”“建筑人类学”……的海洋之中……
然后有一天,又看到了光之教堂的图,突然意识到一个事情,似乎安藤并没有很明确清晰地解释过自己的作品。然后进一步推想,好像其他的大师们这样子做的也并不多……那些解读大部分好像都是他人做的,而不是作者做的。
这就很有意思了,因为我们的从学生时代开始,就被培养成了自己边批评(这里的批评是指中性的评论,解读,而不是负面的批判)边创作。如果批评做的不深入,逻辑不够自洽,就会拿到较低的分数。但只要稍作了解我们就会意识到,“批评”是由外而内,解构研究评论一个作品,而“创作”是由内而外表达自身的情感或者观点——二者根本就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活动。
The philosophers have only interpreted the world in various ways - the point however is to change it.”
全世界的哲学家都在想方设法解释这个世界,但是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卡尔·马克思的墓志铭
我们中是不是有很多人都已经习惯了用“批评”的方法去做“创作”了?也就是说,一切都要有一个明确自洽的解释,而且这解释背后最好还有一个更深邃自洽的理论体系支撑。退后一步审视,这个价值观怎么看都不像是做创作,更像是做科研的路子。批评最终或许可以从对作品的解构和讨论中逐渐沉淀出一套模式来,而这套模式确实可以成为一种方法论,用于解决其他一些类似的问题,或者满足其他一些类似的需求。但关键在于,用这种方法论做出来的作品,可能不太能叫“创作”,如果一定要找一个合适的词……那可能就是“设计”。
笔者愚见,“艺术”里面一定得是有主体性的表达的,一个人创作了一个艺术作品,这里面肯定有他的一部分沉淀,观者欣赏之时,除了赏析他的呈现方式之外,真正让艺术成为艺术的很大一部分,还是因为观者可以从这件作品内部提取出沉淀下来的作者这个人的主体性片段。但”设计“却可以完全没有主体性,它是以终为始的一个“功利性”行为的产物,往往一开始就是为了满足某种需求或者目的而做出的“被动行为”,所以它可以就是纯粹的流水线产品。(这也印证了建筑师一直在尝试用纯逻辑链条来解释”批评“自己作品的动机之一——因为方法论看起来越成熟完整,留给作品中作者的主体性空间就越小。进而被质疑的空间也就越小。)
大多数建筑毫无疑问是更贴近后者的,甚至从词源中都能瞥见一二——Tectonic(建构)一词源自希腊文,最初形式为希腊文的“tekton”,意思是“木匠”或者“建造者”。而后随着历史的演变工匠的地位和作用提高了,于是冠上了Arch,Architekton(建筑师)一词就出现了。从西方的词源到我们的“工官制度”,都看得出来,“建筑”和“工匠”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工匠的第一价值观肯定不是表达自身,而是其造物能够满足某种需求或者目的。
所以为什么很多别的艺术形式后面可以跟“艺术家”三个字,但建筑后面一直都跟的是“设计师”。大抵根源也在此处。
因为这个事儿笔者特地去找了俩人请教,一个是哲学科班出身的朋友,一个是戏剧领域的朋友。
所以你看,当我们带着一种向别人学习创作的目的,去分析解构他人的作品的时候,我们就会把自己学成一个“设计师”,而不是“艺术家”。但这里可不是在说“设计师”和“艺术家”有高低之分,也不是在说这俩身份是无法统一到同一个人身上——真正的关键点在于,作为一个建筑从业者,我们自己得认知到我们身上同时有这两种属性,并且在这一认知的基础上,我们是可以选择什么时候表达哪种属性多一点的。而且讲道理地说,要成为一个“艺术家”,很可能首先得成为一个熟悉行活技术的“设计师”——就如同达芬奇画的那无数个鸡蛋的故事告诉我们的一样。
学生时代第一次让笔者意识到,建筑可以用来表达非理性的纯粹情感的作品,也是光之教堂。
一个简简单单的空间,一个光的十字,可以仅凭一张照片,让绝大多数文明世界的人类一秒钟就接收到它的力量。这种创作难道是有成体系的、自洽的、完整的理论和方法论在背后做支撑的?反正要是让我下注,我赌它是只个瞬间的灵感,是“艺术的创作”,而不是“有套路的行活”或“有方法论的设计”。这种作品摆出来之后,还会有人去攻击安藤“没有思想底蕴”吗?可能还真会有,那么更值得问的问题或许是“建筑作品真的一定需要有思想底蕴才是好的吗?”(很多时候”没有思想底蕴“放在一个建筑师身上仿佛是个骂人话。)笔者所呼吁的是,有思想底蕴做背书并没有错,但建筑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我们不应该在市场的压力之下就要求它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纯理性产品。
当然,建筑领域这种“背后有深邃自洽的理论体系就是上品”的习俗,主要来源自然也是因为建筑和其他艺术形式最大的不同:它与柴米油盐的真实生活距离太近了,一栋建筑所占用的公共资源和成本也太大了。所以我们大多数人(除了功成名就者)不能仅凭“我觉得这样好”就让业主和政府买单,我们就只能全力以赴去边解释自己的设计,边做设计,解释不好的动作就是危险的,尽量别做。
现在再回头看看一句老话“为啥很多建筑大师都是不科班出身的?”仿佛就有点意识到背后的原因是啥了……(注:此句为中性感慨之意,大师与常规从业者的工作虽然有诸多不同,但都很重要,缺谁也不成世界。)
如果您能读到这里,首先感谢您的时间,也请允许我再絮叨几句。
笔者自身曾在注重情感表达的“艺术家”型建筑师事务所工作过,也在注重落地技术的“设计师”型国企大院工作过,需要声明,本文绝非是在捧一踩一,没有在说这俩其中有个对错黑白,或分个高低贵贱。笔者真正想表达的点是,希望各位同僚能够对这一问题有所认知,以后便更可以有的放矢。
作为一个从业人员,如果业主是个商人,来找我们买设计,我们就把设计师的专业身份放在第一位,首先服务好对方的需求再说别的;但若真的遇到了伯乐,赏脸想买我们的艺术,我们就卖他个艺术——重点是:别因为没思考过这个问题而搞反了,那就要闹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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