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躲避仇家追杀一般,我卖掉了所有家产,与过去的熟人断掉了联系,孤身一人来到了一座不知名的小城市。我选择这座城市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一是因为它足够偏远,满足了我想象中那种与喧嚣隔绝的感觉,同时又维持着文明社会的基本便利;二是因为它气候温暖干燥,接下来的日子我更愿意在下午怠惰的阳光中度过,而非潮湿的阴雨天。
我在网上物色到了一家转让的书店。据店主称,这是一间有着二十年店龄的老字号书店,坐落在一条很有上世纪人文风情的老街。当然,等我到实地去考察的时候,才发现这是对崎岖不平的水泥路面、成群结队的野猫野狗,以及一到傍晚就会出来遛弯的大爷大妈们的一种过于诗意化描述。
我和店主约了一个下午去看看他的那家店。我们在街口碰头,然后一起往里头走。路上他点了一支烟,然后询问地派给我一根,我谢绝了。他点了点头,然后后将烟收回烟盒,之后我们一路上就没再说什么。沿街一路开了很多家小餐馆,由于现在没到饭点,很多人坐在门口一边拣菜洗菜一边闲聊。我们走过某一段的时候,一坨某种动物的粪便醒目地伫立在路中间,我们默契地谁也没有去提起它,选择直接绕了过去。
那家书店位于这条街的尽头,店铺外头的上方写着“万卷书店”四个大字。店主掏出挂在裤子上的钥匙,连着试了好几把才将那扇生锈的卷帘门拉开,使里头的陈腐气息泄露而出。
我捂着鼻子,开始观察书店里的布局。说实话,里头的空间还算宽敞,六个空荡荡的木制大书架整齐排列在正中央,门口处立着一张大而宽的柜台。除掉我们进门的那一面,剩下三面墙也都改造成了壁式书橱,看上去能容纳数量不少的书。靠里头那面墙的角落有一道小门,我走过去一拧就开了,没有上锁。里面是一个堆满了旧书的小房间,大小仅能容纳一张床多些。
说实话,这已经远远超过了我心中的预期。据我一开始的估计,这个价位的店铺最多只能达到这家店三分之二的大小。我询问店主为什么卖得这么便宜。
“这家书店本来是我家老爷子在开。”店主长长吐出一口烟气,仿佛在回忆什么,“前年他过了之后,这个店面就一直荒在这里。本来我是打算把里面的布置全拆掉,然后再租给别人,但是老爷子走之前下了死命令,说这家书店不准拆,就算要转出去也只能转给继续开书店的。”
他又把我领到门口,指了指街上给我看。“你看看,这块地方哪有什么生意,都是野猫野狗,一年下来能卖出去一两百本就烧高香了。我家老爷子当初开这家店也就是为了打发打发时间,没指望能靠这个赚到什么钱。所以人家谁会吃了没事跑到这里来开书店?”
诉完一番苦后,他抓住我的手,诚恳地对我说:“老弟,我跟你也算投缘,底我也都交给你了,这个价你心里也清楚,算是跳楼价了。你自己掂量下,如果觉得可以,就这样一口价敲定了,里面几个书架和那些旧书算是送给你的。”
没考虑太久,我就拿到了店门钥匙。原因有两个:我不是真的想靠卖书挣钱才买下这家书店,以及,它的价钱真的很便宜。
买下这家书店后,我花了一周时间来对里面进行翻新、修整,除去书架和柜台上布满的灰尘,刷掉石灰墙上的霉斑,用清新剂让店里的气味不那么难闻。完成这些后,我又联系书商进了一批新书,连同上一任店主留下的那些旧书一起,我将他们填充进书架,力图让这家空荡荡的店重新变得充盈起来。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我还弄了一张床放进里头的小房间,这样我的吃住就都在这里了。
我尝试没有给书店换个名字。一来,更换牌匾实在有点费时费力;二来,这的确是一家看上去颇有年头的书店,对那些老旧的东西,如无必要的话我更愿意让它们维持下去。
不管怎样,又折腾了半个月后,一家顶着老店名的新书店在这条街正式开业。总的来说,它的开业没有给周围的人们带来什么影响,就像投进古井的小石头。人们照常起床,吃饭,工作,回家,睡觉,没有谁因此发生什么改变。时不时也会有人注意到这家关了几年的书店又重新开张,从而带着好奇进来,到处转转,随手翻动两下书架上的书,询问我是不是上一任店主的亲戚。
我就这样开始了我的全新生活,一种和我过去的活法截然不同的生活。也许有的人觉得这种状态过于无聊了,但我对此倒是没什么怨言,头一次,我拥有了可以大把挥霍的时间,用来做一些我以前一直想做却没机会去做的事。
在大多数时间里,我会写书。我坐在柜台的电脑前,对当前情节的遣词用句冥思苦想。当我灵光乍现的时候,我会用键盘急忙敲下,一直到灵感被我耗尽时,我又重新枯坐,等待新的灵感涌现。这一过程不断地重复又重复,我的作品的进度也随之以一种缓慢的速度推进。
当实在文思枯竭的时候,我只好把自己从屏幕上移开,去做些别的什么。
我翻了翻上一任店主的藏书,大都与国学有关,类似《易》、《道德经》之类的书,其中仅有的小说是一本《红楼梦》。我想,这一定是位对国学造诣颇深的老先生,脑海里甚至勾勒出一位穿着旧式长袍、留着发白胡子、在洒满午后阳光的桌前自得其乐地钻研《易》的慈祥老人。
可惜的是,我更喜欢一些……情节性的东西,而对这类经典兴味索然。我喜欢小说,喜欢故事,尤其是那些具有幻想色彩的。偶尔读一些历史文化读物,但是从来没有碰过国学经典,它们给我的印象是总是喜欢用一些玄之又玄又复杂深奥的话来讲一些似是而非的道理。当然,很有可能这是我自己的问题,就像狗的生理特性让它们吃不了巧克力一样,我的文化素养也不足以支撑我对经典的欣赏。
总之,我的这番论述只是想说明:如果把阅读口味比作不同的饮品的话,那我不是能去品尝清茶的那类人。与此相反,我喜欢的是烈酒。
我正在写一部科幻小说。故事背景设定在某个遥远的未来,一场灾难让人类文明走向了终结,只有少数人带着遗留的科技文明的资料在空间站进行冷藏,等到时机成熟之时再度返回地球,重新埋下人类文明的种子。等到这批人被解封,返回已经是废土的家园时,发现这里已经诞生出一个其他种族构成的原始文明。
旧时代的人类在骄傲中堕落了。他们没有着手重建自己的种族,也没有引导这个新种族踏上更加文明的道路,而是凭借着领先无数时代的技术,开始了对这个新种族的残暴统治,成为了他们所膜拜的神灵,以此获得无上的权威和无尽的享乐。他们以大气之外的空间站“天界”作为总据点,凭借小型太空船在天界与凡世间来往。这些幸存者们以古神话中的各个神灵作为自己的名号:他们中的首领给自己命名为“昊”,统管着包括其他神灵在内的世间万物。
我将主角设为地球上千千万万被统治的新物种中的一员。以神灵“轩辕”与“蚩尤”间的内斗为契机,主角无意间窥到了这些高高在上的天神们的秘密。在打破了敬畏和迷信的枷锁后,他踏上了秘密的反叛之路。
这个点子有点像《光明王》,但我可以说,它绝不是粗糙的模仿借鉴。我不是简单地将印度诸神体系换成了华夏上古神话就草草了事,而是仅仅借用了相似的点子作为背景。在我的书中,我要填充进去的是我自己的东西,它的内核将是一个包含着反抗与传承、同时又具有中式文化氛围的故事。
开店的时候,我大多数时候都沉溺在自己的创作里,对客人的多少不太在意。当然,如果有人走进我的店,我还是会摆出笑脸,用尽可能的亲切招呼他们。虽然有三四成的客人(尤其是带着小孩的那些)踏进店门后,都会问我是否有xxxx(某种教辅书或是习题集的名字)卖,在得到我否定的答复后,立即头也不回地走了,让我的亲切落到了空处,但我还是不打算改变我的态度。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如何行事完全取决于我自己想如何去做,而不是对别人的反馈。我想成为一个友善的书店老板,所以我会友善对待每个踏进我店门的客人,这是我自己的事。其他人是用粗鲁、冷淡还是同样友善的态度回应我,这也是他们自己的事。
我的书店没有进任何与应试教育有关的书。我对它们秉持着一种厌恶乃至蔑视的态度。它们甚至不能被称之为“书”,毫无营养,完全是一堆一年之后就会失去全部意义的废纸。它们唯一的用处就是帮助学生群体暂时巩固考试时需要用到的东西,好让他们能够在短期竞争中胜过对手。但令人遗憾的是,这类书反而是我开店以来被询问次数最多的。
值得一提,在我开店至今的这段时间里,有个男孩颇得我的喜欢。他进门时就很有礼貌地向我打了招呼,我也向他挥了挥手。随后,我看到他钻进了试读区,兜兜转转了一阵后,在小说区抽出一本书,然后找了块地板坐下翻阅。我将没开封的待售书籍排列在店中央的几个大书架里,然后将那些上任店主留下的旧书和我买来的其他书安排在嵌入墙壁的书橱,让客人可以随便翻看。
男孩在我店里待了一下午,在这期间我一直在做我自己的事,只是偶尔向他那边投去关注。等到傍晚,他来到柜台处向我道了谢,然后走出了我的书店。我走到他先前拿书的地方,检查他有没有将书塞回原处,然后发现他很好地做到了这一点,这让我心情不错。我发现他之前一直在看的是斯蒂芬金的《枪侠》。
天色渐渐变得昏暗,而这条街边甚至连盏路灯都没有,唯一的光源就是两侧那些营业着的门店中透出来的光。那些流浪动物的声音开始在街上此起彼伏,让这里的夜间总算显得不那么冷清。不过,即使再冷清我也没有什么怨言。我离开那些熟悉的人,只身一人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在这条冷清的街开了这么一家没什么生意的书店,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选择。为了得到一些东西,总是要失去另一些东西。
在经过了三个月的闭门造车,我将大纲和十几章试读片段投给了一家杂志,希望能在上面登刊连载。
寄出邮件后,我再次回到之前的状态当中,以一种不紧不慢的态度任由时间流逝。自从我来到这里之后,我就以十分奢侈的态度对待着时间。我经常坐在那里发呆,脑子里胡思乱想,或者干脆是空空一片什么也不想,就这样一待就是几个小时。
我有时也会陷入到一种茫然当中:我现在到底处在一种什么状态的生活中?这一切是我所期盼的吗?
答案是肯定的,人不可能在没有强迫因素的影响下作出有违自己意愿的行动。那么下一个问题是:是什么驱使我来到这座城市,选择了现在这种生活?
这点我没法很好作出回答。我从很久以前开始,就一直有着写些什么的强烈冲动,这种冲动埋藏在我心底,并悄然生根发芽——我想这是因为它一直被灌溉着的缘故。
我喜欢故事。故事比日记更能道尽一个人的心中相貌,比哲理书更能阐述应该被明白的道理。即使撇开这些不谈,它也是一扇门,让我们即使身处狭窄的天地里也能走过千山万水,即使过着再平凡不过的生活也能感受悲欢离合。在我枯燥而又平凡的前半生里,它一直慰藉着我,让我不被生活所打败。
不幸的是,各式各样的故事也激发着我对创作欲,一种低语撩拨着我对野心。
“去放手一试吧。”一个声音对我说,“去写一本你自己的书。”
过去我克制住了这种诱惑,因为我深深知道创作冲动和创作天分是两码事,不少人会把他们混淆从而高估自己的能力,最终因此虚掷光阴和精力却一无所获。在没有犯错余地的时候,我谨慎地没有去冒险。但现在,我还是遵从了它,就像没能逃脱鱼钩的鱼。
大体上这就是我位于这里的原因。除此之外,还有些逃避的意味藏在其中,但我没敢说出来。
之前那个男孩之后又来过这里好几次,每次都是在周五下午,在我店里一待就是几个小时。并且,每次他都会读那本《枪侠》。
这是一套长得要命的系列冒险小说的第一部。这套小说在我看来情节并不出彩,但胜在氛围营造,万事万物之间总存在一种隐晦的联系,如果要找一样东西来比喻的话,我会想到谜语。所以,在忽略掉我这些努力美化的修辞后,你应该明白它是多么的晦涩难懂。
我没有提醒他最好换一本书,而是无声地看着他打开书页,估计着还要多久才会看到男孩不堪折磨而关上书的场景。但出乎我意料的是,男孩始终安静地看着。他读得很慢,没有人催他。目前来说,时间对他和我都是十分宽容的。
等到渐渐熟络之后,他和我都没那么拘谨了。某一次,他照例合上书本,轻手轻脚地把书插回原处,然后从我的柜台处经过。
“很多地方不太看得懂。”他有点不好意思,“我不知道罗兰为什么要去追黑衣人。”
“这是一本序章。”我向他解释,“它是主体故事的一个引子,后头还有很长一部分会解释这些。一般而言,序章要吸引读者的兴趣并且与后面的故事照应,但是这一本没有做好这些。”
“没有,一般来说不会这么长,起码不会有单独成一本书那么长。它是个例外。”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努力地想了一下,然后老实承认。“我喜欢罗兰,觉得他很酷。”
天色变得黯淡,街上的光线渐渐变弱,他向我道了别,然后踏进余辉当中,最后消失在了一个拐角。我耸了耸肩,然后又回到自己的事当中。
“您的作品构思新奇,创意可圈可点,但叙事层次性不足,意义不明的铺垫过多,文笔也过于稚嫩,未能达到本杂志的连载要求,望再接再厉。”
就我所知,杂志社即使收到再差劲的来稿,也不会将它驳斥得体无完肤,而是会努力找出一两句漂亮话。其中,“创意可圈可点”这句堪称模板。
如果要说这完全没有给我造成打击,那是撒谎。第一次投稿就吃了闭门羹,论谁都会多少有些失落。但我很快就从中调整过来,恢复到正常的状态中。归根到底,是充裕的时间给了我底气,让我不用着急去和谁赛跑。我出于自己“想要写些什么”的欲望而去写,没有人催促我,也没有人要求我一定要取得什么成绩。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彻底没有丝毫紧张感。杂志社的回复让我开始发现自己的不足,我意识到此前有点过于……自我感觉良好了,说得更难听点就是不知天高地厚。我以为可以凭借简简单单的一腔热血就写出好的故事,这是一种傲慢自大的表现,也是对那些真正的创作者们的轻侮。
我仔细审视我写的文字,然后,我比以往更深刻地发现了它们的丑陋。我的人物对白缺乏特征,每个人的语气风格都千篇一律,完全不能彰显出人物个性;我的风景描写毫无灵性,看上去就像一堆意象的简单拼凑,又多余又拧巴;至于故事情节,我在它们当中塞入了太多意味不明的铺垫,满脑子想着在后头收回伏笔,却完全忽略了一开始就可能使读者一头雾水。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在灵光乍现之下你思如泉涌,一开始动笔就停不下来,写了一大长串自觉惊为天人的文字,但你每隔上一段时间再去回头看,对它们的评价就要低上一分,到最后又会觉得它们一钱不值。但实际上,它们既没有那么好,也没有那么糟糕。
总之,我开始着手进行修改。大段大段的内容被我删除,有几章甚至被我全部推倒重来。我由衷希望这一次能够取得更好的结果,不过即使依然不遂人意,我也还有再下一次的机会。
据说,斯蒂芬金曾经也抱着和我一样的写作心态——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俩之间有什么可比性,我还不至于如此往自己脸上贴金。我是说,他也曾抱着悠哉度日的态度,不紧不慢地写着自己的作品,以至于让等待着他的系列小说的读者们怨声载道。但一场大难不死的车祸改变了他,让他幡然醒悟,接着在几年时间里写完了《黑暗塔》。
或许给我来上这么一下,也能大大加快我的创作速度。我偶尔产生过这样的念头,但马上又被我甩之脑外,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这都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依旧是周五下午和那个男孩,他又来我店里看书。我估摸着他差不多该看完那一本了,结果当天太阳没落山他就合上了书页,然后拿着书走到我这边,一幅想要和我聊聊书中内容的样子。
“黑衣人居然就这么死了,我以为他们肯定要决一死战。”他一脸不忿。
然后,我在尽量不过多剧透的情况下,给他讲述了书中的世界观和一些有趣的设定。他听的时候眼神发光,我也很久没有这种给别人讲述故事的纯粹喜悦。等到黄昏来临,我看了看天色,然后不管他的意犹未尽,催促他该回家了。
临走时,他好像犹豫了一下,然后问我:“罗兰是坏人吗?”
我思索了一下,然后问他:“倒不如说说你觉得罗兰是个怎么样的人?”
“我觉得他很孤独。他一直在一个人赶路,为了目标他什么都可以牺牲,包括他爱和爱他的人,包括他自己。”
“你看,”我对他说,“很多东西是不能用‘是’和‘否’来定义的。硬要说的话,他不是好人,因为他确实背叛了他爱和爱他的人。但他也不是坏人,因为他的目标是高尚的,一分一秒也没有改变过。善恶不能用来评判他,他只是一个寻找命运的人,为此他踏上了一条遥远之路。”
我让他直接把书放在了我的柜台上,然后目送他离开。我就那么坐着,坐到夜幕彻底将天空笼罩,将我这方昏黄吊灯下小小的天地从这个世界分隔开来。我又成了孤身一人。
叹了一口气,我的手伸向那本书,打算起身把它放回书架。心血来潮地,我突然又想把它重新翻开看看。
我看到了开篇的序言——作者写自己十九岁时的一些零散回忆。因为内容早已看过,所以我翻得很快,没多久就整个翻完,来到了最后一页。
枪侠坐在岸边,抬头望着变得黯淡的光亮。他想着自己的梦魇,看着繁星出现在天际。他的目的没有改变,他的心也未动摇;他的头发现在变得稀疏,两鬓灰白,被海风吹乱了;父亲留下的镶包着檀木的双枪服帖地挨着他的臀部,只有铁硬的质感提醒着这双致命武器的存在;他有些孤独,但并不觉得孤独是种可耻的感觉。
夜幕降临了,世界仍向前变化着。枪侠等待着黑衣人所说的那一时刻的到来,那时自己身边会增添几个生命。他做着长长的黑塔之梦,有一天,他会趁着暮霭逼近那座塔楼,吹响他的号角,进行一场让人难以想象的最后的决战。
评论区
共 9 条评论热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