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图为麻耶雄嵩与饭城勇三在第11回本格推理大奖颁奖典礼上的合影
自札幌起飞已有一小时。机翼的前端灯光闪烁,引擎盖上喷出可怖的光。在这里,男人这样想到。他正在高度两万英尺的上空,他正被封闭在呢喃着的危险箱笼中,他正在星光闪耀着的漆黑夜色中飞行……
虽然突发的剧烈胃痛正折磨着他,可他的目光却无法从飞机的窗外离开。因为有什么东西正趴在机翼之上。
下个瞬间,电闪雷鸣,机翼之上亮若白昼,男人的心脏以猛烈的势头跳动了起来。就仿佛是心脏想要冲破那位冻结在座位上的男人的胸膛,飞到什么地方去似的。
那是个人类吗?——不对,这世上有通体银色的人类吗?虽然它也长着双手双脚,但那头部又是怎么回事?它没有一根毛发,只有一颗巨大的眼睛,更别说在它的嘴上正有一条昆虫触须般的东西在震动着。还有它后背上突出的物体,难道不是折叠在一起的翅膀吗?
通道中的空乘人员一路小跑了过来。她看着男人的表情,吓得一动也不敢动。
“看那个,你看那个!”男人朝着窗外指去,“正趴在那里呢不是吗?在机翼上……”
男人喊哑了的声音渐渐变得支支吾吾。机翼上什么都没有。
和御手洗洁共同生活的日子里,遭逢那些奇妙的委托人,早就已经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有相信鸟人真实存在的男人,也有烦恼着狐妖附体的男人。
不过这一次遇到的委托人,声称自己“在飞行中的飞机机翼上看到了恶魔”,这连我也能简单地推理出答案。因为这种事,他以前在电影中见过。这次无非是在飞机上喝了些酒,就回想起了电影的内容,而产生了幻觉吧。
这样说来,御手洗用这般认真的神情听着委托人的故事,还真是有些不可思议。他不紧不慢地搓着手,身体左摇右摆。
“诶呀,还真有意思呢。说起来,那个恶魔的皮肤是什么颜色的?”
叫做绫野的青年这样回答道。御手洗愈发感兴趣,颇为开心似的弹出了身子。
“眼睛是什么样的?肯定不是普通的眼睛吧?还有就是,它身后八成也长了翅膀吧?”
“嗯嗯,您是怎么知道的?确实是长着一只眼睛,背后生着翅膀似的东西。”
“还不仅仅是这样。因为我实在是太过在意这件事,第二天还去了羽田机场,找到飞机抵达后负责检查的地勤人员,向他询问了很多事……”
“正是如此。虽然地勤人员跟我说,原本飞机在飞行中就多多少少会让机翼受点伤,但这一次,在我见到了恶魔的那一侧机翼上,有着远比另一侧多得多的伤痕。而且,这些伤痕大都集中在同一处位置。”
御手洗忽然异常地兴奋了起来,他右手握拳,再用左手包住,像是酒保制作鸡尾酒似的摇晃了起来。
和我们倾诉完遭遇以后,绫野留下名片后就走了。我想跟御手洗抱怨几句,可御手洗却嫌烦似的摆了摆手。
“好啦,石冈君,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在此之前有些事能不能帮我办一下?我想读两天前的报纸。就是那个,刊载了游艇杀人事件的那一期。”
所谓“游艇杀人事件”,是指一艘游艇上,一位名叫法辻的男人在钓鱼潜水寻欢作乐时,被氧气瓶打死的案件。游艇上当时只有被害者和他的恋人在乘坐,因为体力上来讲,那位女士是不可能犯罪的,所以这也就成了一起汪洋中的密室杀人。
但是,这起案子和那位委托人的故事,是有什么联系吗?游艇杀人事件和委托人见到恶魔这两件事,除了都发生在三天前的夜晚,我并没有发现任何共同点的存在。
御手洗读完了报纸,心情愈发舒畅,一边哼唱着叫铁骨还是什么的饮料广告歌,一边朝着电话走去。
“啊对了,石冈君。我想跟牛越刑警谈点事,该往哪边打电话比较好呢?”
“牛越?他是札幌署的吧?游艇杀人事件不在他管辖内吧?”
虽然耽搁了一会儿工夫,但我们还是顺利联系上了牛越刑警。
“诶~呀,牛越先生,好久不见了。听说你升任警部了,真是恭喜你高升啊。”虽然我听见电话的那一边,牛越刑警的语气颇为不爽,但御手洗才不管这个,“嗯嗯,我觉得应该是解决掉了一起你正在调查的杀人事件。是吗,很奇怪吧。札幌还是那附近来着,三天前不是发生了一起杀人事件吗?嗯嗯,对对,就是那个案子。你过来一趟吧,我告诉你凶手是谁。旅费?从搜查经费里面扣不就好了。反正你本来不也要来东京调查不在场证明吗?”
挂断了电话的御手洗洁,微笑着朝我说道:“那么石冈君,牛越刑警到我们这边大概还要半天的时间,趁这个机会去联系一下游艇杀人事件的担当刑警吧。把绫野先生也叫过来。大家都到场,那才称得上是推理秀。”
从札幌远道而来的牛越刑警,负责调查游艇杀人事件的中村刑警,委托人绫野先生。在众人的面前,御手洗开始解答这起复杂怪奇的案件。
“首先,我来解释一下这位绫野先生所目击到的恶魔吧。”
说完,御手洗简短地复述了一遍绫野先生目击恶魔的经过。牛越刑警和中村刑警像看疯子似的看着御手洗。
“那么,这头恶魔的正体是什么呢?银色的皮肤、独眼、背后生翼——没错,这就只有一种可能性。穿着潜水装备的人类!银色的皮肤是潜水服,独眼是潜水镜,翅膀则是氧气罐和呼吸管。”
“啊啊,原来如此!”绫野叫道,“这样说来,也许的确是这样。因为只是电闪雷鸣那一瞬间的景象,我恐怕无论如何也没办法想到,那是一个穿着潜水服站在机翼上的人……”
“然后,我来解释一下机翼上的恶魔爪痕是怎么一回事吧。那个人为了将自己固定在机翼上,而使用了什么金属工具,爪痕就是那东西留下的痕迹。——或者说,也许是他在被绫野先生所目击时,急慌慌地变换位置所留下的痕迹。”
“你到底在说些什么啊?”中村刑警插嘴道,“虽然不知道你是在说哪里的什么人,但是为什么非得要穿着潜水装备,趴在飞行中的飞机机翼上不可啊?”
“因为穿着夹克衫和牛仔裤是会死的啊。”御手洗用冷漠的表情回答道,“五千千米的高空不但寒冷,空气还稀薄。”
“原来如此!”这次轮到牛越刑警用认真的语气说道,“那么下一个问题,请告诉我们这个人为什么要做这种蠢事。”
“飞机这种东西,可以比火车移动得更快,但是有个缺点,就是如果搭乘飞机,那么事情马上就会败露。有人想要坐飞机,可是却不能被人知道自己坐了飞机——这样一来,不是就只能趴在飞机外了吗?”
“所以你才给我打电话啊?”牛越刑警接受了答案,点了点头。
“绫野先生乘坐的飞机是从札幌飞往东京的。也就是说,可能是凶手在札幌附近犯下罪行,然后制造了他当时身在东京的不在场证明,但也有可能是正相反的。所以我就给札幌的牛越先生打了个电话,果不其然,有一起案件就恰好符合这个条件。”
“一个名叫歌月的男人,被怀疑在札幌杀害了他的妻子。”牛越接话道,“可是他在案发的几小时后,有着身在东京的不在场证明。从时间上来考虑,无论是列车还是汽车都来不及返回东京,只可能是坐飞机。但我们查遍了符合条件的航班,也没找到像是歌月的男人。因为他身高足有两米,非常显眼……”
“等一下。”中村刑警说道,“这个答案虽然也许能让绫野先生和牛越刑警接受,但我这边又是怎么回事?我所负责的游艇杀人事件——难道说这起案件也是歌月所做的吗?”
“没错,凶手正是歌月。”御手洗用清澈的声音回答道,“歌月趴在机翼上飞行的时候,使用了氧气罐。那么,他在空中要怎么处理这些大铁罐子呢?没错,丢掉就好了。丢到海上。然后就在那时,发生了堪称奇迹的偶然,氧气罐直接击中了游艇上法辻先生的头!”
“也就是说,犯罪现场作为凶器的氧气罐,并不是法辻的东西,而是歌月用来制造不在场证明的道具吗……”
“这世上还真是充斥着神明的讽刺。如果歌月的氧气罐如愿掉进了海里,那么也许连我也没办法看穿他的不在场证明了。对我而言,那个氧气罐就像是从空中落下的天启呢。”
岛田庄司在《本格推理宣言II》(一九九五)的《<眩晕>所蕴含之物》一章中,如是说道:
笔者创作《眩晕》的时期,正如很多评论家所述,是一段将笔者在《本格推理宣言》中所提倡的创作主张,在自作中付诸于与实践的时期。也即是说,在作品的前半段‘富有诗性美’,并提出‘富有幻想性的谜题’,到了后半段则用‘精致的逻辑推理’来将之解构。这种‘谜题’与‘逻辑’的平衡,乃是本格推理最大光辉的第一条件。实践这种主张,也是笔者创作《眩晕》时所最为重视的部分。
正如我引用的这段文章所言,岛田庄司将这项理论——“岛田理论”或云“奇想理论”——与他的实践作品一同发表了出来。这些实践篇以《奇想,天动》(一九八九)拉开序幕,后又接续了《黑暗坡食人树》(一九九零)、《水晶金字塔》(一九九一)、《眩晕》(一九九二)以及《异位》(一九九三)这些作品。
诚然,这些作品我都读得十分愉悦,也无法否定这些都是优秀的作品。
但是,关于其理论中所提到的“本格推理最大光辉的第一条件”这一主张,我却无法百分之百地予以认同。
在“奇想理论”之下,作品的前半段必须提出“诗性·幻想性的谜题”。这一点与江户川乱步所提出的,侦探小说的条件“开头的怪奇性”相比,有着颇为巨大的差异。倒并非是“幻想性”与“怪奇性”有什么差异,但是否需要带有“谜题”则是不小的差异。
例如,让我们看看岛田庄司的出道作《占星术杀人魔法》(一九八一)。
在本作开头所提出的梅泽平吉的手稿中,描写了“将六具人体分割,重新组合成阿索德”这件事,这无疑是拥有“幻想性”的——然而却并没有提出什么“谜题”。在昭和十一年发生的“占星术杀人”中,充斥着难解之谜,而凶手的最有力人选梅泽平吉,却在案件发生前便过世了,其他相关人士也都有着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因此,在本作开头所提出的谜题乃是“利用手稿进行连续杀人的凶手是谁?”而并非是围绕着阿索德的。换言之,这虽然满足了江户川乱步所说的“开头的幻想性”这一条件,却无法满足岛田庄司所说的“开头提出富有幻想性的谜题”这一条件。
本作开头登场的“斜屋”,毫无疑问是“幻想性”的——然而却并非作为“谜题”而被提出的。因为本作在开头便说明了建造这幢大宅的人“是个稚气未脱的奇人,喜欢看自己邀来的客人在这栋奇怪的屋子里受窘出丑”。换言之,这虽然满足了“开头的幻想性”这一条件,却无法满足“开头提出富有幻想性的谜题”这一条件。
那么为什么这些作品都无法提出富有幻想性的“谜题”呢?答案很简单。“因为凶手不想提出‘谜题’”,如是而已。
《占星术杀人魔法》的凶手,利用被肢解的尸体制造出了诡计。然而警方怀着“为何要肢解尸体?”这种疑问,去探究其理由,这诡计便有被识破的危险性。所以凶手提出了“肢解尸体是为了制造阿索德”这个(伪造的)理由。也即是说,本作中存在的幻想性,并非是为了提出谜题,而是为了消解谜题。
《斜屋犯罪》的凶手也是同理,如果警察怀有“为何要制造斜屋”的疑惑便会很麻烦,因此才装作一个奇人,提出了建造这幢大宅的(伪造的)理由。
同样,在其他的本格推理中,凶手也不会制造出“幻想性的谜题”。凶手使用诡计将犯罪现场变成密室,并不是因为他想要制造密室杀人的谜题。而是为了(例如)使人认为死者是自杀的。尽管密室中有人死去了,但如果是自杀,那就并不存在“谜题”,警察自然也不会去探究真相。——凶手所期望的,就仅仅是这种状态而已。换言之,凶手是为了不存在“谜题”,才使用了密室诡计。
不在场证明也是同理的。凶手使用不在场证明诡计,仅仅是为了让警察认为“此人有不在场证明所以不是凶手”。而绝对不是为了提出“此人是如何在案发时间出现在一百公里外的呢?”这种谜题。
不过,实际上在本格推理中,将不可能的状况作为“谜题”而在最初便提出的情形并不少见。为什么凶手并不期望出现的“谜题”,会在案件当中存在呢?这往往是因为凶手的计划出了纰漏,或是遇到了突发情况,而产生了凶手并不希望产生的状况。例如像是这种情况,“凶手为了让死者看起来像是自杀而使用了密室诡计,可死者的熟人却吵着说‘被害者不可能将自己疼爱的宠物蛇卷入自杀行为中’,密室之谜便产生了”。
据我所知,岛田庄司第一次将这种手法作为核心使用,是在《北方夕鹤2/3杀人事件》(一九八五)当中。本作的凶手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利用秋千的原理,将尸体抛向了更远的场所。而那时,凶手为了防止尸体受损而让其穿上了铠甲。其后,为了移动尸体和回收铠甲,凶手多次使用了秋千,摇摆的铠甲在公寓的窗前来回移动,而恰好那个瞬间,被房间中的照相机捕捉到了。如此一来,出于这种“奇迹般的偶然”,书中便得以提出“窗外漂浮的铠甲武士”这样“幻想性的谜题”。——不,这不是什么“奇迹般的偶然”。这是支配着作品的作者,代替不希望谜团出现的凶手,所创造出的“幻想性的谜题”。在这之后,作者又用同样的手法,提出了更多“幻想性的谜题”,创造了这个故事。
此外,作者介入故事而孕育出凶手并不期望出现的谜题这种手法,还有一种变体,那就是使用叙述性诡计。这样一来,就可以使用叙诡技巧,制造出使用通常的叙述手法无法制造出的“幻想性的谜题”。譬如替换叙事的时间顺序,或是让读者对某个场景产生误解。岛田庄司虽然并不会用这种手法作为核心诡计,但作为副诡计使用的情况还是有的。
但是作者并不会只用了这种手段就满足,为了创造出凶手并不期望的“谜题”,还要使用一些其他的手段。那就只剩下“不存在凶手的‘谜题’”一条路了。例如,因为某种化学反应而引起爆炸导致尸体飞舞,因为药物而导致的畸形人被目击者认作异形的怪物,这一类的情况。在使用这种手法的时候,讨厌“谜题”的凶手并不存在,所以无论想要多么具有“幻想性”都完全没问题。
然后作者更进一步,将这种手法与脑科学上的认知问题挂钩,崭新夺目的“幻想性的谜题”便也成功被孕育而出了。
为了制造出凶手并不期望出现的“幻想性的谜题”。岛田庄司所使用的手段既是“削弱凶手对案件的支配力”。案件并不会按照凶手的计划发展,凶手之外的要素中会诞生出谜题,并非凶手而是作者所设置的谜题——于是因此,对于凶手来说没有半点好处的幻想性的谜题,也就可以被提出了。
我在本文开头曾写到,我无法百分百的认同岛田理论,以下就是我的理由。如果使用了这种手段,那么我在本格推理中最为重视的“推理”——“奇想理论”中也说必须存在“精致的逻辑推理”——将会变得难以创作。
例如,凶手的计划因突发情况而节外生枝,产生了“幻想性的谜题”,挑战这个谜题的侦探役就必须先推理出“凶手原本的计划”,再推理出“这计划因为什么突发情况而如何节外生枝了”,要将这些东西全都用精致的逻辑推理来解明,那真是又荒唐又困难。至于原因,就是因为这种节外生枝已经使得凶手“原本的计划”没有被实施,那自然也就不会存在推理出那个计划所需要的线索。
例如,解明一个特殊化学反应或自然现象所产生的“幻想性的谜题”,所需要的并不是推理能力,而是对化学反应和自然现象的相关知识。
例如,从作者对读者所设置的叙述性诡计中诞生的“幻想性的谜题”,作中的侦探是不可能解开的。
如果是像《恶魔岛幻想》(二零一二)那样,作者直接对读者发起挑战的推理小说类型,那么这一点还不成问题。但是,如果是御手洗和吉敷那样,要由作中的侦探进行解答的推理小说类型,前文所述的问题就出现了。
例如,那些幻想中的光景,对于御手洗来说,是手记中的记载,也就是通过作中作的方式提出谜题,这种情况很多。并非在原本的故事中,而是在作中作中设置叙述性诡计,这样一来读这篇作中作的侦探也能解答那个谜题了。
例如,在诡计需要冷知识的情况下,作者会将提示散落在作品中,或是让(拥有相关知识的)侦探来将这些提示告诉读者。
还有,对于凶手原本的计划因为意外状况而节外生枝这种情况,作者则提出了大量的资料作为线索。
无论哪一种,都无非是为了应对“实践奇想理论而使得侦探难以完成逻辑推理”这一问题所做出的的解决手段。
尽管有着诸多对症下药的方法,但事实上,这些都难谈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恐怕即使在《占星术杀人魔法》这些初期作品中(“奇想理论”之前的作品),读者在揭露天才犯罪者的狡诈计划时,其实都难以用得上“精致的逻辑推理”吧?
不过作者在后续的作品中,从根源上成功解决了这一问题。具体而言,他让“凶手对案件的支配力很强”,并同时让“凶手制造出了‘幻想性的谜题’”。这两者共存于作品之中。……虽然我这么写了,但八成要被人骂“这哪里具体了”,所以不妨举出两部实际作品吧。
在《螺丝人》(二零零三)中,凶手的计划也如同过去一样,被突发事件搞得节外生枝——然而,凶手为了修正脱离正轨的计划,制造出了“用螺丝链接头部和躯干的尸体”这一“幻想性的谜题”。也就是说,“案件的支配力”从凶手手中脱离了一次,而取回这“支配力”的行动则孕育了“谜题”。
针对这一点,直接借用作品中凶手的台词恐怕会更容易理解吧。
我锁上门,打开大袋子,拉出大型塑胶垫铺在地板上。接着戴上手套,把尸体从沙发上移到垫子上,用锯子锯断脖子,血已经不流了。然后,我用刀子从躯干部分的肩膀开口,朝内脏的方向往下挖,只挖出必要的肉和骨头,再用力把螺帽硬塞进去。这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工作,但是非做不可,弗兰哥被塞进螺丝的尸体,已经被艾刚看到了,必须制造出相同状况的尸体才行,所以我像恶魔般拼命加工。(岛田庄司《螺丝人》,周素芬译本)
在《魔神的游戏》(二零零二)中,凶手对案件的支配力遍及了每个角落——尽管如此,凶手还是将“魔神所为的杀人”这一“幻想性的谜题”有意地制造了出来。这其中的理由,是因为作中登场了一本描写了“魔神所为的杀人”这一“幻想性”内容的笔记。凶手为了嫁祸给笔记的作者,特意按照笔记的内容完成“幻想性的”杀人。也就是说,凶手希望搜查人员可以解开“幻想性的谜题”,并且认为笔记的作者就是凶手。
针对这一点,直接借用作品中御手洗的台词恐怕会更容易理解吧。
这个连续命案与众不同之处,就是命案的纪录并不是杀人之后才写下来的,而是先做了杀人的宣告之后,才按照宣告上的杀人纪录去杀人。要执行纪录上的杀人方式并不容易,我想乔治一定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吧!纪录里的杀人情节实在太怪异了,所以才会让这个命案看起来像是恶魔之子的恶作剧。(岛田庄司《魔神的游戏》,林新生译本)
在《占星术杀人魔法》中登场的,围绕着阿索德的手稿,是凶手所撰写的。因此,如前所述,那并非是为了提出谜题而存在的东西,而是为了消解谜题而存在的。
然而,在《魔神的游戏》中登场的,围绕着魔神的手稿,则并不是凶手所撰写的。凶手是为了利用这本手稿,而提出了魔神的犯罪这一“幻想性的谜题”。这难道不是一个非常巧妙的理由吗?
如此一来,在这两部作品(《螺丝人》·《魔神的游戏》)中,面对凶手巧妙的计划,御手洗洁都可以用他精湛的推理予以揭露了。
令我颇为感兴趣的是,在这两部作品中使用的,使凶手“制造出幻想性的谜题”的手法,与艾勒里·奎因有着些许共通点。
例如,在奎因的《中国橘子之谜》中,凶手制造了“倒置的犯罪现场”这一幻想性的谜题,而其中理由与《螺丝人》是相同的。
例如,在奎因的《Y的悲剧》中,凶手制造了“使用曼陀林琴杀人”这一幻想性的谜题,其中理由与《魔神的游戏》是相同的。
另一方面,在岛田庄司过去的作品中“凶手的计划被意外情况打乱,而孕育出了‘幻想性的谜题’”这一手法,可称得上是约翰·狄克森·卡尔式的。他在《三口棺材》等不可能犯罪作品中,就多次使用了这样的手段。
不过,若是说岛田庄司从卡尔和奎因的手中学来了这种手段,却是错误的。从作者的评论和随笔中来看,他并没有意识到卡尔或奎因使用了这样的手段。正确来说,这恐怕是两位作家在面对同一个问题时,偶然之间得出了同一条解决之道吧。
在岛田庄司的“奇想理论”中,有着“凶手并不期望制造出‘幻想性的谜题’”这一缺点。
但是作者时而使用约翰·迪克森·卡尔的手段,时而使用艾勒里·奎因的手段,有时还会用些这之外的手段,以此制造出了无数凶手并不期望存在的“幻想性的谜题”。
岛田庄司的“奇想理论”——这是一种因为有了岛田庄司那可以征服这些缺点的笔力,才能得以实践的理论。
一起刊载的仿作,是我对“奇想理论”的一次实践尝试。如何,您能否感受到岛田庄司般的“奇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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