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前言:大家好,我是自由译者奥特劳斯。上一集说到,山姆和Take Two创始人布兰特一见如故,旋即展开合作。山姆也在努力邀请各个小伙伴一同前往美国。大西洋的那一边究竟是什么样子,又会给山姆的团队带来哪些新的冲击,请看本节分解。再次感谢大家对拙作的厚爱。非常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友好讨论。同时也希望各位多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相信在各位的激励下,我可以给大家呈现越来越好的译文。
初代GTA在美国甫一发行,美国媒体就大肆宣扬游戏中的创造性和反叛精神。索尼PS的官方刊物称其为“有史以来PS版游戏中,最原创、最创新、最震撼,同时也最具争议性的游戏”。《电脑游戏》杂志称:“与大部分游戏中所宣扬的惩恶扬善相比,《侠盗猎车手》积极地包容无政府主义观念,轻蔑地看待道德和宗教,以及充分地认可玩家对打破常规和肆无忌惮的追求,真可谓独树一帜。”《Gamespot》杂志则评论称:“GTA势必不会获得任何奖项。不过对于那些不看重游戏瑕疵还想当坏孩子的玩家来说,这游戏简直就是无冕之王。”
但是初代GTA的PC版发行商ASC公司很快就感受到了汹汹民意。公司的公关人员在《娱乐周刊》杂志上阅读游戏评论的时候就深切体会到了这一点。这位公关师傅一开始读评论的时候,觉得这位评论人应该是对游戏很着迷,心想着对方肯定会给游戏打个高分,结果读到最后,公关师傅大跌眼镜:评论人给游戏打出了最差的“F”评分。这是有史以来的最低,而且也确实基本没有几个玩家会打出来这个成绩。这位评论人给初代GTA打了最差的差评,称“游戏内容充满诱导性,游玩体验极差,里面的任务内容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个,非常无聊。虽然游戏中的黑帮大佬会给你好评,但我不会,因为我不喜欢画质稀烂、体验难堪还没啥喜感的游戏。”
对方答曰:“还何出此言……游戏内容这么拉,你还好意思要好评?要不是最差评级是F,我还能往更差了打!”
但当1998年夏天,游戏的PS版发行之后,即便是最糟糕的差评也阻挡不了玩家纷纷抢购的热潮。初代GTA正式登陆美国市场,而游戏背后尚不为人知的开发团队也紧随其后,踏上了美国的土地。
他们把这个落脚点叫做“公社”。“公社”位于曼哈顿南街海港区沃特街边的一个一层公寓,没有窗户,进到里面就好像是个漆黑的洞穴。而在这个洞穴里,住着山姆、小金、福尔曼、多诺万,还有山姆养的三只猫。昏暗无光的“公社”,便是一行人在1998年夏天来到纽约后的第一个家。
虽然“公社”条件有点差,但只要是在曼哈顿,哥几个就开心兴奋得不得了,毕竟这里是他们憧憬了多年的逐梦之城。大街上,汽车的鸣笛声纷乱嘈杂,人们口中的纽式英语不绝于耳,路边热狗摊的香气让人垂涎三尺,高大的帝国大厦和自由女神像反倒成了市井生活的背景板。百老汇大街两旁是各种各样的美食:饿急了想填饱肚子,街边的煎饼果子摊可以给你加蛋加肠加薄脆;机会来了想谈笔生意,路旁的法式餐厅里有拉图佐餐的西冷鹅肝鱼子酱。哥几个回到“公社”,在电视机前一坐就是几个小时,观看着各种精彩的节目:惊心动魄的警匪追逐,热情奔放的赛前热舞,克林顿和莱温斯基的缠绵温存,以及阿尔·戈德斯坦在屏幕前公开问候对手时的口吐芬芳。
回忆当年,多诺万说:“当年我们初到曼哈顿,看啥都新鲜,经常会买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摆在客厅里。”小金则说:“当年我们在曼哈顿开发游戏,游戏内容虽然有无法过审的风险,却藏着我们整顿游戏行业的野心。不过我们当年哪想得了这么多,只能感觉到开发游戏带给我们无尽的快感。后来初代GTA在北美游戏市场嘎嘎乱杀,我们哥几个想不红都不行。”
这几个年轻人远离家乡,完全不懂如何经营一家游戏公司,好在他们怀揣梦想,干劲十足。他们在狭小昏暗的“公社”里筹划着以1969 年的伦敦为背景的初代GTA扩展包和续作《侠盗猎车手2》。山姆的工作是监督初代GTA和其他诸多游戏在美国市场的发行情况,但除了公司给他的任务,他还有自己的想法:“充满信心,积极进取,力求制作出更适合玩家的游戏。”
哥几个踌躇满志,既然要做,那不妨先搞一个我们自己的品牌出来,这个品牌“要时尚,还要刺激,更要贴近生活,不能像小孩子过家家那么幼稚,也不能太过专业让人看不懂。”多诺万这样形容道。
小金同意多诺万的看法:“Take Two有自己的品牌,EA有自己的品牌,所以我们也应该有自己的品牌,这样消费者才知道我们是谁,有了自己的品牌就更利于推销我们的产品。”后来,大家又喜迎一位DMA老朋友入伙:巴格洛。巴格洛来Take Two负责公关工作,他说,团队想要打造一个“与法外狂徒相关的品牌”,以体现GTA的反叛精神。
山姆的弟弟丹当时虽身在伦敦,却已经非常渴望前往美国加入山姆的团队。没过多久,丹如愿以偿地来到美国,并在Take Two负责游戏剧情撰写工作。来美国之前,山姆曾给丹打过几次电话,询问弟弟的想法。丹和哥哥一样,厌倦了传统的游戏行业教导成年人要惩恶扬善当好人的套路,并想要搞一些新的东西出来。他很笃定:“我相信有相当一部分玩家,他们特别喜欢玩主机游戏,并且在文化上有独到的品位和见地,却无奈于只能在游戏中体验一些无聊且俗套的剧情。”
做出来的游戏如果连开发者自己都不愿意玩,那就不要怪玩家们不买账了。山姆他们觉得,不能仿效EA那样的公司,那个货就纯纯是个粗制滥造的游戏流水线。小金后来回忆说,他们当时的目标言简意赅却振聋发聩:“改天换地!”
初代GTA的全球销量直逼100万份。小伙子们虽然手头不算宽裕,但是胆子已经大了起来。他们想趁热打铁,借机把品牌推广出去,让消费者认识到自己买的不是游戏,而是一种生活方式。虽然是Take Two旗下的品牌,但他们可以有独立的logo和名字。但是名字大家还没有想好。多诺万提议叫“愤青游戏”(Grudge Games),毕竟就连山姆自己都说过,整个团队是“一群世界一流愤青”。“至少十年内没人能超越我们。”丹赞同道。
在最近一次山姆前往英国的途中,他想到了一个名字:Rockstar(直译:摇滚明星)。后来山姆回忆道:“我喜欢Rockstar这个词,他能让我联想到滚石乐队的基思·理查兹,能让我联想到狂放与野性,而介于具体的基思和抽象的狂野之间的一切,我全都喜欢。基思·理查兹,那家伙是公认的摇滚界传奇!”
多诺万赞同道:“这名字起得妙。摇滚明星这个词既是对过去的致敬,也不乏对过去的嘲讽,同时还阴阳了时下各种蹩脚的传统和守旧。从某种意义上说,摇滚明星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像基思·理查兹那样的传奇,如今又有几人?而当年的这些传奇,现在都在琢磨养生了吧。”
福尔曼对这个名字有个顾虑:欲戴王冠,必承其重。他说:“如果我们做不到,人们会笑话我们,说我们只会吹牛。我们会得到一些关注,但压力也会随之而至。如果叫了这个名字,那我们就必须要有能拿得出手的成绩,就必须要做出非常非常好玩的游戏。”但好在,初代GTA的骄人战绩,已经让团队能够扎扎实实地撑起王冠之重。团队目前要做的,就是把这个名字公之于众。
某天,山姆和小伙伴们驱车前往位于新泽西州首府杰克逊市的“六旗大冒险”主题游乐园。可以说,他们有多喜欢嘻哈文化,就有多喜欢游乐园里的过山车。他们要在这里尽情体验肾上腺素狂飙的快感,以庆祝他们跨越大洋的乔迁之喜。
在前往六旗主题游乐场的路上,他们遇到个卖木牌子的小店,花几块钱,就可以把想说的话烧刻到木牌子上。付过了款,烧刻师傅就开始干活了,随着空气中逐渐弥漫起一股刺鼻的焦糊味,众人看到了木牌子上烧刻好的文字:Rockstar Games。
“不错不错,再来一块。”众人决定再写一块牌子,然后把这块牌子挂在“公社”的墙上,纪念R星的诞生的同时,或许也想用这块牌子上露骨而大胆的内容,意在对那些试图阻止R星的人“婉言”送客:
滚泥马勒戈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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