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帝国时期之前,也就是共和时期的罗马士兵是从农场征召来参加战役的。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是儿子、父亲和丈夫。
只有在罗马帝国从奥古斯都统治时期(公元前31年至公元14年)到塞维鲁王朝(公元193年至235年)期间,普通士兵被禁止结婚,而军官只能与罗马公民结婚。如果已婚男子参军,他的婚姻就会被取消。尽管不允许士兵结婚,但他们往往拥有长期的事实婚姻关系,这些关系在退伍后可以合法化。
好了,那么帝国的第一个皇帝为什么非要让为他打天下的士兵打光棍呢?凭什么共和时期可以结婚,现在反而不行?
因为罗马共和国早期的许多民兵都是已婚农民民兵,他们会临时参军,每次战役结束后都会回到自己的农场和家庭。
在罗马共和国中后期,这一制度的原则并没有改变。唯一不同的是,由于罗马中产阶级的贫困化,这些民兵不再拥有可以在战役结束后返回的土地。他们成了民兵系统中的职业士兵。
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军队只在个别战争中集结,战争一结束就立即解散。奥古斯都时期,罗马军队转变为常备军,主要驻扎在帝国边境。如莱茵河和多瑙河边境、不列颠或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的军事热点地区,往往驻扎很长一段时间。
因此,士兵们往往生活在新征服的领土上,必须做好迁移到遥远目的地的准备。
由于征兵的平均年龄为17至21岁,而罗马男性往往结婚较晚,因此当时大多数人都是单身。显然,一群远离家乡的17-21岁单身男性不会保持独身。
事实上,他们非常渴望婚姻幸福。士兵们经常通过墓碑表达自己的身份和成功的愿望。这座来自科隆的百夫长墓碑展示了死者以及妻子和孩子(或他的儿子和女儿)的半身像。罗马士兵常常为他们的家庭感到非常自豪,并在墓碑上表现出这一点。
然而,奥古斯都并不希望他的士兵结婚,基本上有三个原因。这三个原因都与罗马帝国军队的责任有关。
奥古斯都将他的军队转变为一支常备军,主要驻扎在边境省份。这给他带来了多重好处。因为罗马人一直有不喜欢国王(君主制)的情结,为了避免自己因称王而被罗马人推翻,或者他可能不想像他的养父凯撒那样被元老院刺杀,奥古斯都将自己称为“primus inter pares”,即平等中的第一人。听起来有点矛盾,既然是第一,又怎么可能平等,我只能说,罗马人还是挺好忽悠的。只要不当“国王”,哪怕是当皇帝都不那么招人恨。
奥古斯都非常小心,避免给人留下他是罗马唯一统治者的印象,但其实他就是。
为了不显得像罗马的唯一统治者,他采取的一项措施是将一些行省的控制权交还给元老院。奥古斯都只控制边境行省,因为这些行省尤其岌岌可危。但这些边境行省也是大部分罗马士兵驻扎的行省,因此奥古斯都可以间接控制大部分罗马军队,同时给人一种他并没有完全控制军队的印象。
但是,帝国军队不仅驻扎在边境行省,而且还能随时从帝国的一端快速行军到帝国的另一端。这种机动性和速度实际上一直是罗马军队的一大优势。
如果有家人的士兵接到的行军命令是将帝国的另一端作为他们的目的地,那么这将会引起士兵们的极大不满,甚至是叛乱。而且,由于速度非常重要,因此也不能带上家属。
此外,有妻子和孩子的士兵的战备状态也会受到限制,因为他们总是要考虑到对家庭的责任。这样一来,士兵的勇敢和纪律就会打折扣。
另一个问题是缺少罗马妇女。如前所述,大部分罗马军队驻扎在边境行省,其中一些行省最近才被征服。这意味着普遍缺乏罗马公民,尤其是罗马妇女。
由于外省缺乏罗马妇女,大多数士兵都会娶当地没有罗马公民身份的妇女为妻。如果当地发生叛乱,士兵必须在忠于皇帝还是忠于当地外族家庭之间做出选择,这可能会导致罗马士兵的忠诚度出现问题。
顺便说一下,这也是为什么即使是军官(一般允许结婚)也被禁止与没有罗马公民身份的当地妇女结婚的原因。
现在,禁止结婚显然并不意味着罗马士兵不与当地妇女发生关系。这些关系不仅有助于一个地区的罗马化——因为在留在被征服地区的罗马士兵退伍后会分得养老金,从而在当地成家立业——当然,这些都是在士兵退伍后的事情了。
另一个好处是,由于捕鱼许士兵结婚,因此也就没有了婚生子女的妻子,如果士兵死亡,他们的妻子就必须要有人照顾。
事实上,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罗马士兵的退伍费毕竟是一笔支出,能够避免交给他的不合法“妻子”和子女是最好的。虽然罗马士兵的死亡率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高,但活不到退伍仍然是有风险的。
以上就是士兵在法律上不允许结婚的三个原因。但是,婚姻非法并不意味着罗马士兵不会与当地妇女发生关系。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尤其是在一个军民融合的社区中,就更加难以管束了。
公元一世纪,罗马的战略开始慢慢从主动战略转变为防御战略。这对罗马士兵和当地妇女之间的关系产生了影响。
转为防御战略也意味着部队在一个地点停留的时间更长。因此,人们建立了更多的永久性营地。由于士兵的薪水很高,也就意味着他有一定的消费能力。通常没过多久,军营附近就会形成一个平民定居点。
同样,许多退伍老兵也会在军营附近的平民居住区定居下来,他们通常会做一些为军队供货的生意。
许多退伍军人用退伍金创办小企业,这些企业通常是罗马军队的供应商。由于他们是退伍军人,他们可以指望得到罗马军队的优待。
这样做有多重好处。一方面,士兵靠近军营,而军营往往是主要客户。另一方面,老兵可以享受这种罗马化定居点提供的便利设施。
这些靠近罗马军营的平民定居点不仅为士兵和退伍军人提供了便利。它们还是外省罗马化的重要因素,因为大多数罗马士兵和他的所在地的不合法妻子的私生子女都住在那里。
当地妇女与罗马士兵之间或多或少开始发展长期关系,尽管这些关系并不合法。
实际上,直到公元193年至235年的塞维鲁王朝时期,罗马士兵才可以结婚。
因此,在塞维鲁王朝之前,士兵是不允许结婚的,但仍可与当地妇女发生关系。而士兵们最初被排除在婚姻之外的原因之一似乎真的应验了。罗马军团的机动性实际上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自弗拉维王朝时期(公元69年至96年)起,部队很少会长途更换驻地。
但这并不只是负面影响。罗马军队还是倾向于鼓励这种结合,因为他们生下的孩子最终也可以被征召服役。
各个皇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减轻那些无视禁令的士兵的法律后果。公元44年,克劳狄乌斯授予士兵已婚男子的权利,这意味着士兵的父亲不再掌管儿子的财产。对士兵来说,主要的好处是他们现在可以获得遗产。
盖乌斯说,士兵可以指定外族人作为继承人和受遗赠人。这将使士兵在退伍后能够将外族子女指定为继承人,或通过遗产将财产留给他。这种让步不是平民所享有的,属于与军事意志相关的特权。它尤其会帮助那些在服役期间娶了“妻子”的士兵。
这些妥协非常好,因为它允许罗马士兵和非罗马妇女在罗马军队和罗马文化的影响下建立关系。因此,这些非正式的关系和家庭成为外省罗马化的萌芽细胞。
罗马士兵与外省妇女之间的关系是外省罗马化的一个重要因素。这样做的目的是,尽管仍然禁止罗马士兵结婚,但一旦士兵退伍,士兵与外省妇女之间的长期关系就可以合法化。
要了解这些关系是如何导致罗马化的,我们必须简单了解一下是罗马人是什么。
与斯巴达和许多其他社会相反,罗马并不因为出身而区分野蛮人和罗马人,而是因为语言、文化和法律地位。因此,士兵退伍后,他的配偶和子女可以获得合法身份,从而获得罗马的公民权利。
这些家庭的儿子如果在父亲退伍后获得合法身份,就可以成为正式的罗马公民。这意味着这些家庭是新一代士兵的生产基地。由于这些儿子是在军队中长大的,因此他们也有可能会参军。他们称自己为“in castris”,意思是“在营地里出生”。
这块出土于2世纪初的德国威斯巴登墓碑描绘的是一位退伍军人和他的儿子,他的儿子当时已成为一个军团大队的百夫长。
许多退伍军人选择定居下来,并在营地附近找到了新家,而不是回到他们可能几十年未见的“家”,这对外省社会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据估计,约有300万人通过罗马士兵与非罗马外省妇女之间的这种关系而罗马化。而这一数字仅指公元一世纪!
通过文化、语言和法律地位获得公民身份的理念是多么具有革命性:比方说,要成为斯巴达人,你必须出生在斯巴达的5个村庄之一。如果你不是出生在5个村庄之一,也不符合其他要求,那么无论你如何同化斯巴达文化,你都不可能成为斯巴达人。
另一方面,罗马甚至允许被释放奴隶的儿子成为享有一切特权的正式罗马公民。
如果一个人在营地周围的居民中找不到妻子,那么一种获取伴侣的方法就是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例如作为掠夺品)奴隶。
这样士兵就可以解放他的奴隶,从而有可能在以后与她结婚成为公民,并使他们所生的孩子合法化。
了解罗马人的同化过程后,我们再来谈罗马人是如何通过婚姻来完成这一过程的。
罗马士兵与女性之间有三种法律关系:外族婚姻(matrimonium ex iure gentium)、合法婚姻(matrimonium iustum)和姘居(concubinatus)。此外,还可以选择与奴隶或妓女建立松散的关系。
外族婚姻是指没有罗马公民权的两个人之间的婚姻,而合法婚姻是两个罗马公民之间的婚姻。
只有姘居是士兵在服役期间唯一可以拥有的正式关系,也是最低级的合法关系。当拥有罗马公民权的罗马士兵光荣退役后,与没有罗马公民权的妇女的关系就可以合法化。
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是这个妇女,其子女也将获得罗马公民权,然后他的儿子就可以加入军团了。
问题是,在士兵退伍之前,这种关系是得不到到官方承认的。因此,如果士兵在服役期间去世,他的非婚生子女不会自动继承他积攒的遗产。妻子们也是一样——只不过妻子们不能拿回自己的嫁妆,这种情况也暗示了姘居的“妻子”通常是不会带来嫁妆的,以免关系破裂在法律上不能收回。
对于罗马公民妻子所生的孩子来说,这不是问题:这些孩子出生时就是罗马公民,婚姻和孩子在退伍后都可以合法化。
如果一名士兵光荣退役,并希望将其关系合法化,姘居的状态就会改为合法婚姻,这相当于两个罗马公民之间的婚姻。
除了两个自由人之间的这种长期关系外,士兵也有可能与其奴隶发生(强迫的)关系。有时,士兵与其奴隶之间的这种长期关系甚至可以合法化,正如一些墓碑所表明的那样。除此之外,军营旁边的平民定居点显然也提供妓女服务,包括自由妓女和奴隶妓女。
妓女或女奴隶通常很难在士兵退伍后发展为合法夫妻关系,那么那些真正的“妻子”们是谁?
这可能比较容易回答,因为现代和古代军事史中一个经常被忽视的方面是,至少从十字军东征到19世纪的现代,妇女或“随营人员”是军事生活中正常的、甚至是必要的组成部分。
他们包括商人、医护人员、妓女和工人,因此对这些社会的生存和繁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罗马军队也不例外。
在公元1世纪,军团在非战役期间通常驻扎在坚固的营地中,这些营地成为准民间社会的核心,这些准民间社会开始聚集在营地周围,用罗马人的话来说就是“军团营房”(canabae legionis),字面意思是军团的“营房”或“小屋”(围绕着军团)。
商人、铁匠、泥瓦匠和其他工匠为军队提供不可或缺的服务,其他平民也在营地周围定居下来。这就是许多欧洲大城市的起源,如科隆、美因茨、斯特拉斯堡、维也纳或布达佩斯。当然,这也使得稳定的家庭发展变得更加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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